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捉刀小情书
大黄毕竟是家养的,要是突然变化太大,别人肯定会有所察觉,可小野猪本来就横冲直撞的,即使再怎么像打了鸡血似的也没人会觉得异常。
而且猪是杂食动物,什么都能吃,用它试牧场里的东西应该也没什么问题。
于静姝打定主意,就决定让这只小野猪再逍遥两天。
最后还是霍旬在院子用石头里给小野猪砌了一个小猪圈,把它关了进去。
因为南瓜秧子被啃坏了一株,于静姝就把那一株秧子上剩下的南瓜都摘了下来,挑了一个老的当天吃,剩下的放在地窖里保存。
这边有一道菜叫大丰收,用的就是南瓜、豆角、土豆、嫩玉米、排骨放在一起炖,也有的地方直接管这道菜叫乱炖。
因为霍旬来得时间还早,猪肉摊的东西还没卖完,于是砌完小猪圈,就带着于静姝去了一趟镇里,买了几根肋排回来。
回到家里的时候,于静姝还十分幼稚地把肋排冲着小野猪晃了晃,才大摇大摆地进了屋,压榨已经回了家的惊蛰做大丰收吃。
等到了吃晚饭的时候,李老太太提起了一件事。
“趁着天热,你们有什么厚衣服、厚被褥,就赶紧拿去河边洗,中午太阳大,河水都晒得挺温乎儿,等过一阵子天凉了,再去洗就拔得慌了。”
第209章 大河边洗衣裳
果然李老太太这话说了没多久,村里的妇女就开始结伴去大河洗衣裳去了。
因为这边冬天寒冷,被子和棉衣都比其他地方要厚得多,有的大件春天水冷光用手洗不动,就会留到夏天,拿到河边洗。
这时候每家每户都会带着一个大洗衣盆,把衣服、棉被、厚线毯用河水泡上一会儿,然后光着脚进去踩,把里面的灰都踩出来,倒掉脏水再反复几次,再厚再重的衣裳被褥也就都洗干净了。
于静姝和方小檀自从搬去了老薛家,换洗的被褥也多置办了几套,被罩床单不多久就换洗一次,里面的被芯也不脏。
但因为觉得这事儿好玩,两人也把自己冬天的被褥翻了出来,还把军大衣也找了出来,跟着一起去了河边。
有不少孩子也借着机会,跑出来玩水。
于是全村人一下子跑出来了小半,男的在上游抓鱼,女的在下游洗衣裳,小孩子则两头来回跑,一会儿去摸几条小鱼,一会儿去帮忙踩踩衣裳,高兴得像过节一样。
“我听村里老人说,每年村里组织抓鱼,都能抓到不少大鱼,村里有个厉害的大爷,以前还抓过七斤多沉的大鲤鱼和能在脸盆里绕一圈的大鲶鱼呢!”方小檀踩着盆里的被子,和于静姝闲聊。
这时一个婶子说道:“那都是二十多年前的老黄历了,这些年可没听说谁抓着那么大的,人家都说那两条大鱼不知道都活了多少年了,再想碰着也难了。”
说完,那婶子还有点怀念地说道:“你们还管他叫大爷,我那时候都得管那人叫大爷呢!我们家当时还分了个大鱼头,煮了锅子炖豆腐吃,老香了!”
于静姝下意识问道:“村里还有这么厉害的爷爷呢!以前怎么没听说过?”
“嗨!人都不在了。说起这事也挺玄乎,那大爷平时就爱整这些摸鱼、打猎的事儿,结果有一次去了山里,就再没下来。一群人跑到山上去找,就发现他躺在雪窝子里,人都冻硬了。我家掌柜的当时也在场,说是大动脉让弩给射穿了,也不知道是碰了谁的陷阱了,还是碰上坏人了,愣是流血流死了!”
另一个婶子在旁边嗔怪道:“你跟人家孩子说这吓人事儿干啥?都过去十多年了。”
“这不话赶话提起来的嘛!当时村里还有人说是大爷抓了老龙王的两个手下,得罪了老龙王,才让它给收走了,吓得我好长一阵子都不敢吃鱼!”
