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犯太岁,唯有嫡女福星高照 第283章

作者:檀晓 标签: 玄幻仙侠

  一个是美人,后来做了他的小妾,另一个则是个孩子,可惜最后也没有找到那孩子的下落。

  而现在,这里的菜地显然也是用来种人的,就是不知道有没有种出来过。

  胡巧巧眼尖,她指了指菜地的一处,沈凝看过去,那里居然有破土的痕迹。

  三个人,六只眼睛,齐刷刷看着那处破土的地方。

  一阵嚓嚓的声音传来,像是有什么东西藏在泥土之中,马上就要破土而出。

  这声音不仅沈凝三人听到了,其他人也听到了。

  一个小内侍跑了过来,兴奋地说道:“破土了破土了!”

  这时,菜地旁边的一处花架,忽然向左边移动,墙上现出一道门,一个少年从门里走了出来。

  只看一眼,沈凝便认出了他,苏涣!

  不仅是沈凝,胡巧巧也认出来了,别忘了,她给苏涣画过像。

  眼前的苏涣,和胡巧巧画上的有八九分相似,反倒是和传说中的苏涣不一样了。

  因为真正的苏涣是个独眼龙,他的右眼是瞎的。

  而眼前的苏涣,两只眼睛明亮如夜星。

  三人屏住呼吸,这个苏涣可不是普通人啊,他是苏允之!

  叶白云说过,苏允之夺舍过很多人,可是却一直没有找到让他满意却又适合修炼的壳子,直到他们找到了苏涣,苏涣的壳子是迄今为止,苏允之最满意的一个。

  之所以满意,当然不是因为苏涣年轻好看,若是只是想找个相貌好又年轻的,那并不难,而要找一个适合修炼的,却是难得很。

  而从上次庆王府的事可以看出,现在的苏涣肯t定是修炼过的,同样是修炼,普通人是无法和像苏允之这样的大魔王相提并论的。

  苏允之用苏涣的壳子修炼一个月,相当于普通人修炼几年。

  更何况,苏涣已经死去五年了,如果他假死之后就被苏允之夺舍,那现在苏允之就已经利用苏涣的肉身修炼了整整五年。

  沈凝都不敢去想,一个大魔王加上一具适合修炼的好身体,修炼五年会是什么样?

  而且,大长公主府有钱,虽然大长公主不出门了,但是想要找到上好的灵石和药材,也不是难事,如果再加上这些灵石和珍贵药材的加持,现在的苏允之,已经达到的高度,早已超出了想象。

  沈凝想到的事,胡巧巧和白老太太也想到了。

  三人的神情同样的凝重。

  这时,苏涣已经从密室里走了出来,他走到破土的地方,从怀里取出一只瓷瓶,倒了一些液体在即使破土的那处地方。

  接着,他的嘴里念念有辞,沈凝三人的耳边全都异于常人,她们能够听清楚苏涣正在念什么,可是她们却可以肯定,在此之前,她们没有见过任何经文是这样的。

  苏涣正在念一种她们没有听说过,也没有亲眼见到过的经文。

  苏涣念完,又是一阵嚓嚓声传来,而这一次,比起刚才的声音更清楚,也更加强烈。

  接着,沈凝、胡巧巧和白老太太,便亲眼看到了令她们惊诧一辈子的场景。

  只见泥土里忽然伸出了一只手,那是一只小孩的手,白嫩嫩肉乎乎,手背上面还有小肉坑,看上去十分可爱。

  再接着,又是另外一只手,两只小手伸出来,像是在等着有人来拉他,但是苏涣和那种小内侍全都站着没有动。

  就在这时,沈凝注意到那名小内侍的神情,小内侍面色如常,只是眼中露出惊喜之色。

  这也太镇定了。

  沈凝再去看白老太太和胡巧巧,好吧,此时此刻,这两位大妖的嘴巴张得一个比一个大,白老太太倒也罢了,胡巧巧一个美丽非凡的超级大美女,此刻嘴巴张得足能塞下一只大鸡蛋,不,鹅蛋!

  也就是她们现在所处的环境,否则沈凝甚至会怀疑,她们可能已经尖叫出声了。

  看过她们,再去看那位小内侍,沈凝便越发觉得小内侍镇定了,这是怎么回事?

  要么是小内侍异于常人,比起多年修为的大妖还要厉害。

  要么就是小内侍已经不是第一次看到种出人来了,他司空见惯,见怪不怪,所以才会有现在的这份冷静。

  这个念头一旦升起来,沈凝便激动得两眼冒光。

  这不是苏涣种出来的第一个人,以前就种出来过,而且很可能,已经种出很多了。

  而此时,小孩的整条胳膊也伸了出来,同样是白白嫩嫩,又粗又短,一看就是小小奶娃。

  接着,小孩的脑袋出来,果然和沈凝猜测的一样,就是一个小奶娃。

  奶娃娃皮肤雪白,胖胖的,他吃力把自己的两条小短腿从土地里拔出来,他四下看看,最后把目光落在苏涣身上。

  “爹,爹!”

  小小的孩子用稚嫩无比的声音,叫苏涣爹爹,那声音让人的心都化了。

  可是心化的只有沈凝胡巧巧和白老太太,苏涣却是一脸严肃,他走到娃娃面前,上下打量,目光挑剔,就好像摆在他面前的不是软萌可爱,叫他爹的可爱小娃娃,而是一件货物,一件并不是十分完美的货物。

第544章 苏涣的修为深不可测

  只见苏涣把右手放在小娃娃的天灵盖上,只一刻,脸色便阴沉起来:“又是一个废物!”

