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老羊爱吃鱼
出嫁前,苏婉柔生活在父母的照拂下,成亲后,则是霍修,前几年是儿子霍谨之,她的前半生都没有过自己的想法,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现在她终于在服装厂找到了自我,实现了人生价值,每天都在做她喜欢的事,一点都不觉得辛苦。
自信的女人最美丽,又自信又美丽的女人,比北极星还闪亮,现在的苏婉柔美得放光,不论穿着多普通的衣服,她都是人群中最亮的那个。
充实自信的苏婉柔,压根没心思去想这些事,不过夜深人静时,她也会拿出饼干盒子里的明信片看看,心里荡起一波又一波的涟漪。
已经四月中旬了,疯爷依然没出现,霍谨之等不及了,他得去淞城管理公司,其实他现在完全可以去淞城居住。
但苏婉柔在服装厂上班,不是太想去淞城。
另外一个原因,则是霍谨之心里的秘密,他有点舍不得唐小胖。
这胖丫头贪吃的很,他得盯着点儿,要不然牙都烂光了。
等唐小胖去淞城上学了,他再搬去那边住吧,霍谨之都计划好了。
霍谨之从怀里掏出一颗奶糖,剥了糯米糖纸自个吃了,下意识地喂给了看书的唐小囡,今天好像还没喂过,难怪手有点痒痒。
第1028章 你怎么长丑了
嗅到奶糖的香味,唐小囡也下意识地张开了嘴,乃香味充斥了嘴,是她百吃不厌的大白兔。
“张嘴!”
霍谨之突然说了句,唐小囡想都没想张大嘴,最近她这脑子好像越来越幼龄化了,很多时候说话做事都会不由自主地和小孩一样。
或许真的会有一天,她原来的记忆会消失吧,变成真正的唐小囡。
那样也挺好,做唐小囡比前世的她幸福多了。
霍谨之满意地看着已经长出大牙的豁口,在他的严格监督下,唐小胖的牙齿终于没再烂了,否则现在肯定还是巨丑的豁牙,说话漏风那种。
“一天只能吃三颗糖,不能多吃。”
霍谨之又叮嘱了遍,怕这胖丫头总是忍不住偷吃糖,偏偏唐家人又是没什么原则的。
“哦。”
唐小囡乖乖地应了声,心里却在翻白眼,这家伙总吹嘘是他的功劳,拯救了她的牙齿,她都不稀得打击这家伙,分明是她自己严格自律的结果。
霍谨之对她的乖巧非常满意,从口袋里掏出两颗奶糖,塞给了唐小囡,这是今天的份额。
“你说沈玉竹到底死没死?”唐小囡一直在想这事儿。
这个世界她最忌惮的就是沈玉竹,怕她没死,又怕她真的死了。
但到目前为止,生活都很平静,世界也没崩塌,唐小囡拿不准沈玉竹究竟是死还是活,要是真的死了就太好了。
“应该死了。”
霍谨之口气肯定,李青松说扔到了十来米深的废弃狩猎坑里,没有一点可以攀爬的着力点,又是荒山野岭,人迹罕至,沈玉竹就算叫破喉咙都不会叫到人,十之八九已经饿死了。
扔进去已经半个月了,没有水没有食物的情况下,沈玉竹撑不了这么久,肯定已经变成尸体了。
唐小囡却没这么乐观,“要不去看看?”
不亲眼见到沈玉竹的尸体,她是没法安心的。
霍谨之心思一动,生见人,死见尸,确实应该去看看。
“明天我去看看,这事别和其他人说。”
唐小囡使劲点头,她绝对一个字都不会说,最亲爱的三哥都不说,霍谨之笑了笑,捏了捏她的鼻子,察觉到手感不对,有点咯手。
仔细一看,才发现唐小囡的鼻子,竟不知不觉高了不少,肉也少了许多,不像小时候是肉乎乎的塌鼻子,捏起来手感挺好。
“你鼻子怎么长丑了?”霍谨之有点不高兴。
这胖丫头本来就不好看,现在越长越丑了,以后可怎么嫁出去?
要不还是多替她准备些嫁妆吧。
唐小囡吓了一跳,赶紧跑去苏婉柔屋子里拿了镜子出来照,左看右看,还捏了几下鼻子,十二分确定她的鼻子并没长丑,反而还变漂亮了。
原来的塌鼻子长高了,而且肉嘟嘟的脸蛋也瘦了不少,下巴没以前那么圆了,总而言之,就是长开抽条了。
唐小囡很有信心,她肯定不会长成作者写的蠢笨痴肥的丑样,应该和姑姑唐来凤差不多,那样她就很知足了。
第1029章 生见人死见尸
“你眼神不好,我鼻子明明变漂亮了。”唐小囡白了眼,对着镜子照个不停。
这身体的底子还是很不错的,之所以被作者描述得那么丑,就是一胖毁所有,西施变成死胖子的话,肯定还不如东施呢。
她只要控制住体形,再长高一些,肯定是个小美人,嘻嘻。
霍谨之嫌弃地捏了下,“丑了,脸也变丑了,以后多吃点饭。”
以前脸蛋上的肉多好捏,现在都没多少肉了,霍大佬很不满意。
他是真觉得这胖丫头变丑了。
“我才不要变死胖子,哼!”
