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mocha
很多老食客基本上都知
道了叶夭几人的名字。叶夭还好,一直戴着口罩,有时候还戴着帽子,只有几张隐隐约约的露脸照在微博流传。但杜望和小幽却不同,已经从现实红到了网络,还有了各自的粉丝团。叶夭一直笑他们只差没有个站了,等有了个站候就可以直接出道了。
杜望笑起来:“不要急嘛,新品又不会跑。”
他拿出小黑板,在上面开始写上新品,一群人在旁边盯着,要是撒个花鼓个掌什么的就简直像是来到了某个庄重的揭牌仪式。
张娇娇排在了第一,跟着他的动作念出来:
“八月新品:野生牛肝菌炒饭,98元/份;黄油煎松茸,888/份(仅预定)。”
她和章静对看一眼,异口同声的道:“老板,我们都要一份牛肝菌炒饭。”
杜望和小幽记下来,然后给她们一个号码牌。他们在休摊前一个礼拜开始尝试这种人工叫号,总共一百个号,从开摊前十几分钟开始按照排队的顺序来发放,食客们拿了号码牌就顺便把要吃的给点了。等叶夭过来后,就可以直接按照他们记下的点菜单来做,这样既保证了更快的流转效率,也让人群不再拥堵在料理车前——食客们完全可以领到号码牌就在小广场附近溜达溜达,等叫到自己的号牌后直接过来取餐,方便很多。
于是,叶夭来了后,发现今天准备的五十份牛肝菌炒饭就已经售罄了。
还有食客向她抱怨:“老板,你能不能新品多准备一点?是瞧不起我们的钱包吗?就算是你来个两三百份,也完全卖得完嘛!”
她被这个形容逗得笑起来:“哪敢看不起你们的钱包啊!主要是人手不够了。”
杜望之前一直在苦练炒粉,现在这一项完全可以独立的归于他,还可以帮忙盯一下小龙虾。而叶夭将两份或三份炒饭一起做,也节省了不少时间。整个夜宵摊的工作量刚刚好饱和,不算太轻松也但也不会太累。
“继续找人嘛。”排了一号的张娇娇和章静没有离开,而是守在了摊子前,听到叶夭的话后眼睛一亮:“按照杜小哥和小幽的标准来找就好。”
夜宵摊天团,冲鸭!
叶夭:……她开的是夜宵摊,又不是娱乐经纪公司。
“不找了,就这样吧,规
模再大下去,这里就摆不下了。”她赶紧摇头。开玩笑,现在这个规模她都觉得累,要是再把摊子铺大了,那还得了?
火一开,她准备炒饭。
这次的黑牛肝菌是今天下午的时候,云生去易门给她运回来的。她在易门的时候,选了一家供应商,供应商保证她每天拿到的菌子都会是真真正正的下山菌。因此,夜宵摊的食客们吃到嘴里的菌子,完全不会比他们飞去易门当地吃到的要差,说不定还会更加新鲜。
她还让云生捎了两坛子酒给域拉,然后把今日份的松茸带了回来。据说,域拉非常的高兴。
炒饭要用的米饭最好是籼米,粘性没那么大,这样炒出来的米饭才更容易粒粒分明。叶夭选用的是上好的油粘米,适合做煲仔饭,也适合煲饭。今天早上王阿婆她们就按照吩咐准备好了米饭,从时间上算,和隔夜饭也差不多。
炒饭本就很容易出香味,一开始放的是胡萝卜丁和青豆鸡胸肉丁这样的配料时倒还好,但等到切好的牛肝菌丁一下锅的时候,香味陡然变得浓郁了起来。而且还不是普通炒菜时的油香,闻久了腻味,它的香味带着山野的清新,一下扑过来,让人群开始都变得有些骚动。
“卧槽,老板,也太香了吧。”
在等待的食客中,还有一对儿。女生刘韶仪大学毕业后就来了随城工作,和她的男朋友金嘉已经异地恋两年了,好在两人的感情冲破了相隔两地的现实,到现在依然还在一起。
正好遇到假期,金嘉来随城看她,刘韶仪就带他来吃夜宵摊。
“我和你说,真的超级好吃。”刘韶仪也是被朋友带过来吃了一次后,就经常一个人跑过来吃,偶尔还斥巨资点个夜宵摊的外卖什么的。
“你个小吃货,”金嘉揉了揉她的头,对于等了半个多小时倒是没有什么异议,毕竟他日常被女朋友安利,而且在微博上也经常看到大家的讨论,对这家夜宵摊的口味还是很期待的。
不过,当他看到夜宵摊的新品居然是牛肝菌炒饭和香煎松茸之后,就呆住了。
“不是吧!我从南云赶过来随城,结果还要吃菌子?”
