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泰哥儿
其中,震撼最大的人居然是宋养母。
她跟宋闻生活了二十年,最是清楚他性格如何刚直。
乍一听他说自己是狗,宋母直接怔在原地,张张嘴,不知道说什么好。
这是她养了十九年的儿子吗?怎么住院半年,就变了那么多。
宋闻吼完后,微喘着气看向虞珂。
他的眼睛亮晶晶,头发也柔软地搭在额头上,就真的像一只期待夸奖的小狗。
虞珂没忍住,唇角扯出一抹甜美的笑容——哪个反派能抵抗男主当众自称小狗的剧情?反正虞珂不能。她甚至想截图,载入反派史册里。
让未来生产出来的反派后辈们好好看看。
她勾勾手,喊了一个小女佣来,贴耳低语了一番。
没过多久,小女佣捧着狗圈造型的项圈,匆匆跑过来,双手递到虞珂的手中。
虞珂拿着这个狗圈,比划了一下,发现宋闻太高了,心情立刻急转直下眉头紧锁。
她一皱眉,宋闻立刻会意,将高高扬起的头颅低下来,再低下来。直到虞珂平视能看清他完整的头顶为止。
“咔嚓”一声。
项圈戴好在宋闻脖颈上了。
虞珂摸摸他的脑袋,夸奖:“真乖啊,真乖啊!“现在,宋闻才真正变成她的乖乖小狗。
无论剧情怎么走,无论成就走到多高,他都会是虞珂的狗…
虞珂转过头,对着惊讶到失声的宋养母,露出最真挚、善良的笑容,很吸睛也很恐怖。
这样开怀的微笑,直到路口出现一抹黑色身影后,才消失殆尽。
是林霄亦。
身段笔直的他忽然走近,站定在虞珂三四步开外的地方,一双俊美的眼瞳充满不可置信。他的视线扫向宋闻脖子上的狗项圈,失忆后印象最深刻的东西,和虞珂之间的秘密玩玩具,此时却出现在别的男人的脖子上。
这一幕,有点像林霄亦和虞珂的初次相遇。
当时他也是站在路口,看完了虞珂和宋闻之间的互动,才上前冷嘲热讽。
…怎么忽然想到这件事了,虞珂晃晃脑袋,连忙转换亲亲女友的身份,扯出一抹假笑:“你怎么来了?“
说完还跑上去,想要牵他的手。
却被林霄亦接连几步的后退,给打断在原地。
“你怎么了?“虞珂诧异歪头,眼神里都是不解。
林霄亦那张俊美五官逐渐浮现惊疑不定的表情,他质问道:“你背叛我?“
虞珂反问:“你生气了?我们之前不都是这样吗?“
“我们之前?”
“对啊!”
虞珂依旧在笑。
俗话说的好,最高级别的甩锅,就是让被甩锅的人,认定这是他的锅。
反正林霄亦失忆,还不是由着虞珂胡说:“你最喜欢戴绿帽了,连应援色都是绿色的。”
“不对!不应该是这样的!”林霄亦大声反驳。
他头疼得眼花。
特别在听到小女友的回答后,他后脑神经一抽一抽的——没有任何时候要比现在,更让林霄亦清醒过来,认识到虞珂在胡说八道。
他努力睁开眼皮,想在看一眼虞珂,想从她关切的表情中得到安慰。
可是没有。
他一抬眼,看的是面无表情、毫无笑意的虞珂,正冷漠地看着他的痛苦。
见被假男友发现,虞珂也不装了,直接幸灾乐祸嘲笑出声:“看起来,你恢复记忆了?那太没劲了,我还想再玩一玩呢。”
“你——”
下一秒,林霄亦晕倒。
身体直直倒在这条荒无人烟的路上。
虞珂垂眸看着地上睡得安稳的男主,从系统中知道对方只是情绪起伏太大导致昏迷后,就干脆利落地转身离去,连搭一把手救人都懒了。
门口这么多人呢,肯定会有善良角色出手帮忙的,反正不是她反派的工作。
宋闻看看地上的林霄亦,眉头皱皱松松,见虞珂要回去,赶紧追上她,问:“他怎么了?”
什么失忆不失忆...什么玩一玩...怪让人好奇的。
虞珂回看过来,笑着说:“我们分手了,恭喜你宋闻,你现在是我一号男朋友了。”
听到这个消息,宋闻大喜,跟在后面偷摸地比划一个姿势,低声欢呼:“Yes!”
不过,为什么不是男朋友而是一号男朋友?
