余生我们不走丢 第7章

作者:至爱烟味 标签: 现代言情

  孟串儿接着说:“对了,知道你懂茶,这个肯定一般,将就喝吧!你喜欢什么茶?”

  “只有生普,多少年的破习惯了,改不了。生普入口苦涩,中间顺滑,回味甘甜,就像人生的一个过程,而且储存时间越长,岁月的磨砺越久,这个茶会越见醇厚,底蕴和味道才能充分地得以显现。跟人一样。”

  “我不太懂茶,只知生普味道略显单薄,更喜欢红茶,入口即是甘甜与回味无穷。”

  于小山刚要接着说什么,熊阳在旁边插嘴道:“茶这个东西的所谓门道都是一些装孙子的人给吹出来的,其实哪种茶不是树叶子?以前农村都用这个当柴火?我一个月工资8000多,我觉得最好的饮料就是白开水,有钱我也不花在茶上,听说有的茶特别贵,甚至十几万一斤,有那钱不如用来买房子,十几万能在二三线城市付个首付了,茶有啥用?民以衣食住为天,你们说对不对?”

  于小山眉头皱了一下,看了一眼孟串儿但没吱声。孟串此刻儿超级想拍死这个熊样儿,但顾及第一印象强撑着搂着,牙齿已经咬得咯咯作响,她抱歉而无奈地看着于小山。结果这货还没完了,贱嗖嗖的问于小山:“哥们儿,你之前写过的书都叫什么名啊?,有时间我看看。那你现在还写吗?”

  看得出来于小山有点烦他,但还是淡淡的说:“书名我也忘了,好多年不写了。”

  “那怎么不继续写了呢?”

  “江郎才尽,油尽灯枯,傻比了,写不出来了。”

  “那你现在做什么呢?”

  “啥TM也不干,待着,混吃等死。”

  熊样儿一听这个就找到立马找到自信了,小脸一扬说:“哎呦,那你这有点太消极了,不能不写书就不干别的了,男人总要证明自身的价值。我以前也喜欢看书,上学的时候,看琼瑶,金庸,古龙,那时候看疯了。我一直觉得金庸是世界上最牛的作家,写那么多经典作品,写得那么好看,你认为我说的,对不?”

  “我不愿意用自己的标准去评判别人,但写得多与好看跟文学性无关,这根本不在一条线上,艾米莉一辈子只写了一本《呼啸山庄》,米切尔也只写了一本《飘》,赛格林也只有《麦田里的守望者》,谁敢说他们不牛逼?”

  “你说的这些我都不认识,我记得上大学的时候还看诗歌,天天端着席慕蓉的诗读个没完,你知道席慕蓉吧?”

  “当然知道啊,我也喜欢过。”孟串儿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嘴真毒,说人幼稚就说人幼稚,不过估计熊样儿也听不出来。

  熊阳听到“撸管”这个词儿不自觉地就皱起了眉头,心里油然生起了一种“写过书还这么粗俗,远不如我”的优越感。稍微放松了一下身子,后备向椅子上一靠,下巴扬起来居高临下地问:“那你认为中国谁的诗写得最好?”

  “李杜白。”于小山已经失去了耐性,纯是为了跟孟串儿的初次见面不想爆粗动手,说话已经懒得敷衍,明知道眼前这货要出洋相,却连多说一个字都不屑。

  “李杜白是谁?没听说过。你记错了吧?哪有这么个诗人?我只知道李白。”

第13章 这回真见了(2)

  于小山这回真有点忍不住了,瞪着他刚要发作,孟串儿在旁边喊道:“你MB你能闭嘴吗?还吃不吃了?不吃现在就滚蛋!”一出口三个人归于可怕的平静。孟串儿心道:完,到底没装住,原形毕露了。于小山心道:这才是我从书里读出来的孟串儿。

  熊阳楞了一下,然后无奈的说:“好好好,不说了,这家伙,聊会儿天都不行。”

