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弹剑听禅
张景山想对小姑娘好。
这是为什么?
小姑娘想不到,苏青霓却有了个想法。
或许是因为原身的亲妈。
要知道原身的亲妈只比张景山大一岁,两个人一个村子长大,怎么说也是青梅竹马了吧?竹马喜欢上青梅,这种事情应该常见吧?
可惜,原身的亲妈已经死了。想来张景山这个当事人也不会说出口了。
这些跑马的思绪也不过一瞬间,苏青霓立刻就收束起来,沉下心赶紧修炼。
前面的路程还长呢,张景山的体力虽然比一般人要好,但是要带着一个累赘游到对岸,怕也是不能够的。如果苏青霓不赶紧修炼出内力,只怕两个人都会交代在水中。
张景山奋力地往前游着,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活着,努力活下去,带着身边的小丫头活下去。他不能放弃小丫头,这小丫头是他喜欢的女人留下的孩子,他会将这个小丫头当成自己的女儿一般疼惜的。他也不会放弃自己的生命,他还没有活够呢,还没有过上富贵的好日子的,怎么能够死?
但是,有些事情并非你意志坚定就能够实现的,人力有时尽,张景山也只是普通人,没有内力也没有其他能力。他的力气已经全部耗尽了,可他不过游了四分之三。其实他不带着小丫头的话,是能够一个人游到对岸的。
张景山望着已经不远的对岸,满眼的不甘,任海水吞没了自己。
就在他以为自己要被淹死的时候,忽然自己被大力地拉出了水面。
张景山惊愕地看着拖着自己往岸边游的小女孩儿,说不出话来。自己竟然被这个小丫头救了!
那啥,小丫头的力气竟然这么大?竟然能带着他一个大男人游水?
太不可思议了!
苏青霓没有回头看张景山的反应,边游边迅速地道:“你趁着这会儿赶紧恢复一些力气。我虽然恢复了一些体力,但不足以支撑我们我们游到对岸,最后一个点儿路程还是要靠你自己努力才行。”
“哦,哦。”张景山恍恍惚惚地应承着,不过还是照着苏青霓的话开始恢复自己的体力。
这可是攸关性命的事情呢。有什么疑问等到了对岸再说。
苏青霓消耗着刚刚修炼出来的内力,她一心二用,一边游水,一边修炼补充消耗。不过为了不太过惊人,适当的示弱是必须的。
计算出剩下的路程以张景山恢复出来的那点儿体力能够他游到岸了,便假做力气不够了,放开抓着张景山的手。
张景山此时恢复了一点儿力气,发现自己的胳膊被苏青霓的小手放开了,赶紧一反手抓住了苏青霓的小胳膊,使出刚刚恢复的力气,朝着岸边游。
就剩下那么一点儿路程了,他一定能够游完,能够成功到达对岸的。
终于,张景山带着苏青霓上了岸。一上岸,张景山便瘫倒在沙滩上大口大口地喘气,一时间是起不来了。
苏青霓也躺在沙滩上,抓紧时间继续修炼。
原身以为港岛是黄金岛是天堂,但有几个世界待在港岛的苏青霓却知道这里不是天堂,这里非常排外。想要在这里活下去,必须有强大的能力才行。
苏青霓想起了太一提早离开的那个世界,她可是在最混乱的贫民窟过得如鱼得水呢。或许,她在这个世界可以走一走上个世界的老路。
陆陆续续又有人上岸了。不过上岸的人很少,还不到下水的人的数量的四分之一,四分之三的人都没有游过来,全部留在了海中,成为了海里生物的食物。
苏青霓结束一个大周天,看到天边已经亮起来了。沙滩上的人全都睡了过去,他们实在累坏了。
苏青霓站起身,动作虽然小,却惊醒了张景山。
这人便是睡着了也十分警醒。
“你要去哪里?”张景山紧张地问道,挣扎着想要起身。
苏青霓赶紧制止他,道:“你还没有恢复,再休息一会儿吧。我去找点儿吃的回来。不要担心。”
张景山闻言这才重新躺下,吩咐苏青霓:“不要跑远了,就在附近找吧。”
“嗯。”苏青霓应了一声,就朝着远处的树丛跑过去。
