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长乐思央
“好了,天气太热了,你们两个也去房间里玩吧,我给你们开空调。”
现在都快晚上了,但是气温还是高达37度,体感温度更是到了惊人的40度,在有热岛效应的大都市内,这种高层公寓楼温度只会更高。
她把冷气调的低了一些,又开了两个饱满的生骨肉罐头,一个给小白,一个给小黑。
这种罐头是零食,她也不敢多给,怕喂出两个煤气罐罐,到时候跑起路来咚咚咚的响。
小动物长胖了确实很可爱,但是太胖了对身体也不好,郁秋还是希望毛孩子们能陪自己久一点。
看到吧唧吧唧吃的正香的小猫小狗,郁秋允诺说:“这周三等放假我带你们去游泳馆玩。”
天气热有天气热的玩法,外面暴晒的太阳不好在户外游玩,但是可以去冷气开的十足的室内场馆。
大城市经济发达,专门提供给毛孩子们的乐园也不少。
小白狗很快吃完自己的罐头,跑过来用湿漉漉的舌头舔了舔郁秋的掌心:“汪汪汪!”
郁秋被它舔得咯咯直笑,黑猫在一旁鄙夷:“真是条无耻的舔狗。”
小白狗不以为然,尾巴都快摇成螺旋桨了,趁着林知序不在跟前,它当然要卖力的舔,这样郁秋才会更喜欢它。
再说了,黑猫说的这么高傲,平常也没见它不舔啊。
果然,等郁秋用湿巾
把手掌心的口水擦干净,小黑猫就优雅的迈着猫步走到郁秋裙边,用自己如同黑色绸缎一般的绒毛去蹭女人光洁白皙的小腿。
“喵呜……”
它把音调拖得长长的,明明私下里正常说话是烟嗓,这会儿却夹的不行,眼睛睁的圆圆的,要多萌有多萌。
郁秋忍不住把小猫咪抱在怀里,拿了气垫梳子给它梳浮毛,黑猫就隔空踩奶,翻着肚皮撒娇。
它喵呜喵呜叫着,嗲嗲的声音很像是在喊妈妈。
郁秋忍不住把自己的脸埋在黑猫的肚子上,软乎乎的,而且还散发着很好闻的小猫香味:“谁家小猫咪这么可爱呀?是我们家的小黑。”
不远处的白狗看着这一幕用意识反击黑猫:“死夹子舔猫。”
被郁秋猛吸的小黑不以为然,臭狗难道不想夹吗,是它没本事夹,不过就是羡慕它讨郁秋喜欢罢了,败犬的犬吠,根本不需要理会。
“秋秋。”
林知序的声音像是幽灵一样出现在房间门口,他的声音哀怨,以至于郁秋滋生出一种被人抓奸在床的错觉。
不过她很快就把这份心虚压了下去,小猫咪吃她的猫粮,吃她买的罐罐,被她吸两口怎么了,就算是放在网上让人家评判,她也没有任何可以指摘的地方。
这是正儿八经的主宠关系,又不是会进局子里喝茶的非法交易。
是林知序太爱吃醋了,猫猫狗狗的醋都要乱吃。
“去玩吧。”
她放下了怀里的小黑,转头看向林知序:“你和金乌对账对明白了吗?”