  接下来的气氛微妙而安静,一种尴尬的安静,于小山眼睛又开始无聊的看着草坪上那几批悠闲的马。熊阳盯着孟串儿,孟串儿扁着嘴,腮帮子气鼓鼓的。

  幸亏这时服务员过来上菜,顷刻之间,酒和菜都上齐了。三瓶白酒都起开了,孟串儿冲熊阳吼道:“倒酒!”于小山自己拿起一瓶满了一杯,熊阳给孟串儿倒了半杯刚要停,孟串儿瞪了他一眼,他又继续倒满了,然后给自己也倒了一满杯。这个酒杯不是那种小白酒杯,而是跟喝水的杯子差不多的玻璃杯,倒满应该差不多能有三两酒左右。

  孟串儿正襟危坐的端起酒杯说:“第一杯,敬《淡淡的忧伤》,干了。”说完跟于小山碰了一下杯,把杯里的酒一口干了,于小山也跟着干了,熊阳一看他俩都喝了,无奈又费劲的也跟着喝了。他喝完孟串儿一使眼色,赶紧又把酒满上了。

  孟串儿说:“第二杯,敬《烟味至爱》,干了。”说完又干了。

  第三杯孟串儿说:“第三杯,敬相遇。”

  于小山没怎么费劲的跟她连干三杯,心想这丫头指定是故意的,憋着坏水呢。果然旁边的熊阳受不了了,捂着嘴都要吐了。

  这就是孟串儿的目的,这个货刚刚说的几句话让她意识到让他坐到这里就是一个严重的错误,原本以为谁也不用在意他,无视这个人就可以了,然后她跟于小山可以随意交流,但没想到这货是个搅屎棍子,能破坏你所有的气氛。

  但孟串儿了解这货的酒量,上次在她家喝一瓶啤酒就脸红脖子粗的,走道都打晃。这一点东西没吃,就将近一斤白酒干下去,百分之百放倒他,只要是能让他闭嘴就行,要不然太他妈烦人了。于小山也看出来她的意思了,所以也不说话,就是陪着她喝,他自己的酒量他有数。

  不说一点事儿没有,但肯定能挺住,这么多年不是没喝多过,但肯定没喝失态过,最多是喝不动了找个地方歇一会儿睡一觉,然后还能接着喝,而且只要战线拉得够长,最后他能把自己喝醒酒了。

  三瓶白酒已经基本见底了,孟串儿看了一眼熊阳,这货还没倒,迷迷糊糊、目光呆滞的还在坚持着。喊服务员又要了一瓶酒,给自己满上对于小山说:“这第四杯,你不用喝,我道歉。”说完又干了。道歉道的是啥他俩彼此都心知肚明。

  于小山也给自己倒上说:“我陪你喝,但是不用道歉。”跟着喝了。

  熊阳也把酒瓶子抢了过去,给自己倒得满桌子都是,手都开始抖了,然后舌头打卷、含糊不清的说:“你们都喝,我也喝,谁怕谁呀。”结果这一杯酒还没喝到一半,就不行了,扔了酒杯跑到一边的草坪旁边哇哇开吐,孟串儿无奈地皱着眉头拿着纸巾也跟了过去,等那货吐完了给他擦了擦嘴,叫服务员帮忙把他扶到旁边等候区的沙发上,不到一分钟,这家伙就鼾声大作睡了过去。

  孟串儿回到餐桌前,于小山笑着点了一根烟儿递给了她,她迟疑了一下——偶像递烟,还递得这么顺溜,想来对她抽烟的这个习惯了若指掌,于是她还是接了过来。然后于小山又自己也点了一根儿说:“这货哪来的?”

  “我妈替我选的未来生活对象。”

  “你答应了?”

  “没答应,也没拒绝,至少能糊弄我家老太太一阵子。”

  于小山笑了笑,没继续说什么。

  孟串儿接着说:“你笑个屁呀?就不行我为生活妥协一回。就不行我累了我想歇歇。就不行我接受人生所有的安排。就不行我也希望拥有普通女人的幸福。女人到最后都逃不开贪嗔痴三个字,没有贪嗔痴的女人在天国。我凭什么就不能为了世俗为了利益共同体妥协一下?”

  “你孟串儿还看电视剧呢!台词都干出来了。所以你认为婚姻就是利益的共同体?那爱情呢?”

