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生我们不走丢 第79章

作者:至爱烟味 标签: 现代言情

  像一只被猎人追赶的惊慌失措的羚羊,他的眼神出现了非常强烈的求生的渴望,然后压低声音紧张地说:“您好,我叫李望中,我是……”

  于小山火速地瞄了后面的门一眼,门口没人,没等这货说完,他赶紧拉着李望中进了内室,内室是书房。书房上有两个非常大的书柜,能有一人半高度,双柜并立。

  而这两个书柜其实是一个暗门,按钮在书架上那本《烟味至爱》的旁边,摸到书面按一下按钮两个书柜会自然分开,地板也会随即打开,露出一个地下室的入口来。

  别误会,于小山的地下室纯粹是为了他的那堆要求严格的茶,恒温23℃,湿度50%~70%,并没有猜到今天会有一个二愣子闯进来。

  于小山只是做事情追求细节上的完美,当初他装修C城的雨山茶楼就用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样样都要自己亲手打造。

  C城的雨山茶楼也有一个地下室,同样为了藏茶。之所以整得这么隐秘仅仅是,真的仅仅是为了美观考虑。所以即使在地面上把两个书柜挪开,只要没找到那个按钮,地面就跟普通地板一样不会分开。

  所以除非拿了探测仪来寻人,否则一进去就找不见了。此刻于小山火速按下按钮把李望中塞了进去:“一会儿说,我做这个生意的我知道你。”

  李望中进去之后书柜开始合并,就在这时候耳朵能听见的范围内,外面茶室来了一群人,于小山一边心急如焚地盯着书柜的合并,一边四处咂摸想找个理由。

  就听得内室的门在砰砰被敲:“请问主人在吗?我们是女神国联邦调查局的。”话说得很客气,可是敲门的声音几乎吵得整条街都要听到了。

  “警告一次!再不开门就要破门而入了!”听声音已经感觉在上脚踹了。

  于小山拽过旁边的一瓶伏特加拧开喝了一口,书柜终于严丝合缝地并在了一起,拎着酒瓶子强行按下自己的情绪就把门打开了。

  四个黑西服的不速之客端着枪进来二话没说铐上了于小山,把他的酒瓶子抢下来放在了一边:“人呢?”

  于小山眼睛都没眨,冷冷反问:“我在自己的店里喝酒违背了哪条女神国的法律?”

  有一个身高得一米九的彪形大汉用胳膊肘队住了于小山:“伙计,我劝你老实点,整条街就你这开门,人到这不见了,你觉得我们是傻子?”

  于小山被彪形大汉的胳膊肘怼得有点扛不住,但是他无从判断几个人的真实身份到底是不是联邦调查局的,如果是,此刻他做任何一点点的反抗,都会从有理的状态变成无理。

  咬着牙不在表情上有任何痛苦是他最后的倔强:“我不知道你们在找什么人,但是你们追不到人不是我的错,屋子就这么大,你们可以自行搜索。”

  彪形大汉放开了于小山,跟其他三个人开始翻腾内室——看样子外面已经被翻腾过了,而且外室实在是一目了然。

  雨山茶楼有四个包间,加上内室一共是五个,这几个人搜罗了半小时,又都集合到了内室,团团围住于小山,死死盯着他,似乎觉得这种被包围的气场可以震住眼前的这个男人。

  于小山点燃了一支烟,深吸了一口,吐了个烟圈,眯起眼睛不紧不慢地扔出来几句话:“这将会是你们司法部的耻辱,四个联邦调查局的探员持枪强行进入了一个华裔合法商人的店铺,对他进行了强制性行为以及精神上的羞辱。

  你们离开以后,我要给司法部长写信,要求调查这种行为是否涉及种族歧视,是否特别针对华裔乃至亚裔雇员。如果存在这样的行为,我想你们欠我一个道歉以及巨额赔偿。”

  “伙计,别耍花样!也不必威胁我们,你这房间我们还没有搜完。”

  说着就朝书柜的方向走去,于小山心里一紧,暗暗祈祷那个李望中千万不要发出任何声音。

  一米九正在挨本书摸,《烟味至爱》就在他摸的那一排,因为书后面有按钮,所以是略微凸起一点的。眼见还有两本书的距离就要摸到了,于小山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

  他不得不开口说话,哪怕只是最后一搏,于小山尽可能把自己的声音调整到玩世不恭,轻描淡写的状态,语气上甚至透着一丝轻松:“你们有权利搜索,我有权利抗议。今天要是搜到了你们想要的人,我任凭你们处置。

  可是我的耐心已经到了极致,你们打扰了我享受夜晚的安静的时光,在我这里折腾了快一个小时了吧?如果你们现在道歉出去,我们中国也有一句话叫做大人不记小人过。

  如果你们坚持,我奉陪到底,不让你们四个把探员的衣服脱了,我枉为人!”