“净瞎说,得罪龙王他咋没死河里,反倒死山上了?依我看,那就是有人架了弩抓山狸子,结果让他给碰了,一下扎大动脉上了。下陷阱的人看出了事,不就不敢出来认了嘛……”
村里几个妇女越说越来劲,把村里这么多年的“恐怖故事”都说了个遍。
什么女人半夜死在稻田地了、谁家老头因为不小心撞见儿媳妇上厕所,臊得跑去歪脖子树下上吊了、还有谁家的孩子跑出去找不见,过几天发现叫人闷死在荒废的院子里了……
诸如此类的事,几乎每个村子都有,有好打听的妇女,连周围几个村的命案也都知道,给于静姝和方小檀听得大夏天浑身发凉。
等她们衣服洗得差不多了,男人那边也已经抓了不少鱼了。
霍旬提着一桶分得的鱼,过来找于静姝一起回家。
“分了几条半大的鲶鱼和鲫鱼,鲤鱼和草鱼分了一条大的,剩下都是老头鱼、泥鳅和穿钉子。”
霍旬看于静姝探着脑袋往桶里看,就站在旁边教她认这边的河鱼。
这时于静姝看村里妇女都走远了,才低声问道:“霍大哥,你们有没有调查过附近几个村陈年的案子?我刚才听村里的婶子聊天,发现十几年前,附近几个村好像有不少人出了意外呢!”
霍旬确实查过不少过去的事,但一般情况下,除了追查已经明确身份的敌特,大多数时候,也没人会把调查的时间线拉到十几年前那么长。
毕竟很多敌特都是东躲西藏的,能一下子潜伏十几二十年的极少。
要是附近真有个潜藏了这么多年的敌特,还发展了那么多的下线,调查的难度可就大大增加了。
霍旬的目光闪了闪,隐约明白了,为什么自己追查那个老太监的身份这么久,却迟迟查不到任何线索。
这边的村镇外来人口很多,早二三十年的时候,亮珠镇还没有兴办起来,周围几个村加起来也不过才几百人,剩下的人,基本都是陆续从外地搬过来的,有的是东北其他地方的人,有的是山东人,还有一部分是安徽人,祖上有什么人,具体是干什么的,根本没人清楚,全凭搬来的人一张嘴。
要是从那时候开始,就已经有敌特生活在附近,那么霍旬几人需要追溯的东西,就真是多到一时半会儿理不清了。
好在霍旬现在起码清楚地知道,敌特的大本营很有可能就在东兴村,确定了调查的方向,否则还不知道要查到猴年马月呢!
“这件事我会去查,你在村里不要主动打听这些事,以免被有心人发现,对你不利。”
上次何美霞作妖,于静姝就借着机会帮助了霍旬几人良多,霍旬也不希望她和抓敌特的事牵扯太深,给她带来危险。
“都是婶子们闲聊说起来的,我中间都没怎么插上嘴。”于静姝解释了一句,等霍旬把衣服拧干了,就要和他一起把洗好的衣服拿回家。
这时宋志飞从远处跑了过来,大喇叭似的嚷嚷道:“工农兵大学生选出来了!”
自从出了徐逸春被抓的事之后,知青院很是消停了一阵子。
加上最近事情多,于静姝都快把工农兵大学生名额的事给忘了。
眼下都八月中旬了,再过一段时间大学都开学了,可不是得把选中的人公布出来了嘛!
不过看宋志飞的样子,选上工农兵大学生的人肯定不是他自己,否则再怎么厚脸皮的人,也不可能满村宣传自己选上大学生的事。
实在猜不出选上的人到底是谁,于静姝便问道:“选中谁了?”
方小檀也追问,“快说呀!”
“就知道你们和我一样猜不着。”宋志飞笑嘻嘻地说道:“选中的人是吴晓曼。”
“是她?”
于静姝和方小檀都有点惊讶。
她们还以为被选中的人会是许胜男呢!
第210章 为吴晓曼践行
于静姝之所以这么问,倒不是因为对吴晓曼有什么意见,而是因为一起下乡的知青自从知道有哪些人主动退出竞争,哪些人被动退出竞争之后,就一致认为最有可能被选上工农兵大学生的人是许胜男。
她还记得,刚下乡还住在一起的时候,许胜男就天天看高中课本,哪怕上了一天工,大家都累得瘫在炕上躺着的时候,许胜男也从不懈怠。
而且许胜男的家庭在知青里算是比较困难的,在这个时候,只要大队长不是那种以权谋私的,家里比较困难的知青更容易被选上,也是不争的事实。
何况许胜男人还在副业队工作,工分和贡献上肯定比其他知青占优,她又不像于静姝和方小檀,在副业队里有不可替代的职务,村干部推荐她,也不会损害村里的利益。
反观吴晓曼,在知青里各方面都中规中矩,不算突出。而且吴晓曼是那种跟谁都还行,但跟谁也都不太好的类型,这样的人无论是在知青里,还是在村里,人缘都不会太好。
大队长会略过许胜男,选择推荐吴晓曼,确实是有点让人惊讶的。
不过吴晓曼这个人人品不坏,于静姝疑惑的同时,却也并不觉得她会使什么阴招。
只是这样一来,她到底是怎么被选上的,就更加让人想不明白了。
宋志飞虽然也是一样的想法,但这时候到底也不好说什么,否则传出去,别人没准还会以为他在说酸话呢!
