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饭团桃子控
段好的话,有几个很大的问题。
首先,那宝葫芦簪子,不可能是段家的传家之宝。
段家在段文昌发迹之前,那都是吃糠咽菜的平头百姓,不可能同国玺扯上什么关系。那东西,必是后得的。
段怡想着,整个簪子的外形已经画了出来,她凭借着记忆,开始画起簪体上的花纹来。
其次,老神棍血淋淋的前车之鉴摆在眼前,段文昌能够做到宰相,绝对不可能大声嚷嚷说自己手中有同河山印有关的物件。
陛下知否,有两种可能性。
段怡提起笔,停了停,又在一旁的砚台里蘸了蘸,看了桌面上的那根假簪子一眼,细细的画了起来。
一来,陛下不知。是段娴卷昏了头,一心想要做人上人,私下透露了河山印的消息。阮贵妃迫切想要,说明东宫有不臣之心,迟早要同陛下拼个你死我活;
段文昌瞒着老夫人卢氏,说明他想要辅佐的主人,同老夫人卢氏看重的东宫,不是同一个人。
二来,陛下知晓。段文昌乃是天子心腹,这簪子中空,里头藏着的应该就是同楚光邑手上的那张羊皮碎一样的碎片舆图。既然是图,便可以描下来。
段文昌一早就拓好了图,献给了陛下,那玉葫芦簪子便可以用来钓鱼了。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这鱼还没有上钩,便被毫不知情的她,转手将鱼饵送掉了。而假的鱼饵,却是无意之中,钓出了东宫的野心。
无论是哪一个,段文昌同卢家都不是一条心,东宫都是要兵行险着的。
从段文昌前脚到剑南,后脚东宫被废来看,她觉得十有八九是第二种。
簪体已经画完,段怡不光是手,连呼吸都轻了几分,宝葫芦晶莹剔透的,带着淡淡的润泽之感,虽然看似不复杂,却是比那簪体繁杂的花纹,更加难画。
兴许是大周气数将尽,今上昏聩不说,子嗣也都不怎么出众。三皇子同五皇子,已经算得上是拿得出手的成年皇子了。
东宫若在,他们是无关紧要的闲王;可东宫被废,二人的地位瞬间不可同日而语。
陛下却放心的把他们交到了段文昌手中。
这简直就像是把剑南作为了角斗场,让二人角逐,谁能够拿下河山印,拿下剑南道,谁就是下一任太子一般……
段怡想着,收了笔,她看了一会儿,觉得没有什么要再添加的了,便将笔扔进了清水筒里。
那带着墨的水一入筒中,瞬间清水筒变得漆黑了起来。
她自嘲的笑了笑,双目亮晶晶的,“怎么办呢?我们剑南道被小瞧了呢!”
这第三个问题便是,段好不是口口声声说她不得宠爱,顾杏在府中无权无势,永远被段娴踩在脚下么?那么这等家族秘事,她又是从何得知的?
不光知晓,还知晓得如此的详细,恰好的说与了她听。
再则是崔子更。
她赠与簪子给崔子更的时候,他便已经知晓了那宝葫芦簪子的秘密。
他一个江南王庶子,虽然那会儿执掌了玄应军,可也绝非是手眼能够直接安插进宰相夫人卧室里的存在,他是如何知晓的?
段怡想着,甩了甩头,朝着窗外看去。
锦城鲜少有这么秋高气爽的天气,通常都是黏黏糊糊闷闷的。
带着凉意的秋风,仿佛能吹散脑中的阴霾,让人精神抖擞起来。
“想不明白的地方,便先不想;山不来就我,我便去就山好了”。
段怡想着,将那一副画好的宝葫芦簪子,卷了起来,随手塞进了一旁的装画的瓷桶里。
她换掉了那一身扎眼的鹅黄色襦裙,还有手腕上的大珠子,换了一身轻便的衣衫,又将发髻梳得简单了些,提溜了自己的长枪,在院子中耍了几下,轻轻一跃,翻墙而去。
正剁着排骨的知路听到响动,提溜着大砍刀跑了出来,惊呼出声,“姑娘你又上哪里去!”
