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醒冬
任平生回头看向身后的天衍同门。
“你们不用——”
她话没说完,被云近月打断。
高挑劲瘦的女剑修抱剑静立于她身旁,微微下垂的眼尾多半时候都显露出迷蒙无辜之感,但一旦她拿起剑,就给人一种一往无前的可靠和安定感。
云近月先是从芥子囊中取出一支香,香烧的很快,很快化为灰烬,留下一阵清苦的余韵。
天衍一众人都认出了,这是天衍弟子的求救令。
“此地和鬼域有关,已经不是我们能解决的事情了,求救信已发,但师门何时能赶到并不确定,我们还是得靠自己。”
云近月说完后,看着任平生又道:“别劝我,我要留下来不是因为你想救人,而是因为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和鬼修正式交过手,今日有这种机会,我若临阵脱逃,这辈子我都无法正视自己的道了。”
她的道,就是在一次又一次的战斗中确定的。
任平生顿了一拍,似乎默认了,看向其他人:“你们为何也不走?”
楚青鱼慢吞吞道:“师姐师妹都不走,我一个人走有什么意思。”
傅离轲乌黑如墨的眉拧起,静默片刻后道:“就像你说的,试试。”
卫雪满在他身边,轻轻点了点头。
太史宁看看左边,看看右边,哭丧着脸道:“你们都这么高风亮节搞得我很有压力啊。”
他犹豫了一会儿,闭上眼挣扎道:“我…我不行,我害怕,我去帮他们破阵。”
太史宁迈步跟上前面横舟一行人的背影,走到一半,回首看了眼背后的一群天衍同门,咬了咬牙,又折回来了。
太史宁收起折扇端持身前,难得正经了一次,诚恳道:“先试试吧,实在不行我再撤。”
他看着任平生,闭眼慷慨道:“任师姐不用劝我,我这个人很惜命的,如果实在救不了,我绝对把自己的命放在第一位。”
任平生忍俊不禁。
气氛轻松片刻,任平生笑着说:“这很好,能救就救,不要拿自己的命去填。”
此时距离子夜还有三个多时辰,再过不久,天黑下来之后,城内的危险就会变大。
而鹿梦城□□有至少五千百姓,他们必须争分夺秒。
但任平生回看身后这群年轻的修士,有一瞬间回想起了曾经她和好友们遍历天下意气风发的日子。
“无论如何,我会尽全力保你们活下来。”
任平生回首,语气平淡,乌眸凌然。
没有人怀疑她这句许诺的真实性。
在场众人之中,任平生不是修为最高的,但她早已经无声无息地站上了这支队伍的领导地位,不动声色地掌控着全局。
“铛——”
沉闷的巨响如白昼惊雷踏着日落西山的微光在鹿梦城中炸开。
残阳微雨,长街飞斜红。
所有赶在日落前回到家中的人们都被这一声巨响惊醒,纷纷推门而出张望。
“怎么回事?”
“哪来的动静?”
其间夹杂着孩童的啼哭:“阿娘,是不是妖怪来了。”
丝丝细雨浸湿卫雪满的发梢,运转起冰魄决后,他全身都清寒彻骨,雨丝落到冰蓝长衫肩头,被寒气凝成薄霜。
他在残阳中疾驰,白骨长弓背在身后未曾解,所过之处,地表皆被凛凛霜色倾覆。
行至街头,卫雪满长臂高举,在街头铜锣处重击三次,一响比一响更重。
他清朗的声音被灵力扩散开,传遍整条街。
“城中所有人听好,今夜子时,鬼门将开,届时百鬼夜游,所过之处寸草不生。想活命的,现在立刻离开鹿梦城。”
“沿大道一路向东去城门,沿着地面结霜处走,走其他地方会破坏保护你们所涉的阵法。”
卫雪满停顿一拍,又道:“若是看到一个手持短刀的男子,不要害怕。”
他郑重道:“我们是来救你们的。”
骤然得知这种消息,人们大多都是不信的。
什么鬼门将开,什么百鬼夜游,他们从未听说过。
他们只知道这里是他们自幼生活的地方,虽然最近城里是有些奇怪,但前些日子有一个仙长赠予了他们每家一张辟邪符,贴上之后家里就没什么怪事了,只要在日落前回家,早些闭门,每晚都能安寝,哪有这个小郎君说的这么可怕。
傅离轲那头就远不如卫雪满顺利,他眉目凛冽,又手持利刃,比起暂时还未出现的百鬼,在百姓心中,显然是他更吓人。
傅离轲冷声道:“听见了吗,想活命的跟我走。”
有大胆地人从院墙探头出来,警惕地看着傅离轲,更多的是躲在家中不敢动,他正对面的一户人家,父亲母亲手持菜刀和锄头,冷冷地看着他。
没有人动。
稍许,远处有人低声议论道:“这年头,马匪绑人都有新说辞了。”
“怎么办,要不要去报官?”
