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凤久安
叶让被她的操作帅到了。
“厉害,自打因你留在了苗疆,我就觉得我穿越了。”叶让在花清月耳边说道,“这么原始的方法,也就你们还在使用,就没准备个手电筒吗?”
花清月在意道:“你是在夸我还是在讽刺我?”
叶让:“你想多了。我没夸你,也没讽刺你,但我此时此刻想说一句遗言。”
花清月:“遗言?”
叶让:“如果你不换个手拿火把的话,你走到寨子之时,也是为我奔丧之时。”
花清月:“……”
臭男人,就不能好好说话吗?!
当然,花清月不能把叶让烫死,听话换手。
叶让远离了“烧死”的威胁,再次嫌命长,询问起了十年前的事件。
“我认为,我们俩一起将这事复盘,会更加科学稳妥。”叶让说道。
花清月点了点头。
她一点头,耳环就剧烈颤动,叶让荡了几荡,差点把魂儿给荡飞,却为了面子,没有说出来。
平静了许久,叶让死死抓住花清月的耳环两端,说道:“我们首先确认一件事,你有没有认错人?你确定十年前你见过的那个叶让,就是我吗?”
花清月翻了个白眼,点头:“你以为我跟你似的,贵人多忘事?”
叶让:“好好说话。”
好好说,别点头摇头的!人长一张嘴,是为了说话的!请不要再让你的耳环震荡了,我承受不来!
花清月:“肯定是你,你当年十六岁生日都是在我们寨子过的,你爸爸人高马大,留着胡须,脖子上还挂着好几台相机,我总是记不住你妈妈的职业,就称呼她科学家阿姨。”
叶让惊奇了。
“哦,那确实是我!”叶让说,“当时我提前参加了高考,有三个月的长假期,跟着爸妈到这里考察,三个月时间去了六处民俗保存完整的巫族寨子……确实,好的,这是真的,我确认。”
花清月:“……六家寨子?”
不知为何,她突然泄了气。
是,她对叶让念念不忘,是因为当时的叶让是她有生以来,见到的第一个外来少年,他时髦,现代,又聪明成熟,在彼时没见识的她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可叶让……叶让跟着父母走南游北,见过无数少年少女,甚至留洋海外,连金发碧眼的都见过了,不记得她这个巫族土妞也实属正常。
花清月跺了跺脚。
她忽然意识到了他们二人的差距。
尽管她凭借天赋创作的独特画作享誉中外,尽管她的名气传遍整个苗疆,尽管她是族长家的女儿,但她并没有真正经历过什么。
她年轻,简单,没阅历。
花清月停住脚,犹豫了会儿,变了方向。
“叶让……我现在可以原谅你遗忘了我这件事……不,原谅一半吧!”花清月说道,“但我认为,你应该能够想起我,毕竟……毕竟你救了我,这对我意义重大,但如果你说你自己品格高尚,救人从来不记在心上,所以忘了我,那……也行。我、我带你去个地方,你或许能想起我。”
花清月拨开一旁及腰的灌木丛,说道:“那天也和今天一样,下着雨……”
“我想,或许是当时的我被阿妈剃了头,又生了病,肿了一大半的脸,所以你的记忆不愿意给这样又丑又瘦的小女孩留个位置。我理解你,你们男人都是这样。我哥哥当年回来看到生病的我,也被我丑到皱了三天眉……”
如果叶让在的话,他早就出声反驳了。
“真有那么丑的话,那我绝对记得你。”
可惜,叶让不在。
花清月说完,没听到叶让说话,第六感又哔哔预警起来。
“叶让?”
果然,耳边并没有传来叶让的应答声。
花清月连忙摸耳朵,耳朵上空荡荡的,耳环不见了。
花清月血冻结成冰,差点吓昏厥过去。
“叶让?!”
