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向晚
或许是郑婶子早早地放权,又或者这两年的变化太快,他们已经习惯了依赖大哥,此时更是把对方视作了主心骨,郑嘉轩的冷静让他们慌乱的心也渐渐放缓了跳动的节奏。
“先去休息。”郑嘉轩刚这样说着,就听到“咕噜噜”一声肚子叫唤,不知道从谁的那里传来。
苦笑一下,总归活着就要先考虑活着的事。
金城留下的人很好用,郑嘉轩说了一声,很快一桌子饭菜就摆上来了,兄妹几个不敢分开,就在郑嘉轩的房间吃了,然后聚在一起在大床上睡觉,陌生的地方,到底这样才能获得有限的安全感。
夜间,郑嘉轩独自外出,他的精神力并未大损,一下午的修炼又弥补了一些,此时起身出门,安全躲过了楼中监视,直接走到了街面儿上,然后叫了车在城中乱逛,一个多小时后才找准方向,让车夫到了一个胡同里头,敲响了一家人的门。
第444章
“你来做什么?”
开门的是李寡妇, 她自来就不待见郑嘉轩,这也并不是新闻了,只是这回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对方的态度好像好了一丁、丁点儿。
郑嘉轩瞥了一眼他特意留下的黄包车夫, 客气地问:“能进去再说吗?”
李寡妇有些犹豫,看了一眼那有些好奇的车夫,到底没有拒绝,皱着眉让开了一条缝, 然后关上了门,阻挡了外头那诸多猜测的视线。
这是胡同里普通的小院子,往前八步就能进屋, 屋里头点着昏黄的灯, 隐约能够见到窗边的身影。
郑嘉轩没有坚持进屋,寡妇门前是非多, 他能够在深更半夜的时候进到院子, 已经算是对方对自己信任有加了,或许也不是信任, 而是对方有底气。
“我、我想要问一些事情, 希望您能够帮我解答。”
哪怕已经信错了一回人,但郑嘉轩到底不曾对此讳言, 见得李寡妇默许,他便把自己夜间所见说了, 这算是交代了一下余大先生被他请来的缘由, 然后又说了他是怎么想的, 最后被金城逮回来的,中间模糊了一下阵法的关系,只说他怀璧其罪,又为连累李寡妇搬家致歉,并询问郑婶子死在那里是否有碍身后。
既然已经确定有鬼怪,那么这个世界显然不是死了就算完的,郑婶子死在那里,是否会对魂魄有妨碍,影响投胎轮回,或者就此成了孤魂野鬼,都是郑嘉轩需要操心的问题。
李寡妇本来还有些不耐,蠢人做蠢事她见得多了,跟她有什么关系,但是听到后来郑嘉轩的致歉,多少缓和了一些表情,总算还是有善心的,嗯,还知道孝顺。
她搬到主楼的时间也挺长的了,哪怕日常不跟葛太太她们交际,看到听到的也多了,对郑嘉轩的看不惯主要是看不惯对方身上的阴气重,其他的人品方面还是认可的,这也是她能够放对方进门的原因所在。
至于对方怎么找到自己家的,李寡妇不问,她心里头还是认可这家伙的本事的。
“放心好了,这火一烧,该走的都得走,想留也留不住。”李寡妇说得利落,她其实对搬家并没有什么不满,那地方,若不是当初被葛太太一张巧嘴哄骗,她是绝对不会住的好嘛,便是不怕,那种邻居,也是让人膈应。
想到女儿阿莲最终还是因她一时没看顾到被鬼迷了,李寡妇就没有好脸色。
郑嘉轩只当对方嫌自己烦,面上先带了几分歉意,一时之间,竟是滞住了,想不出有什么能问的。
“娘——”门内传来一声娇声,跟上次那句“哥哥”完全不同的音色,郑嘉轩回头,看到窗边的那道影子到了门边儿,微微开启的门缝露出里面的一道身影,明眸善睐,一瞥即撤。
以为这是催促的意思,郑嘉轩不好再久留,在李寡妇回头之后,便告辞离开。
正坐着脚踏等候的黄包车夫没想到这么快人就出来了,倒是让之前的那些猜测都不作数了,也不多说,听了个地点,忙拉着人跑起来。
这一趟倒是没有周折,直接回到了那别墅所在不远才停下的。
郑婶子的后事很快被办好,这件事上金城到底是有些愧疚的,虽然不知道那位发什么疯非要自寻死路冲进火场,但在金城这里,到底是他看人的兄弟没把人拉住。
谁能想得到呢?
