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no昭财喵
这位老将军跟她路数一致,他们两相对打可谓是棋逢对手,酣畅淋漓!
想黎筝向来自负,对敌时也要忍让一二,一为不让对手输得太过难看,二为掩藏她过高的真实实力。
可对上王翦老将军,黎筝不止不用忍让收手,还必须用出最强的实力,才能在打斗中不落下风!
下腰躲开迎面刺来的攻击,重新直起身子的黎筝高抬起腿,侧身直踢王翦面门。
王翦回击得也快,长剑收回,一箭刺向黎筝腿部,逼得她不得不回转收势。
若是旁边有人观战,必定以为黎筝已经处于下风,高呼王翦将军功夫盖世。
可黎筝这一招的意图却并非真的在攻击面门,而是为了遮挡视线的佯攻。
她真正的意图,在于下盘!
长剑往下方刺去,王翦目光一沉,他的武器正高持于上空,此时再要回援下方已是来不及,只得辗转腾挪着变换方位。
黎筝一剑未刺成,却也瞅准时机,在王翦将军只有一条腿着地的时候,迅速下身撑地一个扫堂腿。
眼见此人身体不稳,有将要跌倒之势,黎筝心头一喜,暗道是成了!
却见这年迈的老将竟是借着摔倒的势头,侧身反手回撑,翻了个跟头!
五六十岁的人,翻了个跟头!
黎筝对王翦老将军健实的身体有了新的了解,脚步微动着退后,免得挨着腿鞭,又想起了历史上王翦老将军的煌煌战绩。
战国四大名将之一,唯独占鳌头的白起可理所当然的身具王翦之前,其余两位都要避其锋芒。
大秦战六国的主力干将,除韩之外,剩余五座国家都是与其子王贲一道攻下的。
未来大名鼎鼎的琅琊王氏和太原王氏的始祖。
还能说什么呢?
辉煌的人生,扎实的战绩,不由得人不佩服。
黎筝叹息着,在退后之余又接住了一剑。
“好好好,不打了不打了,这局算我们平手。”
见少年实力强劲,亮眼的相貌与手中宝剑想彰溢彩,急急退后卸力之下,居然还有还手出招的念头,方才不慎崴了腰的老将军颇感吃不消的出声。
原本只是想试一试这来的路上“随手”消灭了一座山匪窝的少年人到底有几斤几两,如果还算过得去,他也大可以将其收为弟子,教上两招保命的功夫,好让她在战场上不至于英年早逝。
且容他托句大,他王翦在大秦也可算是第一武将,而当了他王翦的徒儿,与敌人对战之时报出名号,或也可将对方吓得闻风丧胆,心中一沉!
但谁晓得,这一试,差点坏了他一世英名。
少年人的功夫犹如碧绿潭水,看起来清而浅,试起来深而渊。
他拿五成的功力与其对打,少年处变不惊,仪态优雅。
他拿七成的功力与其对打,少年应对自如,有条不紊。
他拿九成的功力与其对打,少年才端正了表情,开始谨慎的出招。
等到王翦用上十成的功力,少年竟心思缜密,佯攻老练,差点就让他王翦沦为手下败将!
王翦心中后怕,方才那下,他倘若是跌实了,输了比试是必然的,之后大抵还会伤了腰骨,没有十天半个月,恐怕是好不周全。
之后遇到君上遣他去哪里征战,估计也会影响大事!
为了这么一场比试而伤筋动骨,实在是大不划算!
这位作风沉稳的老将军终究是收手了,在面对少年人之时,毫不倨傲的表示两人平手。
黎筝一击不成,正要打起精神,严阵以待,再谋时机,却听到了平手不打的消息,甫地有些错愕。
“王翦将军,我们,我们就这么不打了?”
老将军见少年人满脸兴头上的失落,连忙急急摆手:“不打了,不打了,老夫这把老骨头,哪里打得过你们这样的年轻人。唉,长江后浪推前浪,老夫也到了要服老的时候咯!”