  于小山的话铿锵有力,但是语气中半点愤怒都没有,可越是这样,越觉得他云淡风轻下的气场愈发压人。

  四个人竟是面面相觑,一时之间退也不是,继续搜也不是,怔在那了。

第143章 不速之客

  于小山伸出右手抚了抚自己的只有极短极短的头发茬子的头,又晃了晃脖子,慢悠悠地走到桌子前面拿回了刚才的那瓶伏特加,喝了一口。

  回头望向四个人,挑起眉毛问了一句:“还不走?等我请你们喝酒么?”

  四个人不甘心地望了望这间屋子,彼此使了个眼色,纷纷撤出去了。于小山长舒了一口气,赶紧去书柜旁边摸到《烟味至爱》那本书,刚想按下按钮把这个李望中放出来。

  就听见外面清清朗朗一声音:“于小山于老板在吗?亚青社宋暮新想拜会一下。”

  于小山一咬牙,心下暗想:这特么的是什么日子,刚走一波阎王又来一个齐天大圣。凭着于小山的脑袋瓜子自然明白,肯定也是冲着地底下这个货,可是这个货是李望中啊,做芯片的哪个不知道他!

  虽然没来得及问任何一句,可是于小山大概能猜到许是李望中不想在女神国呆了,因为只有这样才会有联邦调查局的人来抓他。

  若不是如此,凭借李望中在芯片领域的地位,在女神国应该属于国宝级别的人物,别说有人抓他,怕是他皱一皱眉头,政府都舍不得。

  眼下的光景,李望中为什么想离开女神国于小山一点也不关心,于小山更关心的是外面那个宋大圣,宋暮新简直是挣脱了五行山的孙猴子,玉皇大帝也得让上几分。

  最最担心,宋暮新跟这个李望中不是一边的,一旦这个担心成事实,李望中是神仙也难保得住了……宋暮新不是刚才那几个货,他既不好骗也不好惹更不好吓唬。

  保不齐,从李望中跑进来那瞬间宋暮新就瞅见了,然后看着联邦调查局的进来,又看着他们一无所获地出去,然后自己就可以进来了。

  于小山的脑子在不到三秒钟的时间里转过的千万道弯,每一道都曲折往复,这些弯弯绕绕纠缠在他脑子里,让他瞬间就有头疼欲裂的感觉。

  他知道他往自己身上揽了一个大麻烦,可是如果时间退回到一个小时以前,他也还是会选择这么做。

  李望中这种人,是于小山一辈子也成为不了的人,他能做的事儿,不仅于小山做不了,怕是全世界也没有几个人能做得出来。

  这人绝不该被粗暴对待,更不应该成为女神国的私有物品,而更关键的是,李望中是华人。哪怕能有万分之一的机会能让这个人为祖国所用,促成这万分之一机会的人都是万古长存的民族英雄。

  于小山本人不属于沽名钓誉的那种人,他从小到大基本不在乎别人的目光,是羡慕、是嫉妒、是嫌弃、是厌恶、是同情都随意。

  他始终没学会该怎样活在别人的眼睛里。时间长了,过了兴趣的保质期,再提起来他们自己都感觉没劲了,多猛烈的暴风雨之后也会是雨过天晴。

  可是做不成英雄,也不能做个罪人,把李望中拱手让出,从哪个角度来说自己都会是个罪人。

  于小山是做这门生意的,他太知道芯片的研发对于现在的国家来说有多么的重要。可拥有高端芯片的组成三要素的国家,都太强势了,对这东西的渴求每个国家都已经到了白热化的地步。

  有时候,战场并不意味着轰隆隆的炮火硝烟,也不全是流血牺牲,单就科技来说,足可以定一个国家的生死。

  无论如何,李望中这个人都不会毁在自己手上,于小山深呼了一口气,打定主意往外室走去。失败了也要去尝试,尽一切努力也要护这人周全!