安慰了几句节哀顺变,金城也没急着让郑嘉轩做什么,又客客气气把人送了别墅安置,郑嘉谦他们该上学校的天天有人接送,乍一看,除了搬了家,一切都跟往常一样了。
孩子们的适应能力还是很好的,发现这些坏人其实也没做什么,再加上金城的屡次道歉,他是完全不介意伏低做小消除孩子们的恶感的,不过小半个月,郑嘉谦等人就能够接受郑婶子不在的事实了。
明面儿上的监视还在,却都套了一层“佣人”的伪装,有那么两天,郑嘉谦还真被这些人捧得觉得自己像是个大少爷了。
郑嘉轩开始忙着修炼没发现,他白天修炼,晚上还要去买一些东西,这一次再走,一定要计划更周详一些。
等到发现的时候也不管什么周详不周详了,再不带着弟弟妹妹们走,以后他想走,这些人都会主动帮金城留下他的,糖衣炮弹到底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抵挡的。
他不怪他们,过惯了苦日子的人乍然富贵有些虚荣心,那都是很正常的,而郑婶子的死,虽然跟金城他们有关,但硬是要把这个套上仇恨的说法,似乎也不太恰当,说到底,还是他引狼入室,引来了这一番磨难。
某一个夜间,郑嘉轩照例弄晕了那几个看守,然后叫醒了弟弟妹妹,领着他们离开。
“为什么要走啊?现在不好吗?”郑嘉谦已经有了自己的看法,他觉得现在的生活比以前更好一些,舍不得走。
“还记得你学过的课文吗?‘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若不想沦为被藏的良弓被烹的走狗,咱们就要走。”郑嘉轩这番话说得坚定,他从来都不喜欢那些被胁迫的利用,或者能够从利益相关上合作,但是利用就算了,何况他并不觉得金城会是一个好选择。
几年相交的信任有加,最终抵不过区区鸡肋阵法,到底是他错信了人。
给出的东西覆水难收,之后他可不想活在这种监视之下。
哪怕这天空不够宽广,他也愿如飞鸟翱翔,收不住的,不是翅膀,是心。
郑嘉谦还并不是太理解,怎么就成了良弓走狗了?但是看郑嘉轩这般严肃的表情,也知道一切无法更改,便没有再反驳,他不吭声了,底下还小的郑彩和郑嘉翼也都不吭声了,只是一手紧紧拎着自己的行李箱,一手拉着哥哥,生怕掉队被抛下。
比起良好的生活环境,他们更希望在家人的身边。
这一次很顺利,或许是因为更加谨慎的缘故,辗转到次日再次上了火车,这一次要在车上待很久,他们要去很远的一座城市,如果那里不够安居,或许还要去更远的地方。
郑嘉轩无所畏惧,未知对他从来就不是危险的代名词。
跟着他的弟弟妹妹心有彷徨,但新的旅途很快让他们产生了更多的兴趣,形形色色的人构成了形形色色的人生百态,比课堂上更复杂,比学校里更自由,很快,他们也无忧无虑地投入到了旅途当中。
然后,在某一个城市,因为告罄的钱财,他们停留下来,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等到再次有了充足的资金,又一次踏上了旅程。
“咱们为什么总是要跑来跑去啊!”郑嘉谦是第一个对此不满的,或许每一次在学校能够跟新同学吹嘘一下自己的见闻,对那些很多一辈子都没出过城的人来说,他的见闻简直就是奇妙。
但,每一次的离别也是会让人伤感的,尤其,他刚刚有了一个喜欢的女孩儿,他想要留下来,第一次厌烦了旅行。