“大将军哪儿的话,您明明还是盛年,正是当打之年!”
黎筝说得有些着急,这位大将明明厉害的很,放眼七国,只问谁是敌手。
“哦呦。”
王翦往帐篷里跑了几步,一手撑着竹制的椅子,一手扶着脑袋,不想回首去看那让他觉得吃力的后辈。
可被那双漂亮的眼睛用炙热的目光崇拜的看着,他又觉得自己不开口说上两句不行。
踌躇了半晌,王翦还是道:“老夫只是想试试小友手中的天下第一剑,如今试完了,自然是要停手了。”
黎筝一顿,道了句“原来如此”。
的确,她难得棋逢对手,可以放开了手脚尽情施展,一热血上涌,就忘记了他们一开始就是为了试剑。
黎筝慢吞吞地往回想了想,发现自己除了刚开始那会儿的热身,别的时候都在全神贯注地与王翦老将军对招,又哪里记得手中的天下第一剑表现如何?
脸上难得显出了尴尬之情,黎筝开口询问:“那将军觉得这剑如何?”
黎筝问的是剑,王翦却转身回来定定看了她一眼:“旷世之才,人中龙凤,这天下第一剑,赵黎小友配得!”
黎筝听得一呆,口中追问:“这,我,黎,配得?”
王翦坐下,重重点头:“配得!”
“可是,”黎筝觉得还有什么不对之处,搜肠刮肚地寻摸着词儿,“可是,这剑是要上交——”
“诶!”王翦一摆手,“小友现在人在疆场,回不得君上身边,手头又没有趁手好剑,自然是拿着先用;再来,这剑本是越国之物,传闻后来到了荆楚的手里,现在会不远万里的辗转到小友手中,足够说明了小友与此剑之间的缘分!你不拿这剑谁拿?”
“再好的名剑也是需要实力过硬的名将来配的!要是这剑小友不拿,那老夫也想不出来还有什么人能配得上此剑了。”
黎筝看着王翦老将军目光灼灼的眼,明了了他的意思。
他希望宝剑赠英雄,他希望这剑能落到与之相配的人手里,否则,便是明珠蒙尘,无线可惜了。
第136章
第二日夜半, 一个风尘仆仆的青年托着沉重的身体,独自一人,步伐蹒跚地走进王翦统帅的军营。
他是常年往返于咸阳和军营之间的信使, 一身让人熟悉至极的装扮与衣物,守门的将士眼睛一瞄见他,半点没有耽搁的打开营地的侧门,将人放了进来。
“盗倜, 这次来, 你的马呢?”
他们二人颇有些熟悉,如果青年带了马匹,守门将士自是不介意帮忙将马牵去马厩。
可盗倜身边空荡荡的, 除了他一人,再没有别的事物。
青年掀了掀眼皮,淡淡答:“在来的路上跑死了,我将它的尸身丢在了半途, 自己先来军营了。”
作为最快的信使,盗倜不但擅长骑马,自身的脚程也是不慢。
马死在了半路,他靠着自己的两条腿,也跑完了剩下的路程, 以最快的速度赶了过来。
守门将士钦佩地点点头,递上一杯冒着热气的温水:“听说你是五天前出发的,居然今日就到了,速度上是又进步了。”
盗倜慢吞吞地点头,他疲劳的眼皮都在往下耷拉, 双眼间仅剩下一条缝儿,几乎没有任何力气来与将士闲聊:“劳烦帮我寻张空着的通铺, 让我休息一日,明天大早,我便回程咸阳。”
“这次走的这么急?”守门将士在前头带路,引着人到一处尚还有空位的帐篷外头。
盗倜跟在后头,人已是快要睡着了,全凭本能回应着:“这次比赛,我赢了那身居高位的赵万扈,坏了她满心的盘算与愿望,还是不要多留与她再碰面的好,否则,恐怕要被她惦记上。”
青年的想法里从未有过自己落败的预设。
