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明照万里
说起来,四个孩子每个人的天赋点貌似都不一样,康安最擅长的还是算学,对这个也最有兴趣,市面上常见的算学书已经被他看的七七八八。
康平就显得散漫的多,对于杂书,风土人情类的更有兴趣,还有各种武侠志怪类型,一听故事两个耳朵就会支棱起来。
楚楚呢,喜欢的是偏门杂学,什么稀奇什么没见过,她就喜欢听什么,还热闹动手实践,上次林屿给芦荟做叶插,她是从头坚持到尾的,跟以前嫌弃芦荟黏糊糊的样子截然不同。
他们四个各有各的爱好,也逐渐生长成不同的样子。
林屿正想着几个孩子,楚楚拿着一份信进来,“大哥,这是从玄州送来的信,谁这么大老远送信来?”
玄州?林屿在脑中回忆,喔,那是本朝疆域中,最远离京城的一个州,靠近一大片沙漠,除了荒凉没人烟之外,也没有其他毛病。谁能从哪里给他寄信?
“我看看。”林屿拆开一瞧,原来是蔡元执!
蔡元执写信是过来报喜的,他单方面认为的。经过他跟蔡夫人的抗争后,蔡夫人算是勉强答应了蔡元执的投军计划,又是请了武师傅教导,又是疏通关系,终于把蔡元执塞到玄州的守卫军队里,成了一名光荣的戍边军,还附带两个旁支的堂兄弟。
蔡元执刚刚脱离母鸟的怀抱,叽叽喳喳的诉说自己的高兴,以及新到军队的见闻。在一看落款日期,已经是两个月前的事情,也不知道现在过的这么样。
林屿提笔回信想了想,还是按照常理来说,先告诉他进入一个新环境后要保持低调观察环境,确定里面大致的氛围。人是活在集体的动物,没有绝对的实力前,过分强调自己的个性很容易被排挤。观察后再来确定自己的行事风格,巴拉巴拉等等。
这也算是林屿的经验之谈了,他刚穿越的时候万分的不适应,还干过好几件傻事,也幸好那时年纪小没人在意。后来他才学会潜移默化的影响周围人的看法。
因为想的有点多,一口气写了好几页的信件,林屿勉强控制在五页之内,给蔡元执写好回信后,还给他捎带了一点吃的。青春期的男孩,那胃口就是无底洞,半夜都能爬起来啃半包泡面。
想起以前宿舍的哥们,林屿又格外加了几斤,毕竟现在的邮费是包干价,一封信一个价,加上包裹也不会加钱。
但蔡元执的来信让他想起个事来,应该问一问蔡夫人,有没有合适的先生能够负责教画画的,说不准瞎猫碰到死耗子呢?刚好被他捡个漏呢。
信件寄出后,他继续日常的生活,每天就是定时检查一下雇佣工人的进度。
自从“长兴蘑菇”开始出现在市面上后,再加上白县令的推波助澜大力度宣传,可以说是一炮而红,风靡一时,很多上档次的餐馆酒楼,都以能够及时摆上蘑菇菜为流行的标准。
甚至还有人专门做倒卖的工作,自己家的餐馆定购了二十斤,一扭头加价卖给别的小餐馆,赚的是盆满钵满,富得流油。
因为这种私下倒卖是控制不住的,所以反而倒过来推动了长兴蘑菇的产业旺盛。
毕竟以前,蘑菇算是山珍的一种,最常见的渠道就是山民们偶尔摘到个一斤半斤的,自己留着吃还不够呢,何况是上市销售。就算撞了大运摘了很多,也不够餐馆一日的消耗,更说不上什么稳定产出。
一种不够稳定的产出,那就不如没有。就好比最顶尖的大红袍茶叶,是送不上皇帝的书房的。因为每年品质最好的茶叶顶多有一斤两斤,如果皇帝喝顺了嘴,下次再要,底下人怎么给的出来?给不出来就要杀头,故而这成了不能言说的潜规则。
现在有人能够稳定的提供蘑菇,所有人都能放心大胆的吃。
赚到钱的东西,林屿还是想该怎么赚到更多的钱,帮着村里人早日实现共同富裕,把小小的蘑菇玩出花样来。
“晒蘑菇干?可是怎么晒啊,我没经验。”村长听到林屿的建议后,苦思冥想,“以前没做过。”
“我也没干过,这就只有劳烦大伯伯想想法子了。”林屿两手一摊,表示他只有思路没有法子。
“以前的蘑菇干都是直接从树底下摘的,到手就是干的,说明能晒干啊!”村长喃喃自语,“要不然,我们就先留出一部分蘑菇来试试?”
