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老肝妈
但伊尔莎会自己拿主意,她以诺梵的名义接了一个帮小城贵妇找戒指的任务。这任务报酬丰厚,足有一个金币拿,只是大部分接任务的都无功而返,表示找个婚戒实在太难了。
接到任务,伊尔莎悄悄掀开了帽子:“乌鸦乌鸦,这个戒指长这样,能找到吗?”
小树林中,厉蕴丹冲天飞起,一心寻物,不一会儿就察觉到感知最强的地方在哪儿。很快,她飞入一处古堡的窗口,从一大堆小孩的旧衣服中找到了这枚婚戒。
前后没五分钟,她把婚戒送到了伊尔莎手里。
小孩腿短又不记路,愣是绕了很久才回去,倒是没有时间上的问题了。待将任务和戒指上交,里头的人震惊了。他愣是从木窗中探出头来,问她是在哪儿找到的。
伊尔莎:“我迷路了,在路上捡到的。”
那人道:“见鬼的狗屎运!”
敲章盖戳,等诺梵垂头丧气地回来时,他发现公会给了他一枚金币。
嗯?
诺梵一脸疑惑:“请问,是不是哪里弄错了?我……我并没有完成什么任务,怎么给了我一枚金币?”
那人翻了个白眼,道:“你这个蠢笨的骑士,感谢你要保护的贵族小姐去吧!这是她给你赚的钱,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笨的佣兵,居然要靠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养活,太可笑了!”
诺梵:……
僵硬地转过脖子,他总算发现了妹妹。
又是担心又是气笑,诺梵把伊尔莎带到一边,问道:“伊尔莎,你怎么出来了?哦不,我不是想限制你的行动,只是外面很危险,你……好吧,亲爱的妹妹,请你告诉哥哥,怎么突然来这儿做任务了?”
“是乌鸦找到了我,让我来到这里。”
“啊?”
伊尔莎露出神秘的笑容,牵着诺梵来到一处角落,随后小心地掀起了帽子。只见在女孩栗色的头顶,一只皮毛光亮的乌鸦做了窝,“它”沉静的眼神望过来,诺梵不自觉地心头一紧,只觉得像是在面对什么大人物似的。
不对,这不是重点!
乌鸦?
伊尔莎说乌鸦让她来的,岂不是表明她听得懂乌鸦的话?
诺梵:……
可有这天赋的人一般是……黑巫师啊?
第291章 我道永执(3)
诺梵心底升起一个猜测,顿时不敢在外久留,更不敢多话。只携妹妹飞速离开,朝家的方向疾走。
一路上他心跳得飞快,唯恐乌鸦在妹妹的帽子下叫唤几声,引来旁人的注意。直到回了住处关上门,他才稍稍松了口气,可瞧着妹妹纯真的眼神,他的心又提了起来。
“伊尔莎,我想和你谈谈。”他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压低音量,“只是,如果我取下你的帽子,你的朋友会出声吗?”
伊尔莎摇摇头:“乌鸦很安静,从来不说话。”
她到底是小孩子,多少存了点恶作剧的心思。一见亲哥对乌鸦很忌惮,她狡黠一笑,双手握住帽檐,猛地把帽子提了起来。
这一刻,她成功吓到了亲哥。就见诺梵眼疾手快地摁下帽子,又怕碰到乌鸦惹得“它”大叫,只好不上不下地僵在空中,连表情都是错愕又紧张的。
见他出丑,伊尔莎哈哈大笑:“原来哥哥害怕乌鸦吗?”
诺梵无奈极了。
不过,在他们动作没轻重的情况下乌鸦依旧一声不吭,可见伊尔莎说得不假,这乌鸦不会给他们添麻烦,他这心也算放下了半颗。
把帽子放好,给妹妹解开系得乱七八糟的鞋带,再将她放上地毯。诺梵一边解着皮靴,一边说道:“我不怕乌鸦,我所畏惧的是乌鸦背后的东西。”
伊尔莎有些懵:“乌鸦背后的东西?可是,乌鸦背后没有东西。”
“我是指它象征的意义和会带来的麻烦。”诺梵轻笑,顺便给壁炉生上火,“听着,伊尔莎,在这片大陆上,除了少数几个地方认为乌鸦是吉祥鸟,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乌鸦是不祥之鸟。”
“它们食腐。你知道‘食腐’是什么意思吗?”
