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妹妹不可能这么狗! 第63章

作者:老肝妈 标签: 综漫 BG同人

  犬夜叉:………………???

第65章

  妖珠是妖力凝成的实体, 精纯、珍贵又耐用。

  大妖常用它做交易,小妖常用它补妖力,就连人类也常通过以物换物的方式获取妖珠, 不是拿去给式神治病,就是拿去锻神兵宝器。

  冥加告诉他:“越是血脉尊贵的大妖,凝结妖珠越容易, 纯度也越高。所以大妖从出生起天然处于高位,因为他们的血脉就是无尽的宝库。”

  犬夜叉听了嘴角一抽, 破案了,难怪杀生丸出门总是一身轻、从不带包裹,敢情是需要什么就当场搓妖珠买下,完全不差钱。

  也就是说, 杀生丸袖中无铜板,鞋底也没藏金判。他的身高没作假,就是长得比他高。可恶!血脉、身高、体魄、武力,没一样比得过, 他确实不羡慕,可他会酸啊!

  犬夜叉发出我吃柠檬的声音:“大妖又不止一个, 要是每个都有无尽的财富, 那看上同一样东西怎么办?坐下来比谁搓的妖珠多吗?”

  冥加:“一般来说,他们会直接打一架。”

  犬夜叉:……

  是他蠢,居然忘了这茬。

  “不过,大妖即使有不断制造妖珠的能力, 他们也不会轻易制造太多的妖珠。”冥加道,“很多时候, 能伤害大妖的只有大妖,如果人类或小妖怪收集了大量妖珠, 那么他们就具备了伤到大妖的能力。”

  “为了血脉传承,也为了族中幼崽免遭伤害,流通在市面上的妖珠不多。数量少就显得珍贵,而珍贵才能换到同样珍贵之物。比如你想要的储物宝具,大概要百来枚妖珠吧?”

  犬夜叉裂开了:“百来枚妖珠?”天啊怎么这么贵,“我一天只能搓一枚!”这是要逼他手搓妖珠三个半月啊!

  没忍住,犬夜叉还是决定挣扎一下:“真的不能用金银交易吗?”

  冥加摊手:“储物宝具是珍品啊犬夜叉!要是用金银就能买到,你都不用打听哪儿有,直接从人类贵族手里抢一个就行了。”

  确实,人类贵族不缺金银,缺的是稀罕物。若是储物宝具能用钱买,那帮附庸风雅的贵族早就人手一个了。

  犬夜叉叹大气:“我明白,妖怪对金银的欲望是不大……”要不是为了母亲和未来的友人,他身上不会带一个子儿。

  冥加赞同道:“是啊,或者说越是活得长久,越不会在乎金银。”

  “人类将金银当成宝物,是因为他们生命短暂,只能活几十年。即使个别长寿,也最多占据金山银矿一百年,百年后还不是尘归尘土归土。”

  “妖怪就不一样了,小妖怪尚且能活几百上千年,大妖怪能活几千上万年。长生种更不用说,只要不找死,死就不会找上门。他们的生命过于漫长,要多少金银都会有。哪怕人类占遍了矿藏,他们等上几百年,矿藏又会变成无主之物了。”

  凡是时间能带给妖怪的东西,他们不会看重,更不会珍惜。金银之于妖怪太过普通,他们需要有意义又充满象征性的“货币”。

  于是,妖珠就这么“应运而生”了。

  冥加:“幸好幸好,你能凝出妖珠。看来比起别的半妖,你的资质更好,偏向长生种更多一些。”

  犬夜叉:“偏向?”

  冥加点头:“两个长生种结合,子嗣一定是长生种。但长生种与人类结合,生下的孩子不一定能长生啊。”

  到底是活了几百岁的老跳蚤,冥加的阅历十分丰富:“半妖也是分种类的,一类生下来像人类一样成长,十五岁就成年了。这说明他们资质普通,更接近人类,肯定不是长生种。而另一类生下来像妖怪一样成长,几十岁了仍是孩子的模样,那他们可能是长生种。”

  “犬夜叉,你看上去像后者。”

  犬夜叉麻木脸:“哦,一天只能搓一枚妖珠的‘长生种’?”

