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爆炒小黄瓜
明琅最先感到的,是冰冷、平缓的呼吸。
很冷。
几乎跟冰没什么区别。
明琅浑身僵硬,后颈的汗毛炸得更加厉害了。
这时,一个低沉、温和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做噩梦了?”
熟悉的声音。
明琅的神经却没能放松下来,反而绷得更紧了。
因为这个声音……这个声音好像是……
下一刻,对方坐了起来,一只手撑在她的身侧,以一个几乎是覆在她身上的姿势,打开了床头灯。
暖光立即驱散了黑暗。
明琅终于看清身边人的相貌。
说起来,她似乎是第一次这么近观察他的长相。
——鼻梁高挺,轮廓窄而分明,下颚线干净利落。
可能因为掺杂了北欧血统,他的双眼皮褶皱极深,自上而下看人时,目光如同一团温和、包容、洁净的雾气。
最让她感到惊艳的,还是他的发色和眼睛。
银发,绿眼。
不是那种染过的、不自然的银色,而是一种霜雪般清冷的银色。
明明色调偏冷且单一,却让人想起“瑰丽”二字。
眼睛也不是那种绿中带蓝的浓绿色,而是一种极淡的浅绿色,淡得几乎能看清虹膜的纹路。
让人想起冰湖附近的云杉,是一种孤峻、淡雅的绿。
……沈澹月。
她暗恋的人。
他们为什么会躺在同一张床上?
这是怎么一回事?
疑惑与震惊交织,明琅几乎无法呼吸,张了张口,半晌才吐出一个音节:“……啊?”
第111章 Chapter 2
明琅一直记得那天下午, 她刚满十六岁,才参观完公司的直属学院,整个人郁郁寡欢。
那是她第一次意识到, “阶级”的存在。
对于十六岁的少女来说, “阶级”两个字难免有些空泛。
明琅其实也不懂这一词的具体意思, 只是很讨厌那种无论如何也追赶不上的感觉。
她还年轻,有梦想, 有计划, 有野心, 不想那么快就被条框固定住。
今天的参观,却明确地告诉她, 她以后要么会变成给公司员工递枪的人, 要么会变成他们枪口下的人。
明琅很愤怒。
她想跟同学倾诉心中的愤怒,同学却在兴奋地讨论公司学院里看到的名牌。
明明他们的父母赚一辈子的钱, 也买不起那些牌子的一件衣服、一个手提包,却会为了争论哪个牌子的名气更大、设计更好而争得面红耳赤。
那种模样,让明琅感到陌生又厌恶。
回去的路上, 天还未黑,霓虹灯已接连亮起。
高楼大厦如同一棵摩天巨树, 上面缠绕着花花绿绿的广告枝叶。
这是一座繁华得几近怪异的城市——高大、宏伟、辉煌的建筑旁边, 是黑黢黢的工业区和贫民区。
明琅每次回家,都必须经过贫民区。
可能她身上贫穷的气息太过明显,贫民区虽然犯罪率极高,她却一次也没有被打劫过。
穷人和穷人,仿佛一群麻木不仁的野兽, 彼此并不熟悉,却可以精准嗅出谁是同类, 谁身上有油膏可刮。
明琅有点讨厌这种感觉。
她想当一个特别的人,生活却总把她推到人堆里去。
现在回想起来,青春期的她真的有太多烦恼。
一点小事,都能让她怄气一整天。
明琅回到家,正要掏门卡开门,却发现自己忘带门卡了。
一时间,所有委屈情绪瞬间涌上心头。
今天是她十六岁的生日,被拽到公司学院羞辱了一顿不说,还没办法进家门了。
她委屈得想哭。
更让她委屈的是,前天她跟爸妈说,生日想要一个公司芯片——很多同学都有,可以用来上网、聊天、导航、面对面视频电话,还可以下载课堂的全息录像,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反复观看。
爸妈却拒绝了她这一请求,理由是小孩子装什么芯片。
如果有芯片的话,她就不必被锁在门外了。
明琅越想越委屈,蹲坐在门口,抱住双膝,红了眼眶。
她发泄似的咬住自己的胳膊,想留下一个带血的牙印,以此表达自己的不满。但太痛了。她咬了一会儿,悻悻地松了口。
这时,走廊尽头传来脚步声和轻微的谈话声。
明琅心里又愤怒又委屈,迫切地想要嚷嚷出来,没看清是谁,就大叫了一声:“——就不能进屋里去说吗?!”
话音落下,谈话声立刻消失了。
明琅却有些尴尬。
不是因为这话不礼貌,而是因为她好像泄露了哭腔。
再也没有比哭着骂人更丢脸的事情了。
让她恨不得挖个洞钻进去的是,脚步声在朝她靠近。
对方在朝她走来。
明琅浑身紧绷,心想对方要干吗,跟她打一架吗?
她虽然打不过公司精英,但撂倒一个小混混还是绰绰有余的。
谁知,出现在她面前的,是一个银发绿眼、气质清峻的男人。
明琅从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男人,几乎愣住了。
她语文不好——现在就没几个语文好的人,基本上每个人的脑子都被短视频和流行语塞满了,没有给文学留下任何余地。
但她还是想出了一个很恰当的比喻。
——看到他,仿佛沉闷的暑热都消散了。
他的身上似有一股拂晓般冷寂的香气。
他银白色的短发,更是美丽至极,洁净得带上了几分攻击性。
与肮脏、污黑的楼道形成鲜明的对比。
明琅忽然有些自惭形秽。
不过,这种感觉只维持了几秒钟,很快她注意到男人的大衣、衬衫和皮鞋都价值不菲。
尤其是手腕上的腕表,虽然她不认识牌子,但长了眼睛,看得见质感。
他手上那块表,一看就很贵很贵。
贵得她心烦意乱,更想大喊大叫了。
明琅恼火极了,心想,怎么哪儿都能碰到有钱人?
有钱人到这儿来干吗?买房吗?现在拆迁又不给钱了。
她猛地一抬头,对男人怒目而视:“看什么看!”
说完,她脚趾头又尴尬地缩了起来——这一回,她好像不止带上了哭腔,还破音了。
她越发讨厌这个有钱的不速之客,瞪着他,喘着粗气,想用兽类般抽泣的声音把他吓跑。
男人却没什么反应,离她更近了一些。
明琅看到他皮带上的枪套,隐约露出银灰色的枪柄,陶瓷涂层,不会折射出一丝一毫的光线——隐蔽、轻便、耐磨。
她浑身僵硬,脑中瞬间闪过数十条逃跑路线,以及课间练的防身操。
但那些东西在真枪面前,都变成了一个笑话。
她跑得再快,也跑不过子-弹。
明琅想,她还是过得太好了,以至于失去了最基本的警惕性。
下一刻,男人却掏出一块手帕,递到她的面前,温和地说道:“你好,我是新来的住户,吓到你了吗?”
明琅没有接,警惕地看着他。
“我姓沈。”男人微笑着说道,“You can also call me Dan,that’s what most people call me.”(你也可以叫我Dan,大家都这么叫我。)
明琅警惕如一只随时准备出击的野猫:“我有‘通译宝’。”
Dan微微侧了一下头,似乎没有明白她的意思。
明琅觉得自尊心受损,大声说:“我买得起同声传译设备!你不用专门换成其他语言!”
Dan顿了一下。
明琅咬紧嘴唇,很怕他拿出一个更好的同声传译设备羞辱她。
毕竟她买的“通译宝”,只是一个无线耳机,连芯片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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