加上叶让的重量后,耳环太重,久而久之,耳朵就麻木了,所以,耳环掉落时,花清月并没有感觉到。
可能叶让在坠落时有呼救过,但她走在丛林中,又一直在说着话,脚步声说话声,无论哪一样,都能盖过他的声音。
花清月脸色惨白,忍着眼泪,举着火把,绝望地寻找着被她弄丢的叶让。
叶让早就掉了。
在花清月下意识羞恼跺脚的时候,耳环就松掉了,但最开始,耳环缠在了花清月的头发上,被荡到了花清月身后。
叶让拽着花清月的发梢,顽强自救,可惜花清月走路时,头发的甩动幅度可比耳环大多了,三秒不到,叶让就被她甩飞出去,并且光荣脱臼。
好在叶让运气好,掉到了树根旁的不知名野山菌上,松软的野山菌像救生气垫,托住了他。
叶让爬起来,闭上眼思考人生,决定起草遗书。
再这么下去,他迟早要被花清月玩死。
难道上辈子欠她的?可这种还债程度,难不成上辈子欠她一个江山?
太难了,活着谈个恋爱太难了。
他看到花清月在五十步开外举着火把哭着找他。
叶让重重叹了口气。
他听到了花清月的话。
他想起她是谁了,当年,父母的考察队到达最后一个寨子,他因为发烧,无法跟随父母进山,就留在寨子里养病。
寨子里有很多小孩子,那些小孩子对他十分好奇,总会聚在他的住处玩闹。其中有个小孩儿,光头,也病了,是腮腺炎,半张脸肿着,糊着看起来脏兮兮的绿色药膏,黑黑瘦瘦的,像根豆芽菜。
豆芽菜很喜欢找他玩,但叶让一直没搞懂豆芽菜的性别。有次叫豆芽菜:小子你过来,结果豆芽菜一抽一抽哭了起来,细声细气说:“我、我是女孩子呀!”
叶让:“女孩子?你……头发呢?”
这句话让肿脸豆芽菜哭得更痛了:“头发玩火时燎到,阿妈生气,全剃了……”
叶让皱眉:“哦……那你多大了?”
豆芽菜:“我十二了……”
叶让看着豆芽菜平坦的前胸陷入沉默:“……”十二了,还没发育??
“好的,你叫什么名字?”
“月团子。”
“哦,团子。哥哥给你道歉,现在我记住你了,以后再也不会叫你小子,就叫你名字,好吗?”
“你明明不叫这个名字……”回想起这段经历后,叶让吐槽道。
因为惹哭过她,所以,叶让对她格外关照,后来病好了,还邀请她一起跟着科考队进山。
至于花清月说的,他曾救过她。
叶让谦虚地想:“确有其事,但举手之劳,不足挂齿。”
不,现在不是回忆这个的时候。
叶让:“现在该考虑的是,如何自救。”
他这个大小在野外,基本上属于生存链最底层,不说别的,如果现在让他正面遇到毛毛虫,他可能会立刻咬舌自尽。
叶让转过头,见萤火虫队伍慢慢飘近,吸了口气,跳下蘑菇伞,寻找可以充当武器的东西。
“耳环!”
不远处的草丛中,花清月掉下的耳环挂在上面,闪烁着幽光。
叶让目测了草的高度,制定起了拾取武器计划,他皱着眉把脱臼的胳膊接好,嗷的叫了出来。
是的,趁花清月听不见他的痛呼,他可以肆无忌惮的不顾面子因为疼叫出声。
叶让用力摇晃挂着耳环的那根草时,花清月还在二十步开外的原地寻找着他。
花清月进展不佳,因为她怕自己一不小心踩死叶让,所以每一步都移得谨慎且缓慢。
叶让成功拿到一枚银耳环武器,他用尽力气扭开了耳环连接处,分开了银勾和耳环装饰体。
银勾在手,叶让无所畏惧。
接下来,就是找个好地方,抱着武器,静静等待花清月的发现。
什么地方最好呢?
叶让挑眉。
当然是,脚印。
花清月智商在线,肯定会沿着自己的脚印原路寻找他。
叶让拖着耳环装饰,手捧银勾,走十厘米歇一歇,总算走到了离他最近的脚印处,坐在了脚印边缘。
现在,就看上天是让花清月先到,还是昆虫先到了!
上天立马表示,叶让你不是我的亲儿子,所以——
叶让刚刚坐下不久,就听到了巨大的嗡鸣声。
叶让有气无力站起来,转身。
……
让他死吧,让他死吧!
倒不是毛毛虫,但也好不到哪去——来了只蚊子。
和他差不多大小。
乖乖,这要是被咬上一口,他能立地归西。
叶让:“难道上天是在告诉我,我叶让此生无福娶妻??”
我怎么了,我不就是想谈个恋爱结个婚吗?至于吗?
蚊子嗡嗡回答他——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