他是这个行业里的顶尖,是其中的楚翘,是最快最高效的信使,在两地间如何快速往返,怎样超各种小道捷径,如何熬夜长途跋涉,这种种知识经验,都是他在日积月累的送密保实践中得来的。
而半途冒出来与他对比的赵万扈身居高位,过的是锦衣玉食不知何为人间疾苦的贵族生活。
大概走上一走就要歇上半路,细皮嫩肉,满身金贵,没有半点可能会跑在他前头,抵达军营。
如果盗倜没有计算错误,那位天之骄子的赵万扈估计还需三四天才能到达此处,他今夜在军营里歇上一晚,明日走人,刚好跟对方打个时间差。
毕竟赢了少年,他盗倜面上不光彩,输了更是丢人,双方能不碰面就不碰面吧。
腹中如此盘算完,头重脚轻的盗倜单手撩开帐篷,连梳洗也顾不上的,只想一头栽进枕被,睡上个天昏地暗。
却听身后带他来的将士突兀道:“你说那位赵小将军?她在你前头一日就来了。你不需担忧什么被她记上,比赛赢家是她才是。”
青年撑下的手臂一软,人差点从通铺最边缘的位置上掉下来。
“你,你说什么?”
五日!只用五日便抵达军营,已是骇人听闻的神速,若非靠着对地形的烂熟于心,对马术的极致磨炼,还有仰赖意志力的接连熬夜,根本就没人能达到这个效率,在短短五日内就来到秦国和前韩国的边境处。
更别说还有人能继续缩短时间,将所有路程压在四天之内赶完!
骤然听闻此消息的盗倜起初时还以为自己已经坚持不住的昏睡过去,此时人正身在梦中,可接连掐了自己两把的疼痛感,除了给他带来清醒之外,并没有任何要从梦中苏醒的迹象。
他望向那与他熟悉的守门将士,见人脸上的毫不作伪的认真神情,心中的难以置信越发庞大:“比我还要早一天抵达军营,这怎么可能?你怕不是在骗我!”
只要是将这全程从头跑到尾的人,便能知晓,将时间压在五天内已是人类和马匹互相合作的极限,而将时间压到四天更是绝无可能!
这世上根本没有人能做到这种事情!
更何况与他比试的那一位,还是养尊处优的顶级贵族阶级,是与权势和滔天财富相伴入梦的人。
她根本吃不了这个苦!
盗倜见守门将士诚心要诓他,还不肯说两句实话,心头一下子蹿起了怒火。
他面色冷了下来,眉头也慢慢竖起,却并未跟守门将士发火,只是躺到通铺上背转了身体,手一扬,用鼓起的被子蒙住了自己的脑袋。
“诶!盗倜,你可真别不信啊!那位赵小将军人在呆了一日,当真是叫我等粗汉知晓了什么是玉树临风,风流倜傥!”
盗倜本不愿再理会逗趣他的将士,可听见那带着他名字的成语被提起,眉间就不由得的一跳,他骤然起身道:“我要睡了,别再说这些无中生有的事情!”
“嘿!”守门将士见他不愿相信真相,立时来了劲儿,“我说真的!赵小将军来的比你早,而且顺路还剿了一波匪!当真是英雄出少年!人家这会儿在军营里可受欢迎了!”
盗倜重新躺下,用被子捂住耳朵。
可那魔音还喋喋不休的讲个没完。
守门侍卫说得越多,细节补充的越完整精细,就越发不像是编的,而是真事了。
盗倜几乎是被催眠了,可四天内赶到军营,中间还顺手剿了一波匪的事,他还是无法相信。
青年“噌”地一下子坐了起来。
“不可能!你说她一天前就抵达了这里,现在人就在军营,那你带我去见她!”
“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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