林知序一脸沉痛的说:“我可能确实养过它,暂时把它留下来吧。”
他原本是想把这只乌鸦直接扔出去的,但是刚刚郁秋进了房间,金乌说:“主人,你失忆了,你真的忘了我,忘了你的身份吗。”
“谁说我失忆了?都说了你是认错了人。”
林知序从来都不曾失忆过,他有自己出生以来的全部记忆。
从出生起,他就被父母遗弃,连人带一个普通的黑色襁褓一起扔到了孤儿院,而且还是贫民区的孤儿院。
A城虽然是大都市,可是在20年前也没有现在这么发达,那个时候没有什么网络监控不普及,没有人看到是谁在黑夜中把孩子扔到了门口。
孤儿院的院长看他长得还算可爱,就把他收留下来,院长姓林,看他的襁褓里有个拼音写着ZHIXU,就给他取名,林知序。
或许是因为生了一张足够漂亮的面孔,他会受到院长和生活阿姨们的喜欢,但这极大的激发了其他人的嫉妒心。
那群无父无母的小孩子本能的就会为了资源争抢出于嫉妒,他们百般针对还很是幼小的林知序。
在私下里毫无忌惮的辱骂他,说他是没有人要的贱种,给他的食物里吐口水,半夜用剪刀剪他的头发,用刀片划烂他的衣服,往他的鞋子里面放图钉。
他们甚至还会用枕巾捂住林知序的被子,试图捂死他。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林知序睁着那双黑色的眼睛死不瞑目的咽了气,第二天早上阳光升起的时候,他又会活过来。
他很记仇,有人敢扇他一巴掌,他就扇对方两巴掌。用双手用牙齿,用嘴巴,像一只野兽一样撕咬回去。
但是因为孤儿院里的孩子们报了团,林知序双拳难敌四手,前期还是吃了很大的亏。
这群小孩下手没轻没重,他那个时候身体又很羸弱,好几次都被打死了。
但是每一次第二天的时候他都会活过来,而且每活过来一次,拥有的力量都比上一次更强一些。
林知序于是成功报复了回去,在八岁那年,凭借着死了六次,他已经成了孤儿院无人敢招惹的小孩。
有弱小的孩子向他寻求庇护,但林知序毫无善心,不愿意搭理任何人,他就是一匹行走的孤狼,平等的憎恶着所有的人类。
孤儿院的大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从来不是赏罚分明,好好照顾孩子的大人,否则那么多次欺凌,他们都不会冷眼旁观。
不仅如此,孤儿院的人,私下里还一直都做着违法交易,比如说贩卖器官,后期甚至还给某些有特殊爱好的达官显贵提供特殊服务。
随着林知序长大,他出落得越发美貌,一次某个“爱心人士”到孤儿院捐款,看到穿着破衣烂衫也依旧美貌的他,就动了歪心思。
然后那个狼心狗肺的爱心人士就死了,死法是林知序和那群坏心眼的小孩学的,把人绑起来,用一张打湿了的纸捂住口鼻,然后一层一层的加上去。
那个时候林知序才十二岁,放了一把火,把这个脏乱丑如一潭污泥的孤儿院烧了。
趁着这一场大火,他悄悄的离开了这个地方,过起了自己的流浪生活。
直到前几个月的时候,一个漆黑的雨夜,他在幸福花园小区外面那条偏僻的小巷子里看到了一个变态男人,那个男人当时正在尾随一个年轻小姑娘,也就是从外面买东西回来的郁秋。
郁秋和尾随的变态男发生了搏斗,万万没有想到,变态男竟然从怀里掏出了刀子。
眼见着郁秋就要受重伤,蹲在垃圾桶边上的林知序,用自己最后的力气扑了上去,以身挡刀,救下了刚刚穿越不久的郁秋。
因为如果是自杀的话,他不仅不会变强,身体还会变得更虚弱,只有被动死亡才可以拥有力量。
那种什么不小心触电之类意外死亡也不算,必须是有人满怀恶意的杀死他,他苏醒过来才能变强。
死亡是很痛的,而且离开了孤儿院之后,想死好像也没那么容易,A城的治安还不错,他平常的时候,也就只能捡捡垃圾过日子。
当时的林知序已经快饿死了,他是故意把自己的身体往那个刀子面前送的。
也正是因为这次的救命之恩,被郁秋捡回去,林知序才从野狼变成了被人养的家雀。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世界上的人对他总是会无缘无故的滋生出恶意,而且恶意还会越来越重。