“这个可以,看看晒干需要多少天,然后能存放多久。”没有思路的情况下,只剩下实践摸索。
村长于是预留了一部分蘑菇,在林屿的建议下分成两份,一部分挂着晒太阳,一部分放进石板上,石板下面点燃炭火,用烤炉来烤干。
现在天气正热,悬挂在太阳底下的蘑菇,大概过了三天左右就干透了,上面的纹路啊形状啊都保持的比较完整。而烤干的蘑菇有点缩水,也干的更透。
两种蘑菇干了之后都放进阴凉的橱柜里,等着检查耐储存情况。同样的环境放了几天,晒干的蘑菇开始长虫子,去都去不掉。反而是烤干的蘑菇,并没有那么招虫子。
“看起来还是得烤干呐!这样放的更久。”林屿拈起一朵蘑菇说。
干透的蘑菇要再吃,就需要泡水,去掉了其中的土腥气,还格外多了一点风味。但是蘑菇的重量严重缩水,差不多要六七斤才能晒一斤干的,价格理所当然的贵。
村长啧啧称奇,打算等到下一季时让大家扩大种植面积,扩大产量,烤干的蘑菇就能运送到更远的地方。
第一百零二章
长兴县隔壁的县城里。
这里具体长兴县还有几十里距离, 但新兴的风潮已经吹了过来,在酒楼内,时常有人拼菜。
拼菜就是两人各出一半的钱, 点一盘“山珍荟萃”,高傲的点评一二,表示自己追上了时代的潮流,依旧是站在流行最前面的。
他们在酒楼里高谈阔论, 最后小心的, 一点点的把菜品全都吃下肚,打着饱嗝, 换个地方吹牛去了。
好几家酒楼都是这样的情景,不禁让人更加好奇到底是有多美味。
店小二苦哈哈的弯腰道歉,只说他们酒楼今日分配到的份额已经吃完了,实在是挪不出更多的分量,还请各位食客明天赶早,一定给他们预留。
各位老食客纷纷抱怨着, 却不得不按照小二说的做, 如果不预留明天的分量, 明天一定也是早早的分完,又要推到后天,一天推一天就再也没个完了。
小二一一登记了客人的姓名后, 拿着小册子进了后厨。
坐在二楼包间里的人转过头, 对着旁边的人饶有谈兴的说:“出去游玩一趟, 没想到这里竟然变化这么大, 冒出个什么长兴蘑菇来, 也不知道味道如何。”
跟他对话的是个年纪不大的姑娘, 肤色雪白, 神情恹恹:“爹要是有兴趣,就点一份呗。”
“好啊,那我可真的要试试。”男人喊了一声小二,一直候在门口的小二立刻推门进来,“我点一份山珍荟萃。”
小二躬着腰陪着笑,“客人,这菜已经没了...”