虽然直白地说给一个小孩听很残忍,但他不得不让她多了解一些残酷。贝莱恩家族已经没了,他失去了肆意的底气,她也失去了天真的资本,而生活的迫害,正在加速他们的成长和早熟。
“食腐就是吃腐烂的肉的意思,而‘腐烂的肉’一般指人或者动物的尸体。”
小姑娘的脸色一白,诺梵别过头不再看,转而烤起了黑面包、熏鹅肉,并温起了牛奶。
他准备了两人份的晚餐和一小碗鹅肉作鸟食,继续道:“乌鸦群聚的地方往往能发现腐烂的尸骨,它们也因此被称为死神的信徒。人们认为它们飞到哪里,就预示着死亡正在走向哪里。所以,很多人一见到乌鸦就要驱赶它们,甚至杀死它们。”
“而在世界上,只有一种人欢迎乌鸦的到来,那就是‘黑巫师’。他们认为乌鸦是一种十分聪慧的鸟类,不仅能从外面捡回发亮的水晶,还能学人说话,帮人传递信笺。”
“几乎每个黑巫师都会养一只或一群乌鸦,而黑巫师又与黑魔法、亡灵、禁咒和诅咒打交道,做过的坏事实在太多,有时候还会变成乌鸦祸害人们。于是,人们讨厌黑巫师,连带着讨厌乌鸦,认为养乌鸦的人都是黑巫师,应该被吊起来烧死。”
烤得差不多了。
诺梵拖过一张简陋的小桌,放上两个餐盘、倒上两杯奶,分配好晚餐后将一小碟鹅肉推到桌边一角,示意是给乌鸦的食物。
厉蕴丹也不客气,落在餐桌上叼起肉吃。虽说这味道不敢恭维,但普通乌鸦的样子是做足了。
诺梵多看了乌鸦几眼,发现“它”确实很普通后,才道:“伊尔莎,其实我并不想干涉你养宠物。只是,把乌鸦当作宠物不合适,它可能会给你带来不可挽回的后果。”
伊尔莎咽下黑面包,小声反驳:“哥哥,已经没有什么后果比失去爸爸妈妈更严重了。”
他们早就一无所有,只剩下彼此,还有什么后果可计较的?
诺梵用餐的速度一顿,道:“……如果你喜欢这只乌鸦就留下吧,反正,我们不会在这个地方呆太久。”
这座城镇中最大的建筑物依旧是教堂,其次才是佣兵工会。说明住在这儿的人大多数是光明神的教徒,只有佣兵是武神的信徒。
他们仍然没走出教会执掌的势力范围,仍要面对半夜被人破门而入、格杀勿论的危险。他可以把这儿当作洗白身份的踏板,积累资金的起点,但绝不是养活自己、抚养妹妹的最佳地点。
他要离开这里,带着妹妹前往一个脱离教会管辖的居所。伊尔莎快满九岁了,已接近正式上学、测试天赋的年纪,他不能耽搁了她。
诺梵:“等到明年秋天我们就离开这里,希望在这段时间里,我们的乌鸦朋友不会被人发现。”
“嗯!”
厉蕴丹扫了这对笨蛋兄妹一眼,半句话不想说。她一身黑,飞得有快,白天尚且不会被人发现,等天黑融入夜色,只要她不开口,连神仙都找不到她在哪儿,怎么可能被人发现?
可这也不能怪他们,到底是年纪小见识少,又刚经历过重创,等再被社会毒打几年,就知道连鬼都比人靠谱了。
简单吃完饭,诺梵收拾了餐具,又烧起热水供两人洗漱,做完后便让伊尔莎躺进被窝,他再取过一旁的“童话书”,给伊尔莎讲起了故事。
“四百年前,在遥远的阿纳歇加山脉北部,盘桓着一条蜿蜒的巨龙。它叫‘都达特’,是一头血色的喷火巨龙,被誉为传说中的十阶魔兽。它生性残忍,喜欢吃肉,在决定把山脉当作巢穴后,它杀光了住在那里的精灵和人类,吃空了大量的神明信徒。神明知道了这件事非常愤怒,选择联手对付巨龙……最终,他们用弑王之枪杀死了它,还世界以和平。”
“哥哥!”
“嗯?”
“巨龙、精灵和神明,都是真实存在的吗?”伊尔莎问道,“怎么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们?”
诺梵温柔道:“他们都是真实存在的,伊尔莎。但我们生活在人类聚居的大陆,所以很少能见到他们的影子。”
“那他们住在哪儿呢?”
“这就要靠你去发现了。”诺梵摸了摸孩子的头,“还有,这本书不是童话,而是历史。这个世界很广袤,等哥哥做完该做的事,就带你到处走走。”
“一言为定,哥哥。”
“嗯,一言为定!”