  “爱情是一种理想,婚姻是一种现实,把理想和现实混淆,将会得到无穷无尽的孤独和迷茫。当谎言战胜现实的时候你得到的是爱情,当现实战胜谎言的时候你得到的是婚姻。我曾经在《烟味至爱》里写了,刻骨铭心是一个人的游戏,你刻了他就不会铭;他刻了,你就会或多少地有些轻视。时间一长,柴米油盐酱醋茶更是牵扯了太多的风花雪月,到最后也不过是饭粒子和蚊子血。”

  “听起来头头是道,但在你心里从来没有打算过要为这个利益共同体去妥协,因为你还有诸多的不甘,你自己知道你自己的纠结是什么。有一个女人说过一句话,我的一生,都在和异于常人的感觉做斗争。你也一样。”

  “别跟我提杜拉斯,当不了作家我也不当妓女,这两个行当我都没兴趣。”

  “一个人在坚定地侃侃而谈绝大部分时候只是为了说服自己,试图说服自己去顺从那些不甘心,扔掉那些纠结。但是,孟串儿,看你的书里面有你的江湖和道义,恩怨和情仇,还有你的单方面轰轰烈烈自以为死去活来的爱情,基本跟我曾经的感觉差不多,以我从文字中对你的了解,你算是个芸芸众生当中经历过,活明白了的人,所以你界定爱情和婚姻我不得不承认,在现实中是没问题的,但却不适用于我们,我们要的不是谎言没有欺骗不是或者不仅仅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和琴棋书画诗酒茶,是乍见之欢也是久处不厌,是危难时候的生死与共相互扶持,是脆弱的时候对方托起你的下巴,扳直你的脊梁,命令你坚强,并陪伴你左右,共同承受命运。那里面除了爱,还有肝胆相照的义气,不离不弃的默契,以及铭心刻骨的恩情。更是一种信仰,而婚姻是信仰的契约,如果没有信仰,这份契约屁都不是。”

  “我承认,你说得对,也正是我所想所不甘所纠结,但我们又生活在如此的现实中,你睁眼看看,这世界有多少夫妻同床异梦却也可以相伴到老?又有多少痴男怨女在以为很深地爱过之后忍受不了平淡琐碎转而爬上别人的床?还有多少在重大利益和灾难面前分崩离析甚至不惜相互井轧算计致对方入狱?更有多少昨日黄土陇头埋白骨,今朝红绡帐底卧鸳鸯?”

  “你说的都是现实,而这种现实是你如果面对那个睡得跟猪一样的直男癌男人妥协了,就一定会面对的悲凉。而我们不会给自己这样的机会,哪怕一世不甘也至少心安,哪怕一世纠结也不去适应那种挣扎,哪怕一世的终点我们只能孤单的为自己埋葬,也绝不为虚无的繁华委身入皇陵。”

  孟串儿端起酒杯把最后的一点白酒两个人分了,碰了一下杯子说:“你TM真是于小山,就是这个我认为的人。谢谢。”喝完酒,她说去一下洗手间,当她站起来转身时于小山隐约中看见她眼神中的点点泪花,这是一个女人的感伤,外人不便多说。

  此时的天已经完全黑了,他们忘却了时间,不知已经喝了多久,外面的彩灯都亮了起来,在夜色中星星闪闪的。那个熊样儿还在那里呼声震天的睡着,于小山远远的看着觉得心生羡慕,一个人如果能活得完全现实不寻思不苦恼不纠结那绝逼是一种幸福。

  虽然没有几个人能做到,但大部分的烦恼也是来自现实和欲望的不甘心,这从来一个角度来看也是一种希望和追求。不像于小山和孟串儿他们所追求的是那么的虚无,追没有方向,抓没有角度,想没有目标,能怎么样?只能傻了吧唧的渴求着等待着。

  于小山喊服务员要了两瓶红酒,还要了红酒杯,倒上两杯,孟串儿走了回来,脸和头发有些湿漉漉的,看样子刚洗过。于小山端起红酒杯说:“想起一句话,送给你。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

  孟串儿端起酒杯笑了笑说:“换红酒啦?好。我也喜欢尼采,回敬一句,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来,干杯!”

  于小山放下酒杯点了根烟说:“我发现你阅读量不小啊,基本上我难不住你。”

  “跟我比阅读量,我还没服过谁,多少苦逼朝天的日子都是一堆破书陪我度过。要不然咱俩比比,一人一句,谁跟不上就喝酒,跟得上就一起喝。别人划拳或者对对子,咱俩也整点文雅的?”

