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当爹那些年 第30章

作者:蓝艾草 标签: 朝堂之上 穿越重生

  金不语初初入营, 见识过了其余各大营兵强马壮的声势,被杨力引去斥候营, 见到营内散落四处各行其事的兵勇,有点傻眼。

  斥候营的昭武校尉厉安是名中年男子,年约四旬,身高五官皆极为普通, 属于丢到人堆里都捡不出来的那种。

  杨力向他引见金不语:“厉校尉, 这位是世子爷, 侯爷的意思是让你明日带着世子爷一同去打探消息。”

  “末将见过世子爷。”厉安微皱了眉头,似乎有几分不耐烦:“出营去打探消息可是个苦差使, 也不知道世子爷能不能吃得了这份苦?”

  金不语笑道:“能不能吃得了苦, 总要走过一趟才知道吧?”

  杨力见两人接上了头, 使命完成便暂且退走了,留下二人大眼瞪小眼, 最后还是金不语打破了两人之间的尴尬:“敢问厉校尉,明日出发,我都要准备些什么东西”

  厉安:“算了吧, 世子只需骑马带上防身武器,备一点伤药干粮之类的就行。”他看起来对定北侯的这个安排很排斥, 既违抗不了遵守的又有些不甘愿:“世子未曾深处过敌区, 到时候在路上接应末将就好。”

  金不语算是看出来了, 厉安这是压根不准备带着她深入敌区, 而是想将她丢在半道上,等回来的时候顺便带回来就好。

  说什么接应,又不是打仗,还需要援军待命。

  不过她知道自己素行不良,名声不佳,与其多费唇舌与人争执,不如自己想办法,当下应的好好的,转头回去便与手底下人商议:“与其指望别人,不如咱们自己去试一试?”

  她总共带了四个人入营,黎氏兄弟贴身护卫,独孤默不通武功,贾三机灵,还在留在营里打探消息,算来算去人手都不够。

  黎英道:“不如属下去城里拉一队人,明日远远尾随在世子身后,待得与厉校尉分开之后,咱们的人再与世子汇合一处?”

  金不语没什么意见,谁想独孤默却有异议:“世子爷,我也想跟你们一起出去。”

  在众人“别闹了你出去能干嘛”的眼神之下,少年郎态度坚定不肯退让,且拿出来的理由竟让金不语推辞不得:“沙盘是做好了,可地形地貌并没有经过实际勘探,或许与真实的地貌有差异,只恐将来在沙盘上演练习惯之后真正打起来也许会误导世子。还要麻烦世子带上我,等回来之后,我必为世子准备一个没有误差的沙盘。”

  金不语:“小孩儿,你有没想过,前往敌区是有危险的,我与阿英阿杰他们都能防身,你自己呢?万一遇上危险?”

  独孤默让她见识了什么叫一意孤行:“如果真正遇到危险,世子大可抛下我。”他自嘲一笑:“我不过是一介流犯,若非世子爷留在身边,做些力所能及之事,此刻说不得还在营内做苦役。”

  少年人原本休养了一阵子,气色也缓了过来,有时候在金不语的逗弄之下表情也生动不少,可更多的时候却郁郁寡欢,想来从状元郎到流犯之路心理落差太大,并不能靠高妈妈好吃好喝就能抚慰他受伤的心灵。

  金不语见他有几分可怜,想来自进了幽州城也没什么散心的机会,索性趁此机会带出去走一走,说不得便能开阔心胸,舒散郁气。

  次日按照约定,金不语带了黎杰去见厉安,对方见世子带着亲卫也没说什么,他们一行十人,算上金不语主仆共十二人一起出营。

  一行人行了足足有五六日功夫,厉安便将人打散,三人一队前往不同的方向打探消息,只有世子主仆原地待命,美其名曰:接应。

  厉安大约对世子的人品信不过,还留下一位名唤祝俨峰的斥候,名为陪伴,金不语怀疑实则行监视之实。

  祝俨峰年约三十出头,与斥候营里的许多人一样生的面目普通,当着厉安的面他倒是表现的很沉默稳重,直等上司带着大队人马离开之后,他态度便殷勤起来。

  “厉校尉每次出营打探日子都不短,世子留在原地待命也有些无聊,咱们要不要往前面的城镇去歇歇脚?”

  北狄与大渊连年征战,除了掠夺大渊的粮食女人,也有一部分人羡慕中原文化,临河而居,渐渐发展出了一些城镇,虽不及大渊繁华,却也足以吸引许多部落前来交易。

  北狄与大渊两国连年征战,可与两国相临的西戎却不善兵事,不但两边互不得罪,还时常派遣商队前往两国交易。

  金不语觉得自己可能有毛病,自进入幽州大营,初次相见之人若是对她态度冷淡,甚至露出轻视之意,她都觉得正常,反而像祝俨锋这般殷勤周到的态度反而令人心生警惕。

  世子爷下了马,盘膝坐在林地里,闭上眼睛:“不要!厉校尉既然说让我原地待命,我自然不能到处乱跑,否则误了事怎么办?”

  祝俨锋:“……”

  祝俨锋心道:能误什么事?