欸算了!宋闻很快就丢掉这个疑问。
第76章 修罗场七十六天 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
“人是我送到的, 是不是得给我一万辛苦费?”
“你这阿姨,怎么蛮不讲理啊!”
“快给钱!听说这人可是明星啊,不会连这点小钱也要讹吧…”
“…”
林霄亦就是在这么个嘈杂的环境中醒来的。
等后脑最后一丝疼痛完全散去, 他睁开眼, 黢黑眼瞳中再也没有之前的单纯和懵懂无知, 取而代之的是冷漠锐利。
也是因为眼神的微妙变化, 利落时尚的五官看起来十分难以接近。
“哥。”他皱眉喊了一声。
门外吵架声一顿,病房门立刻就从外面被打开了, 经纪人跻身进病房又通过暴力关上门, 开门的瞬间隐隐约约传来“咔嚓——咔嚓——”的拍照声。
“你醒了?”
经纪人大喜,连忙过去查看。
等对上林霄亦的冰冷眼神后, 他才后知后觉道, “等等, 你记忆恢复了?”
“嗯。”
林霄亦拒绝了经纪人的搀扶, 自个儿从床上坐起身来。
他将头埋进蜷曲双腿的膝盖上,倒不是因为疼痛难耐,而是要整理失忆这段时间的记忆。
太乱了。
它们和失而复得的过去彼此冲撞,让这位大病初愈的病人陷入混乱。
经纪人观察着他的脸色, 纠结开口:“你怎么会跑到浅水那里去了, 而且还晕倒在路上…”
话还没说完,医院楼下忽然传来记者的呼喊声, 要求林霄亦露面, 经纪人公开病例云云…经纪人啐了一声,起身将病房窗帘全部拉上。
病房内陷入一片昏暗, 能看见东西轮廓,就是看不太清楚。
“我长话短说——你在浅水晕倒后被几位路人合伙送到医院里,因为行程中没有保密, 被偶然遇见的粉丝撞见了,现在新闻媒体都疯了,全都呆在医院楼下询问你的情况…”
林霄亦:“我是被路人救的?”
“是啊,到底发生了什么——”
经纪人还没说完,一晃眼,似乎看到林霄亦眼眶泛红了。
真的假的啊,林霄亦居然眼眶泛红?他这么一个生来无忧无虑唯我独尊的人,居然要哭?
可惜光线太暗,正当经纪人想要再看清楚一点的时候,林霄亦忽然暴起了。
他粗暴拔掉手背的针头,面无表情地翻身下床,朝病房门大步走去。
下一秒,在经纪人和门外记者都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林霄亦忽然就开门了。
瞬间迎来大片大片闪光。
白光落在他冷漠的表情上,将他的皮肤粉饰得透明似乎能看见半透明血管在潺潺流动,黑漆漆的镜头像一只只眼睛怼在他眼前,眼睛后面的热烈的询问声不断。
林霄亦在这样一个万人注视的情况下,淡定地将手臂伸进轻薄的外套衣袖里,毫无表情,似乎只是普通人想出门散个步。
“林霄亦,听说你晕倒了,身体状况如何。”
“林霄亦,你为什么会去浅水,发生了什么才晕倒的。”
“林霄亦…”
林霄亦在前面沉默地走,记者们举着话筒在后面追,再往后还有阻拦记者进医院的医生。
没有任何时候比当下更让经纪人觉得——林霄亦回来了。
当然,失忆后的林霄亦也很有明星范,但是失忆前的他会更粗暴、性格更大张旗鼓一点,譬如现在遵从本心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完全不管门外记者为了一个独家会有多激动。
啧!经纪人再次暗啐一声。
他还是比较喜欢失忆后,乖巧听话的林霄亦。
走廊呼啦啦一大团人涌动,二次引来路人的拍照讨论围观,想也知道会爆发怎样的舆论。哪怕工作人员嘶哑着嗓子喊“不要拍!”,“不要拍!”也无济于事。
最终在众多医生、安保人员的保护下,林霄亦和经纪人成功钻进黑漆漆的保姆车里。
累坏又后怕地看着窗外宛如丧尸穿行的记者潮。
“太恐怖了。”经纪人坐在司机位上捂着心脏,“你要走,至少告诉我一声。”
他边伸手按出导航,边说:“你家太多记者了,我们先去公司避一避。”
“不。”林霄亦侧脸看着窗外,映出冰冷雕刻的线条:“我们去浅水,虞家。”
“又去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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