  于小山说:“好,你不是想比什么阅读量,只是怕酒入柔肠无缘由而尴尬,来吧!我于小山舍命陪孟串儿。”

  “说透了就没意思啦!接着!我是自由的,那就是我迷失的原因。”

  “你活着的时候应付不了生活,就应该用一只手挡开点儿笼罩着你命运的绝望,同时,用另一只手记下你在废墟中看到的一切。”

  孟串儿端起酒杯说:“来,为了卡夫卡共同干一个。”

  喝完酒于小山说:“最糟糕的是不在于这个世界不够自由,而是人们已经忘记了自由。”

  孟串儿想了一会儿说:“我曾经特别喜欢的一本书,昆德拉的在别处,我想想啊!我喜欢哪一句。这是一个流行离开的世界,但是我们都不擅长告别。”

  他们端起杯,又喝一杯,孟串儿接着说:“请你把心交给我,与我为伍,这个世界太残酷,我有些怕了。”

  于小山笑笑说:“我爱的王尔德,他还说过我们谁也忍受不了和我们有着同样毛病的人。来,喝吧!”

  于小山想了想说:“我遇见你,我记得你,这座城市天生就适合恋爱,你天生就适合我的灵魂。”

  “如果爱,请深爱,爱到不能再爱的那一天。”孟串儿端起酒杯接着说:“看来你挺喜欢杜拉斯那个特立独行的老女人,我收回以前对她的成见,单从作品来看还是不错的。”

  喝完,放下酒杯,孟串儿想了一会儿说:“我用什么才能留着你?我给你贫穷的街道、绝望的日落、破败郊区的月亮。我给你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这句话出自博尔赫斯的《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于小山的印象非常深刻,所以立马能接得上:“我给你我的书中所能蕴含的一切领悟,以及我生活中所有的男子气概和幽默。我给你一个从未有过信仰的人的忠诚。”

  孟串儿一只胳膊拄在桌子上,手托着下巴看着于小山,没喝酒而是接着说:“找到了,什么?永恒。那是太阳与海交相辉映。”

  于小山接着说:“我永恒的灵魂,关注着你的心,纵然黑夜如寂,白昼如焚。”这是于小山非常喜欢的一首诗,兰波的《永恒》中的几句。

  孟串儿没再说什么也没再往下对,只是端着酒杯,死死地盯着于小山。于小山又点了一根儿,此时无言,他明白,这一切有些可怕,这两个的性格和灵魂深处的东西竟然能如此的相似与碰撞。

第14章 诺曼底登陆一样的见面结束了

  两个人在寂静的气氛中沉默了能有十多分钟,时间已经过了午夜,餐厅里的客人已经走得差不多了,周围只剩稀稀疏疏的几对小情侣,晚风摇曳,树影朦胧,全世界都安静的时候,随便画个圈都是全世界。

  前面草坪上有一男一女一个骑着一匹马,在绕圈慢慢地走着,整个氛围看起来很悠闲,也很和谐。过了很多年,他俩才发现,如果他们的人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那个晚上的意义不亚于诺曼底登陆。而那些战火纷飞,扑朔迷离,枪林弹雨,死去活来的未来,如果能够提前预知,不知道这两个二货还愿不愿意,敢不敢选择迈出相识的那一步。一段惊天动地的岁月即将开启,却轻描淡写地如此寻常,命运埋下的伏笔无人能够预料。

  当时的确只道是在平静岁月里的意外一晚,两个伤痕累累破碎得不完整的人聊了一整夜,聊过往稀碎的人生,聊纸醉金迷也聊柳暗花明,聊最底层的黑暗,也聊幸福初露端倪的光明。那一晚有心底的碰撞,有一瞬间的心动,有一时的恍惚,也有对明天的希望。后来,于小山一个人拎起红酒瓶子,手里拿着杯子,站起身走到草坪旁边的台阶前坐了下来。过了好一会孟串儿也端着酒杯走了过来,在他身边坐下了。然后仰头看着满天的星光说:“咱们俩还差一句您好吧?”说完侧过身伸出手:“您好,于小山,我是孟串儿,很高兴认识你。”

  孟串儿的眼角弯弯,不复凌厉,在星光和灯光的交映下甚至有点闪烁。于小山恍了一下神,随即笑了一下握住孟串儿的手说:“您好,孟串儿。我是于小山。”