于是只是耸了耸肩膀,表示他也不太清楚,就继续到其他地方找别的知青去了。
一群知青趁着村里刚分鱼,再买点肉就能整治一桌不错的菜,就提议明天一起到知青院吃饭,给吴晓曼践行。
大家毕竟都已经相处了九个多月了,彼此之间多多少少也有些感情,自然没人会在这个时候提出异议。
尤其女知青之间平时走得还算近,每个人还打算给吴晓曼送一件小礼物,当做一起下乡的纪念。
于静姝和方小檀因为副业队有缝纫机,就一起赶工给吴晓曼做了一套有的确良衬衫和黑布长裤的两件套,许胜男则送了吴晓曼一个两块五的上海牌重音口琴。
单从这一点,于静姝就知道,许胜男和吴晓曼应该没有因为工农兵大学生名额的事起什么矛盾。
当天傍晚的时候,所有知青都到场了,只有何美霞不知是最近真的忙着找东兴村的麻烦,还是不愿意看着别人去上大学,没有过来给吴晓曼践行。
一群人吃饭的时候,有几个男知青喝了点酒,还真情实感地哭了出来,闹得本来高高兴兴的践行会,气氛还有点低迷。
因为知青院现在住着的都是男知青,女知青们也不好留得太晚,吃过饭之后,就结伴出了知青院。
等到走得远了些之后,几个女知青才把准备好的礼物送给了吴晓曼,祝她大学能够学业有成。
吴晓曼看着东西,红了眼睛,有些感动又有些愧疚地说道:“我知道女知青里最优秀的不是我,都是大家让着我,我才能选上工农兵大学生。”
于静姝赶忙说道:“快别这么说,我和小檀姐退出竞争,也是因为自己舍不得副业队,再说了,就算没有我们,知青院还有那么多男知青和你竞争呢!总不可能人人都是因为让着你才没选上吧!”
方小檀则若有所思地看了许胜男一眼。
这时许胜男也开了口,“晓曼,我前几天去找大队长说要退出竞争,并不是因为你,你千万别因为这件事自责。我之所以退出,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我的情况,不适合今年上大学……”
几个女知青一边往回走,一边低声说着话,把许胜男家里的情况了解了个大概。
许胜男家里一共有三个孩子,两个女孩一个男孩。
有关许家重男轻女的事,单纯从许胜男的名字上就可知一二。
许胜男家里之所以有三个孩子,根本原因也是为了要个儿子,所以许胜男和她二妹在家里过得是什么日子,由此也就可见一斑了。
其实许胜男做出这个决定,也是犹豫了很久,才下定决心的。
她当然也很想去念大学,但又觉得自己应该在副业队工作一阵子,攒攒钱再说。
知青下乡第一年还有商品粮可吃,她家里人也知道,在秋天分粮之前,她每个月都有三十五斤粮食可领,所以每个月都会写信过来,催着她寄一部分全国粮票回家。
许胜男自己也不想寄,但想到妹妹还在上海那个家里,她不寄粮票,妹妹就更不好过,因此每个月还是会省出一部分粮票,邮寄回去。
因为家里月月来信,要是她没到秋天就上大学去了,家里人肯定会有所察觉,到时候她即便上了大学,也是被家里人扒着吸血。
与其这样,她还不如在利业村多待两年,让家里人以为她和其他知青一样,留在乡下回不来了,渐渐把她当做弃子,抛下不理。
反正副业队的日子又不苦,每个月还有钱和票拿,她能偷偷把钱寄到离家远一些的邮局,单独补贴二妹,自己还能额外攒下不少钱。
等家里人把她忘得差不多了,她再琢磨上大学的事,也能多一重保障。
就是因为考虑到了这些,许胜男最终才决定放弃竞争这次的工农兵大学生名额,继续留在副业队工作。
她说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大队长还挺震惊的,心里还纳闷这几个女知青咋都这么舍不得离开副业队,却不知道许胜男的决定还有更深层的原因。
几个女知青听了许胜男的解释,一时都有些唏嘘。
“虽说我们家也最看重我哥,可到底也没到这份上,逼你嫁给一个糟老头子,这哪是亲爸妈能干出来的事?”
吴晓曼没了心理压力,说起话来也没那么拘谨了。
方小檀有点不服气,“男孩就那么好啊?我们家两个女儿,也没见我爸我妈要再生一个,许胜男这么能干,不比寻常男人强多了?照我说,她爸妈做得那些事,以后可有得后悔呢!”
“别!他们最好别后悔,一辈子把我忘在脑后才好呢!”许胜男翻了个白眼,“被他们记挂着,倒八辈子血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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