  跟杀生丸一摊手就有小山高的妖珠相比,他的长生仿佛写满了“贫穷”。假如活多久就要穷多久,那这长生不要也罢。

  犬夜叉恶魔低语:“突然好讨厌杀生丸。”

  冥加:……

  靠树小憩的杀生丸:……

  ……

  从这天起,犬夜叉过上了一天一枚妖珠的攒钱生活。

  他准备了两个陶罐子,一个攒他自己的妖珠,一个装杀生丸“教学”时的妖珠。两个罐子井水不犯河水,挂在阿吽的两侧,看得冥加欲言又止、止言又欲,最后实在没忍住,偷偷提醒犬夜叉。

  “犬夜叉,你可以用杀生丸的妖珠。”冥加也是胆肥,三天不打直呼姓名,连“少爷”或“大人”的后缀都不加了。

  “他不收回去就等于是给你了,只是他不说而已。”

  犬夜叉眼神死:“他凭什么给我?我凭什么用他的妖珠?不要把花用别人的东西说得这么理直气壮啊。”

  冥加:“你好歹是他血缘上的妹妹。”

  犬夜叉:“你看他拿我当亲人了吗?”

  冥加梗住。

  说起来,他跟了这对兄妹三天,发现他们虽然关系不咸不淡,但特别能吵。有时候连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能争上几句,偶尔还会提刀打起来。

  要命!冥加最怕死,只想麻溜地滚。但奇怪的是,一向不待见他的杀生丸没下逐客令,而犬夜叉也时常问他一些诡异的问题,比如——

  “冥加爷爷,你逃命的时候一般会躲在哪儿?”

  冥加不假思索:“鸟脖子上。”又突然警觉,“你问这个干什么?”怎么,要追杀他吗?

  “鸟脖子?”犬夜叉别嘴,继续问,“如果你有人类的大小,被追杀的时候,你会躲在哪儿?”

  冥加不禁陷入沉思:“只能是两个地方,要么人来人往,要么人迹罕至。得看追杀我的是谁吧?如果是人类,甩开很容易,哪里都能躲;如果是妖怪,那得选人多的地方,气味驳杂,不容易找。”

  “人多吗?”犬夜叉喃喃自语。

  又半月,他们一路挑着靠近人类城池的路走,而犬夜叉往往会背着猎物去做交易,在城里转到天黑才回来。

  日复一日,天气愈发转冷,犬夜叉在城中一无所获,倒是杀生丸在林间斩了两只恶鬼。待霜降大地、小雨夹冰,他们似在找什么东西,却一直没有找到。

  冥加不明所以,跟得有些无聊。入冬了,他特别想到火山地带找刀刀斋过冬,顺便唠嗑一下狗兄妹的二三事,可正当他想离去时,他发现了一件“惊悚”的事。

  也是因着这事,他总算明白了杀生丸没让他滚的原因。

  犬夜叉!这个已经八岁的女孩,她缺“基础教育”啊!

  冬日严寒,沐浴是个问题。但白犬嗅觉灵敏,总能找到山野温泉,是以洗热水澡对他们来说不算难事,难的是池子够大时谁先谁后的问题,以及半妖脑回路清奇,觉得两个人泡一个池子也没什么关系。

  犬夜叉:“有没有搞错,这个温泉池有半个藤原宅那么大,里面大石头那么多,完全能隔成几个小池子,凭什么又是你先泡?”

  杀生丸鼻子比他灵,平时找温泉的速度快于他,那让他先泡也就得了。可今天的温泉是他先找到的,不让他先泡也行,一起泡总行了吧?结果连个小池子都不匀给他,过分了!

