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妖为伍 第65章

作者:简安哲 标签: 情有独钟 灵异神怪 甜文 玄幻仙侠

  长宁,她美得惊人,一副新娘红妆艳丽让人挪不开眼。琳琅也是第一次见到了世子徽,他与梁衡一点儿也不像,残酷些说,他很普通,个头不是很高,五官也挑不出任何毛病,只是没有梁衡身上的光彩。若没有世子的身份,放在人群里,你绝对不会注意到他。但他看向长宁的眼神很温柔疼惜,这才是最重要的。

  琳琅在送亲队伍里,承翊在她身边,看着长宁一一拜别她的父皇母后,又回首最后看了一眼这座高高的宫墙,临上车撵时,琳琅缓缓走上去,送上她手里捧着的木匣。

  里面的东西是清扫穆尚之的房间发现的,长宁打开匣子,里面静静的放着一枚蝴蝶花胜,翅膀处已经有些褪色了。

  琳琅轻声说,“这应该是公主之物,今日归还旧主。”

  琳琅没告诉她,这枚花胜穆尚之一直放在床头,谁也不知道他细心珍藏了多少年。

  长宁是知道的,她眼含泪花,这是她头一回来穆府,头一次见到他时丢的,当时还在宫里找了许久。

  而过了那么多年,穆尚之才在上次她生辰宴上送了她一枚相同的,那一只依旧颜色鲜亮,被她插在了新娘发髻上,栩栩如生。

  如今她有了这一对蝴蝶作回忆,足矣。

  长宁的眼泪落了下来,滴在那一只褪色的蝴蝶上,“琳琅,对不起。”

  她对不起什么呢,那么执着的去爱兄长吗?可是兄长又何尝不是小心翼翼,痴情相护,只怪命运无情,让这对璧人阴阳相隔。

  于琳琅,她关心在意的人又一个离开了,往昔相伴玩闹的少年时光再无可寻,饮酒赏昙花的约定也成空。

  琳琅的掌心托着长宁的手背,希望能最后给她一些温暖,她强忍着泪水,切切嘱托道,“山高路远,望君珍重。”

作者有话要说:  更

  ☆、长宁番外(上)

  我第一次见母后动怒,是对我身边的宫女,而她,因我一句戏言便失了性命。

  我还记得她的名字,彩菱,我也记得她的样子,圆润小巧的脸,小鹿一般的眼睛,笑起来温良无害。

  我身边几位宫女姐姐中,我最喜欢她,所以无论是给父皇请安,拜见宫里各位娘娘,还是每逢佳节席宴,彩菱都陪在我身边。当时不清楚为什么喜欢她,后来才想明白,大约她对我,是近乎妹妹的关心照顾,小孩子最是知道真心。

  但我没想到,除了我之外,还会有旁人喜欢彩菱,而且那个人,还是最疼爱我的父皇。

  大概是六岁的年纪,初学诗词,父皇便随手拿了折扇上的题诗考我,笑呵呵的说,“长宁只需告诉朕,这首诗出自哪位诗人,就算你过关。”

  “山路元无雨,空翠湿人衣。”我一遍遍念着,希望身后的彩菱给我提示,可惜她做了几次口型,我都没有看明白。

  父皇轻易看穿我们的把戏,他直接点出彩菱:“你想说便说吧。”

  “奴婢死罪!”她吓得不轻。

  我不懂这有什么要死的,但宫里一些人好像都是这样,动不动就把死啊死的挂在嘴边。

  父皇没有生气,他很和蔼道,“难得公主身边有识文断字的人,你不用怕,尽管说便是。”

  彩菱的身体还在微微发抖,她低声说道:“回皇上的话,这是出自诗人王维的《山中》。”

  我见父皇笑了,便知道彩菱定是答对了,急急忙忙要拉她起来,还一脸得意。

  彩菱脸颊微微有些泛红,父皇的声音更温柔了,和平日里待我的那种温柔又不一样,他接着问彩菱的名字是哪两个,又问了她好些话,父皇还从没有对我身边的哪位宫女姐姐这么好奇过。

  我从前听宫人闲话,好像父皇喜欢谁,谁就会变成宫里的娘娘。

  “那么,你会变成彩娘娘吗?”晚上她伺候我入寝时,我问她,我还知道宫里的娘娘都有封号的,我没听过她们的名字,大概是根据名字来取的吧。

  “什么彩娘娘?”她还没反应过来。

  “就是父皇喜欢的人。”

  彩菱连忙道,“公主,这话可不能乱说!”