唐小囡没好气地瞪了眼,继续看书,不和这眼睛有问题的人说话。
“瘦成排骨一样更丑。”霍谨之凉凉地说了句,唐小囡只当他在放屁,闷着头看书,但一个字都没看进去。
感觉到唐小囡的怒火的霍谨之,无聊地摸了摸鼻子,起身回了房间,也拿了本书出来看,在家没事干,只能看书打发时间。
不过他还是觉得瘦下去的唐小囡丑,哪天和唐家人说说,得盯着这胖丫吃饭,别太挑食了,再瘦下去风吹都能倒了。
其实唐小囡真没多瘦,以唐家豪横的伙食,她就算再挑食,也不可能瘦成排骨,脸蛋依然肉乎乎的,比平常小孩胖一些,但没以前那么夸张,胖得特别可爱。
只是在霍谨之眼里,现在的唐小囡就是个排骨精,瘦得不像话,必须好好补补。
第二天,霍谨之进城了,找到李青松,让他带着去扔沈玉竹的山上看看,是李青松母亲的老家,越城最偏的一座山,也是最高的一座。
山里的村民山多地少,田地也少,地都是零零散散的,勉强混个温饱。
村落在半山腰,车子开不进去,自行车也骑不动,半里路一个上坡,只能推着。
路上就耽搁了三个多小时,霍谨之好奇地问,“你们是怎么把人弄进来的?”
“那天叫了拖拉机,要不然哪弄得动。”李青松走得气喘吁吁,额头全是汗。
霍谨之打量周围的景色,郁郁葱葱的竹林,这儿是斯镇,出产毛竹,还有一种越城独有的坚果香榧。
三年开花,三年结果,是一种特别奇特的坚果,树的外形有些像杉树,但香榧树寿命极长,山上有很多千年香榧树,一株树就能结果几百斤。
霍谨之吃过香榧,味道确实很不错,而且营养价值也高,可惜产量太少,只能在越城种植,而且越城能种植的地方也很少,必须在高山上,对地域气候要求很高,平地是种不出来香榧的。
终于到了李青松的外婆家,吃了中饭后,李青松就让表哥带着进山了,这位表哥也是知情者,帮着把沈玉竹扔进坑里的,地方也是他找的。
“就在这里面,以前还有狼的,现在有没有不知道,但肯定有野猪。”
表哥带他们穿了近一个小时的山,越走树越高,林子也越密,终于找到了那个坑,坑口都是野草,密密麻麻的,遮住了坑口。
霍谨之扒开了野草,露出了里面黑黝黝的洞,手电筒照了照,确实很深,里面倒有几副骨头,可没有尸体。
第1030章 气运太强
“人跑了。”霍谨之沉声道。
他现在真的怀疑沈玉竹是不是老天爷的亲闺女了,每次都让她逃脱,明明计划已经很严密了,这样的深山老林,这么深的坑,居然都能逃出去?
表哥不信邪,拿手电筒往里照,确实没有尸体,只有几副骨头,但肯定不是沈玉竹的。
才半个月,肉不可能烂得那么快,顶多是一具腐尸。
“见鬼了,那丫头莫非会轻功不成?十来米高啊,她怎么爬出来的?”表哥自言自语,真是大白天见鬼了。
“有人救她走的,看这儿的脚印。”
霍谨之有了发现,坑口密密麻麻的野草,有踩踏的痕迹,一大一小两个脚印,说明有人救了沈玉竹。
“谁会来救她?这鬼地方连鬼都不会来。”李青松神情沮丧,担心霍谨之对他失望。
“可能是那边村子的猎户,这地方虽然很少有人来,但偶尔还是会有人过来的。”表哥支吾道。
李青松气死了,“那你还和我说这儿没人会过来。”
表哥嗫嚅着解释,“是真的很少有人来啊,一年到头能来个两三人就不错了,谁知道那丫头运气那么好,偏偏就让她给碰上了。”
霍谨之皱紧了眉,表哥这话说着了,沈玉竹的运气确实不是一般的好,每次九死一生时,都会遇到贵人搭救,这次也一样。
“那边是什么村子?”霍谨之问。
“叫北高村,全村总共才四五十户人家,比我们村还穷。”表哥说。
“村子离得远吗?”
“走过去一个多钟头,在山顶上。”
“去北高村看看吧。”霍谨之走在了前头。
沈玉竹应该还在北高村,就算是老天爷的亲闺女又如何,他一样要灭了这毒蛇。
表哥犹豫着要不要跟着去,李青松用力推了把,毫不犹豫地跟在了后面,他信霍谨之,哪怕做的是违法的事,他也愿意跟着干。
更何况沈玉竹那个小贱人确实该死,小小年纪害了那么多条人命,李青松觉得他是在替天行道,这种不到年龄的毒蛇,法律制裁不了她,就得扔坑里自生自灭。
北高村在山顶上,山路崎岖,霍谨之觉得很神奇,这种地方居然还有村落,人类的适应性真的很强,只要有地有水就能扎根。
“到了,那里进去就是村子,基本上是老人,年轻人都出去了。”表哥指着前面说。
“去哪了?”李青松好奇。
“嫁人呗,女的嫁出去,男的做上门女婿,外村的姑娘又不肯嫁进来,以前村里还有百来户人家,现在只有四五十户了,再过几年,四五十户都没了。”表哥叹了口气。
他小时候还常来村子里玩的,那个时候北高村还是兴盛的,现在却荒凉得像了,人气越来越少了。
村口有几个老头老太太在晒太阳,个个看着像煨番薯一样,灰头土脸的,暮气沉沉,手里都抱着个烤手炉,晒着太阳,烘着手,还是蛮惬意的。
“太太(对年纪大的老太太的尊称),最近村里有没有生客人?”表哥打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