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那个姓王的草包,奚采桑还不放在眼里。
他会好好替对方照顾好他娇滴滴的表妹的。反正做完这一票,她们也就准备收手,远走高飞。
为了保险起见,她们这次甚至准备了迷药。
只是原本打算一逞□□的奚采桑万万也没有想到,他以为最是毫无威胁,空有美貌脑袋空空的绯衣少女竟会清醒地站在自己面前,而休春水、居悦穗和梁红石不知道什么时候,悄无声息地倒在地上,他不必低头去看也知道,三人已经彻底没了呼吸。
什么时候?怎么可能?!那刚才说话的人是谁?莫不成是鬼?
奚采桑咽了口唾沫,有风鼓荡着掠过背脊,他才发现衣服黏在背上早已湿透,冷汗津津。
“你……没有中迷药。”他艰涩地开口,声音粗哑不可闻:“不可能,我分明看着你喝了那杯茶!”
“噢,你说那杯茶,”绯衣少女闻言折扇一束,轻抵着下巴微微嗤笑:“那么低劣的东西,也能算迷药么?”
“你说呢,奚大姐。”梁红石的声音。
“是你!”奚采桑不可置信地朝后跌了半步。
什么时候,他是什么时候动的手?就在刚刚,就在自己的背后,在他完全没有察觉,沉浸在计谋得逞的狂喜,和对猎物的玩味中时,对方已经瞬间杀了三人!
自己不是对方的对手。
可他为什么没有对自己出手?
“那自然是因为,要好好欣赏你现在这副失魂落魄的可笑嘴脸啊。”仿佛一眼看穿了奚采桑的想法,绯衣少女以扇掩唇,漫不经心地讥笑着道,用的却是居悦穗的声音。
可居悦穗,分明已经倒在地上死得不能再死了。
奚采桑阴沉着脸,牙齿咯咯作响,后撤一步,出手如疾电,伸爪掏向地上离自己最近,人事不省的江爱天!
绯衣少女只是冷眼看着,没有动作。
就在即将得手的下一秒,林间响起奚采桑凄厉的惨叫,声音惊飞了树上的鸦雀。
应该一早就离寨而去的玄衣男子站在奚采桑面前,后者正捂着自己被割断的手腕,血汩汩直冒,从指缝间不断溢出。
“姓王的,是你,你居然没走……”奚采桑赤红着眼,忍痛咬着牙恶狠狠道。
被他点名的玄衣男子手中并无兵刃,因为割断奚采桑手腕的,只是一道凌厉的、无形的剑气。
如果奚采桑再有见识一些,就应该认得出这道剑气,和关七的“先天破体无形剑气”如出一辙。
“我说我要去抓凶手。”王云雁举目淡淡道:“凶手既然就在寨中,我为什么要走?”
奚采桑知道自己今天死路一条了,就在他万念俱灰之际,他遥遥看到了不远处,朝这里赶来的一个身影。
是谢红殿!
他突然想到一个绝妙的主意,不仅可以脱罪,还可以将一切栽赃到这对表兄妹身上!
“谢捕头救我!”他捂着断腕,摇晃着站起身,万分庆幸般地高声呼救:“救我……呃!”
