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云声 第70章

作者:温三 标签: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玄幻仙侠

只要她知道,从今往后云之墨只会属于她,那就足够了。

“嗯,我属于你。”云之墨慎重地承诺:“云之墨只会属于小铃铛。”

从今时起,他是他自己,所以他能决定,他永远属于奚茴。

第69章 凌霄锁月:一

◎那个女人,叫宁卿。◎

潼州多湖泊, 大部分的百姓都临水而居,虽算不上多富饶,却是难得的安静祥和之地。

奚茴的银叶小舟一路向着太阳的方向, 行了两日穿过京州边境,才逐渐看见了潼州的样貌。

比起京州大半地区已经陷入了鬼域与曦地重合的乱象, 潼州犹如世外桃源, 一眼望过去几乎无山, 倒是大大小小的湖泊于阳光下仿佛能发光的翡翠, 花丛长林, 方田百里,白墙黑瓦,好似一副人间小画。

此时的奚茴正靠在云之墨的怀中睡着了, 一柄金骨墨扇展开遮在了她的头顶,举扇为她挡住阳光的人忽而蹙眉,半回身瞥了一眼后方, 能从那片蔚蓝的天空看穿至尽头, 直看到京州乌云密布的方向。

收回眼神, 云之墨越过小舟边缘瞥了一眼潼州众城,选了块临湖的土地准备停下。

银叶小舟落入了小湖边缘, 顺着风轻飘飘地往岸上靠去, 湖岸上种了许多银杏树,古怪的却是这个季节银杏树没有一片叶子黄了, 始终是初夏时青翠欲滴地的模样。

金骨墨扇被法术悬于空中, 云之墨轻轻放倒了奚茴让她依偎在小舟内, 一个闪身便上了岸, 放眼望去皆是树林, 除去银杏树还有大片楠树和柳树。

他伸手摘了一片叶在指腹搓磨, 不过一会儿那树叶就被指尖的命火给烧成了灰烬,黑影闪过隐藏于树林的阴影处,千目匍匐于地面。

“焱君,轩辕城没了。”

云之墨与奚茴乘坐银叶小舟离开轩辕城范围虽才过短短几日,可那里已然是天翻地覆的改变。因为轩辕城中鬼魂众多,对于千目而言那简直是一场随阴雨而来的饕餮盛宴,故而他没及时跟上二人,留在轩辕城吞下许多鬼魂。

正因千目没离开,反倒看见了轩辕城的后来,以及那位突然出现在轩辕城中的神女。

“焱君与奚茴姑娘离开后的第二天,宁古寺中包围的旧寺被骤雨冲破围墙,推倒了白龙塔,引起了一段不小的山体滑坡。山间巨石坠落,撞坏了轩辕城的西城门与城墙,埋了四、五个村庄。”千目道:“自然,这些也不全是因为雨水致使,依属下看,更多的还是因为鬼域冲上曦地改变地势所致,便是城中凡是超过三层的高楼,不是坍塌便是满墙裂缝,存不久了。”

好在行云州的人在中秋前将城中百姓撤离出去,还有城外村落里的那些人也及时离开,否则死伤何止几千?

可依旧有些固执的留在原地等死,到底是没了许多人命。

“对了,那个长老险些死在里头了,不过可惜被人救起来了。”千目叹了口气,表示可惜。

行云州的长老有两个,若是张典千目便会喊其老头儿,能得称一声长老,便只可能是奚茴的母亲了。

他是个没什么感情的鬼,却也听说过什么亲情血浓于水,奚茴虽与岑碧青闹翻也未必将来不会和好,故而他对岑碧青始终保持着远距离观看,若其有个什么三长两短,也好及时回来禀报。

岑碧青在行云州落住的地方正好背靠着一栋小楼,那小楼是深夜塌下的,彼时她正与鬼魂缠斗顾及不暇,又被一根房梁压住了腰,差点儿被那些疯魔的鬼魂给吞了,是谢灵峙出面救了她,除了救她,谢灵峙还救了许多人。

鬼域上升得越来越快,轩辕城几乎每一个时辰一个变化,云之墨曾用命火在轩辕城内外烧出了一个暂且安全的天地,待他收回命火后没多久轩辕城便遭鬼域反噬得更重。行云州人本想留下处理鬼魂以免这些沾染了鬼域阴气的鬼魂顺着人气而去祸害活着的人,可他们到底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也低估了如今鬼域到底有多少未能及时投胎的鬼。

一行几十个行云州的弟子皆被鬼魂缠绕,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地步,而千目的眼珠子遍布轩辕城四周,高高兴兴地吞噬着那些鬼魂,便是此时,那位神女突然降临了。

