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枝问雁
除了鱼,还有一些干货,每次量都不少,程金华觉得自己这边也吃不完,分了不少到黄姥姥那边。
而再细细一想,蒋顺这几次送来的东西,好像是每次都有一部分被他送到了黄姥姥那边。
再联系起这一次买鞋子的事情,程金华心里有了一个荒唐的猜想,蒋顺这该不会醉翁之意不在酒,借着他接近大姐吧?
想到这,程金华直接锤了一下蒋顺:“我知道你想干什么了,好小子,你还真敢,还敢借着我来献殷勤,我这锤你一下你可真的不冤。”
程金华特意语焉不详,没有点出具体是什么事情,就是想诈一诈蒋顺。
而蒋顺他平生的智商都用在了之前一段时间如何拐着弯献殷勤上了,平时的时候还是跟以前当兵的时候一样,就是个大老粗,这会儿程金华只随便一诈,他就真以为程金华是知道了。
蒋顺哀求道:“程哥,你都知道啦?哥,你是我亲哥!我是真心想要追求从芬的,以后要是真的结婚了,我保管跟哥你一样,宠着媳妇,家务还有做饭都是我干。
哥,你看我这都说了,你能不能帮帮我?而且你跟我都是这么多年兄弟了,对我的人品你肯定是最清楚的,我这肯定会对从芬好的。”
程金华轻踹了蒋顺一下,道:“什么叫你这都说了?明明是我自己发现的。而且我刚刚要是不问,你是不是就打算不说了?一直瞒着我。”
蒋顺立马给赔不是:“程哥你说的是,这是我的错,我认错,要不哥你打我几下吧,出出气。”
“滚犊子!我告诉你,这事别想着我帮你,我不阻止你就是我做好事了。你要是真的想追的话,就自己凭本事,还有以后别往我这送东西了,你送我这边,我也不会再往那送了。
这鞋子你也拿回去,要送自己去送。”
程金华他虽然知道蒋顺这人条件还不错,认识这么多年了,也知道他是个什么性子的人,要是真跟大姐在一起了,肯定是会对大姐好的。
但是结婚这事讲求个你情我愿,不管蒋顺是什么想法,都得是大姐愿意的才行,程金华是不会站在自己角度上想觉得蒋顺适合大姐就帮着撮合的,这样对大姐不公平。
所以这事上,就算蒋顺跟自己是多年的兄弟,程金华也不会帮他任何忙的,一切都看他自己。
当然,最后他要是真的追上了,他肯定也是祝福的。要是追不上,大姐明确表示出不愿意,就算是好兄弟,程金华也会拦着蒋顺,不让他再继续骚扰大姐。
蒋顺听着这话有些失望,也是知道走程金华这个做妹夫的路给从芬送东西是走不通了。
他看着手里这双鞋,想着得怎么送过去呢?之前他每次送东西,从芬要么是不要,要么就是一定要给他回礼,他也是没办法,这才想借着程哥的手送东西的,但没想到这么快就被发现了。
只不过蒋顺倒也没有怨程金华不帮忙,在他心里,这会儿程哥不揍他一顿都是看在了是好兄弟的情面上了。
而且换位想一想,他现在要是程哥,他肯定也不会帮忙外人追自己的大姨子的。
他想清楚了之后笑着道:“行,反正我是不会放弃的,这鞋子我就自己想办法送过去了。不过事情一码归一码,这双可是咱侄女的鞋子,程哥你可得收下。”
程金华也没跟他客气,直接收下了,不过却警告道:“追归追,可不许耍不好的手段啊!不然咱们这兄弟就没得做了。”
“你还不了解我?我肯定是规规矩矩的追求,放心吧。”蒋顺保证道。
等蒋顺走了之后,程金华把鞋子拿到闺女房间道:“你蒋叔叔给你送了一双鞋,你看看喜不喜欢?要不试一下,要是合脚的话爸爸一会儿给你刷好,放在外面晾一天就干了,你后天就能穿出去了。”
蒋叔叔?就是上次帮他们家从邻居那里要了小橘的那个叔叔?这就是程荔月对这个蒋叔叔的全部印象了。
刚刚程荔月是待在屋里看小人书的,因为外面不隔音,她把多多少少也把客厅里发生的事情听清楚了。
大姨有追求者了,她要不要把这事跟虎子说一声?不管大姨最后答不答应,程荔月觉得虎子都应该有知情权,这样最后就算蒋叔叔跟大姨真的在一起了,虎子也能有个心理准备。
小孩子是很讲义气的,程荔月觉得自己一定得把这事跟虎子说的。
所以这会儿就算很喜欢鞋子,程荔月也只是看了几眼,心不在焉地试完鞋子后,就一溜烟跑去隔壁找裴哥哥偷偷商量这件事情了。
而程金华也没有把这事瞒着媳妇,媳妇一回来,他就主动把这事交代了。
