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素衫清韵
“今天礼拜天,不用去学校,我在家带孩子也没旁的事情,想把蒜薹剥出来,再不弄就老了,要糟蹋了。”
温世华笑笑,几年不见,之前那个五谷不分的小丫头是什么都懂了,农村,的确是个磨砺人的地方。
温婉提起篮子牵着初一招呼着他跟身后的警卫员,然后往家里走:“我们回家,回家再说。”初一有些懵,不明白为什么刚刚出来就又要回去,看了看温婉又扭头看跟在后面的两个人,这两个人她都没见过。
到了家里,温婉把篮子放在檐坎上,开了堂屋门和自己那边的房门,招呼温世华:“爸爸,在屋里坐还是外面?”
温世华道:“外面,这会儿人天气好,坐外面视线也好,舒坦。”
温婉从屋里拿了两个板凳出来,招呼和他一起来的,穿着军装很是精神的小伙子坐下。
温世华跟她介绍:“这是现在的警卫员,姓张,叫张前锋。”
温婉点头笑了笑,对着他行了个很是标准的军礼,然后招呼了一声:“张前锋同志你好,坐,坐下歇歇!”
对方回礼,然后道了声谢,这才坐下来。
温世华满是风霜的脸上沾染着笑,连那深邃的眼里也带着斑驳的光芒,目光一直在温婉身上,就没离开过。
初一有些怕生,温婉一撒手她就跑开了,没出院子温婉也不管她,拿了板凳来在一边坐下,刚刚坐下又站起来:“我给你们倒点开水。”
温世华也不阻止她,由着她忙碌。
温婉进屋打开写字台柜子,从里面拿了一对印着“为人名服务”的搪瓷缸子出来去了灶房,把缸子反复洗了几遍,然后放了一点点茶叶在里面拿开水冲好端了出去。
缸子是她得奖领回来的,一直都没用,茶叶是她跟陆东平上山的时候摘的,跟人学着自己炒出来的。
温世华挑眉:“还有茶叶?”
温婉坐下来道:“爸尝尝看,这是我跟东平俩自己炒的。这是前不久上山弄的,算是今年的新茶。”也不多,算是家里难得的好东西,这个还是陆春娥在纺织厂那边跟人学的,回来教的她。时下这边不兴喝这个,都觉得苦涩,温婉却是很喜欢,尤其是夏天的时候泡着喝,很提神。再者,家里要是来人了泡上一点,总比给人弄白开水要好看的多。
温世华乐呵呵的:“真的是厉害了,都会自己炒茶了。”
还是跟以前一样,只要是喜欢的,一学就会,不喜欢的,家里让学,也能学的像模像样。
温婉笑了笑,先前激动的有些澎湃的心情微微缓了缓,这会儿才找到点真实的感觉,刚刚在自留地那里,她觉得自己简直跟做梦一般。
“这么远,爸爸怎么会来这边。”
温世华抿了一口茶,然后把茶缸子放边上缓缓开口道:“到西南军区这边视察,想着也算是离你比较近了,难得的机会,所以过来看看。”太远了,除非哪天他干不动了退下来时间多了能到处走走,不然,这一回之后就再难过来看一眼。女儿嫁人了,有孩子了,他总不能这辈子连她婆家人什么样,家里大门朝哪开都不知道。
虽然也时常通信,可纸上写的哪有自己亲眼看的来的真实。
“那,那能在这边呆多久?”
温世华看着自家姑娘那希冀的目光,半响才道:“后天就回去,直接回首都。”
温婉轻轻垂眸,随即点点头:“那还好,明天还有一天,我还能和你说说话,陪你好好在这边转转。”
“明天礼拜一,该要工作的吧?”
“我请假!”千里迢迢过来一趟,太难了,这次见着,下一回又不知道是猴年马月,再重要的工作也没这重要。
温世华却没同意:“工作就要好好工作,哪能因为个人问题就随便请假,明天,嗯,爸爸跟你一起去学校,看看你上课认真不认真。”
温婉微微一怔,继而俏皮的跟他行军礼:‘欢迎首长前来检阅!’
温世华笑出声,甚至忍不住抬手指了指她:“你呀你,还是个小孩子样。”
惹得一旁的警卫员也笑了。
闲聊一阵,知道彼此的近况,温世华才问:“礼拜天,东平不去武装部吧?去上工了?”
