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碗大米饭
人生如果没有同道的对手也太过无趣。
正因如此,这一次他同样接受了芙塔的挑战。
不想战斗波及到菜地和城堡。
两人的战斗地点,选在克拉伊咖那岛附近的无人小岛。
这座岛原先郁郁葱葱,后来经过芙塔和鹰眼的改造,成功秃了大半,估计在她们能够平等的交手之前,还会继续秃下去。
“那么我要开始了。”
道场出身的剑士,有些讲究比如会在比试前说些话,互相恭维一下。
芙塔是纯粹的野路子,她没有那么多的礼仪想法。
鹰眼是战斗了那么多年,甭管是不是道场出来的,谁出门在外,战斗还要想和敌人吱一声,有那时间敌人早砍你十刀八刀了。
所以芙塔要么不出声,要么出声有事相求。
鹰眼都习惯她这种小毛病,不想再被小孩子软磨硬泡。
芙塔一出声,他就接道:“你又想做什么。”
芙塔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她突然想起很久以前的台词,希望和鹰眼一起念,增加氛围感。
看着芙塔递过来的台词条子,鹰眼沉默了几秒后干巴巴的说:“我的剑不重七斤十三两。”
芙塔给鹰眼的台词是:此剑乃天下利器,剑锋三尺七寸,净重七斤十三两。
其中天下利器,鹰眼是认可的,但剑锋和净重那就不一定了。
面对鹰眼的反驳,芙塔问了他一个很实际的问题:“那你知道你的剑重多少,剑锋有几尺吗?”
不管鹰眼知不知道他的剑重多少,剑锋长多少,芙塔反正是不知道自己的剑重,毕竟剑都是鹰眼给她的。
她闲着没事也不会去给剑称重啊,剑对她来说只要用起来顺手就足够了。
好问题,鹰眼大概知道自己剑重多少,剑峰的话,估算下也差不多
但考虑到芙塔不知道,他最后没说话,念就念吧。
别的不说,鹰眼念起台词来,那味道还是很板正的,尤其是不笑时,冷冰冰的脸,要是衣服换成白色的就更好了。
他穿着敞开的酒红色花纹衬衫,搭配黑色风衣,帅是帅就是和台词不是很搭调,有种不伦不类的美感。
芙塔念起来也差不多。
她的台词是:此剑乃海外寒剑精英,吹毛断发,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
这短短一段台词,芙塔念得抑扬顿挫。
她今天穿了白色衬衣配白色裙裤,说这句台词实在是太搭了。
满意的不得了的芙塔,抄起剑就冲向鹰眼。
两人剑锋相撞的地面出现巨大的皲裂。
最开始两人都没有用武装色,只是纯粹的剑术比拼。
抽、带、提、格、击……
剑术的风格,要么重要么轻,在此基础上每个人又各有风格。
鹰眼的剑是柔剑,能把这样的剑玩出花来,他不可谓不强。
但他的剑柔软,不代表没有力度。
只不过对比起芙塔用剑时的力度,显得稍有欠缺。
比剑时和芙塔拼力度是很吃亏的事情。
所以芙塔重,鹰眼只能轻、巧,不然就等着被僵死在原地。
第199章
不过芙塔的剑重, 却也不是一直都重。
大概是受到前世记忆里书籍的一些影响,芙塔更喜欢那种敏捷快速,飘飘然遗世独立的画风。
所以剑技除了重以外, 兼具着灵巧和柔韧, 其中柔韧还是在打烬的时候悟出来的, 他真的是一位不错的‘老师’。
芙塔和鹰眼的战斗从单纯的剑技,到用上霸气, 从白天持续到黑夜。
两人一直打到芙塔的剑被迫脱手,芙塔落败。
她们的战斗才算停下。
小跑着捡起自己的剑,芙塔对着因为激烈战斗而掉下来, 遮住眼睛的头发吹了口气,将它们吹到一旁。
鹰眼则捡起已经被芙塔砍成碎布的衣服, 现在他上半身赤/裸,胸膛脸颊都带着不少剑气划出来的伤痕,看起来风尘仆仆的样子。
而芙塔衣服完好, 身上被鹰眼打出来的伤口基本痊愈, 天太黑也看不清她被血染色了的白衣。
不知道的人,光看两人衣服的状态, 说不定会以为鹰眼才是落败的那个。
两人此刻唯一相似的地方就是精神都很好,看起来还能再战三百回合。
不过大晚上精神太好也很不妙,毕竟夜晚还很长,睡不着会很痛苦。
对指的是鹰眼……很痛苦。
芙塔回到城堡里, 洗着阿贝尔准备好的泡泡浴,任由阿贝尔打理好头发, 睡前再喝上一杯阿贝尔热好的牛奶, 秒数就入睡了,没有一点精神上的负担。
等芙塔一睡, 阿贝尔在地面打了个地铺,熄灭了背部的火焰也准备跟着睡觉,他看着客厅还亮着的灯,问鹰眼:“你要是晚上不睡觉的话,明天早餐能拜托你吗?”