问明白缘由的郑嘉轩没有马上应允什么,他更早地想到兄弟之间的离别,他们还小,才会无能力地依附他,听从他的一切安排,但人到底是有着自己的思想的,他也不能把自己的思想强加给他们,分开是早晚的事情,如同树大分枝一样。
“当你有能力养活自己的时候,你随时都可以留下来。”郑嘉轩这样许诺。
几年后,郑嘉谦在另外一个城市留下,郑嘉轩却没有因此停留,他带着还愿意跟他走的郑嘉翼一起走,只是给同样选择留下的郑彩一些钱,她既然选择在这里嫁人,以后的日子,他这个做兄长的唯一能给的或许也就是钱财了。
留下了他们的通讯地址,却没办法约定收信的位置,或许哪一天,因为这样简陋的联络渠道,兄弟之间的联系就会断绝,郑嘉翼也大了些,有着小小的伤感情绪,想到再也不会见到的哥哥姐姐,微微红了眼圈儿。
动荡不安的社会,每一次离别都可能是永诀。
“大哥为什么要一直走,为什么不能一起留下呢?”郑嘉翼抓紧郑嘉轩的衣角,长兄如父,对他来说,这一点最为恰当,在他生命中扮演父亲角色最多的便是这位长兄,所以他更依赖他。
“我不想为自己的人生画上一个终点啊。”郑嘉轩笑了笑,看着有些蒙圈儿的郑嘉翼,他的目光中也有笑意,弟弟妹妹跟自己都不太像啊,也正是因为这样吧,所以总是要分开的,不管生离,无论死别。
又过了一些年,郑嘉翼也在某个地方停下了脚步,重复着哥哥姐姐送走大哥的样子,目送大哥离开,他的身边,站着一位娇俏的少女,跟他肩并肩站着,目送的眼神中没有半分阴霾。
“这里很安定的,为什么大哥还要走啊?”
“或许是因为,他的心不安定吧。”
第445章
“哎哎哎, 跑慢点儿啊!”
坏小子在前头跑着,胖墩墩的身材完全不影响他的速度,看着他以一种胖子特有的灵活跑到了前头,后面跟着的老太太露出了有些无奈的笑容。
她的儿媳妇扶着她, 说:“别管他,您慢点儿走。”
儿媳妇担心地看着老太太的脚,她是见过的,老太太的脚不好, 据说是以前那个时候缠了小脚,哪怕后来放开了,也试图正骨, 但时间长了, 骨头都长得畸形了,哪里是那么好放的。
以至于如今的鞋子除非是手工的布鞋, 不然老太太穿了都不舒服, 走一段路脚就要疼的。
说到底,还是那个年代不好。
自小就生长在和平社会的儿媳妇, 除了从历史课本上看到一些关于那个时代的事情, 更多的只能是从老太太的身边听来了。
她是历史系的,对这些的兴趣挺浓, 也就更喜欢听老太太讲古,因为这个, 婆媳两个的关系跟母女一样, 相处得极好。
逛公园是个日常, 逛完之后儿媳妇先带着老太太回去了,她的脚不能够走太多路,倒是坏小子,这会儿拿着他舅舅给买的水枪正跟别的孩子玩儿得正欢,跟他说话都不在意。
“这臭小子,回去非教训他不可。”叮嘱了弟弟两句,儿媳妇就先带着老太太回家,嘴里还不住抱怨。
“可别说,我大孙子好着呐。”老太太笑着阻止,慈眉善目的脸上,一双眼还亮着,早都看出来儿媳妇的言不由衷,语气里的喜爱真是挡都挡不住。
儿媳妇借故抱怨了两句老太太的偏心,有了孙子,真是媳妇都不要了。
“哪能不要啊,这么好的媳妇,我是打着灯笼才找到的啊!”老太太这样说着,拍了拍儿媳妇搀着自己的手背。