  步兵营传来的消息,世子有多厉害多厉害,他看世子不过是个不通人情世故的棒槌!

  他们此时在路过一处林子里猫着,北地此刻雪未化尽,那林子连点儿绿意都没有,全是枯枝败叶,连风都不挡,若是老实在这里啃着干粮住上几日,遭大罪了。

  世子爷难道就没有发现,厉安只是找个借口半路丢下她而已?

  他忍了又忍,才僵着笑脸坐了下来,好几次偷偷去瞧世子,发现她闭目养神全无担忧之意,而她身边站着的那位亲卫跟木桩子似的站着,偶尔扫他一眼,又随意移开,好像根本没有察觉到自家主子的窘境。

  到了傍晚,祝俨锋又冷又饿,差一点再次建议世子爷往前方小镇歇息的时候,远远传来商队行路的动静,世子忽然睁开眼睛,说:“来了。”

  祝俨锋愣了一下,还没明白什么来了,却见世子身边的亲卫已经迫不及待往林子外面冲了过去。

  一盏茶的功夫,林子旁边的空地上已经搭起了几个帐篷,周围升起了篝火,营地里到处都是食物与美酒的香气,被祝俨锋认定为“棒槌”的世子爷舒舒服服窝在篝火前面,披着皮毛大氅喝着肉汤,听着旁边一位老人拉着二胡,另有伙计在检查几辆马车上的货物,还有掌柜抱着账簿子递过来:“少东家,您点点货吧,都是北狄人爱的茶叶瓷器,时间仓促来不及准备丝绸,只装了一车细布。”

  祝俨锋:“……”

  搞的挺像那么回事儿。

  他现在相信了外间传言,都说定北侯府的世子旁的不论,单享受无人能及,听说她无论吃喝用度都极为讲究,就连花天酒地也极会享受,是幽州城内纨绔二代们追捧的对象,时尚的风向标,单论她出任务还敢带着一队人马专门侍候就知传言不假了。

  金不语对祝俨锋的眼神毫不在意,招呼独孤默坐过来:“阿默路上辛苦了,快过来喝点热汤。”

  独孤默一路之上脑子就没停过,还随时会拿出纸笔记录,不止地形地貌,还有气候也做了详细的记录。

  他坐下之后,捧着碗喝汤,脑子还在路上,等到火上烤肉熟了之后,世子爷从靴筒里拿出把匕首,然后匕首出鞘,切了一块肉递了过来。

  热腾腾的肉香味瞬间在鼻端缭绕,独孤默总算神魂归位,问了一句不相干的话:“世子爷可洗手了?”

  金不语:“……”

  她左右看看,谴责的目光直射向黎杰:“阿杰你洗手了吗?”

  黎杰已经撕了一只兔子腿,美美啃了一大口,满手油脂,闻言愣住了。

  独孤默露出嫌弃的眼神:“在外行路总要讲究一点,免得吃坏了肚子,缺医少药。”

  白术不知道从哪里冒出头,显然很是委屈:“阿默,你当初胳膊上的药还是我换的呢。”

  金不语大惊:“谁把他弄来了?”她只让黎英回去临时组个商队,可没说连药僮也带着。

  黎英也很为难:“属下去找舒老爷子拿药,他老人家不放心世子出远门,把白术送到世子身边。现在再送回去,可有点远了。路上也不放心啊。”

  白术气哼哼瞪着她,大有你敢提出送我回去,我定然在老爷子那里狠狠告一状的架势。

  金不语举手投降:“行!行!老爷子设想周到,感谢他老人家,现在吃坏了肚子也不用担心啦,来来阿默吃块肉。”

  独孤默更嫌弃了:“世子爷的匕首可洗过了?”

  金不语:“……”

  最后还是黎英从马车里拿出水囊服侍金不语洗手之后,晚饭才继续了下去。

  祝俨锋出任务这么多次,还是头一次舒服的窝在火堆旁吃着烤肉喝着美酒,听着曲子等天亮。

  他开始怀疑厉校尉半路把世子甩开的决定是否正确了。

  作者有话说:

  刚刚过完一年,世子爷芳龄二十,小阿默也十七岁啦,将姐弟恋贯彻到底,女大三抱金砖!

  再次重申,请不要对世子爷的道德抱不切实际的幻想,世子爷不是什么正经人,更没什么道德底线啊,只要她开心什么缺德带冒烟的事情都做得出来!!