“你看我们要不要去问问大姐是什么情况?反正我肯定是站在大姐这边的,要是大姐感觉这是被骚扰了,不想顺子继续出现在她面前,我肯定是要帮着大姐把人赶走的。”程金华表决心道。
“行,等后天星期天我们过去吃饭,我顺便问问大姐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之前大姐从来没跟我说这一出呢!”黄从云纳闷地说道。
站在妹妹的角度上,黄从云肯定是不愿意大姐一直为去了的姐夫守着的,她也该有自己的生活,有个人在身边一起陪着。
但是这些都是建立在大姐愿意的份上,要是大姐不愿意,黄从云她第一个就要把人赶走,甭管这人是不是丈夫的好兄弟,大姐在她心里才是第一位。
原本黄从云和程金华是打算星期天再去的,但是黄从云心里憋不住,直接决定下午下班就去了。
于是一家三口就各抱着心思去黄姥姥那边了。
作者有话说:
午安~
么么哒~~
第42章 敞开谈谈
他们是一下班就回家接了闺女就一起出发去黄姥姥家的,没吃饭,准备直接在那吃了。
想着那边的鸡蛋好像是吃完了,程金华又从戒指空间里面拿了二三十个鸡蛋一起装在挎包带过去。
黄从云和程金华夫妻俩去的时候,大姐黄从芬还没下班,家里只有黄姥爷和虎子在家。
黄姥姥应该是出去到街道的菜店排队买菜了,听黄姥爷说,今天菜店那边挂牌上写着有羊肉,黄姥姥就是奔着这个去的,准备买一些回来做羊肉汤。
算着时间,大姐应该再有不到一刻钟就能到家了,这会儿黄从云和程金华夫妻俩先到了,就想着先把饭做了,这样到时候黄姥姥和大姐黄从芬回来之后也能省些功夫。
黄从云做饭手艺一般,于是这会儿程金华做饭,她在一边打下手。
黄从云一边打下手一边道:“爸,大姐这些天都什么时候下班啊?今天怎么怪晚的?”大姐黄从芬所在的印刷厂离黄家不远,基本上每次黄从云和程金华从家里走到这边,到了的时候,大姐黄从芬早就已经到家了。
“可能路上遇到什么事,或者是去买什么东西去了,平时都回来地挺早的。。”黄姥爷随口答道。
因为有了昨天那事,黄从云就有些怀疑大姐路上是不是遇到那个蒋顺了。
唉,她也不知道大姐到底是个什么态度,黄从云这会儿抓心挠肝的想要把事情弄清楚,不然这心里就总是惦记着。
黄从云和程金华饭菜做到一半,黄姥姥就来了,“你们都开始做啦?做的是什么?”
“一个黄瓜炒鸡蛋,一个干煸豆角,一会儿再凉拌个黄瓜,妈你看怎么样?”
本来他们想炒一个大葱炒鸡蛋的,但发现这边葱没有了,就只好换成黄瓜炒鸡蛋了,黄瓜院子里种的都是,随便摘着吃就行。
“可,正好你们来了,那今天我就把羊肉做了,本来还想着喊你们明天来吃的,现在你们来了倒是省了我的功夫了。”黄姥姥提着手里的羊肉对着黄从云和程金华夫妻俩示意道。
黄姥姥买了七毛六一斤的羊肉,又买了两斤六分钱的大葱,到时候羊肉切得细细的煮汤,上面撒上葱花,那味道别提多鲜了,正好家里还有一些上次小闺女他们送来的虾皮,再撒上一点那味道就更好了。
“羊肉?那边明天还卖吗?我们家里还有肉票,要是还卖的话等明天我们再去买一斤捎过来。”
黄从云和程金华都挺喜欢吃羊肉的,程金华倒是会做羊肉汤,但是黄从云和闺女俩人都觉得羊肉汤里还有些膻味,不太喜欢,于是每次看到菜店有卖羊肉的,程金华也就不自己做了,都是提过来让黄姥姥做,然后一家人一起吃的。
“估计是没了,今天人家卖肉师傅说,食品公司那边的羊肉已经都送到省城的各个菜店里了,接下来几天都没有了。”黄姥姥道。
夫妻俩有些遗憾,不过早晚能遇着下次的,等下次遇着再买就是了。
“这葱怪好的,一会儿你们回去的时候拎一斤走。”黄姥姥一边在井边洗肉一边说道。
黄从云和程金华他们平常最爱做的就是大葱爆鸡蛋,正好他们家也没葱了,就点点头,准备临走的时候把葱带走。
而就在这个时候,大姐黄从芬回来了,挎包里还放着东西,鼓鼓囊囊的。
黄从云和程金华对视了一眼,怀疑挎包里就是那双飞跃鞋。
黄从云朝着丈夫示意,让他去帮妈做羊肉汤打下手,然后自己拉着大姐进屋,准备开始说悄悄话,问清楚大姐这件事情人来龙去脉。
“怎么啦?这么着急拉我进屋是有什么事情吗?”黄从云把挎包放在桌子上后问道。
黄从云纠结了一番,最后一咬牙,直接开门见山地说道:“姐,你认识蒋顺吗?”