  小内侍张张嘴,似是想劝解几句,但终是没敢说出口。

  苏涣冷声说道:“一个废物,就不要占地方了碍事了。”

  说着,放在小娃娃天灵盖上的右手忽然扬起,拍下!

  刚刚还奶呼呼的小团子,眨眼之间就变成了血肉模糊的一团。

  即使是沈凝三人,也不忍再看,忙把眼睛移开。

  苏涣冷冷说道:“拿去做肥料。”

  小内侍连忙答应了,找了一只盆子,将那团血肉收进去,又加了些草木灰进去,搅拌均匀后,真的当成肥料洒进了菜地里。

  苏涣显然是被影响到心情了,他袍袖一挥,便冷着脸走了,按动机关,重又回到花架后面的密室里。

  沈凝三人交换了目光,达成共识,便走出暖房。

  到了外面,沈凝用力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刚刚的一幕,让她反胃。

  同样反胃的还有胡巧巧和白老太太,她们二人虽是大妖,出手狠辣,可是像今天这样的事,她们也是每一次见到。

  三人一时没有了心情,离开大长公主府回到沈家。

  到了家里,三人这才定下心来。

  “凝凝,你说刚才的苏涣,他是人还是魔,或者是鬼?”胡巧巧问道。

  沈凝确定地说道:“他是人,至少他的壳子是人壳子。”

  白老太太说道:“我看不出他的修为,但能知道他的修为已经很高,超过我太多。”

  正是因为超过太多,所以才看不出对方的修为。

  “凝凝,你能看出他的修为吗?”胡巧巧问道。

  沈凝摇摇头:“我也看不出来,但是我能确定,他现在是凡人肉身。”

  胡巧巧叹息:“是凡人就可以用朝廷律法来惩治他,可是他虽然杀人,但那个小娃严格来说也不能算是真正的人吧,再说了,这也没有证据啊,到了衙门也没有人会相信。”

  沈凝说道:“衙门不信,但是霍明睿肯定会信。”

  胡巧巧笑道:“对,你家霍侯爷肯定相信,你说地是圆的,他也会信。”

  沈凝:“地本来就是圆的啊,天圆地方,天圆指的是天时如六十甲子般周而复始,地方的方则是源于东西南北四方观念,而不是就是说地就是方的。”

  胡巧巧冲她行了一个道礼:“多谢沈天师指点迷津。”

  两个姑娘相对哈哈大笑,笑够了却发现白老太太双眉紧锁,一脸忧色。

  她们能够理解白老太太的心情,先是得知已经死了一百多年的大仇人居然还活着,而且还活得好好的,现在又亲眼看到了那个仇人,且,仇人的功力高不可测,自己远远不是他的对手。

  换作是谁,都会忧虑。

  次日,便是去侯府做客的日子。

  霍明睿一大早就吩咐厨房做准备了,其实早在沈凝答应来侯府之后,霍明睿便已经开始做准备了,仅是菜单便修改了三次,又让厨房演习了几次,直到他觉得满意了,这才作罢。

  虽然早有准备了,可是霍明睿还是不放心。

  毕竟,他是满意了,但也不代表沈凝满意吧。

  想想自己,身份不能公开,订亲的事也不能公开,自己的本事又不比不上她,就连年纪,也比她大了好几岁,而且,霍明睿发现了,沈凝觉得好看的少年,全都是细皮嫩肉的小白脸,而沈凝,又是绝对的颜控。

  相比之下,自己这张常年在外风吹日晒的脸,实在是不符合沈凝的审美。

  这样一想,年轻的霍侯爷开始嫌弃自己了。

  所以,霍侯爷想来想去,除了先征服沈凝的胃以外,他也实在没有什么能拿出手的了,就这,也不是他亲手做的,而是他重金请来的厨子。

  整个上午,锦衣卫的人就发现他们英明神武的大首领整个人都是恹恹的,像是一棵被霜打了的茄子秧,没精打采。

  快到晌午的时候,一名锦衣卫从外面进来:“大首领,出事了!”

  旁边有人朝着他的脑袋来了一记爆栗:“你小子会不会说话,大首领好好的,要多好就有多好,出什么事了?”

  那名锦衣卫不好意思地摸摸脑袋:“我不是说大首领出事,是大四喜家出事了。”

  大四喜,是锦衣卫的一名小旗,他的大名叫张喜乐,他在家里排行第四,小名叫四喜,大家叫着叫着,就变成大四喜了。

  霍明睿问道:“四喜出了什么事?”

  那名锦衣卫说道:“大四喜前天请了一天假,说是要去会县接他媳妇,他媳妇的娘家在会县,媳妇前阵子回娘家了,他请假就是去接人的。

  可是今天早上,大四喜还没有回来销假,我们原本也没有在意,以为他在岳家有事耽误了。

  上午的时候,我们几个去办差,刚好从大四喜家的胡同外面经过,发现那里围了很多看热闹的人,如果是别的地方,我们也不会在意,可是大四喜也住在那里,所以我们便过去看了看。

  见我们是锦衣卫,有人便说,锦衣卫来得正好,你们快看看吧,那家子也是锦衣卫。

  我们全都吃了一惊,住在那里的锦衣卫,就只有大四喜一个。

  于是我们便挤了过去,出事的正是大四喜家。

  大四喜的儿子,张洪瑞,你们应该都还记得吧,那孩子今年才十二,出事的是他,他在家里上吊了!而且,唉,怎么说呢,死得很不体面。”

  不仅是霍明睿,就连刚才还说笑打t闹的几名锦衣卫全都惊呆了。

  除了霍明睿以外,在场的很多都是锦衣卫里的老人儿,大四喜今年三十岁,他十六岁进锦衣卫,同年成亲,十八岁生了长子张洪瑞。

  一名旗官叹了口气:“我还喝过那孩子的满月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