身前袭来一股剧痛,奚采桑猛地瞪大了双眼,他低头,发现身下某处已被鲜血染红。
“啊!!!”奚采桑捂着某处,痛叫着倒在地上。
谢红殿和被惊动的寨中弟子陆续赶到近前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地上一截衣布下混着的一团血污,还有倒在地上出气多进气少的奚采桑,和地上的三具尸体。
伍彩云和江爱天似乎刚刚苏醒不久,两人分别靠坐在树下,后者双眼通红似乎受到了极大的惊吓,哽咽着哭了起来,伍彩云则神情复杂地看着地上奚采桑的丑态。
谢红殿若有所思地看着眼前众人的反应,心中已经大致拼凑出事情的全貌。
她目光复杂地落在已经只剩半条命,奄奄一息的罪魁祸首身上。
奚采桑的脖子上有一道深可入骨的伤口,是在身下遭创的几乎同时被身后的绯衣少女扇中飞出的暗器所贯穿,他的喉咙间发出如破风箱般“嗬嗬”的喘息。
眼神逐渐涣散,终于在一滩血泊之中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劫后余生的江爱天扑倒在谢红殿的怀里哇哇大哭,众人也很快从伍彩云的讲述,还有江爱天断断续续的补充中搞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想到大小姐险些遭人毒手,寨中弟子无不义愤填膺。
四具尸体已经被谢红殿指挥手下装殓带走,她若有所思地看向一旁的玄衣青年:
“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原本正抱臂神游的王云雁回神看向她,迷茫地眨了眨眼睛,冲她笑:“姑娘认错人了吧。”
是吗?谢红殿隐隐觉得似乎有哪里不对,是在客栈,还是什么别的地方?可对方笑意真挚,加之她对于自己见过的每一张脸都记得很清楚,莫非真是自己记错了?
她相信自己的直觉。凝眉刚要继续出言试探之时——
“爹!”
“老寨主!”
却是缠绵病榻许久的伍刚中,无需弟子的搀扶,披着外衣独自行至此处。他的面色虽仍苍白,却隐隐透出几分久病初愈的血色,任是不懂医术的人也看得出,伍刚中的病这是要大好了。
他上前几步,接住了如乳燕投林般的女儿伍彩云。
在他身后,有一名样貌威严,仪容华贵整洁,步伐稳健,穿一身黑色大氅的男子。他默默得看着眼前天伦叙乐,眼底浮现一丝淡淡的怀念之色。
寨中弟子虽不认识这老者,一时却也为其身上生人勿近的森严气场所摄,而父亲身为州府高官的谢红殿,则一眼认出了眼前之人。
“绝灭王”楚相玉,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楚相玉习惯了成为人群的焦点,他谁也没看,只沉默着负手而立。直到谢红殿带着手下离开,场上只留下了伍刚中和伍彩云,还有青天寨的几名弟子。
他默不作声地径直上前,走向某个见到自己现身就脚底抹油想跑路的玄衣青年,一把按住对方的肩膀,冷笑道:
“你跑什么?”
像是个做了坏事被长辈发现的普通青年,玄衣男子挠头笑眯眯道:“好巧啊前辈,你不在汴京跑这里来做什么?”
“把易容卸了,我有话要对你说。”楚相玉眉峰紧皱,语气虽不满,旁人却轻易能听出其中对小辈的纵容之意。
诸葛正我的义子,怎么和“绝灭王”的关系如此之好?
玄衣青年耸了耸肩,一把卸下脸上的易容,脸上原本刚硬的线条变得细腻生动,是不容错认的年轻女子的容貌。
楚相玉冷冷看着她,还有她身后某个男扮女装的绯衣青年:“宋雁归,怎么,这是打算私奔?”
王怜花笑笑没说话,只自顾欣赏着手中的折扇。至于宋雁归……她的脸皮修炼得也不是一般得厚,在场人的惊诧不会使她不好意思,楚相玉的问话就更不会了,她大方承认道:“是啊。前辈是来特地送我的吗?有带盘缠吗?”
宋雁归……她就是宋雁归?!