温婉点头:“这几天还没到真正忙的时候,但是地里面也少不了活干,暖和了,都不会在家闲着。”
“孩子呢?”问这话的时候温世华的目光又落在了初一身上,小丫头弄了根棍子,正在檐沟里面卖力的戳着。
“在屋里睡着呢,这个,这是隔壁大伯家的,我今天刚好在家,她就没跟去地里,挺听话的小姑娘,跟蛋蛋倒是能玩到一起去。”
正说着话,陆东平手里提着个麻袋出现在了院子口上,看着檐坎上坐着的人就是一愣,和温婉先前一样,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温婉看见他喊了一声:“东平?你没去地里呀?”早上是跟家里人一起出门的,她还当是去地里面上工了。
陆东平大步进了院子,边走边道:“没,今天有点事情,去了县城一趟。”说着,走到檐坎跟前笑着喊了温世华一声:“爸!”,随即又道:“这么大老远的,辛苦你了。”真的是太出乎他的意料了,这么远,他是真的没想过温婉的爸爸回到这边来。
除了震惊,还有些紧张,甚至内心里还有些慌乱。
他见过温世华,也就见过那么一回,在北边的农场,那会儿温世华下放到农场改造,过的甚至不如他们这边,所以那回见面,他心里一点都不慌,而这次,不一样。
他这位老丈人据说早就回了首都,虽然不知道是什么职位,但是一定不会低,两家家境相差之大,让他一想都觉得有些抬不起头。
温世华倒是还和以前一样,对他的态度很是和蔼,笑着应了声:“也不是专门过来,刚好在这边有点工作,顺道的走一趟看看你们,毕竟机会难得。”
陆东平把口袋提到堂屋里,里面是他从黑市淘换来的细粮,这段时间春玉米已经点下去了,刚刚不过一两寸长,除草还早,麦子没收,秋玉米也要过段时间才点,地里并不是太忙,他得闲基本没去上过工,都在林子里窜,得了东西就弄去县城,早出晚归时间没个准。
今天完事的早,所以他顺带的弄了点东西带回来,家里从过完年到现在都没吃肉,再加上细粮也不多,所以要弄点,倒是没想到一到家就遇到这么个惊喜。
出来之后舀水洗了手,然后才坐下来跟温世华说话。
他知道自己老丈人从农场回首都了,但是没想到他会千里迢迢到这边来。
温世华一脸和蔼的看着面前的年轻人,比早两年似乎更稳重一些了,但是又没有上回见面那么大方了,似乎很紧张的样子。
温世华微微挑眉,自己这是上门走亲戚,这小伙子紧张什么,难不成过了这么些时间自己面相变恶了?
温世华跟他寒暄几句之后才道:“时候还早,陪我去转转?”
陆东平点头:“行!”站起来正要走,随即想了想又喊温婉:“婉婉,你要不,带爸在队上转转,我在家里收拾。”时候也不早了,这会儿煮肉应该还能赶得上晚上吃,再晚就不行了。
温婉往屋里看了一眼:“蛋蛋还没醒呢!”
“没事,我在家里呢!”
这样说,温婉就不跟他客气了,张前锋留着给陆东平帮忙,她带着温世华出了院子,沿着麦田中间的小路朝知青点那边走去。
看看陆家咀是一方面,顺带的也得去看看许青铭,温世华来了,他总是要过来作陪的。
到了下边麦田跟前走了一段,温世华才开口:“在这边也呆了好几年了,有没有想过,回去?”
第二百四十九章 老丈人来了
温婉的脚步停下来,转脸看着他,张了张嘴却没发出任何声音来。
温世华就笑了:“不着急,你好好想想,想好了再跟爸爸讲,只要我在,那永远都是你的家,任何时候你只要想回去,都可以。”
温婉轻轻的松了口气,吸了吸鼻子道:“其实,也想过很多次了,我知道我想回去很容易,可是我走了,东平和孩子呢?爸爸,我做不来那种抛夫弃子的事情。婚姻是我愿意的,自己选的,我不能不负责任。他对我很好,我没有那样做的理由。”
想回去吗?想的。哪怕她在这里呆了差不多五年,已经习惯这里的生活,但是她内心里还是惦记着那边,尤其是最近两年,队上的知青陆陆续续的都回去了,想回去的念头就如破土的种子,不受控制的在心底生根发芽。
但是回去,又岂是说回去就回去那么简单。
如果她跟徐文芳一样,在这边没有安家落户,那她早就回去了。
但是,她在这边,有家了啊!
她舍不下陆东平,也舍不下孩子。
她要回去,那得陆东平也跟她去才行。
粮食关系在这边,农村转入城市很难,最关键的是,粮食关系转过去,落在哪里?落在他们家,那就是实实在在的上门女婿,陆东平愿意不愿意她不知道,陆家人是肯定不会愿意的。
还有,落户之后,陆东平能做什么?他没有文凭,在 这边他在武装部如鱼得水,再不济回家种地赚工分也行,但是去了首都,他能干什么?