“少来!你当我不知道这里头的门道吗!供给外面客人的分量的确没了,但是包间里,掌柜一定提前预留了,给我上一盘再说。”男人丝毫不以为意,直接揭穿。
被点破自家的小伎俩,小二也没脸红,他仔细的打量了客人,虽然穿戴朴素,但威势跟旁的客人不同,又点了包间,自然是得罪不起的客人,连忙答应下来。还直接去了后厨吩咐下单,做好之
后乘在托盘里盖好,一路送了上来,也免得其他客人瞧见。
男人饶有兴趣的挟了几筷子,鲜美的滋味在嘴里化开,竟然是难得的美味,他仔细的品尝后说:
“跟平时吃到的山珍已经有九成的相似了,如果要说哪种更好,我竟然一时说不上来。”
他难得这么夸赞一盘菜,小姑娘也生了一点兴趣,抬起筷子尝了一口,“还不错。”
“还不错就多尝点。”男人顿时就把整盘菜往女儿面前堆,巴不得她多吃一点,可小姑娘看到亲爹殷切的目光后,又勉强自己吃了一点,实在吃不下去了。
男人只能收回自己期待的目光,还是不死心,去找厨房打包了一份。
两父女只是路过这个县城,稍稍休息补充了食水后,又要继续上路,他们顺着官道一路行走,赶了一整天的路后,终于回到自己家中,一座位于山脚下的宅院。
家里唯一的老仆早就估算着日子,等着主家归来,听到车马嘶鸣后,连忙过去迎接,先牵马然后提行李。
“明玉,刚到家先去拜见你母亲,然后才去换洗,知道了吗?”男人叮嘱着,他知道女儿难以忍受尘土满身的感觉,只是这样太失礼。
叫做明玉的少女恹恹的:“我知道了。”她难耐的动了动身躯,像是在忍受。
而说话的男人,也就是明玉的父亲沈东篱,跟着女儿一起看望过妻子后,转身去了书房。
“最近有什么信件传来?统统交给我吧。”沈东篱对着老仆说,老仆连忙呈上一整匣子的信件,并且告知曾经收到什么礼物。沈东篱交友广阔,亲朋遍天涯,他又是个好动的,常常到处游走,
行踪不定,亲友索性每次写信写的老厚,把什么事情都交代的清清楚楚。
可除了亲友的信件外,还另外有几封信件,署名跟地址他都不认识,他问老仆:“这又是谁送来的信?”
“是个少年,大概在二月里来过一趟,身边带了四个孩子,打听到主家您不在,于是留下礼物回去了,因为礼物是一些吃食放不得,我问过主母后就分食了。此后也是隔一个月左右来信一封。”老仆恭敬回答。
“喔!估计是哪个故交的后代吧。沈叔办事我一向放心的。”沈东篱也没放在心上,先去拆其余的信件,拆完一封回一封,等拆到最后一封时,已经天色近黄昏。
沈东篱看着信封上的署名后,黯然神伤,心里如同压了一块大石,沉重而难受。只可恨他是山野闲人一个,没有一点权力,在亲朋碰到事故时,竟然一点忙都帮不上,只能干看着。
沈东篱拆开信后,一目十行的看完信件,信中好友托付他照顾子女以及继子,只可恨他又错过了。
沈东篱只用稍稍一向,就明白了那几封不知署名的信件是谁寄来的,他连忙翻找出来,细细阅读。果然跟他想的一样,是被他托付照顾的几个孩子来的信,因为彼此都不怎么熟悉,于是信件说的很简单,只说静候长辈有空闲时拜见。
再看落款,已经是四个多月前了。沈东篱猛拍大腿,暗暗懊恼自己又错过一回。
他拿起白纸回信,言道自己最近都有空闲,不妨见个面。让老仆把信件集合到一起,隔日就通过驿站传出去后,才去跟自己的夫人叙话。
沈夫人正在油灯下做着针线,针脚缝的细细密密的,充满了耐心和恒心,看到沈东篱过来,连忙放下布料,“怎么这次回来的这么早?”