  孟串儿接着说:“你知道吗?于小山,见面之前,我设想过无数次你长得什么样和你是什么样的人,此时,我发现这一切都跟我的想象竟然毫无偏差,你就是这幅德行。所以刚看见你,我就说跟我想的一样。但这太可怕了,无法想象我们是刚刚认识,这一切的感觉都是熟悉多年的老朋友重逢,连介绍和寒暄都会显得多余。”

  “我也一样,今天你从对面大步流星的走过来我就知道这就是你,孟串儿。但我没感觉可怕,只不过我们相识的载体不是见面的经历,而是我们彼此的书,我的《淡淡的忧伤》是我经过的一段过往,而你投入的阅读像是陪着我走过了那段岁月。你的《至爱烟味》也是一样,我陪你走过那一段乱七八糟的日子,虽未参与其中,但很多感觉确是感同身受。”

  “恩,这我懂,文字见人心,尤其是咱俩的写作方式,基本属于坦露自己内心里边最性情最敏感最不为人知的一面,可能那些才是最真实的我们。跟我说说你吧!于小山。”

  于小山说:“我这些年的经历很动荡,但不复杂,小时候小混子一个,淡淡的忧伤里都写了,后来长大了,也玩腻了,有一段时间憋在家里看书,看了很多书,也看透了很多东西。突然之间想换一种活法,然后就出国了,先去俄罗斯上了两年学,然后又在欧洲很多国家晃荡了一大圈,在国外没意思的时候写了几本书,三年后回的国。把那几本书出了,没想到的是还有很多人喜欢看,接着扎进文艺圈飘了两年,玩玩乐乐,风花雪月,但你知道在文艺圈不坑蒙拐骗基本活得都很苦逼,所以看明白了我就撤了。现在,做了几个偏门的生意,不算正规,但靠很多哥们儿的关系和利益撑着,混点儿吃喝没问题。总想继续写东西,却一直找不着感觉,自己跟自己较劲。就这样,也就这些,别问我生活,没有。”

  孟串儿端起酒杯说:“恩,这就是你。”

  “你呢?”

  孟串儿喝口酒说:“我也一样,咱俩小时候都不算什么好玩意儿,上学那时候我打架一般男孩都不是对手,别看我长得这样儿,但打架不是靠力气,我有那狠劲儿。后来上大学,当主持人,还演过一段时间的戏,也为爱闯了南方的花场,这些我那本书里面都写了,基本都是真实的。回来后,有一段时间跟你一样,也是什么都不想干,就是躲在家里看书,混吃等死,思考人生,你知道这些不能想,越想越抑郁,总之,走出来不容易,但都过去了。现在是一名调查记者,我很喜欢我现在的工作,忙碌,刺激,有正义感、使命感,无数次直面生死,我无所畏惧,最后只不过是唏嘘一场。但除了工作,生活如一潭死水,毫无波澜。”

  “敬那些过往、回忆、岁月,不论深刻,只因有现在的我们。”

  “于小山,你还有梦吗?”

  “孟串儿,你有意思吗?你清楚,梦,这个字,会是你我这样的人的绝对痛点,一碰就乱。有些东西,别人不明白,但你我都不是矫情的人,这些年也算路过红尘,过眼烟云,却还尘缘不断,梦还在,却模糊,别伸手,一抓就TM的没了。”

  “恩,都差不多。但在职业上,我有一个梦,也可以说是理想,就是一直想要去做一名战地记者,去阿富汗,申请早就递了,也批了,但这一步却一直没有走出去。我也不清楚为什么,不差决心,更不差勇气,也没有什么牵绊,就是一直在犹豫。”

  “为什么想去那里?我能猜到原因,但还是想问。”

  “就是想去真实的感受和记录生命存在的意义,7年前的孙志刚遍体鳞伤地死在救助站里,如果不是南方都市报的前辈出了那篇重磅调查就不会导致收容遣送办法的废除,而呼格吉勒图的冤案到现在还在由当年的调查记者奔走呼号,我相信总有沉冤昭雪的那一天……还有很多很多的同行都奋斗在一线上,要问我为什么,为了不泛滥悲情、不渲染难过、坚守的情怀,为了需要去推动的和平、良知、正义,尽管任重而道远,也为了让自己的生命存在的更有价值。”