  可我看出她是很高兴的,我问她说,“你要是做了彩娘娘,还会陪在我身边吗?”

  “公主不要再笑话奴婢了。”她依旧笑着不肯回答,顿了顿却又说道,“奴婢很喜欢公主,自然是希望陪在公主身边,不过公主要答应我,今日的事不要对任何人提,好吗?”

  我答应了她,可缩在被窝里时,我突然冒出来一句,“不过,你还是不要做彩娘娘的好。”

  我并没有对任何人说起“彩娘娘”这三个字,这个滑稽的称号却传入了母后的耳朵里。

  彩菱死了。

  母后对她用刑的时候,所有人都拦着我,不准我去看,可我还是偷偷跑去,我看着她被绑在长凳上,我看着她的素衣上沾满了血,我看着她看着我,那双瞳孔微微睁大了一些,嘴角微微一抿,她的头坠落一般的垂下去。

  而母后还在上座怒气冲冲,“好一个不要脸的小娼妇!竟利用公主来接近皇上,本宫若是再晚一些,你都要爬到本宫头上去了!”

  母后并没有刻意避着我,不然我不会看到这一幕,我无依无靠,身边都是母后的耳目。

  母后要我明白,我和彩菱身份的不同,彩菱身份低微,命如草芥,这种人活着还要小心堤防,倒不如死了干净。

  但在我心里,彩菱并没有死干净,她的死是我和母后之间裂痕的开始,我将永远记得她,记得她是母后鞭在我身上的第一笔孽债。

  ※

  十岁。

  我在皇祖母的寝宫见到了一个穿红衣的美丽小姑娘,皇祖母留我们几个小辈用饭,她坐在我身边。一顿饭下来,我们就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我有时会想,如果没有认识琳琅,我的人生该会是另一种样子吧。

  但不和她成为朋友似乎不太可能,我们的性子那么像,只是她的世界要比我的精彩有趣多了。

  她对我说了许许多多城内好玩的事,我听得几乎痴了,我羡慕她可以无拘无束的在城内游荡撒野,嬉笑玩乐。以前不是没人同我说过明安城的事,但琳琅的故事似乎有一种魔力,让人想亲自去试试看。

  那一日分开又过了几日,我满脑子都在想这些事,想去穆府找我的这位知己,母后并不同意,因为还有一大堆的规矩礼仪等着我,是皇祖母批准我去的,我当时高兴极了,亲昵的搂着她的脖颈,在她布满皱纹的脸上亲了一下。

  我的皇祖母啊,我一直觉得她不够疼我,因为她也并不满意母后,但直到我决定远嫁和亲时,她满眼的浊泪,拉着我的手,病重到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我才明白,她还是爱我这个孙女的,是我太不孝顺。

  说回那一天的事吧,毕竟那一天完全改变了我的生命轨迹。

  我的脚第一次踏进这座漂亮的宅子,第一次踏进除了皇宫以外的地方,别人的家,我的眼睛骨碌碌的转,四处张望,怎么也看不够,但很快被身后的教养嚒嚒提醒,“公主,行走不可东张西望。”

  她是母后身边的人,我不敢耍脾气,但忽然,我停住了脚步,因为我瞧见不远处的花坛边,有一条白色加灰的小狗!它低头嗅着什么,又很快朝前跑去。我好想追着它,宫里已经好久没瞧见小狗了,母后对这些猫猫狗狗过敏,嫔妃里谁也不敢养。

  我打定主意待会一定再出来找它,见到琳琅便好了,身边围着的人都被赶了下去。

  那位教养嚒嚒一开始还不肯走,说是奉母后的命令照看我,免得我这位公主有什么不妥当失仪的地方。

  琳琅当即捂着耳朵又跳又嚷,“本小姐最讨厌说重复的话,你到底要我说几遍!出去!出去!出去!出去——”

  教养嚒嚒脸色大惊,连连被震得退了下去。

  只剩下我们二人的时候,琳琅才放下手,得意的哼唧道,“百试不爽。不过长宁,你怎么突然就来了?”

  我佯作镇定,“这才有意思嘛,乌压压一群人候着,才不像是出来玩呢。”

  琳琅一听到玩也很兴奋,“等我去换件衣裳,我带你去街上去,那才好玩呢。哎,你要不要也换?”