  于小山拎着伏特加走到外室,宋暮新正悠闲地坐在于小山的老板椅上自己沏茶喝,旁边两个黑西装的高个子垂手站在他身后,低着头跟他妈默哀似的。

  “于老板真是好兴致啊,一个人从星光闪耀,皓月当空到黎明破晓,天边微光,从茶到酒,独饮独酌。并且还夜不闭户,真当这女神国是路不拾遗的完美世界呢?”

  宋暮新靠在老板椅上,右腿压在左腿上,鞋尖微微翘起,越发显得慵懒而居高临下。

  “宋老板才是好兴致,但宋老板的兴致跟茶酒无关,单单喜欢偷窥。估计是彻夜无眠守在我店铺门口,偏等着联邦调查局的出去,掐着点儿进来,都他妈的打量我是傻子。”

  旁边那俩默哀的登时掏出枪来指着于小山,于小山瞪了这俩货一眼,冲着宋暮新道:“别跟我整这些没用的,我平生最讨厌别人拿枪指着我。”

  宋暮新笑着挥了挥手,那两人又回到默哀的姿势。

  其实宋暮新内心非常惊讶,因为他的确盯了一宿,也的确亲眼看见那四个人进去又出来,但是他以为,于小山怎么也会遮掩下来,却万万没想到第一句话就被挑明了说。

  这种特别直白的开门见山,不是聪明绝顶就是愚蠢至极,于小山明显不属于后者。

  宋暮新端起茶杯扇了扇茶的香气,然后轻轻地抿了一口,点点头,不紧不慢地问道:“哦?原来于老板大开方便之门,不是为了迎接宋某,听上去于老板刚才受委屈了?”

  “从前没听说亚青社的老爷子说话这么磨磨唧唧,跟个娘们似的。”于小山坐在了宋暮新对面的椅子上不屑地顶道。

  后面两个默哀的货又要掏枪,于小山指着他俩说:“把你们那个破玩意收起来,今天你们老大的目的不是为了崩了我,拿起来放下拿起来放下你俩不嫌累得慌?”

  宋暮新再是老成持重也禁不住莞尔笑了一下:“你们两个上外面去。”俩货应声去了外面,茶楼门口一左一右,也是省了钟馗的年画了。

  “既然于老板这么爽快,那我也就不兜圈子了,李望中在哪,交给我吧。”

  于小山喝了一口酒,又点了一根烟说:“我知道这货是谁,就算我不知道,刚才的那几个来了我也该知道了。可是问题是,我连他的毛都没见过一根,你们为什么管我要人?”

  宋暮新的右边嘴角略微勾起,眼神深邃地盯着于小山。于小山忽然莫名其妙地想起了孟串儿曾经跟他讲过一个童年趣事。

  小时候的孟串儿胆子特别大,每次做错了事情,老爷子总是让她看着他的眼睛回答问题,老警察的眼睛想也能想得到有多锐气逼人,足可以盯到人发慌。

  可是小孟串儿在玩类似的心理游戏的时候却从来没有输过,她永远不会躲避对面直视过来的目光,她会勇敢地盯回去,直到对方把目光收走。

  最近想这个丫头的时间实在是太多了,任何不合时宜的时候都会蹦出来这个影子。于小山定了定心神,气定神闲地直视宋暮新。

第144章 揭秘宋暮新的设局

  两个人的目光要是能够自动谱写,怕是已经搞出了一部40集的电视剧,而且还是家国情仇爱恨不休的那种。

  好一会儿,宋暮新冷冷地收回了目光,把茶杯往前一推,身体向后靠了一下:“于老板看来,是不想给宋某这个面子了。”声音中有着明显的不悦。

  于小山叼着烟,笑了一下:“宋老板要是想看大变活人的魔术,那我就不配合您演戏了,没这个本事。”

  宋暮新的手指修长如竹节,指骨如玉,在轻轻地敲打着茶桌,于小山专心抽烟,眼睛往天花板上看。

  又是一阵非常尴尬的沉默过后,宋暮新开了口:“于小山,我也不瞒你,我亲眼看见他走进来的。今天这个人,你是交也得交,不交也得交。”

  于小山哼了一声:“我记得咱俩第一次有交集的时候我跟海关的人说过,你看我像是被吓大的吗?啧啧啧,宋暮新你记性不太好啊。”