她家姑娘,淑女了没有几日,又原形毕露了。
知路想着,嘟囔了几声,眨巴着大眼睛,朝着知桥看了过去,“你离开那亭子的时候,可曾瞧见有什么可疑之人,在那里晃悠?姑娘的山景都被破坏了,正寻人赔钱呢!”
知桥心中咯噔一下,原本想要追着段怡出去,可这么一被打岔,便再也追不上了。
若是她没有猜错的话,十有八九是长孙凌自以为聪明的毁尸灭迹!
这厢段怡出了青云巷,将手放到嘴边,吹出了声儿。
不一会儿的功夫,一匹枣红色的骏马,便欢快的跑了过来,在她身边蹭了蹭。
段怡伸出手来,摸了摸那马儿的鬃毛,“朝风,这几日无聊透顶了吧?”
马儿嘶鸣了几声,甩了甩尾巴。
段怡一个翻身,上了马背。
这匹马儿,便是当年她从万马丛中挑选出来的那一匹,原本是舅父顾旭昭的坐骑,她骑着回来之后,外祖父便将这朝风送给了她。
六年之前,这锦城里的人,都只识得朝风,无人认得段怡。
可现如今,一听这马蹄声响,便是三岁小儿亦知,段怡来了。
“朝风,咱们去买些好酒好肉,去看贾参军”,段怡说着,提起了缰绳,驾的一声,飞奔而去。
风吹在她的脸上,让她整个人都欢欣雀跃了起来。
这锦城东头,离顾家不远有一处小巷子,离得远远地,便能够闻到一股子卤肉的香味儿,夹杂着花椒的麻香,简直馋得人口水直流。
整整一条巷子,全都是各种小门小脸的酒肆食铺,比起那些达官贵人爱去的酒楼画舫,这里才是锦城老饕客们爱来的地方。
段怡是这里的熟客,一下马,好些招呼声便迎面而来。
第四十四章 干票大的
“三娘有些日子没有来了,听说你祖父回来了,还兴要你出来不?”
“三娘吃面不,我新做浇头,你替我试试,可还差了些什么?”
“那日段家回乡,我都瞧见了,啷个那么多人啊!像玩龙的似的,把我娃儿都吓哭了!”
段怡笑眯眯的摆了摆手,“不吃不吃,改日再吃!今日个要看老贾去,没得肉他是要把我赶出门去的!”
周围的小贩们都笑了起来。
酒旗之下,一个穿着青色短打的老汉,笑得最是大声,“今儿个谁都莫跟我抢,老贾最爱喝我家的青稞酒,吃我婆娘卤的肉。三娘还是老样子不?”
他说着,拿着刀就切起肉来,“三娘啷个不说官话,还说锦城话?大家闺秀都说官话!”
段怡从兜里掏了钱,放在了桌案上,从那老汉手中接过用荷叶包好的肉,又提了酒,绑在了马背上,一边绑一边说道,“我怕我说官话,陈老丈你吓得不敢收我银子,那我不就要吃白食了!”
姓陈的老汉,又哈哈笑了起来,“啷个会吃白食?老汉我不敢去青云巷讨钱,但我敢去找老贾讨钱!”
段怡好笑的摆了摆手,牵起了朝风,“走了走了!”
离开这个巷子,拐了两个弯儿,便到了一处单门独户的宅院门前。
那院子前面搁着一个有些年头的木头人,龇牙咧嘴看上去渗人得很,木头身子经过常年的击打,已经裂出了缝儿,看上去摇摇欲坠的。
大门敞开着,里头闹哄哄的。
段怡拴好了朝风,一进门去,一柄长枪便斜刺了过来,一个半披着甲衣,约莫三十来岁的男子嘴中吊着一根草儿,猛攻过来。
段怡抬手一转,那长枪之力瞬间便被卸掉了。
男子将手中的草儿一吐,快步上前接过了段怡手中的肉,嚷嚷道,“隔得老远闻到肉香,便知道段三来了,还愣着做什么?还不给我们相爷的孙女抬轿子去!”