  我摇头,“不用了,到时候戴上帷帽遮着就好。”

  趁她进去,我溜出来找那条小狗,可是怎么找也找不到,我弯着身子不断的低唤:“小狗小狗,出来吧,出来吧,呜噜噜,呜噜噜······”

  我这样的姿势没法去注意前面,突然间撞到一个人,等于说撞到了那只小狗身上。

  他面容温润,身穿白衣,怀里抱着我寻找的那只小白狗,我接着发现,这小狗身上的灰色是泥土,浑身脏兮兮的,他的白衣上添了许多泥渍和泥爪印。

  他直视着我的眼睛,问道,“你是琳琅的朋友?”

  我有些惊讶,他竟这样和我说话,除了父皇和几位皇兄,其他的男宾见到我都要尊称公主行礼的,目光都不敢往我身上扫。要是我身边的教养嚒嚒看到了,定是要呵斥惩罚他,但我心里却因为这样的对待而开心。

  我说我是。

  他笑了笑,搂着小狗便要走开,我突然不舍得就这样放他走,急忙问,“这小狗是你养的吗?”

  “哦,它的名字是泥耳,一到下雨天就喜欢在泥土里打滚,怎么都管不了。”他怀里的小狗咬着他的袖摆,他也不生气,摸摸它杂乱的毛,温柔又无奈道,“回去能好好洗个澡吗?”

  或许十岁的我,还不懂什么是感情,我只感觉,眼前的这个陌生少年浑身散发着耀眼的光彩,啊,他和我所有认识的人都不一样,我在他身上看到了一种尤为珍贵的品质,这是我自小生活的深宫内最欠缺的,却也是我一直寻找的,最吸引我的品质——良善。

  “那它······”

  我忽然变得笨拙,不知道怎么与他多说几句,好不容易想出询问的话,琳琅跑过来打断了我。

  “长宁,我说你去哪儿了,咱们快些走吧。”她又看向我面前这个少年,微微撅着嘴道,“大哥,你又从街上捡流浪狗回来啦,你小心母亲哦,她说要定期‘清除’你的院子了。”

  大哥?我忽然欢喜起来,大好了,原来他真的是穆府的人。

  他听了这话也不恼,“放心吧,我会给它们都找到好人家的。”

  “那去送狗的时候记得带上我哦。”琳琅说完,便拉着恋恋不舍的我离开了。

  在路上的时候,我小心的问起她这位大哥的名号。

  “穆尚之。”她随口一说,并未注意到我的异常。

  尚之,穆尚之,我心里念了又念,叹了又叹。从那之后,这三个字便深深刻在了我的生命里,每一次叫出来,都是我最快乐的时候,好像我的整个人生,都是为了追逐这个名字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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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宁番外(下)

  

  “穆尚之!”

  再次见到他是什么时候,我忘记了,我只记得,他的态度变得和旁人一样,恭敬有礼,大概是知道了我的身份。

  要说有什么不同,大概是别人多了一些讨好亲近,而他却是为了和我保持距离。

  “公主。”他再不会像初次那样看我了,而且行礼过后转身就走,好像我是个吃人的怪物。

  他大概是极不喜欢我的。却碍于我的身份,从不敢有任何怨言。

  我承认和琳琅做朋友是存了一份私心,只有这样我才能名正言顺的见到他。他成了我的续命药,哪怕只是远远的见一面,就能熬过许多在宫内的日子。

  只是我没想到,这个续命药,日后同样可以催人的命。

  我独自喜欢了他太久,偏执而任性,苦涩居多,日日盼着那份朦胧的期望。但还是有好处的,不必对旁人负责,不必承担后果,大不了,便是碎了自己的痴心,再拾拢拾拢,照样做嘉朝尊贵的公主。

  而这份喜欢有了回应之后,幸福是增倍了,变得具体了,恐慌也随之而来。我连自己的人生都做不了主,又如何能负责他的人生?

  甚至在尚之亲自对我许诺娶我为妻时,我都只有自欺欺人,才能感受到和他一样的幸福。

  直到战场上传来噩耗,我才猛然惊醒,我所向往的,与尚之在一起的幸福和自由,是多么遥不可及,又愚蠢自私的事情。

  我万念俱灰,一切都失去了意义,直到尚之来见我最后一面,他那么好,还是要我好好活下去,潇洒肆意的活下去,而我知道,潇洒肆意的萧长宁已经跟着他一起离开了,剩下的,只有嘉朝公主的外壳。

  这个壳子,应该还有些作用的。

  我主动提出和亲,母后是气疯了。但父皇还没点头,一切还有待转圜,她带着滔天怒意来繁夕阁,用命令的口吻道,“现在,你主动去和你父皇说,是你一时糊涂,现在已经想清楚了,不想离开父皇母后身边,不想离开明安城。他再生气,再怎么责难你,你都乖乖受着,听到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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