五彩的霞光刹那破开了轩辕城上空的阴云,招引一道阳光坠落,晒出一条宽广大道,逼退了那些鬼魂,也晒伤了千目好几颗眼珠。

千目在看见对方出现的那一瞬便立刻逃了,他还记得这神女曾在他的眼珠子里藏了一缕金光,害得他从行云州逃回云之墨身边这一路都痛苦难当。

好在这一次他跑得快,只匆匆瞥了一眼便弃车保帅,丢了的眼珠子一个也没捡回来,灰溜溜地往潼州方向跟来,这次千目没带上小尾巴,这才敢现身将轩辕城的事说给云之墨听。

“行云州的阵法已然失效,她追出来也不足为奇。”云之墨以指尖掸了掸落在袖摆上的几丝飘絮,目光扫向四周树木。

之前那么多日宁卿没有追过来是因为她还要守阵,不到大阵消散的最后一刻她是不会相信司玄已经彻底消失于世间的。而云之墨先前在轩辕城闹出那么大的动静,她既不用守阵必会第一时间前来查探,在他走后的第三日才赶到,已然算慢了。

其实不必千目小心翼翼,他也知道凭着宁卿的本事,只要她到了轩辕城查询到云之墨如今的气息,便能立刻追上来,找到他。

躲是躲不掉的,云之墨也不打算躲着,他又不怕那个女人。

之前略有忌惮,也是怕他身体里的司玄对那女人有情,而他也非这具身体真正的主人,如今情况颠倒,不如被其找到,好让她死心归去。

只是神女怜惜世人,她既看见轩辕城的惨况,又如何能那么快脱身?

“千目,这是何地?”云之墨不再去想宁卿。

千目虽死了两万余年,一直被关渡厄崖下,可他耳目众多,出了行云州后对曦地其余八州也有些了解,一看这处特殊的构造便知是潼州。

“此地为潼州汪县。”千目回答。

“何人管辖?”云之墨又问。

千目于各处收回了几个眼珠子才将近来潼州摸清:“潼州为晋岚王的封地,不过这里倒是古怪,竟有三十余年不曾入冬,气候宜人,春暖花开……还有一点琢磨不透的,这里竟无鬼魂。”

这世间不论哪一处有无行云州人,都必然会有鬼魂,善恶不论,每日总有死人的,只要人死了就会化作鬼,哪怕是游魂也算,可千目的眼珠子达汪县百里,竟没找到一个鬼。

汪县只能算作潼州中的一个小县城,那晋岚王所住的玉子城才是潼州中心。

云之墨久久没再问话,千目便自作主张地散去了一小半眼珠子查探一番潼州的情况。

湖面细风吹过,黑影消散在树荫下,云之墨又掸去肩头的柳絮,瞥了一眼银叶小舟的方向,问:“你还打算装睡多久?”

银叶小舟的边缘冒出了个脑袋,奚茴双手搭在舟侧,头顶着那柄金骨墨扇,露出一双弯弯的狐狸眼朝云之墨笑。

“你怎知我醒了?”奚茴取下扇子扇风,利落地从银叶小舟内跳上了岸,再将小舟收回。

“你睡着了会打呼,呼声停了,你自然是醒了。”云之墨道。

奚茴闻言瞪了他一眼:“胡说八道!”

云之墨笑了笑,坦然点头:“嗯,小铃铛怎会打呼?那岂不是叮铃铃的声响?”

奚茴:“……”

她不与云之墨辩驳这种无意义的话,伸了个懒腰问:“方才千目说的那个突然出现在轩辕城中的女人,便是你过去不想见的人?”

千目自不会给其尊称,通常以“那个女人”形容,云之墨知道他说的是宁卿,奚茴却不知道宁卿为上古神女。

“是。”云之墨道:“不过恐怕躲不掉,既然避不开,倒不如见一面的好。”

“唔。”奚茴点了点头,看似不在意,可心里在知道他过去不想见的那个人竟是个女子后,又变得在意得很。

少女吃起醋来大多是一个模样,奚茴的眼神时不时朝云之墨身上瞥,就连她鼻尖落了一片柳絮也未发现,撇着嘴一副欲语还休的模样,可偏偏云之墨以询问眼神去看她时,她又故作看周围的湖泊花草,也不主动说话。

心里酸溜溜的,很不好受。

云之墨看奚茴,奚茴便将头扭去另一侧,待他直起身子了,她又鼓着脸踢路边的花。

如此反复几回,云之墨掐住了奚茴的脸,掐着手心里的小脸摆出一副明显不高兴又什么也不肯说的别扭表情,他微微挑眉,忍着笑意道:“其实我还挺喜欢看你这幅样子的。”

有种异常的满足感。

“但我不喜欢你不与我说话。”云之墨的指腹擦过奚茴的脸颊,松开后取掉她鼻尖的柳絮,道:“那个女人,叫宁卿。”

奚茴以一种占有的姿态挽住云之墨的胳膊,与他并肩走在林荫下,沿着湖边往有人家的地方去。

“她似乎是与我同生同死,那些记忆都太久远了,我也记不太清。”云之墨仔细回想了一下,脑海中关于宁卿的记忆的确很淡薄,若是司玄的意识还在,他大约会想起更多。

“同生同死?”奚茴听见这个词便浑身别扭,仿佛独属于自己的东西莫名被旁人在上面落了款,她皱眉问:“她死你也死?”