  杀生丸:“半妖,你用过的池子都是你的味道。”

  他用过的池子,温泉还是温泉。可犬夜叉用过的池子,里头皂角草药肉香泥土味全有,简直像一锅汤,里头煮了只狗,就这还想先泡?

  犬夜叉反驳:“你用过的池子也全是你的味道!”

  要不是为了消除杀生丸的气味,他犯得着用那么多皂角草药吗?

  “所以一起泡怎么了?”犬夜叉叉腰,“你泡东边,我泡西边。隔得远,我根本不会打扰你。”

  冥加申请出战:“可是犬夜叉,你是女孩子,杀生丸是你哥哥。即使是妖怪兄妹,也要保持距离,不可以一起泡澡。”

  杀生丸没吭声,只是拢手入袖,微微抬高了下巴。见状冥加悟了,他这是当了大少爷的嘴替,显然他想这么教训没男女意识的犬夜叉很久了。

  难得杀生丸给他好脸色,冥加的战斗力忽然上升了一个台阶,进入苦口婆心模式:“犬夜叉,男与女总是不同的,人类如此,妖怪也是如此。你得有所警惕,尤其是对男子……”

  谁知犬夜叉的战斗力相当剽悍:“我是半妖,既不是妖怪也不是人类,反正妖怪和人类都不要我,那在泡澡的时候,也休想用这两者的规矩束缚我。”

  “诶?”

  犬夜叉看也不看冥加,直冲杀生丸道:“我要去泡温泉,西边。你要是来,就去东边,不然就在这儿等着。”

  杀生丸眼皮一掀:“半妖,如果我也去西边呢?”

  犬夜叉语不惊人死不休:“随你,我又不是没看过你泡澡。”真不知道他一个大妖怪在较什么劲,难道他喜欢变成本体泡温泉吗?

  杀生丸:……

  冥加:……嚇!总感觉听到了什么不该听到的事?

  没搭理他们,犬夜叉卷起洗漱用品就走,奔向温泉的怀抱。冥加能感觉到,当犬夜叉离开之后,他身边的温度刷一下降低了,堪称暴风雪来时的征兆。

  果然,杀生丸身边不留没用的跳蚤,一旦冥加失去利用价值,大少爷的逐客令飞速直达。

  “冥加。”

  “是……”

  “在被我杀死之前滚。”

  “……”

  白犬不愧是狗,狗是真的狗。千里迢迢让他滚过来,一是给犬夜叉介绍妖珠,二是当教训半妖的嘴替,三是让他背起“被犬夜叉讨厌”的黑锅。

  冥加:……过分了!

  作者有话:

  作者有话要说:

  PS:冥加:什么杀生丸,以后叫茶生丸吧。

  刀刀斋:……你好勇啊!

  冥加,卒。

  PS:今天卡文了

第66章

  此时不滚, 更待何时?

  强大的苟命直觉告诉冥加,犟种之间的闲事少管,否则他迟早沦为兄妹战争中的第一撮炮灰, 啊不, 骨灰!

  看看这对狗兄妹,处得像是死对头。做哥的不承认妹, 却妄想教妹重新做狗;当妹的拒绝喊哥,却企图让哥正常做人。他们明明谁也不想管谁, 只想让对方自由放飞,偏偏总因为各种琐事扯在一起,造成了如今“每天吵架,勤奋吸氧”的局面。

  溜了溜了,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冥加决定麻溜地离开,他受不了了,他要找刀刀斋吐槽这俩傻狗。

  于是冥加圆润地滚了,徒留杀生丸面对“提前进入叛逆期”的犬夜叉。不过, 杀生丸到底受过亲妈的教养,又是西国的下一任继承者, 有些手段他不屑使, 但不是不会使。既然幼崽不听家臣的忠告,那就由他来沥干她脑子里的水,让她明白汤池该让谁先泡。

  这并非是一个着重于长幼先后、男女有别的问题,而是一个严肃的生存问题。

  她会明白的。

  对“狩猎”, 杀生丸一向很有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