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老肝妈
下头还显示着倒计时“189”秒……
倒计时、倒计时……这!这是!
余星弥瞪大眼,错愕地朝四周看去,只见大空间像是一块玻璃,无声地裂开了蜘蛛网般的缝隙,正以一种不可遏制的速度蔓延。
左脸颊的温度一点点拔升,右脸颊的皮子一丝丝抽痛。
余星弥大骂一声“卧槽”,在倒计时最后三分钟里,拔腿就跑,溜得飞快!
这种性命攸关的提示语,为什么要放在最末尾?!还有,“黑暗大陆”这种狂酷霸拽的名字,真的是新手村吗?
我单词背得少,你别驴我啊!
去你的“I’ll be back”,我再也不回来了!
“轰——”远古凶兽在身后咆哮,核爆危机席卷整片森林。
裹挟着热浪的冲击波摧腐拉朽,毁天灭地的能量充斥上下,凝重可怖的威压回荡左右。
要不是逃跑时被石头绊倒,摔进了山坳子里。只怕这会儿,她的头已经被打飞了。
对此,余星弥表示:“子曰:跑得不快,头被打飞。老祖宗的狗话诚不欺我。”
……
人类,是一种适应性极强的生物。
譬如余星弥,度过了头三个月艰难卓绝的荒岛求生后,就朝着“贝爷”的方向进化,且一发不可收拾。
她找到了一窝嵌合蚁。并在埋伏片刻后,打开了面板,摁下摄像键。
“嗨,你们看,我发现了什么?”
“一窝落单的食人蚁,我们可以尝试捕捉它们。食人蚁能为我提供好几天的能量,它们富含大量的蛋白质。”
“不过这种食人蚁不好对付,我们慢慢从后面接近它,小心,别发出任何声音。”
余星弥开着摄像,捏着棍子,顶着寸头。
瞄准目标之后大开杀戒,棍法干脆利落,没一分杀气,却横扫八方,哪还有半点“出家人”该有的样子。
“嘿,我抓到了,它挣扎得厉害。看我把它的头拧下来,其余部位可以吃,它的蛋白质含量是牛肉的六倍。”
余星弥一手一只嵌合蚁,凶残啃食。
“当然,如果时间不紧迫,我们可以先烤一烤,那样会更美味。”
“啊,鸡肉味,嘎嘣脆。”
如斯日常,年复一年。
若非有一大堆游戏角色要升级,在漫长的寂寞和生死交错中,怕是真能把人逼疯。
余星弥花了五年的时间,将少林升到满级。
一个门派的满级达成,像是注入了新鲜的能量,随机解锁了另一个门派——LV.1的白板七秀。
武学大宗少林,外加奶四海的七秀,足够她有资本离开“黑暗大陆”了。
只是,就连被定义为“新手村”的黑暗大陆都是地狱模式,要是离开了这里,前往未知的远方,那边更凶残怎么办?
余星弥戳了戳面板,思索片刻,还是决定在“新手村”呆得更久一点。
晋江系统不是说了嘛!
升级千万条,活路就一条,技能不备全,头飞两行泪。
这一磋磨,又是三年。
当面板显示骨龄满16岁的那天,野人打扮的LV.100大佬离开了“新手村”。
她搭着一只巨鸟的顺风车,沿着风的方向往西而去,再从高空悠悠坠下。轻飘飘地落在优路比安大陆的东南方,巴路沙群岛。
只是,LV.100的余星弥压根没料到,她在“新手村”之外遇到的人类和野兽,特么全是LV.5的菜鸡?!
作者有话要说: PS:余星弥:所以我拼死拼活升级到LV.100图个啥?
PS:纵观我写过的书——
第一本:小乔生了个女儿。
第二本:泽妹生了俩狗子。
第三本:秦总表示不想生。
第四本:算了,伊路米,怀孕石给你,你生吧!
第2章 第二笔钱
优路比安大陆,巴路沙群岛。
待晨曦的第一缕光洒向小镇,以渔为生的人们早已驱船归港,将一筐筐海鲜分门别类,整理完毕后送往市场。
渔民的收获带回了一家的所需,食物的香味唤醒了沉睡的孩子。卖花的姑娘挎着篮子走街串巷,精壮的少年奔向码头寻找活计……
平凡而温情,忙碌且真实。
偶尔,相熟的人们还会打个照面,聊一聊海上的见闻。
商家令水手们卸着货,说道:“今天回来得比平时晚啊,鱼也少了很多。”
“鱼被吓坏了。”小伙子笑道,“我第一次出海就看见了魔兽呐!像火焰一样燃烧的翅膀,特别大!从船队上方飞过……哈哈哈!掀起了好大的浪!”