黄从芬听到这话身体一震,接着脸刷一下就有些红了,好像被戳中了隐秘事,有些难为情。
她不太自在地说道:“好像遇到过一两次,怎么了?”
“姐,他是在追求你是吗?”
大姐黄从芬这下更不好意思了,转过身去好像要忙着收拾屋子,还道:“你瞎说什么,我都快要四十了,都要老了,说什么追不追求的,那都是年轻人的事情。”
“姐你才三十七岁嘛,哪里老了?这不是正年轻着吗?走出去人家还以为你才三十出头呢!”黄从云不赞同道,过去挽住大姐的胳膊了。
黄从云本就长得好看,当年也是这边街道的一枝花,不然也不能生出那么好看的闺女来。
而黄从芬作为一母同胞的亲姐,这长相自然也差不到哪去,虽然现在已经三十七岁了,但是也只眼角有零星几条皱纹,面容还白皙着呢,一笑起来很有些美人风韵。
“好了,好了,不老,”大姐黄从芬被小妹搀着胳膊歪缠着,感觉就跟小时候一样,“不说这个了,妈不是再做羊肉汤吗?我看着能不能去搭把手,再做几道菜,一会儿咱们也能早点吃饭去。”黄从芬转移话题说道。
“姐不用去了,我跟金华来的早,早就帮忙把菜炒好了,用碗扣着呢,这会儿金华也在那边帮忙打下手,不用你过去帮忙了。我们还是继续说刚才的事情吧。”黄从云哪里能不问清楚就让大姐走。
大姐黄从芬有些不好意思,这事要如何说,还有小妹是怎么知道这事的?难道是看到过蒋顺过来找自己了?
看着大姐不说话,黄从云继续问道:“你跟那个蒋顺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大姐,你就跟我说吧,我都结婚了,不是以前那个小孩了,你跟我说我还能给你出谋划策,而且不管大姐你做什么决定,我都无条件的支持,我永远都是站在大姐你这边的。”
黄从芬纠结了一番后,终于开口道:“我是之前月月幼儿园表演的那天认识他的。那天虎子他去学农,忘记带粮票去了,我就想着给他送去。
因为怕赶不回来,就走了一条以前只走过一两次的近路,谁知道在那条路上遇到了小流氓——”
“什么!姐你有没有事情!”黄从云情绪有些激动,差点哽咽地问道。
“别担心,我没事,我正好就被蒋顺救了,他那时正开车出差回来,路上正好经过那,看着我被小流氓围着,就拿起车上的锤子下车往我这边冲过来,他又人高马大的,那些小流氓就被吓跑了!”
“哼!可惜这些小流氓跑了,不然肯定得送他们去公安局,不过姐你没事就是最好的事了!
对了,那后面呢?”
“他救了我之后,怕我又遇到危险,就坚持要送我,后面我把粮票送给虎子之后,他又开车送我回了家。
之后我要送东西谢他,他不要,我硬塞给他,他收下了然后后面又回了礼给我,我觉得不能占救命恩人的便宜,就又送了别的东西过去,一来二去就这么认识了。”大姐黄从芬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黄从云现在终于明白大姐和蒋顺是怎么认识的了,原来是英雄救美。
她听着大姐的语气好像是不讨厌蒋顺的,所以这是有好感了?
“那大姐你喜欢他吗?你觉得他人怎么样?”黄从云问道。
黄从云的想法也很简单,既然那个蒋顺喜欢大姐,大姐也对那个蒋顺有好感,那干脆在一起多好!
大姐这么多年都是一个人,也该有个人在身边陪着她照顾她了,她丝毫不介意自己多上一个姐夫的,反正只要她姐幸福就行。
而在黄从云问完,大姐黄从芬久久不语。
其实她心里也不清楚自己的想法。
要说喜欢,当然是有一点喜欢的,当时那一刹那,她的确是心动过的,毕竟在那样的危急时刻,突然有一个人像英雄一样地跑过来就你,很难不感动。
而后面的相处,更让她知道蒋顺的确是个好人,人品还有各方面的条件都是没话说的。
只是呢,黄从芬她心中还是有太多的顾虑了。她比蒋顺还大上一岁,身边还带着一个虎子,最重要的是她后面不打算再生孩子了,有了后爹就有了后娘,要是她结婚后再生下一个孩子,虎子怎么办?
要是不生孩子,她觉得蒋顺肯定心里也舒服,毕竟他现在也没个孩子,不管怎么样,要是他们两人真的在一起了,他早晚有一天会提要一个孩子的。这是她不能给的。
当然她也怕虎子不同意,虎子都这么大了,不一定愿意接受一个后爸。比起蒋顺,虎子这个一手带大的儿子当然是更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