  最后,十二点还有一章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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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金不语吃饱喝足, 开始与手底下人商议此行路线,还拉过祝俨锋详细询问沿途北狄村镇。

  北狄村镇具有季节性,每年水草丰美之时, 或入冬之前, 年后开春, 便会有牧人聚集而来,用于交易各种日常用品, 盐茶瓷器药草布匹之类。除了西戎商人,还有大渊商队偷渡而来,虽然沿途风险大但利润高,很值得冒险。

  金不语带着一队人马乔装扮作商队, 大摇大摆前往北狄村镇, 沿途遇到两拨打劫的都被她手底下的人给收拾了, 而她只需要舒舒服服坐在马车里观战即可。

  黎英带着七八名亲卫扮作镖局伙计,前后拱卫着商队前往北狄, 路上还遇见了一队西戎商队, 两家合作一家, 浩浩荡荡往北狄的素水城而去。

  西戎商队是一名姓吴的富商,走南闯北颇有见识, 金不语便每日请他喝酒,多聊些沿途见闻,北狄风俗人情, 季节气侯之事。此人熟悉北狄地形,与“家里老子过世留下个商队, 不得不担负起养家糊口重任且性格豪爽的姜小兄弟”也颇为投契, 见她还带着个容貌出众的少年郎, 两人形影不离, 就更好奇了。

  问起来金不语便长叹:“吴大哥不知,这是我表弟阿默,读书读呆了的,家里人怕他读书读魔怔了,便让我带出来开开眼界。”

  独孤默每日抱着书本子写写画画,身上书卷气甚浓,与商队一众人等都有些格格不入,那吴老板果然信了,讲的更起劲。

  独孤默白日里听了吴老板的地理课,晚上世子物尽其用,也不让祝俨锋吃白饭,让他再讲一次沿途山川地貌,两下里印证,结合独孤默自己沿途所见,他已经在脑中勾勒出了实际地图。

  有些事情,非亲历亲为不足信。

  金不语在幽州大营步步维艰,不知何人可信,尤其将来真正上了战场,战况瞬息万变,性命悬在刀尖之上,有了独孤默相助,便等于多了一重保障。

  两人同居一顶帐篷之后,世子爷新添了个爱好,每晚早早钻进自己的被窝,黑灯瞎火讲鬼故事。

  “有个书生年轻时候读书聪慧,引的同窗嫉恨,将他推下悬崖,尸骨经日晒雨淋虫兽啃啮,他怨气不散,终于在一个雨夜爬上了悬崖……”

  独孤默钻在被窝里,听她讲这书生做了怨鬼之后,如何为祸人间,讲到兴起还披散着头发猛然窜过来,伸着两爪作势要掐他的脖子,直吓的独孤默“啊——”的一声,世子爷顿时嘎嘎笑倒在被褥之上,得意之极。

  狗世子!

  狗世子!!

  狗世子!!!

  独孤默在心里默念好几遍,借以平复他被吓到怦怦乱跳的心脏,仿佛“狗世子”三个字能辟邪,具有神奇的功效。

  狗世子压根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独孤默在心里骂了多少遍,讲完睡前故事,笑闹玩够了拉过被子蒙住头,道一声“晚安”,不出半盏茶功夫,便已经呼吸平稳,睡的香甜。

  独孤默:“……”

  太恶劣了!

  说什么讲个助眠的故事,有这种助眠法?

  他就不该相信狗世子!

  次日清晨吴老板问起:“昨晚听得你们帐篷里阿默尖叫,可是有事?”

  独孤默板着一张脸说:“帐篷里钻进来一只大老鼠,乌漆抹黑吓到了。”

  金不语挑眉——阿默你学坏了!

  吴老板借此还替他们普及了一遍野外驻扎,如果防止帐篷里钻进蛇虫鼠蚁的安全教育,独孤默边听边记,还一边附和:“吴大哥言之有理,往后我们每晚扎帐篷,就按吴大哥说的办,定然不教蛇虫鼠蚁钻进来吓人。”

  当晚世子爷便给他讲了一个蛇精的故事,显然对他白日的行为十分不满。

  世子爷显然腹中故事不少,沿途之上花鸟精怪都讲了个遍,按照她的故事逻辑,恐怕世间万物都能成精,王子能变野兽,茶壶茶杯衣橱都能成精,也不知道她哪里搜罗来的这么多奇谈怪闻,让独孤默彻底的开了眼。

  眼看着路过了三处北狄村镇,两家商队都只在镇上随便转转,未做交易,等到达北狄的沿林坝当日,世子爷站在那一片密密麻麻的毡房边缘发出感叹:“总算到了,再走下去我连哄孩子的睡前故事都搜肠刮肚要讲完了。”

  独孤默恍然大悟——所以他就是那位劳世子大驾每晚讲睡前故事的孩子?

  他回想世子爷那两位小公子,暗暗庆幸他们能够茁壮成长大概是没有受到世子睡前故事的荼毒,才能一夜好睡到天亮。

  吴老板还对狗世子赞不绝口:“姜兄弟待你表弟可真好,怕他思家心切,还每晚讲睡前故事。”又谈起自己留在家乡的儿子:“……从小便聚少离多,不说讲睡前故事,便是陪伴他们的日子都很少。”

  “谁说不是呢。”然后她用慈爱的眼神打量了他一眼,忽然之间张大了嘴,好像发现了什么令人惊奇的事情,她说:“阿默你好像长个了。”

  独孤默近来每天起床都觉得自己的袖子跟裤脚好像短一点了,但他自己还不确定,直到金不语激动的站在他面前比划:“喏喏,你原来在我这儿,现在跟我一般齐平了!”

  他刚住进侯府的时候,身量并未完全长足,要比世子略矮一点点,但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居然赶上了世子的身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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