  于小山看了她半天,才接着说:“嗯,这像我认识的孟串儿。如果你差一个支持的话,我可以给你,并且我在阿富汗还有个同学,是阿富汗土著,还是当年在国外特别要好的那种哥们儿,到那里有什么事情他肯定能提供帮助。我能想到,在你身边的家人、朋友、同事、包括傻睡着的那位身上你得不到任何支持,因为他们都是站在他们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而我的角度和你的应该不会有太大的误差,如果有一天你为了你的理想而失去生命,我会为你欣慰。你有了你最大的荣耀,同样,也反衬了我的悲哀。”

  孟串儿也看着他说:“谢谢你,于小山,你这个支持对我来说弥足珍贵。但你自己可能不知道,你的文字有多牛逼多有力量,给了我前所未有的动容和自己动笔的决心,那些文字是可以影响很多人拯救很多人的,你别放弃,我希望这是你坚定的梦,而我永远是你的支持者。”

  “也谢谢你,孟串儿,你让我想起了曾几何时的心思与动力。那时的我,写东西唯一的动力是想证明自己来过这个世界、存在过这个空间、驻足过那些美丽或破败的风景。但是后来懒得证明了,想无比平凡,来去无由,想来过一回、去过一次赚几滴眼泪、三两天的伤心与遗憾,就此而已。但此时,我确信,我想让人知道我还活着。”

  孟串儿举起杯说:“为了我们彼此的支持!”

  于小山举起杯碰了一下说:“为了仅有的支持!”

  两个人再次回到餐桌前,又要了一箱啤酒,这俩货还真是酒仙,一般人早就喝倒好几个来回了,但这俩人都快喝醒酒了。只是都觉得有点累,然后在餐桌前都开始盘腿坐在椅子上,叼着烟,像两个地主在划分土地一样。干了一瓶啤酒,于小山说:“有个牛逼人曾经说过,酒是这样的,在它强大的作用下你会模糊一切对人世间的看法,原本恐惧的,现在无畏了;原本深爱的,暂时忘记了;原本痛恨的,感觉疏离了;而原本陌生的,会在酒分子怂恿下变的朦朦胧胧,相识已久。”孟串儿张牙舞爪地哈哈笑着:“什么牛逼人,嗯?不对,是挺牛逼的,这不是我书里写吗?我说咋这么耳熟,其实我们也不是原本陌生,相识已久,跟原来的笔友差不多,而且咱俩是一人写好几本书来交流。”

  天色昏黄,见亮,深沉如水,即将来到的黎明就要破晓而出。他们喝着,看着,等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刺穿这世间,两个滔滔不绝的人开始沉默,空气中弥漫着不知名的味道,像战士从家里的床上苏醒,要收拾行囊奔赴战场;像巧克力味道的百利甜混上白牡丹花蕊深处的若即若离的散香;像是回到高三的偷偷睡觉又醒来的阳光明媚的教室,黑板上还写着你不搞不懂的方程式解法;又像是背过身不忍转面却不得不面对的,别离。

  其实也谈不上别离,因为两本书,结下了一顿酒的缘分,恰巧这顿酒喝得痛快,又恰巧两个人聊得比较深,又恰巧两个人对所有事情的看法都能高度的相似,哪有那么多恰巧?无论当时两个人承不承认,但那时的心动已经埋藏在了他们的血液当中了,无论是不是命中注定,但一切的走向在此时已经初现了路线,不用导航,他们的人生也会按此而行。

  世界回归烟火,你可以想象街道重回嘈杂,人群复而丰满涌入,轨道日复一日不会因为昨日的车轮停止今天的道路,从时间偷了一个缝隙成全了两个人肆无忌惮的挥洒,只是停不下来的脚步让人觉得伤感莫名。

  孟串儿说:“天亮了,这时候的感觉特别不好,会让我想起曾经很多个无眠、痛苦、折磨的夜晚。”

  于小山说:“我明白,那种瞪着眼睛等天亮的感觉、让人绝望。但这个夜晚,我们也是瞪着眼睛,光明悄然而至,却一切静好,这话有点儿像我们彼此用过的书名一样,挺矫情的,但却无比恰当。”

  孟串儿接着说:“于小山,既然都矫情了,有一句话更矫情的话特别想说,你能让我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