哄睡了孩子,诺梵熄灭了烛火。冬季寒冷,冷风正透过破窗钻进来,呜呜咽咽。他拿了块抹布堵上洞,只盖着张薄毯在沙发上睡了。
少年人内火旺、体质好,就着壁炉盖张薄毯足矣。只是他浅眠又警惕,要醒来好几次。阖目养神的厉蕴丹被吵了两次干脆不休息了,她顺着壁炉外通的管道往外飞出,乘着刺骨的寒风盘旋在城镇上空,俯瞰夜景。
很好,灯火通明。
只是这灯火不是靠通电得来的,而是靠火系魔核和烛火堆成的。有钱人用魔核照明,穷人用烛火照明,而巫师利用力量照明。
厉蕴丹落在一座雕像的头顶,就见大街上夜市依旧,酒吧热火朝天。可由于冬季天黑得早,风冷得很,下方店铺歇业也早,没多久便关门了。及至教堂的钟声敲响十二点,一队平民驾着车沿街收拾垃圾桶。
他们把一个个铁桶搬上车,有序地送出城外,安置在一片荒地上。约莫等了半小时,一位巫师扮相的男子裹着斗篷来到现场,抬起魔杖轻点,就见铁桶中窜起十米高的火苗,把垃圾全烧干净了。
最后,平民们倒出铁桶中焦黑的粉末,淋漓在荒地上。再把铁桶一只只拉回去放好,等明天又是一条清爽的长街。
原来他们是这么处理垃圾的,借魔力焚烧成元素,倒是比现代化的焚烧高效便捷多了。
厉蕴丹如是想。
左右长夜漫漫,她不如找点事做。到目前为止,她对诺梵念的那个故事挺感兴趣。若这世界真有精灵,那么强化过精灵血统的应栖雍多半能打入他们内部了。
不知这城镇有没有图书馆,她想找个看书的地方。
佣兵工会不负其名,真是连一本完整的书也无,全是刀剑和酒。富贵人家还在进行“鸡飞狗跳”的晚宴,太吵。绕来绕去,厉蕴丹最终还是飞进了教堂的五楼。
这是个小型图书馆,里头燃着三根烛火。有一位看守的老人坐在藤椅上,他膝盖盖着毯子,上放图书一册,页面没翻多少,人倒是睡着了。打呼的声音长长短短,厉蕴丹从乌鸦化作人形,找了个角落坐下,率先拿出道具“悉知万年”。
然而,许是这个试炼场的等级超过了道具的等级,“悉知万年”居然打不开。
打不开她也不勉强,只是断了条了解历史的捷径,她多得是办法做了解。收起道具,厉蕴丹掌心亮起一团白光,扫向书架上的书籍。有时候,想要最快了解试炼场的构成,只要看看书籍的书名就行了。
《神明常伴身边》、《如何将占星术与魔法结合运作》、《神秘生物解剖图》、《斗气入门》……
花五分钟扫完所有书本名,厉蕴丹大致得出了几个结论。
首先,原住民可以修习魔法和斗气,但不是人人都可以。能修行的只是一部分人,约占总人口的三成。而这其中,原住民认为学魔法的比学斗气要高贵。
其次,该世界极为广阔,存在各种各样的奇异生物。但根据那本《神秘生物解剖图》来看,人类见不着它们是有原因的。
最后,这个世界存在神,数量还不少……
第292章 我道永执(4)
厉蕴丹从书架上抽了一本《神纪历》,借着掌心的光阅读起来。
书很厚重,足有三十斤左右,是纯羊皮所制。因历史悠久,皮面已经泛黄,个别书页似是经过火燎,有灼烧焦糊的痕迹,但好在书中文字是蘸着龙血所写,流传至今依旧有能量在笔锋中回荡,能被她捕捉、全部读取。
而《神纪历》所用文字像是苏美尔语与古波斯语的结合体,还掺杂了一部分北欧体系的符文文字。
三方糅杂的语言确实考验人的阅读能力,可对厉蕴丹来说,这书读起来就像批折子一样简单。
书中有记载:“那契生在海边,母亲将他抛弃在礁石之间,独自离开。一条路过的人鱼怜悯婴儿,用鱼汁将他喂养长大。因为从小吃了特殊的食物,那契力大无穷,能一拳击碎巨石,还能在海中潜行,与人鱼一族交好,所以成了渔民们的守护者。”
“……那契爱上了一位公主,可人鱼告诉他们不能结合。那契愤怒地问为什么,人鱼只好将他的身世告诉他。”
原来,那契的母亲是一位与骑士私奔的公主。
她当时十六岁,实在太年轻,以为奔赴的是爱情,却不料在失去公主的光环和优渥的生活后,她在骑士眼里也只是平平无奇。
才三年,骑士厌倦了她,也厌倦了做个渔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