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的量词是一只 第141章

作者:严午 标签: 婚恋 因缘邂逅 萌宠 玄幻仙侠

  沈凌歪歪头,挥挥手:“你好!”

  陌生的温婉女孩点点头。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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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完招呼后,她蹦蹦跳跳着自然跑到了薛谨旁边的座位,准备坐下。

  可座位上的孟婉不解地看了她一眼。

  沈凌一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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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知后觉地,她补了第二次招呼。

  这次很慢很慢。

  “你好。”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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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的沈凌不是个开开心心的小孩了。

  她终于长大成了一个女孩,发现自己是有喜欢的人的,又发现自己其实很早很早以前就在恋爱。

  ——在她失去他之后。

  作者有话要说:  大概会有……后续?

第81章 番外 现代人类au (2)

  番外 现代人类au (2)

  前注:因为大家反响决定写后续, 但只续一章,还想看的话要等正文完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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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谨很小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是个会给他人带来不幸的脏东西。

  他出生的时候, 爷爷奶奶在来医院的路上死于一场车祸, 妈妈难产大出血去世。

  爸爸从此一蹶不振,成了黄|赌|毒全都染上的社会废人。

  薛谨靠着爷爷奶奶的抚恤金生活,跟着爸爸住在某间又破又小的出租屋里,在其他小孩都不会走路的时候就学会了定期更换母亲灵坛上的馒头与香火。

  一周岁生日那天爸爸赌博小赚了一笔, 说会送他一件礼物, 然后把他领到了天台下的算命先生那儿。

  那天雨下得很大,空气却闷热无比。

  爸爸问:“先生,是不是就是这孩子克死了他妈妈?”

  算命先生看看他, 又看看了失意的男人。

  “你本不该是这里存在的东西。”

  他指着薛谨说, “你应当是散播怨恨与死亡的灾祸之主。”

  薛谨听不懂。

  但他知道那应该是个比“克死”更坏的判断,因为那天回来时, 爸爸用拳头打了他。

  很痛。

  但也不是很痛。

  因为爸爸看上去比他更痛, 明明是挥拳的那个, 却跌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一岁的小男孩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他晃晃被打得有点发晕的脑袋, 爬过去更换了妈妈灵坛前的馒头与香火,洗脸,刷牙, 关灯,钻进被子。

  虽然没有收到生日礼物有点遗憾,但今天也是平静而普通的一天呢。

  说到底他家这么穷,爸爸也买不起生日礼物吧。

  “爸爸晚安。”

  闭上眼睛,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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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那天晚上爸爸也死了。

  落魄的男人跪在地上哭了半晌, 最终还是选择投向能遗忘一切的注射器。

  他点了一根烟,拿来针|头与毒|品,最终因为常年酗酒而导致手指疯狂颤抖,一时不慎注射了过量的毒|品。

  死的时候,那枚点燃的烟头落在了彩票上,火苗缓缓升起,从地板蔓延到这个出租屋的一切。

  包括妈妈灵坛前的馒头与妈妈灵坛上的照片。

  薛谨没能见到尸体。

  他奇迹般的活了下来,被消防员摇醒后,还以为到了要准备早餐的时间,于是急忙揉着眼睛说对不起。

  街坊聚在焦黑的楼下窃窃私语,这家人坎坷悲惨的经历在一张张嘴之间滚动,滚到他这里时只剩下了惊惧与厌恶的目光。

  这没什么。

  一岁的小孩当时只是茫然地想,妈妈的照片被烧没了,以后也没有地方供奉馒头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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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是黑白的日常缺了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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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屋被毁掉,爸爸死于吸|毒过量这种不体面的原因,爷爷奶奶的抚恤金所剩无几——说到底出租屋的老板选择不让这个剩下来的小孩背债已经是种怜悯。

  他被送进了孤儿院,在那里安安静静度过了五年的时间,没有上过幼儿园。

  六岁的时候有家好心人收养了他,据说是因为他眼角的泪痣和他们死去的女儿很像,而薛谨本人的外貌实在太过突出。

  这家人似乎家境富裕,势力不小,所有孤儿院的孩子都羡慕他。

  只是不小的势力也意味着他们要拿到这孩子原生家庭的所有资料不费吹灰之力——发现那仿佛笼罩着诅咒的一切后,他们很快后悔收养他。

  但那毕竟是个大户人家,收养文件也已经办好,再把一个六岁孩子送回去着实不太体面——于是他们把薛谨丢给了一个远方的亲戚,说会供他读到大学,但叮嘱薛谨一个人生活,不要和他们攀上太多关系。

  因为嫌晦气。

  ——当然,这句话也原原本本说给了收养他的那个远方亲戚。

  对方是个行将就木的老太太,坐在轮椅上,每天都靠着心脏起搏器与中药吊命,经常在病床与急诊室之间辗转。

  但老太太却并没有说什么。

  她只是抱了抱他,示意他可以叫她“奶奶”。

  奶奶很老很老,但心性还是个小女孩,最喜欢的颜色是藤紫色,尤其喜欢用一种奇怪的紫色羽毛当书签,弄丢时还会像个小孩一样发脾气,直到他再想办法染了一枚新书签给她。

  除了不能站起来真正以长辈的方式照顾他以外,奶奶对他很好很好,还送给他一只书包,告诉他要好好学习,好好长大。

  奶奶说要积极参与集体活动,所以每次运动会他都是报名项目最多的那个。

  奶奶说要培养课外兴趣爱好,所以他从吉他开始自学了一件件的弦乐器。

  奶奶说拜托他代替自己去给新搬来的邻居送点礼物,所以他带着烤好的饼干敲响了隔壁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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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没有打开。

  窗玻璃上突然拍了一只肉乎乎的爪爪,他抬起头,看见一岁的金发小女孩隔着玻璃对他笑。

  笑得快快乐乐的,咧开没长牙的小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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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金色便成了他黑白日常里的第一抹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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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凌比他小了整整五岁,起初他只当她是个小妹妹,以哥哥自居。

  哪个男生没幻想过成为拥有可爱妹妹的兄长呢。

  ……但在不得不填补这小孩缺失的父母位置,给只会爬的她冲奶粉煮米糊时,他不得不把自己移到了长辈的位置——

  在对方上幼儿园后给他展示“我的爸爸”“我的妈妈”伟大画作时,他又不得不胃疼地把自己挪到了妈妈的位置。

  谁舍得对一个眼睛发亮的小家伙纠正“我不是你妈妈”啊。

  他连她皱皱鼻子假装不开心都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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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起初他也害怕过,自己作为脏东西的“不吉利”,是不是会影响到太黏着自己的沈凌。

  但后者幸运地就像枚小奇迹——吃过的冰棍必有再来一根,幼儿园多余的一颗糖果必然会送给她,过马路时永远是绿灯,快迟到的时候老师那边总会发生什么意外导致延迟点名——

  而所有人都喜欢她,所有人都宠爱她,她就是全世界的珍宝。

  这样的孩子,是不会染上一丝一毫的厄运的。

  也不会有一丝一毫的不开心吧。

  于是某天薛谨终于松了一口气,在接她放学时主动牵过了她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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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都没发生。

  他们牵着手一起放学,度过了平平安安的好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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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厄运是不会放过他的,即便待在全世界最幸运的珍宝身边。

  ——但它所能做的只是反噬薛谨自己而已,意识到之后,他反而非常庆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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