温世华看出来她的犹豫,再不提这个话。
他心里很矛盾,又很欣慰。
矛盾在于孩子大了,有自己的家了,他既想将人留在身边,又想放手让她自己去飞。欣慰在于,他的安宝,是个守诺重情之人,这样挺好。
“上次你来信,说你到公社教初中了?”
温婉点头:“对呀,教初中了,我的学生个子都比我还高了。”
“你高中毕业,教初中会不会吃力?”
温婉浅笑着摇头:“怎么会,我高中毕业呢!刚开始有点生疏,但是我抽时间把初中高中的知识都重新温习了几遍,熟悉了就好了。教小学我能被评为优秀教师,初中也一样。我会不断学习不断进步的。”
初中的学生,最喜欢上的就是她的课,她教初一年纪的语文和音乐,偶尔还教他们点俄语。
温世华脸上的笑意就更浓了,
温婉抬脚往前走:“走走,带你去知青点看看,顺便去等我七哥,让他下工了一起去家里吃饭。”
温世华跟在她身后问她:“青铭没跟这边的老乡一起搭伙?”
温婉摇头:“没,一直在知青点吃饭,逢年过节的东平会去喊他,他喜欢在山里窜,得了什么东西就拿过来到家里来搭伙。”
说完,转脸看了温世华一眼:“我听他说的,二舅舅和三舅舅都回去了,那他也能回去了吧?问他也不吭声,不知道在想什么。他在队上名声很好,喜欢帮忙,脑子又灵活,整天给这个那个出主意,跟队上的队长关系也不错,前年有工农兵大学名额给他,他竟然不要,我都不知道他脑子里面装的什么。”
温世华道:“回头我问问他,他今年也二十四了,老大不小的了。”说完,眉头拧了一下:“你七哥他,在这边是不是有中意的姑娘了?”
“啊?”温婉被他这句话给弄的懵了一下:“没,没有吧?没见他跟哪个女同志走的近啊,也没见他提起过。”
她这样说了,温世华就不再说这个了。
这会儿也不早了,五点半不到六点的样子就会下工,陆东平把从肉联厂弄出来的猪杂件拿去竹林那边洗了,连同割的那一斤多煮肉一起在锅里焯了个水开始收拾。
还没开始弄,初一就跑来灶房门口:“大伯,蛋蛋,醒了。”
他擦了擦手,出灶房去了对面屋里。
小家伙醒了,从床上溜下来,光着脚,提着鞋,在屋里尿了一泡,脚丫子还在上面啪啪踩。
陆东平磨牙,伸手将人拎起来对着他屁股就是一巴掌:“你倒是挺会玩啊?脏不脏?尿你也踩?你是不是个傻子?”
蛋蛋醒了找不到大人没哭,倒是被他这一巴掌给揍哭了。
陆东平才不怕他哭,拎小鸡似的给弄出去,弄热水洗了手和脚,换了袜子套上鞋子,然后由着他在那里继续哼哼,拿着俩小板凳放灶房门口喊初一:“过来跟弟弟坐这边,我煮肉给你们吃。”
说完,进屋之前又不放心的警告了一下他自个儿的小狗崽子:“给老子乖乖坐着,到处跑还得揍!”
蛋蛋原本哼哼唧唧都快收住了,被他这么一弄嘴巴一瘪又开始哭了。
陆东平才不理会他,陆东临小时候比这难缠多了,他都能搞定,还搞不定这个?咋可能越活越回去了。
张前锋给他搭手烧火,他烧了水泡米,米泡上之后一个锅炖那个心肺顺带煮那块煮肉,另外一口锅炒了点糖放了酱油,把焯过水的肠肚猪肝丢了进去。
张前锋看着他,目光里面满是意外,倒是没想到这个人干这些活这么的利索,手艺看起来还很不错的样子。
他也是农村人,他们那里,做饭带孩子都是女人干的事情,男人是很少有伸手的,他算是比较勤快的了,弟弟妹妹他都带,做饭也能行,但是跟首长这个女婿还真没法比。
陆东平做饭的手艺先是自己琢磨出来的,后来是因为温婉喜欢,他在外面的时候遇见没见过的好东西都要琢磨一下怎么做,能学会的他就能回来给做,不能学会的那就只能买了,学会了才能省钱。
猪下水这东西,难弄,杀年猪的时候自家的洗一洗挂房梁上熏上十天半个月,那个烟熏味儿就将原本的气味给掩盖住了。但是平时是不会有人去弄那个的,费事不说,没有油水不说,那个味道没有几个人能收拾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