她刚才远远地看清楚了,那里有好几棵的露兜树。露兜树的果子长得非常像菠萝,因此也叫野菠萝。野菠萝能吃,而且还有药用价值,很有营养。
苏青霓跑过去,摘了几个露兜果跑回来,递给了张景山。
这种露兜果在海边不算少见,张景山是认识的,拿着果子就剥皮开吃。
他饿坏了也渴坏了。
两个野菠萝下肚后,张景山满足地发出了一声喟叹,对着还在小口小口咬着果肉的小丫头道:“小丫头,以后你就跟着我吧。我照顾你,你做我女儿。”
苏青霓吃东西的动作顿了下,她想了想,点头同意了。
“好的,爸爸。”
她的外表年龄还太小了,好些事情坐起来不方便,能跟着个可靠的大人也不错。张景山虽然看着挺混的,但从她这么短时间跟其接触中看出来,张景山不是个坏人,而是个重情义的男人。他只是表面看着不可靠,但实际上该是个可靠的人。
张景山听到苏青霓叫自己“爸爸”,一下子愣住了,眼眶也不由红了。
怕苏青霓看到自己丢脸的样子,张景山侧过头,嘴里却很诚实地应下了苏青霓对他的称呼。
他和小丫头的妈妈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两个人感情很好,都说好了要结婚的,但女方的父母不同意女儿嫁给他这个混混儿,强硬地分开了他们。
第九百一十二章 娱乐至上三
小丫头的外公外婆看不起张景山这个混混儿,正好小丫头的亲爹受不了乡下的劳作,想要娶个乡下姑娘帮自己分担,便瞅上了小丫头的亲妈。小丫头的外公外婆觉得小丫头的亲爹斯文有文化,比张景山这个混混强多了,便将女儿嫁给了小丫头的亲爹,生生拆开了他们这对有情人。
可惜他们的眼光太差,将白眼狼当宝贝,最终害死了自己的女儿。
张景山最初对小丫头的感觉非常复杂。小丫头的亲爹害死了她的亲妈,张景山是迁怒小丫头的。但看到小丫头日子过得比他小时候还要不如,从小是孤儿的张景山对小丫头升起了同病相怜之感,对她的迁怒也少了,暗地里开始关心小丫头。毕竟小丫头是他喜欢的人留在这个世界唯一的存在了。
苏青霓装做没有看到张景山的红眼眶,低着脑袋继续吃野菠萝。
或许是两人的说话声吵醒了周围的人,又或者是升上天空的太阳发出光芒刺进众人的眼睛里,沙滩上的人劝都醒了。
他们看到苏青霓正在吃野菠萝,第一件事情也是跑去摘果子,大吃起来。
吃完了果子,肚子不饿了,身上有了力气。这些人才放声大哭起来,哭那些死在海中的亲人们。
张景山早已经收拾好了自己的情绪,站起身对苏青霓道:“走吧,我们离开这里。”
他没有想过跟其他人一起行动、虽然这些人中有他认识的人,但他不觉得这些人以后能够帮得上他。
苏青霓站起身,走到张景山的身边。
张景山的大手拉起苏青霓的小手,两个人朝着远处走去。
张景山没有来过港岛,不知道往哪里走,于是想用丢石子的方法选择方向。
苏青霓抽了抽嘴角,拉着张景山朝着一个方向走。
那啥,这个世界的港岛与她之前去过的世界的港岛地形应该没有太大的差别吧。
事实证明确实没有差别。
苏青霓带着张景山往记忆的方向走,果然没有多久就看到了一个渔村。
张景山在对外交流沟通上绝对是一个好手,他敲响一户人家的大门,没有说几句话就让这家人放下担心将他们领进了家中。
这家人的主妇给两人拿来了干净的衣服,让他们洗了澡,还给他们准备了特腾腾的饭食。男主人则是出门找了一艘船,将他们送到市中心所在区域。
下船后,张景山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个金戒指,递给男主人。
男主人接过戒指开心不已,乐颠颠将船上的一串晒干的咸鱼给了张景山。
张景山一手提着咸鱼,一手拉着苏青霓往岸上走。
苏青霓开口:“你给的报酬太多了。”
张景山叹道:“没办法,我身上没有这边的钱币,只有这些零碎玩意儿。那个戒指是最小的一个了。”
苏青霓知晓张景山的祖上是地主乡绅,想来他们家之前藏起了不少的好东西,现在都是张景山一个人的了。