芙塔筋疲力尽的战斗完,第二天可能会出现赖床躺一会的情况。
这是被佩罗斯佩罗惯出来的,因为他说:战斗消耗了大量体力要好好恢复,第二天睡久一点才对身体好。
单纯的芙塔信了,这听起来很科学,从那之后有了大战后赖床的习惯。
至于阿贝尔,他没战斗,早上当然可以早起制作早餐。
但很遗憾,他在厨艺这方面天赋有限,做得不如拥有几十年做菜经验的鹰眼好吃。
往常就算了,他也不知道鹰眼什么时候起,和他没那么熟,不好指使他干活。
可现在鹰眼眼看着有不睡觉,熬穿到天亮的架势,那么顺手做个早餐也没什么吧……
知道阿贝尔在打什么如意算盘的鹰眼:啧!
为了不让阿贝尔得逞,鹰眼决定哪怕睡不着也要在床上躺到天亮。
内心微微泛起涟漪,鹰眼放下‘豪言壮语’。
最后第二天的早餐,还是他做的。
因为早起了无所事事,闲着也是闲着。
短暂的发了会呆后,鹰眼还是认命的去准备了三人份的早餐。
阿贝尔虽然不是很喜欢鹰眼,但也没有无礼到让他一个人准备食物。
在教养方面,他和芙塔属于同一个水准,芙塔怎么教的他,他就怎么做。
所以在鹰眼准备早餐的时候,阿贝尔去给他把菜地打理了,这方面的技能,他显然没差鹰眼多少,大概是在可可亚岛豆子种多了,练出来的。
8点30,芙塔起床。
等她起来洗漱完毕,美味的早餐正等着她,吃之前阿贝尔熟练的给她扎了个辫子。
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慢悠悠的吃着早餐,芙塔正琢磨着今天都做些什么。
筋斗云拿到手,比剑也进行过。
她和米霍克之间,似乎没有别的特别需要做的事情了。
玩游戏的话,其他人没过来,三个人太少了没什么好玩的。
想了半天,芙塔最后决定安静看书。
鹰眼这里有些蒙多尔尼书库里没有的孤本,可能是他自己收集的,也可能是这座城堡遗留下来的遗址。
不管是那种,没见过的书,可以拿出来看看,定期补充知识是有必要的。
这可以刷生活技能和专业技能。
比如看了杰尔马科技的资料,芙塔在武器学方面就有了小小的研究,获得了【科学家】这一职业。
虽然做不到创新,但放空大脑,手搓杰尔马现有科技还是没问题的。
再比读书获得的【考古学家】这一专业,能够读懂历史正文。
而历史正文,真是成为海贼王的关键之一。
从和之国回来后,知道历史正文和主线有关。
芙塔专门找蒙多尔了解了,历史正文的各种消息。
也是这时,芙塔才知道,想要成为海贼王,必须集齐4块红色路标正文翻译上面的文字,获得航行线路,才能到达拉夫德鲁。
而到达拉夫德鲁就是海贼王。
这和她想的有些不一样,她之前着海贼王应该是要统帅海贼,才称得上海贼王。
但任务提示不是这么说的。
任务提示时:【究竟是称霸大海的人被称为海贼王,还是得到大秘宝的人被称为海贼王,一切由玩家决定……】
这提示和芙塔的猜想完全不搭边。
可找到秘宝就能当海贼王的说法,芙塔还是觉得有少许违和。
以芙塔这些年对于海贼的理解来说,她更倾向于统治大海的人是海贼王。
而想要统治大海,武力必不可少。
芙塔那时候连哥哥、姐姐们都打不过,更不用说妈妈了。
强如妈妈也不过统治了,大海上一部分的区域,连妈妈都打不过的她,去开这个任务,那和痴人说梦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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