刘韶仪:emmmmm……
金嘉就是南云人,而且他的家乡也产菌
子。当年两人在省城大学认识,成功的走在了一起,只是毕业后因为工作的原因,一个来了随城,一个留在了省城。
“我和你说,菌子这东西一定要吃新鲜的,这种运到外地的,就没那么新鲜了。你要吃的话,不如我下次带你回家的时候吃,要不今天就吃个别的吧?”
金嘉一看是菌子,对新品就不感兴趣了。毕竟,他在外地就没吃过好吃的菌子。
只是没想到刘韶仪坚持:“不行,好不容易今天轮到了前面,要下次再过来还不知道能不能吃得上呢。再说了,叶老板炒的,和别的地方能一样吗?肯定好吃,相信我!”
金嘉扶额,完了,他女朋友估计是被人下蛊了。
“要是比我家的好吃,我就跟你姓。”他信誓旦旦。
第99章 、牛肝菌炒饭(2)
最后, 金嘉和刘韶仪还是点了一份新品,不过他自己就点了炒粉,又加了一份小龙虾。
“这夜宵摊可真不便宜。”他看着自己的钱包, 感慨了一句。人均快接近两百块了。
“说是夜宵摊, 但其实比很多餐厅都好吃。所以你不要以貌取人。”刘韶仪坚决捍卫夜宵摊的尊严:“而且, 很多美食点评都说了, 其实她家的用料特别好,如果是同样的用料和水准,换到别的餐厅里, 价格可能还要翻倍!”
言下之意,你别不知足了。
金嘉狗腿状:“是是是,你说得对。不就是三四百块钱嘛,你老公还出得起,好吃的话明天再来!”
因为分居两地的原因, 他对刘韶仪有愧疚, 因此虽然还称不上是高薪,但花起钱来并不手软。
刘韶仪含笑啐他一口:“呸, 别乱说, 谁是你老婆了!”
眼疾手快的占了两个位置,两人坐下来等着上菜。夜宵摊的位置现在严重不够, 很多客人等不到位置又不想提回家吃, 索性就站路边或者是坐在那边花坛的边边上吃,也算是小广场一景。
两人边等上菜边聊天, 刘韶仪问他:“对了, 上次让你考虑的事情考虑好了吗?”
她问的是上次提出来让金嘉辞职来随城的事情。
金嘉神色有点为难:“现在手头上的项目还没有完成……”见女朋友瞪他,他赶紧举起双手表明态度:“真的,不是敷衍你, 我有认真的考虑过。只不过做事情要有始有终嘛,总得把手上的项目做完再提离职比较好。而且,项目奖金也有好几万呢。”
何必和钱过不去?
刘韶仪也明白这个道理,只是好不容易见到了男朋友,想不分开的念头就止不住:“知道啦。我和你说,随城真的不错,经济好,年轻人在这里也比在南云的机会要更多。你过来这边肯定能找到更好的工作。我们俩这几年一起努努力,到时候就可以买房子定居下来。”
正在两人勾勒美好未来蓝图的时候,他们点的炒饭和炒粉上来了。
“菌子就是这个香味。”金嘉猛吸了一口,有点陶醉:“这闻上去倒和南云本地的差不多。”
而且老板还挺舍得放料的。黑色的
是牛肝菌丁,红色的是火腿丁,而绿色的是青豆, 米饭浸润着油脂,粒粒分明,看上去就赏心悦目。
“用得还是黑牛肝菌,讲究。”他夸了一句。
“有什么讲究吗?”刘韶仪问。
“黑牛肝最贵,而且香味也最浓郁。”金嘉吃了一口炒粉:“好吃!”
刘韶仪骄傲得像是自己炒的:“好吃吧?”
金嘉伸出大拇指:“难怪你每天和我念叨。”
他瞟了一眼女朋友面前的牛肝菌炒饭,夹了一筷子:“我来尝尝,看看味道怎么样。”
即使是炒粉好吃,他对这份牛肝菌炒饭也没抱太大的期待。作为在野生菌产地长大的人,他对这个从小吃到大的东西无比挑剔。只有在当地,新鲜采摘,才是最美味,这简直是流淌在血液里的真理。因此,只要这份炒饭能达到七十分,金嘉就认为已经是极好了。
只是没想到,一入口,他顿时发出了一句来自于灵魂的:“卧槽!”
何止是七十分!如果满分是一百分,他都想给它打一百一十分!
首先,牛肝菌非常非常的新鲜,他甚至觉得和在老家吃过的下山菌有得一拼,风味完全没有损耗,在嘴里越嚼越香,馥郁悠长,没有任何一丝丝腐败的气息;然后,它的品质非常的好,肥厚爽滑,老板用的应该都是每一朵牛肝菌中最好的部位,没有用边角余料,吃得非常的爽。
老板的翻炒极为到位,每一粒米饭都沾染上了牛肝菌的浓香,每一口吃到嘴中都是享受。
忍不住想要再吃一口,刚想下筷子的瞬间,就发现桌面已经空了。定睛一看,他的亲亲女朋友已经把那盘炒饭给移到了另一边,正笑眯眯的看着他:“好吃吗?”