苏青霓道:“等我赚了钱,会买更多的金戒指还给你。”
张景山道:“不用。你既然叫我一声爸爸,那你就是我女儿了,为女儿花钱是应该的。你不需要还。”
苏青霓道:“既然我是你女儿,孝顺你也是应该的。女儿给爸爸买礼物也是应该的。”
张景山闻言放声大笑,心情舒畅无比,低下身一把将苏青霓抱了起来:“好女儿,爸爸的乖女儿。”
苏青霓感受到张景山的真心和好心情,嘴角挂上了笑。
张景山看到一个差佬,立刻上前,抱出一个地名,又往差佬的手中塞了一个跟刚才送给男主人差不多大小的金戒指。
差佬立刻将金戒指装进自己的衣兜中,脸上笑得如同一朵菊花,乐颠颠地给张景山和苏青霓带路,将他们带到了一个铺子门前。
这个铺子的老板是张景山的亲人,在辈分上是张景山的堂伯父。他一早就来到了港城发展,在港城安了家,有了个小铺子。不过看来铺子的生意不是很好,老板也不是很欢迎张景山的模样。
老板还是将张景山带回了家。老板的家不算小,在一栋楼的二层,三室两厅,一百多平米。能够在二十多年前买下楼房居住,可见老板以前混得还不错。
不过老板的家人很多,他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女儿都嫁出去了,但儿子娶了媳妇,生了孙子孙女,一大家子加起来有十多个人,全部挤在一套房子中。那有多拥挤了可想而知。
因此老板的家人一致反对老板收留张景山和苏青霓。
老板六张景山和苏青霓在家中吃了一顿饭,带着他们去ZF部门办理了身份证明,然后给了张景山一张百元的钞票,便自己离开了。
离开前老板跟张景山说了一声对不起,他家里这种情况无法收留张景山,让张景山自己找个地方住了。这一百元钱也足够三个月的房租了,嗯,那种鸽子房的房租。想要住好点儿的房子,一百元连两个月的房租都不够。
张景山没有硬气地不要这一百元,身为一个混混儿,他可是深谙混社会的精髓。
张景山再堂伯父离开后将新出炉的身份证明放进衣兜里,拉着苏青霓走向一家卖杂货的小店,给自己买了一包香烟,又给苏青霓买了根棒棒糖,趁着结账的时候跟小店的老板闲聊起来。
以张景山的圆滑和他那张斯人也能够说活了的嘴,没过多久,他就从小店老板口中套到了不少的消息。包括租房子和买房子要找房产经纪的消息,哪个房产经纪做人厚道,哪个不靠谱,张景山都打听清楚了。
张景山虽然不知道房产经纪这个职业是怎样的,但不妨碍他自己理解,他觉得以自己的口才如果做房产经纪一定能够赚到钱。
张景山按照小店老板提供的资料找到一个姓李的房产经纪,向他询问房子的资料。
李经纪果然是个很厚道的人,看到张景山和苏青霓,便知道他们是刚从内陆过来的,因此给他们介绍的都是租金便宜的房子。
第九百一十三章 娱乐至上四
张景山看了好几处房子都不满意,这写房子多是鸽子房,就是那种一个房间分成了好几个小格子间,好几户人家住在里面。而每一户人家也不止一两个人,这下子加在一起,一个房间就几十号人,比在堂伯父家住还不如。张景山如何能能看上这样的房子?
在家乡的时候,虽然住的房子破旧,但他也是一个人住一间屋子。他习惯了大房子,可不喜欢住得这么拥挤,更不喜欢跟一队人挤在一起,都没有私人空间了。
除了鸽子房,其他房子也不理想。虽然有独立的小房间了,却也只是一户人家中的小房间,还是要跟其他人合住一套房子的。
张景山皱了眉头,问李经纪:“没有大点儿的,独立的房子吗?”
李经纪惊讶地看着张景山,将他又打量了一遍。
这人穿着普通,身上还带着从内里来的土气,但人却很精神,没有刚来港岛的人的那种怯弱,而且这人的嘴真的很会说,比他这个地产经纪还会说。李经纪想这人若是做地产经纪,绝对会成为行业中的佼佼者,成为金牌经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