“报给谁?城主府早一个月前就没人了,现在城主是谁都不知道。”
傅离轲站在街角,望着日头彻底没入地平线,天色彻底暗下来。
他想了片刻,低声道:“他那套果然还是不适合我。”
他手腕一翻,妖刀销愁在夜色中映出猩红的血光,怆然斩开夜色。
瞬息,泥土翻飞,刀芒入土三分,在长街之上留下狰狞丑陋的疤痕。
傅离轲黑衣长立,持刀背光缓步而来,在此刻的人们眼中,可怖的如同鬼域修罗。
他走到一个看着不过三四岁的小女孩面前,目光微垂。
傅离轲目光沉而冷,刀尖挽出一个凌厉的花,反手一掷,插入地缝:“听到了吗?想活命的,就照做。”
小女孩撇了撇嘴,眼泪含在眼眶里,看着他靠近,“哇”的一声就开始哭。
他说的和刚才明明是同一句话。
但不知为何,人们听上去就觉得,他第二次说时,比起救人,倒更像是威胁。
仿佛如果不照做,要他们命的不是什么百鬼,而是面前如同修罗的少年人。
众人心中大骇,他果然是马匪!
相比起卫雪满的有礼和傅离轲的粗暴,太史宁就细致很多。
他素来是个能侃的,无论是个跟亲友跟同门还是跟城中的普通人。
无论到哪里,他都最爱去茶楼酒肆之类的地方。
因为这里有人情味,往来频频,皆是他不曾相识也不曾听闻的一段故事。
太史宁一直知道,自己是靠笔杆子过活的,他喜欢听这些人间的、嘈杂的、热腾腾的声音,这让他笔下的故事也能活过来。
太史宁抬手揩去额角的汗,不断念道:“娘亲啊,你儿子这次可干了件大事,若此行成功了,回去我一定要写下来,编撰成书,印个千本万本。”
反正他家就开了书局,不愁没地方卖。
太史宁对着寂静长街,扯着嗓子高声大喊:“父老乡亲们,走水了,快跑啊!”
这句话比什么都管用。
人们一涌而出,拖家带口,有的背着老人,有的抱着孩子闹哄哄地冲出来。
太史宁站在街头,早已经换下了太史家小公子的锦衣,穿了一身朴素的粗布麻衣,极其自然地混入凡人之中,佯装一副着急的模样:“快快快,都跟我走,城主府走水了,一直烧到这里。”
人们仓惶地乱成一团,有人七嘴八舌地问道:“那赶紧去救火啊!”
“我家的鸡还没带。”
“我还得收点细软。”
太史宁一声高呵:“活命要紧,别管那么多了,都跟我走!”
一团乱的时候,有人带头,大多数人会下意识地听从,当即就有人跟在太史宁身后向着城门的方向逃去。
人们一边跑一边回望,疑惑道:“哪里走水了?没见火啊。”
太史宁心里打鼓,刚想随便再胡诌一句,却见身后骤起熊熊烈焰,火光直冲天际,将黯淡的长夜都照亮。
似乎是特地为他圆这个谎。
太史宁似有所感向着斜前方望去,看见谢莲生冲他眨了眨眼睛,说了一句话。
隔着熙攘的人群,太史宁只能通过嘴型来猜谢莲生说了什么。
“好歹是我的伴生之火,控制它做个样子,不烧毁东西,还是可以的。”
太史宁收回目光,在心中咂舌,不愧是完美无缺的谢家宝树。
最后一个坊市,李成捂住自家孩子的耳朵,安慰道:“乖娃别怕,阿爹给你烙饼吃。”
他家六岁的孩子被吓得哭的直抽,好不容易平息下来之后,被他抱在怀里,透过窗户的缝隙看到外面的天色越来越暗,但街上好像有什么亮晶晶的东西闪烁。
小孩揉了揉眼睛,扒在窗户边,看清窗外的样子后,惊讶得都不哭了,而是睁大眼睛,伸出肉嘟嘟的小手:“阿爹,仙人,是仙人。”
李成嗤道:“这世上哪有这么多仙人。”
他说着,随意偏头一看,愣住了。
日落由明转暗得很快,只是几句话的功夫,原本洒红的天已经彻底暗了下来,城中看着格外阴森,仿佛无端生出一股幽冷鬼气。
但今天的夜晚格外明亮。
清冷的冰霜覆盖了街头巷尾,有一点明亮的火光从远处而来,仿若长夜之中明亮的烛火,次第点亮整座城池,如星河倾倒,灌人间作天宫。
有人踏着烛火缓步而来,掌中悬着澄净的光芒,映照她出尘的容颜,宛若天上人。
她指尖一动,掌中微光漂浮到小孩的面前。
任平生躬身,对小孩轻笑道:“去帮姐姐把这个会发光的球捡回来好不好?”
小孩睁大眼睛,认出了这是白天在槐树下帮他捡球的姐姐。
光点一路飘摇,向着城门的方向而去,小孩愣愣点头,回头看向自己的阿爹,却见阿爹也是双眼发直地看着面前的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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