  “好啊,既然于老板这样坚持,那我就只好在这陪于老板三天三夜了。我陪您喝茶喝酒,参禅论道。谁也不许出,也没谁能进。”

  于小山脸阴沉下来,这个宋暮新对李望中看上去势在必得,门口那两个钟馗会严格遵守他的命令,别说人了,苍蝇估计都飞不进来一只。

  李望中还在书房的地下室里,地下室除了茶啥也没有。没有吃的没有水,真这样耗下去,李望中只是一个芯片专家,对于此类危险的状况定是没有丝毫经验,再这样下去别说三天,不出一天就露馅了。

  与其都是露馅,不如主动出击。于小山深知,宋暮新现在只是不知道李望中在这个房间中的哪个确切的位置,时间若是拖下去,搞不好就会强行搜索。

  逼急眼了,于小山开始盘算着怎么能够一招制住宋暮新,用他来威胁那两个,然后让卡尼过来把李望中带走。李望中只要能跟卡尼走,宋暮新怎么折磨都无所谓。

  预计不会要了他的命,毕竟没这么大的仇。反正在没搞清楚宋暮新站哪头的情况下,绝不可以把李望中交给他。

  于小山又点了一根烟叼在嘴里,眼观鼻鼻观心,海关肥硕肚子挥出去的那一拳浮现在眼前,宋暮新连反应时间都没有就行云流水地闪避开来,身体的柔韧度不亚于一个芭蕾舞演员。要想一招把他制住,委实太难了。

  于小山挪动了一下身体,忽然右边裤兜里的东西剐蹭了一下隔着裤子的皮肤——是那把巴斯蒂内利灰鲭鲨战术匕首,自己在女神国还没有考取持枪证,是不能够合法持枪的,所以随身携带这把匕首是用来防身的。

  宋暮新身上应该有枪,于小山用余光衡量着,今天宋暮新穿了一条牛仔裤,裤兜紧贴身体,看样子不会装枪。

  但是他上身穿了一件灰色的老爷衫,衣兜松弛,而宋暮新一直在用左手沏茶泡茶,这要不是左撇子,极大概率枪在右兜。

  如果自己想办法绕到他左边去,快速地用匕首抵住他的脖子,还是会有一丝胜算的。而去内室势必要从宋暮新身后绕过去,这个理由倒是也好编。

  思及于此,于小山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漫不经心道:“宋老板若是喜欢我这个铺子,那您就坐着吧,我要去里面睡觉了。”说完慢慢悠悠站起身来走到宋暮新旁边。

  “辛苦宋老板挪一下凳子借过一下。”

  宋暮新向前挪了一下,于小山绕到他后面,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用左手臂死死勾住宋暮新的脖子,左手同时上了匕首比在了宋暮新的颈动脉处!

  宋暮新的反应真是奇快无比,他居然能抗衡人体的生理本能——遇到别人勒脖子,正常人的第一反应一定是用双手掰那个勒脖子的障碍物。

  宋暮新的反应居然是去掏枪,可是奈何于小山手更快,他直接拿匕首扎了宋暮新试图拿枪的右手——这种敏捷也仰仗于于小山事先的算计,他的算计的确精准,枪就在右兜。

  一刹那间宋暮新右手血流如注,这一刀差点没扎穿了。他用左手摔了个茶杯,门口那两个门神终于后知后觉地进来了。

  进来之后吓傻了,我滴个老天爷,这是什么情况???一个不知道是啥玩意的茶楼老板,拿着匕首抵在亚青社老爷子的颈动脉上,然后老爷子的右手还在往外蹿血。

  这事也怪宋暮新,太轻敌,甄义道和林汉川都派出去了,这么多年,这两个孩子从来都没有同时离开过自己身边。他以为只是去给于小山设了个局,没想到于小山的性格根本不按常理出牌。

  进来这么一会儿,已经无数次地给了他惊喜和意外。两个门神终于反应过来了,慌忙掏出枪上了膛瞄准于小山。

  宋暮新的脖子被勒得青筋暴起,一时之间竟然连话都说不出来,他赶紧用眼神制止拿枪的两个门徒,又挥起没受伤的左手尽量缓慢地在于小山眼前晃动。

  于小山略略放松了一下左手手臂,他也不想把宋暮新勒死,这不是他的本来目的。但是他拿刀尖逼紧了宋暮新的脖子,然后沉声威胁道:“让你的手下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