回到家中,儿媳妇就去做饭,三居室的房子面积不小,古色古香的布置并不合时下人的喜欢,但到底是老爷子的喜好,每次听到老太太讲老爷子的事情,总会让儿媳妇重新审视一下自己的丈夫,唉,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老爷子什么都好,就是去世太早,都没来得及见到自己这个儿媳妇,更不用说她生下来的大胖孙子了。
吃饭的时候,儿媳妇专门盛出来两人份儿的饭菜端到老太太的屋子里头去,老太太从来不跟大家一桌吃饭,要说守着老传统男女分桌,其实也不是,只是她更想跟老爷子的牌位说说话吧。
要说家里头有什么最开始不习惯的,便是老太太把老爷子的牌位放在自己的卧室了,每天对着,不说膈应不膈应,到底是让人感觉怪怪的。
但是看过家里头的神龛之后,儿媳妇也多了几分理解,老人家嘛,又是从那个时代过来的,迷信点儿啥,也不花什么钱,也算是个寄托了。
不看别人家老太太都没自家的可爱吗?就是笑容笑出来的褶子,都没自家的老太太平整。
房门一关,老太太坐在小桌旁,饭菜都是热腾腾的,正对面的牌位冷冰冰的,上面只有同样冰冷的三个字“郑嘉轩”。
没有着急动筷子,老太太看着牌位,轻声念叨:“快吃饭吧,这可是你儿媳妇亲手做的,她的手艺还好,你儿子爱吃… …”
空旷的房间中,这些念叨并没有回响,但是老太太却仿佛看到了当年的重逢,她那时候的欣喜,这会儿都还能记起。
郑嘉轩是个怎样的人呢?她自从搬到那座庄园就见过他了,清俊少年一天天长大,一天天都更能干,她总是偷偷从窗子张望,最开始那一份说不清楚的好奇谁知道是为什么呢?
后来就觉得他比别人更熟悉,更想让人亲近,再后来,就是被鬼迷了,她那时候模模糊糊的还是能够感知到一些,那鬼是认识郑嘉轩的,但好像没什么恶意。
母亲因为这事生气的时候,也是她轻声劝慰,她不想追究他的错,这本就不是他的错。
再后来,那个小院子里,隔着一道门听着他跟母亲说话,说了什么她都记在心里,她见他要走,出声换得他回顾,却到底还是什么都不敢说,就连那一声唤的也是自家亲娘。
“娘,我要学这个,我会好好侍奉大仙。”
她头一次这样坚定执拗,她知道母亲的顾虑是什么,这些大仙,未必有坏心,但为了让人通窍,明白自己该做什么怎样做,总会设下各种磨难,这便是“点化”。
母亲之所以沦为寡妇,便是这些磨难之一,其他的疾病不顺,也都是过去的事情了。
或许正因为明了这些,母亲做事总是不积极,不乐意帮那仙家结缘度人,好像赌气一样,除非没钱,否则绝对不帮手,也不让自己信这个,不肯让她也受那些苦。
可是,那些苦有什么呢?如能为他解困,怎样都是值得的。
或许上天怜她这一点念想,总还是在多年后让他们重逢了。
那一天,母亲被人胁迫做事,她被人捉着,两人都知道无论成与不成,都未必能够落得好,却又无奈,这世道,女子何其弱也。
便是大仙的力量,也并非对所有人都有效的,何况那些大仙度人是为了结善缘,又怎么肯轻易害人。
说到底,借用来的力量不能够随心所欲。
“相识一场,总不能看着你们受难。”他救下了他们,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学来的厉害身手,如英雄一般救了她们。
母亲叹息一声,知道她的心思,最终成全了她,硬是把她托付给了他。
郑嘉轩——郑嘉轩——郑嘉轩——
想到这个名字,心里都是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