“应当不会。”云之墨蹙眉。

他曾想过杀了宁卿,却没把握,又因为他的灵魂本就源自于司玄,司玄还在,他便动不了宁卿,故而没那个机会。

“那若有机会我见到她,我捅她一刀试试,看看她身上流血,你会不会痛。”奚茴朝云之墨呲牙,摆出一副凶狠的模样。

云之墨却笑了起来:“也可一试。”

“你与她……青梅竹马?”奚茴又问。

云之墨沉默了许久才道:“准确来说,不是。”

他有意识之始,宁卿与司玄已经共存了许久,从上古至曦地分为九州,期间变化几十万年,他存在于宁卿之后。

司玄是司玄,他是他,云之墨将这一点分得很清,便不会将司玄的过往经历套在自己身上,也不认下他与宁卿之前共存的感情,他对那女人只有避之不及的厌恶。

“不过你倒是我亲眼看着长大的。”云之墨的目光于奚茴身上扫视,一句话叫奚茴哑言,莫名生出了些许羞赧。

确定了云之墨与宁卿不是自己以为的那种关系,奚茴也就不将她放在心上了,于是扯开话题揪下了一片银杏树叶,问云之墨:“银杏树几月黄?”

“九月吧。”云之墨道。

奚茴疑惑:“这里的叶子怎还这么绿?”

云之墨的目光朝远方望去,目之所及,褪去潼州这片湖蓝草绿,四季如春的假象,他看到的,是一望无际的枯萎与萧条。

“大约是因为,你我误入画境。”云之墨的这声回答很轻,奚茴也不是真要他的回答,每个地方的气候不同,她也不过随口一问罢了。

-

过了一片平林,便能瞧见人烟。

汪县的瓷鱼镇中有一道有名的特色菜,是用凛湖中的瓷鱼做一道美味的鱼生。

瓷鱼镇便是因此鱼得名,据说瓷鱼鱼肉光滑如白瓷,入口弹牙脆爽,吃起来的声音像生嚼薄薄一层的瓷片故叫瓷鱼。瓷鱼生于凛湖,因那凛湖地处位置不同,水温较于其他湖泊更低,养出来的瓷鱼也与众不同,就是把鱼苗放在其他的湖里也养不活。

瓷鱼离了凛湖活不了太久,就是用冰块保存也会坏了口感,故而为了一口鱼生,许多达官显赫宁可多走几步路,特地赶来瓷鱼镇尝一口鲜。

奚茴没吃过鱼生,据说鱼生是要将鱼从水里打捞起来,在其还活着的时候剔鳞削肉,不可开膛破肚,以免鱼肚中的五脏污了鱼肉的味道,那薄薄的肉剔下来,仅剩一身鱼骨的鱼嘴巴还能动。

听起来很瘆人,也叫人更好奇了几分。

瓷鱼镇经多年变化,靠近凛湖边上便建造了许多半边房屋架入水中的客栈,客栈有后门还有小舟,客人可以直接从后门踏入小舟划到湖中央去现捞现吃。

傍晚时分瓷鱼镇便点了灯,靠近湖的那一侧湖面上倒映着昏黄的灯火,奚茴站在一家客栈前手里捧着热腾腾的鱼糕,眼神落在另一家客栈桐树下正围成一团的年轻人身上。

奚茴与云之墨落住客栈,华灯初上,二人才准备沿着街道走一走,千目便出现了。

此刻云之墨与千目在客栈院子里说话,经过早间在银叶小舟上偷听那一出,奚茴也知道他们一人一鬼怕是说不出什么叫她高兴的内容来,倒不如不听,省得自己想得多。

于是奚茴先一步出了客栈,就在客栈灯下等着。

鱼糕吃了两口,一群少年的欢呼声吸引了她的目光。

桐树下十几个人都是一般年纪,与奚茴差不了多少,被围在最里侧的是两个衣着鲜亮的少年公子。其中一个因相貌俊逸有些鹤立鸡群,瓷白的脸上眉头紧皱,手中捏着一根竹签在竹筒里戳来戳去,嘴里念念有词。

“咬他,咬他啊!”

“哎,你别怕,没用的东西,小爷可花了百来两买的你!”

“好宝贝,你可别输了!”

奚茴听到了些许虫叫,她不知那些人在玩儿什么,一个个精神奕奕地喊着听不懂的口号,于是她上前两步,也往人堆里凑了小半边身子,瞥了一眼竹筒里的“宝贝”。

两只蛐蛐儿缠斗在一起,你死我活的架势在竹签的刺激下打了半晌。

奚茴嘀咕了一声:“那虫子腿被吃掉了。”

这一声才落,果然其中一只被咬得动弹不得。

相貌好的那个急得不行,一看被人乌鸦嘴,顿时就要掀桌子,恼怒地抬头骂了句:“那个王八蛋咒小爷……”

对上奚茴的视线,到了嘴边的脏话却说不出来,少年顿时噤声,一张脸涨得通红,反倒是奚茴听到了一声“王八蛋”,秀眉皱在一起,抄起竹筒就朝少年的脸上砸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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