男子的话音刚落,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便呸了他一口,“老贾你浑说什么?这里只有段三,哪里有什么狗屁倒灶的相爷孙女。”
他显然很少说诨话,一说脸就红了。
被称做老贾的男子,拍了拍他的肩膀,“苏筠,毛都没有长齐,你也学着别人护主了。”
院子里的军爷们,全都哄笑了起来。
叫苏筠的少年整了整身上的甲衣,立马跑到了段怡跟前,“段三,这几日我有好好的跟着老贾学功夫,若是要打仗,你可要带我上战场去!”
“他们都说你要嫁人了,搞不好要嫁王爷!王爷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以前也是个王爷,也没有见生出什么三头六臂来。使公已经在路上了,算算时间,天不亮就能回锦城。”
老贾打开了荷叶包,军爷们一哄而上,上去吃肉去了,唯独苏筠不拢边儿,围着段怡说了起来。
“段三,内宅没有什么好的,我阿娘有一屋子人伺候,还是郁郁寡欢,最后死了。”
段怡见他着急,笑了笑,偷偷拿出了一个单独的荷叶包,递给了苏筠。
苏筠接过一瞧,顿时乐了,他双目亮晶晶的,像是落入了星光。
“又给落魄小王爷吃独食,段三你也太偏心眼子了!”
那肉还没有入口,老贾便端着酒盏走了过来,他收起了没正形的样子,凑了过来,“可是发生什么事情了?不是说要做几日贵女,最近不再过来了么?”
段怡伸手从苏筠打开的荷叶包里,拿了一坨卤肉,嚼了一口,又接过贾参军手中的酒盏,一饮而尽。
“苏筠说得对,内宅没有什么好的,我倒是想做个太平孙女,哪里晓得,个个都叫我不太平。再这般下去,指不定就要被人卤了,当这肉打包送出去了。”
老贾皱了皱眉头,“这不像你啊!只有你欺人的份,旁人哪里打得过你。”
段怡摇了摇头,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内宅的弯弯绕绕,绕得人烦不胜烦。
左右这几日功夫,她该摸清楚的,都已经清楚了个大概了。
以不变应万变本事上上策,可京城的消息一来,这摊子水就像是被人用大棒子搅合了一遍似的,湖面泛舟立马变成了激流勇进。
“吃完肉喝完酒,有一票大的,干还是不干?”
贾参军双眼冒出了精光,他搓了搓手,激动道,“干什么?打家劫舍?还是占山为王?”
段怡鄙视的看了他一眼,“脑子里能想点旁的么?”
贾参军摇了摇头,指了指一旁吃着肉的苏筠,“你让一个土匪的儿子不提打家劫舍,就像不要一个落魄王爷提他爹一样,那是不可能的。”
苏筠见状,不满地打断了他,“你莫要胡搅蛮缠,听段三说正事。”
贾参军瞪了苏筠一眼,却是当真正经了起来,“你说。”
“你将我外祖父即将回城的消息放出去,说清楚他是接了明睿一道儿回来。边城敌军虎视眈眈,剑南军无法脱身回锦城,只有小队人马相护。”
“东宫被废,三皇子同五皇子的地位,与此前不可同日而语。以前他们没得争,对于剑南可以徐徐图之。可如今不一样了,谁先拿下这一城,谁就增添了一枚入主东宫的筹码。”
太子被废,可天子并非只剩下两个儿子。
天高皇帝远,谁知道还会发生什么变故?这两位都不会在锦城耽搁太久,一定想要快刀斩乱麻,拿了功勋速度回京。
“消息刚到青云巷,他们正是喜昏了头的时候。等祖父明日进城,再想刺杀便不容易了,换我是他们,是绝对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
贾参军闻言大骇,他快步的走进了屋子,见段怡跟了进来,方才压低了声音又道,“小姑奶奶,外头门都没有关,你怎么就在院子里说起这样的大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