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七果茶
但他并不因此低迷落寞,反而觉得前所未有的畅快。
公主喜欢他。
虽然公主从未说过,但她的行为已经表明了这一点。
是他被产后的情绪迷了眼,竟没能看到这么明显的爱意。
穆峰的手落到腰腹的疤痕上,仿佛还能感受到公主落下的口勿。
他摩挲着那片皮肤,想要用烧红的烙铁印下,勾勒出公主的口勿痕。
可一想到没有任何事物能雕刻出公主的万一,哪怕烙印上去,也只是一个丑陋的模仿品,便只能遗憾放弃。
第82章 保护大熊人人有责
天气越来越好, 慕秋瓷又开始学骑马。
她有了一匹自己的马驹,是苏日格部落献来的天马,毛发似雪, 纯白无暇, 马蹄像是乌木,极为漂亮。
漠北王白日里陪她一同出去练习骑马。
他换了一匹黑色骏马,跟随在她身侧, 为她看护。
这匹白马性格温顺, 慕秋瓷适应得很快,加之漠北王在旁保驾护航, 她很快就从一开始的小心翼翼到骑马在草原上肆意驰骋,连刮过脸颊的风都透着自由的味道。
漠北王始终御马追随在侧, 公主白色的衣裙配着雪白的骏马,像是要被风吹得飞起来, 飘然仙去。
“公主!慢些!”
穆峰忍不住伸手, 将像要化作仙鹤飞走的公主揽住,抱到自己马上, 紧紧搂在身前。
慕秋瓷在他怀里笑,丝毫不惧他不赞同的瞪视, 反将手探进他衣襟, 将他抱紧了。
穆峰顿时没了火气,又化成了别的火气, 最终在马儿翻阅山坡时,带着公主滚到了草地上, 小心将公主护在怀里,没让她磕着半分。
这回换慕秋瓷瞪他了。
“你小心点,仔细着腰腹, 伤还没好全呢!”
“好了,都好了,不信公主摸摸。”
穆峰引着公主的手往下。
从前他最怕公主接触他腰上的伤疤,腰带总系得严实,从不给公主看,每每公主的手靠近,他都会紧张万分。
现在却是不再避讳。
他爱极了公主触摸他的伤疤。
若公主再俯首亲一亲他,他能立刻就飞了。
最后在漠北王的宽解下,慕秋瓷被迫把他摸了个遍,脸也红了个透。
幸好护卫们离得远,没跟上来,不然她的脸都没处放了。
漠北王似乎很喜欢这种“以天为盖地为庐”方式。
草原人不在乎这些,他们的毡帐本就是穹庐盖野。
但这对慕秋瓷来说还是太过刺敫了些。
漠北王拉开她衣带时,她差点把他孚乚头咬下来。
不过也不是第一次了,一回生二回熟,慕秋瓷熟练地拢好衣服,把漠北王踹去清洗。
穆峰俯首给公主舔干净了才离开。
知道公主喜欢他后,公主怎么嫌他赶他走,他都觉得公主是对他撒娇,怎么看怎么可爱。
真恨不能时刻将公主含嘴里。
天空翱翔的苍鹰,盘旋数圈后,落到在溪水中清洗的穆峰手臂上。
那鹰太大了,落下来时展开的翅翼超过两米。
若非漠北王同样高大且神情自若,慕秋瓷会以为他被猛禽袭击了。
即使那鹰在漠北王手臂上十分安分,但在漠北王整理好衣袍、托着它来到她面前时,它扑腾翅翼展开的巨大翅膀,还是将慕秋瓷吓了一跳。
“公主莫怕,这是个聪明的小姑娘,不会攻击你,日后就让它住在你的寝帐中。”
小姑娘……
慕秋瓷看着这个翼展超过两米,翅膀遮天蔽日的大家伙,心中腹诽。
小姑娘有那么亿点点大。
它身体羽毛为黑褐色,头顶和颈部的羽毛尖端则带着亮眼的金黄色,十分凶猛漂亮。
这是一只金雕。
鹰是鸟中之王,金雕则是王中之王。
成年金雕体长近一米,翼展超过两米。
雌鸟比雄鸟的体型大了近一倍。
能驯服成年雌鹰者,一定是草原上最厉害的猎人。
慕秋瓷看了看金雕落在漠北王手臂上的金黄色大爪子,感觉它能一爪把她的头盖骨掀了。
“为什么要养在我这?”慕秋瓷疑惑。
“下月底,我要出兵攻打乌斯,它会是我们之间最好的信使。”
穆峰抚了抚金雕的脑袋,帮它挠了挠脖子,叹道:
“没时间让公主从头驯一只幼鸟了,只能用这种方式让它尽快熟悉公主。”
慕秋瓷明白了他的意思。
但让这么个大家伙来送信,也太奢侈了吧。
漠北与乌斯一战无可避免,她确实需要在漠北王出征期间知道他的消息。
慕秋瓷忍住面对大型猛禽的震撼和恐惧,试探着靠近。
她连漠北王这样的猛兽都能习惯,猛禽一定也没问题。
穆峰将托着金雕的手臂放下来了些,引导着公主伸手。
“摸摸它吧,它喜欢让人挠头,尤其是到了夏天换新羽毛的时候。”
慕秋瓷尝试着伸手,试探着碰了碰它的头顶。
金雕偏过脑袋,金褐色的眼睛看向漠北王,没什么反应。
于是慕秋瓷更加大胆地帮它挠头,甚至将手指深入它颈侧的羽毛里,为它挠脖子。
在层层叠叠的厚实羽毛中,她碰到了如钢针般坚硬的羽管。
它还在换羽。
慕秋瓷试探着捏了捏那根硬硬的羽管。
金雕看了她一眼,偏过脑袋,歪着脖子让她继续,很是享受的模样。
穆峰时刻关注着金雕的举动,见此终于放下心来。
“看来我不用担心公主和它的相处了。”
慕秋瓷也觉得这样一只大鸟主动把脖子伸给她挠的样子很有趣,心生喜欢,于是问:
“它叫什么名字?”
“……小姑娘?”穆峰犹豫着道。
慕秋想到他之前想给孩子取名叫“九月十”和“二十四”,知道这就是他的取名水平。
“好吧,威风凛凛的小姑娘。”
金雕骄傲地拍拍翅膀,发出一声长鸣:
“嘤昂——”
慕秋瓷:“???”
凶猛的金雕叫声这么萌的吗?
·
漠北的夏天极为短暂,只有短短两个月。
八月底,夏末秋初之际,漠北各部集结完毕,大军不日就将开拨。
“我为王准备了两件礼物。”
慕秋瓷将漠北王领到一副黑色的甲胄前。
漠北矿产资源丰富,却开采极少。
这是慕秋瓷让工匠们打造的第一批甲胄。
这是一套复合型甲胄,以皮甲为主,内套布甲,关键部位外置钢甲。
既能防御弓箭,又能保持灵活性,对上笨重的板甲骑兵更占优势。
这是慕秋瓷根据漠北王的作战方式,特意选择的甲胄样式。
她知道漠北王喜欢更加轻便地作战,不喜欢过于沉重的束缚,这才为他打造了这套防御力与轻便型并存的甲胄。
重点是:别再敞着那对大胸了!在战场很危险的!
穆峰确实很喜欢这套甲胄,很是新奇地拿在身上比对。
虽然只要是公主给的,他都喜欢。
哪怕是公主给他一块丝巾,他也会贴身收着,带上战场。
但这套甲胄他是真喜欢,特别实用,是公主送的那就更爱了。
穆峰迫不及待地穿戴上,越看越觉得适配。
“公主果真懂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