“天气热了,明玉又受不得暑气,所以提前回来。”沈东篱回答。
“早点回来也好,我看明玉瘦了不少,回了家还能多吃两口饭。”沈夫人回答。
两人就着女儿的挑食问题聊了好一会儿,沈东篱这才插到正题,“赵兄写信过来,托我照顾他的子女。”
沈夫人手下一顿,针尖差点插到自己的手指,她嘶了一声,吮吸指尖,看到没冒血这才说:“怎么了,之前不是都好好的吗?怎么突然要你照顾?”
“我听赵兄的意思吧,是以防万一,万一有什么突发事情就让我看顾一二。”沈东篱大大咧咧的,“赵兄都托付了,我当然要尽心尽力的。”
“那当然的。”沈夫人笑的十分勉强,但沈东篱浑然不察,还在滔滔不绝的说话,“我想的是,先跟那几个孩子见一面,然后问问他们有什么困难,能帮的就帮一手,怎么说我也是长辈嘛!”
“嗯。”沈夫人低下头,“你做决定就好。”
“总要先跟夫人通一声气吧。”沈东篱强调,目光在烛火之下闪闪发亮。
沈夫人心头发软,泡在温水之中一样,这些年她还不够了解自家夫君的性格吗?好交友,心软,急公好义,碰到好友出事比自己好急,同时,他也爱护家人,疼爱女儿,总不能光享受好处,不接受坏处吧?
沈夫人再次低头:“你做决定就好。”这次就说的真心多了。
*
林屿暂时还不晓得因为他们的决定,依旧沉浸在忙碌中。
每一次他的香膏原材料来源,都是各村里收来的,费时费力不说,品质还不稳定,需要后期认真的挑选分辨,免得不合适的花瓣混进材料中,败了一锅材料的成色。
今年有了更多的钱财做支持后,他索性找来几个供应原材料的花商,跟他们开了一个简单的招标会。
他保证至少收购多少斤的花朵,一年四季的常见花都要,问哪个花商能够一口气吃下这口饭。
几个村子的花商面面相觑,都没明白林屿到底是什么意思。
林屿干脆往明白了讲:“以前,大家手里有什么花,我就收什么花,并不挑拣品种和品质,也是因为大家种的花都比较杂乱,没的选。我的想法是,陈叔,你们上河村的土质适合种桂花,馥郁香甜,以后所有的桂花都在你处采购,你们扩大桂花的产量。秦叔,你们东家集靠着河湾边,种出来的荷花也是最好的,就专心的种荷花.....”
林屿是提前研究过各个村的土质和品质的,哪种花适应也是了解过的。他说起来滔滔不绝,一五一十都是种花经。
几个花商听得半懂不懂的,细细回想自己好像也没有任何风险,对方也承诺了会签订相应的契约,到了时候就会上门收购,还省了他们到处推销的功夫。
但出于谨慎心理,花商们还是说需要回家去商量,林屿点头答应了,他们肯定还不太适应这种模式,让他们考虑一下也是应该的。
林屿把人送走之后,回家计算每一瓶香膏需要多少花瓣时,上河村的陈叔又偷偷摸摸倒回来,一碰面就笑呵呵的说:“刚才走的急,竟然忘记跟林小哥说个事了。”
分明是不想其他的人听到吧?林屿没有立刻揭穿他,而是微笑着说:“陈叔有什么事情?”
陈叔从怀里掏出一张手帕来,露出几朵紫红色的花朵,已经焉哒哒的不复美貌,他讪笑着:“这
花枯的也忒快了,我是拿来想要林小哥瞧一瞧,这种花能不能收?”
林屿拿起那几朵快要枯掉的花朵,细细的长杆子,喇叭一样的花瓣,浓浓的紫红色,带着一点微不可查的香气,他想起了记忆中一种遍地都是的花朵,紫茉莉。
紫茉莉又叫胭脂花,是曾经林屿居住的城市,家家户户都有的花朵,每到夏日的傍晚,就会静悄悄的开放,给夜晚增加了一抹美丽。更重要的是,这种花朵的果实,是上好的制作胭脂的材料!
第一百零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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