哪怕是喜欢他这张脸的人,在和他相处一段时间之后,也会逐渐扭曲发疯,所以林知序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和其他人一起生活,更没想过被大人收养。
找上门要收养他的大人,不是恋童癖就是杀人狂,反正都不是好东西。
但是郁秋对他没有任何恶意,反而还很好,给他换了衣服,包扎了伤口,还准备了美味的食物。
那个小小的家很破旧,可短短时间就被郁秋收拾的干干净净,清爽整洁。
而且不过是几天的时间,郁秋就找到了工作,拿回了丰厚的薪水。
销售的工资没有那么快下来,不过当时完成了第一笔业绩,郁秋就向当时的店长借了一笔钱周转。
她总是这样,很轻易的就能获取周围人的善意,而且能够把自己照顾得非常好。
林知序看出来郁秋喜欢自己这张漂亮的面孔,便不假思索的勾引了她,成为了这个家的男主人。
她真的很好,给了他遮风挡雨的住所,温暖的床和被子的干净的衣服,美味的食物,从未有过的尊重和耐心。
在成为她的男朋友之后,他更是幸福得忘记了以前吃过的所有苦。
老天爷让他吃那些苦,一定是因为成为郁秋的男朋友太幸福。
到现在为止,林知序都非常得意自己当时的举动。要不是他足够聪明,怎么可能会拥有现在这么幸福的生活。
正是因为现在这样幸福美满,平静的生活太珍贵了,林知序才不容许任何人,任何生物来破坏。
在孤儿院长大,后面又流浪的他,平常养自己都费劲,更别说是有多余的爱心养什么鸟。
大街小巷上所有的流浪动物都很害怕他,看到他就会跑得很远。
普通的鸟根本不敢靠近他,那种胆大敢靠近他的蠢鸟,只会被林知序直接烤了吃进肚子里。
“你滚吧。”
林知序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平静无波,他打开了家里的窗户,示意金乌自己飞出去。
他压低声音,没有惊动
任何人,不想让自己太刻薄的面孔被郁秋看到。
尽管郁秋对他很包容,作一作也没什么,但也不能作过头。
至少在她面前,林知序不能再做一个凶残的烤鸟犯,他是乖巧的,无害的,像一只可怜兔子一样的男人,是没有她给予爱的养分就会迅速枯萎的娇花。
毕竟秋秋给了他很多很多爱,很多很多钱,他可以过上想吃烧鸭吃烧鸭,想吃烤鸡吃烤鸡的美好生活。
如今过上了好日子的林知序,早已经不屑于吃这种口感粗糙的野生乌鸦。
金乌的豆豆眼含了泪:“主人,您就是我的主人,伟大的神明,您只是没有完全苏醒,不记得过去。”
金乌抽抽噎噎的说:“我真的是您的侍从,难道您就没有发现自己身上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吗?和普通人完全不一样,您不会真正的死亡……”
作为世界上恶念的集合体,神明会诞生在恶念聚集的地方,所有诉诸在他身上的恶意都会变成神明成长的养分。
这样的恶意可能会让他的人类之躯短暂的陷入死亡,但是每一次致死的恶意,都会加快神明的成长。
完全苏醒的旧神会为人类带来无穷无尽的灾祸,但这灾祸,本来就是人类自身酝酿出来的苦果。
就像是诺亚方舟的故事里,上帝想要拯救人类,但是人类一次又一次让上帝失望,只有善良的人才能够获得赦免,在灭世的大洪水之中活下来。
不过畸变不可逆转,掌控灾厄的神明也不是故事仁慈的上帝。
他本身就是邪恶的产物,会诱导激发并放大人类心底最原始恶念。
而人类是揉杂了黑与白,善与恶的灰色生物,除了刚出生什么都不懂的婴儿,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纯白者。
林知序飞快的看了房门一眼,听到了房间里的欢声笑语,然后稳准狠的抓住了金乌的脖子。
他绝对不允许自己的秘密就这么暴露出去!
金乌被掐的眼翻白:“主人,世界要变了!难道您不想尽快恢复力量,保护你的女人吗?”
一个漂亮的女人在和平有秩序的现代生活,能够凭借着自己的能力干得风生水起,但在乱世,光有头脑可不够。
她需要运气、金钱、权势和力量。
林知序松了手,他不知道这只乌鸦在说什么,可它戳中了他的弱点,郁秋是普普通通的人类,人类很顽强,也很脆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