“诶,魔兽?”
“是的。听老船长说,那是传说中的‘焰鸟’,被记录在轶闻中的神秘生物,有幸得见的感觉,太棒了!”
一时间,有关“焰鸟”的话题成了所有人茶余饭后的谈资,也成了孩子们最喜欢的睡前故事。
只是,单纯朴素的渔民并未发现,“遛鸟”的正主小心翼翼地潜入小镇,待看见满街陌生的文字,听见陌生的语言时,傻了。
余星弥,一个在荒岛求生了八年的野人。千辛万苦升级,做好准备挨打,毅然决然出村。
原以为要面对豺狼虎豹,要斗到肝脑涂地,要死得英勇壮烈,却不料遇见的一切居然是……
阿婆拄着拐杖,颤巍巍地走到她面前,投下一个币:“太稀罕了,这年头还能见到乞丐。”
小奶娃牵着妈妈的手,把带着牙印的半个饼塞到她手里:“吃饼饼,不饿饿~~”
阿公凑上来,推着老花眼镜,塞给她一个鸡蛋。眼见她没任何表示,照旧一副傻叉模样,不由地摇头叹息道:“她是个傻子吧。”
余星弥绝望地发现,她什么也听不懂!
听不懂就算了,她甚至不敢大喘气,更不敢动动手指。
野人的直觉告诉她,要是不压制精气神,不抑制灵与力,像是在“新手村”那样撒欢的话,一秒钟后……
她就会跪在地上哭爹喊娘地求他们不要死QAQ!
别、别过来!别靠近我!
你们要嗝屁的!
余星弥被一群LV.1包围着逼到了命运的墙角,如同一只炸毛的狗子,紧紧地贴着墙。
奈何小镇一向平静,鲜少有热闹可看。故而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就会引来一票闲得发慌的大爷大妈。
专注围观,评头论足,指点江山,论证猜想。
彼时,余星弥一头鸡毛插进乱发,浑身上下糊满泥巴,几两布料光着脚丫,颈项挂着珠子,身后背个骨架。
怎么看怎么傻,像是猴子生的娃,石头缝里两开花。
好在群众吃完了瓜,古道热肠半分不差,顺水推舟方案一下,准备给“智障”找个家。
当一位须发皆白、作修女打扮的老者穿过人群,沉静地注视着她时,余星弥才渐渐放松下来,试探着迈出了一步。
老者握着十字架,微笑着冲她招手。
余星弥略一思索,像是在权衡着什么。
半晌,她回应了老者的善意,同对方保持着一个安全的距离,朝着远方矗立的教堂走去。
教堂、十字架、修女……约等于圣经、耶稣和基督。
莫非她来到了欧洲?
那么问题来了,欧洲人为什么不说英语?街上的标识为何像极了蝌蚪文?就连人种,也多偏向亚洲化……
这究竟是哪里?
余星弥将疑惑压在心底,仅是无声地打量。
算了……
她还活着,活在人类的世界,已经不错了。
哪怕黑暗大陆将她养成了怪物,可二十年的人性却从未磨灭。无论如何,她都是个“人”,也想做个“人”。
为此,她变成狮子,就收拢利爪;她化作毒蛇,也敛起獠牙。
她就是个普通人罢了。
余星弥的脚步轻快了些,可世事无常,心安不过三秒,她就听见了身后建筑物塌方的轰鸣和人们的惊呼。
蓦然回首,她倚靠过的墙角已成断壁残垣,在纷扬的尘埃中吐魂升天。
飘洒的烟灰迷人眼,群众齐刷刷地投来视线,唬得她有点发蔫。
不过……
看我干嘛,你们豆腐渣工程的产物,跟我一个野人有什么关系?
……
余星弥被老修女收养了。
对方是一位温柔和善的女士,饶是被岁月刻下无数风霜纹路,也难掩她气质中的优雅从容。
她叫“阿莱莎”,是小镇上最德高望重的修女,也是不少孤儿的“姐姐”、“妈妈”和“奶奶”。
许是养大的孩子多了,就算带回一个小野人,阿莱莎也有十足的耐心去教养她。
尤其是,这孩子的特殊性……如同一头披上了华丽人皮的凶兽,很美,却致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