是那个在关外千里孤身袭金,在雁门关城头一刀斩落朱勔人头的宋雁归。
是那个劫了刑部大牢救出长孙飞虹,砍了任劳任怨和孙三点的宋雁归。
也是那个刀剑双绝,打败了天下第一方歌吟,还治好了当今天子陈年腿疾的宋雁归。
她竟然不在汴京,却往边关而来,似乎正打算出关而去。
只闻其名的游侠,此刻混不吝的模样,分明嚣张又欠揍,哪里有半分之前伪装出来的持重。她甚至在调笑着问“绝灭王”送她些盘缠。
“我可没那么闲。”楚相玉冷哼一声道。
他此行是往雁门关去,在此地停留时听闻青天寨中来了个叫王云雁的青年,是诸葛正我的义子,在这里办案。他几乎立时猜到了“王云雁”的身份。
不告而别的小兔崽子,走得倒是潇洒得很。
还诸葛正我的义子,她难道不知道他如今的身份比诸葛正我还好用么?不找他,倒有功夫帮诸葛正我做事。
“拿着。”楚相玉将一物掷于她掌心:“老夫的印信,比诸葛正我的管用得多。”他一字一句地强调,然后挥了挥袖:“赶紧滚。”
宋雁归很给面子地将印信揣进怀里,笑着拱手致谢,收下了这份别扭的好意。
纵身上马,她嘴角扬起一抹顽劣的笑,抬手拈叶飞花,折一支秋日的杨柳斜插入黑袍老者的鬓发,在对方的暴躁怒骂里哈哈大笑着,携绯衣公子赴天涯而去。
正所谓事了拂衣,深藏功名。千里关隘,不可留行。
-----------------------
作者有话说:也敢试手补天裂——完。
全剧终(bushi)但说英雄+四大名捕确实应该是比重最大的一个单元了,这三章算我的私心吧,为伍彩云和殷乘风。另外伍刚中和楚相玉在原著里同归于尽,这里相安无事,也算某种对照组吧。
下个单元也是最后一单元了,比较轻松也比较特殊,温书写得耗尽内力,让我们回到纯江湖片场。
第131章 黑
沧浪横舟,一碧万顷。
江船之上,姿容出众的绯衣公子站在船头,神情惫懒,罕见得有几分兴致缺缺。
任是谁对着一望无际的海面看上好几天,也是会无聊的,何况他此番出海并非为了观景。
不大不小的船上,除了他之外只另外有几名他雇佣的船夫,这些人无不是百里挑一的好手。
掌舵的船夫例行听绯衣公子指挥,他会告诉他们接下来船行的方向。这是因为除了绯衣公子本人之外,没人知道这趟船究竟要驶向何方。
是什么让这些船夫甘愿上一艘不知道目的地在哪里,也不知道何时才能抵达目的地的船?
自然是钱,很多很多钱。
丰厚的佣金足以让他们的家人一辈子衣食无忧,这一点足以让他们忽略这趟旅途所要面对的巨大*未知和可能面临的风险。
未知使人恐惧。但对于船上的这些人而言,他们都已做好了有去无回的准备。
绯衣公子,也就是王怜花,他并不想要这些船夫的命,也无心特地跑去茫茫海上的某座孤岛探险。
他出海的目的有且只有一个,他没能在中原一带找到宋雁归的踪迹。
同心蛊分为子母二蛊,能够感应彼此的所在,距离足以跨越千里,但王怜花自天山一路向南,一直走到出海的港口,体内的子蛊才隐隐发出感应。
这小混蛋这次难道跑去了海上的某个地方?
冥冥之中似有所感,他决定出海碰碰运气。
说来也气人,两次踏入异世,他总是和这小混蛋不在一处。而且和他每回很快清醒过来不同,根据宋雁归之前的讲述,她当时在雁门关足足昏睡了近一个月。
那时候她遇见了陈斩槐,对方将她捡了回去,那若是这回她在昏迷时遇到的,是用心险恶之人呢?
王怜花眉峰微蹙,望着眼前无风无浪的宽阔海面,修长的玉指微微捏紧扇柄,秋风长阔,吹不散眼底眉梢淡淡的忧虑。
宋雁归,你在哪里?
……
宋雁归也不知道自己在哪里。
她此刻眉眼弯弯,嘴角无意识地微微上翘,在王怜花担心她的安危的时候,她本人还陷入在一个梦里。
下一篇:金手指是看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