“好吃。”金嘉老老实实的回答。
“比你在家吃到的更好吗?”
金嘉想起自己之前点单的时候放出的豪言,有点怂:“……是要好吃那么一丁点儿。”
“那你要不要跟我姓?刘金氏。”
他嬉皮笑脸的微凑过去,小声的说:“可以啊,那我嫁给你呗。”
刘韶仪的脸一下子就红了,看了看四周,比不过他的厚脸皮,把那盘饭又默默的移了回去。
和他们在一起拼桌的张娇娇和章静,本来对牛肝
菌炒饭大快朵颐,没想到被猝不及防的塞了一嘴的狗粮:……喂,你们再小声,我们也听得到啊!……
忽然就觉得这盘炒饭也没有那么的香了呢!气哭!
金嘉这才意识到在公共场合有点不妥,歉意的对两人笑一笑。
最后,等他回过神来,才发现刘韶仪的那盘炒饭被他吃了最起码三分之一,他讪讪的:“那个,我们明天再早点来排队哈。之前我不是说在雨季带你去吃菌子嘛,现在在这儿吃也可以。”
他顿了一下:“我想好了,等回去后,项目一结束,拿到奖金后我就立刻提离职。应该就这两三个月的事情。到时候我先在网上投投简历。”
随城真的挺好的,有自己的爱的人,还有美食,也能吃到家乡味。
“?”没想到女朋友并没有如他想象中的惊喜,反倒一脸不可置信的吐槽:“所以,刘金氏,你最终是因为一盘牛肝菌炒饭才打算搬到随城来?”
“想什么呢?”金嘉好笑的敲了一下她的头:“当然是因为你在这里。”
Emmmm……牛肝菌炒饭只是加速了一下这件事的进程而已。
张娇娇和章静默默的加快了吃饭的速度,和情侣坐在一起,被暴击了N次,心累!
但是,显然,今天让她们心累的不仅仅是拼桌坐的这对情侣——隔壁桌,谢三、秦凤声和今天刚到随城的李以蕊坐了下来。
“今天,我抢到了黄油煎松茸,请你吃。”谢三豪气的道。
之前李以蕊在夜宵摊直播的时候,和谢三一桌,两人互留了微信。谢三这人有一大优点,就是自来熟。这短短的几个月,他和李以蕊已经成为了相熟的朋友,远超过朋友圈点赞之谊。
李以蕊上次从随城回去后,就心心念念想要再回来一趟,但每次都因为工作行程的问题而搁浅。这次终于有了假期,然后又撞上夜宵摊上新,立刻买了张机票就飞了过来。如她所说,夜宵摊是值得人特意飞一趟的。
错过了之前的三虾面、荔枝气泡水,怨念……还好小龙虾还在!
谢三作为地头蛇,自然是要好好招待她。他现在虽然可以随时去叶宅蹭饭,但到了晚上,依然会忍不住的想要来夜宵摊再打个牙祭。这次叶夭推出需要预定的新品,他很无耻的依靠内部消息,一上线就自己拍了一份——上次在叶宅吃了叶老板从南云带回来的菌子之后,他就一直念念不忘。
至于秦凤声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因为黄油煎松茸最佳的入口时间就是在煎好后的一两分钟内,超过这个时间变冷之后,口感会大打折扣。谢三在下单的时候秦凤声就在他身边,于是也抢了一份。本来是可以让助理张航来拿的,但一想到自己居然不能吃到正在最佳赏味期的松茸,他就决定,还是自己来吧。
此刻,他坐在夜宵摊上,稍微有点坐立不安。
倒不是因为卫生问题。夜宵摊的干净有目共睹,即使是略有洁癖的他也挑不出什么毛病。而且叶老板在私宅的品味也忠实的反映在了这个摊子上,虽然没有华丽的装饰,但看起来就让人觉得舒适,简单但并不简陋。
有问题的是,人太多了!摩肩接踵,坐着的、站着的、围着的。这让在外面吃饭时一直是定包厢的他有点不适,而走到这张桌子坐下后,他已经说了一路的“不好意思”。
“放轻松,老秦。”谢三拍拍他的肩:“我和你说,你得学会解放天性,然后你就会发现,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秦凤声白他一眼:“然后变成和你一样吗?那我还是不要解放了算了。”
李以蕊在一旁轻笑。她也是活泼性子,并不会觉得和陌生人一起吃饭就局促。年轻人嘛,各种社交局多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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