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雏雏菊
颜姝轻哼一声,“无聊的爱好。”
不过说起看书,她倒是想到了另一个人。
上辈子的时候,祝忆的朋友中似乎有一个女人,叫做韩宁。
颜姝的好友不止一次地提醒过她,那个叫做韩宁的女人暗恋了祝忆许多年,不过她都不曾放在心上。
她看过韩宁的照片,完全不觉得她跟自己有任何可比性。长相仅仅是称得上清丽。
不过,她当真是追求男人走火入魔的典范了。
颜姝听过她的许多事迹。韩宁几乎快把祝忆当作是课题来研究了,调查他的所有喜好,听他喜欢的音乐、阅读的书籍,甚至为此放弃自己的爱好。
颜姝向来是不屑于迎合异性的喜好来追求对方,因此也对韩宁的做法不屑一顾。
做到那种地步,就为了个臭男人?
不过即便韩宁如此费心地琢磨他的喜好,祝忆也没有与她交往。
颜姝想起自己跟祝忆还没闹掰的时候,她的好友听说祝忆退掉了他们的亲事,便一气之下打电话质问过他退亲的原因。
那个虚伪的家伙这样说道:“颜小姐的追求者远比我多得多,我想只是失去一段尚未开始的姻缘对她而言并不十分重要。”
“不过,如果您非要弄明白原因的话,我还是觉得说清楚比较好。简单来说,我喜欢能与我志趣相投、更加智慧的女性。”
她的好友气急:“意思就是你有心上人了是吧?不会是韩宁吧?”
“心上人?你为什么会联想到这一点?”电话那头的祝忆语气莫名,“韩宁的确是一位值得敬佩的女性,但是我们只是大学时期的朋友罢了。”
彼时,颜姝还以为是祝忆为了不让自己背上道德污点,才故意在电话里撇清与韩宁的关系。
她坚信,那两人一定已经在私下里偷偷成了。
直到祝忆六十多岁死在她前面,她才发现自己的确冤枉了他——那个挑剔的家伙最后终生未娶。
*
一周后。
祝忆离开沿滨市出差一周。
直到今天下午才结束了所有的工作。
林特助看着文件夹里打印出的行程表,向祝忆一一列出明日的行程。
“七点钟乘坐专车到C市机场,飞机将在八点三十起飞,十点钟到达沿滨市,预计十一点赶到召开公司例会。”
“下午两点带上报价单与陈总谈判,大概在三点左右结束。之后您的行程一直是空闲的。”
祝忆抬起头,“空闲的?”
“是的。因为有一场商谈改了时间。”林特助放下行程表,“明天晚上您是要回祝家吗?”
“暂时不了。”
祝忆沉吟片刻,道:“帮我预订明天晚餐的餐位。两个人。”
林特助顿了下,才说:“好的祝总。”
祝忆垂着眸,右手轻轻转着一支黑色签字笔。
理智告诉他,没必要再对一周前的约会耿耿于怀。
他很快就要跟她划清界限了,没必要自找麻烦。
可每每想到自己面对云昭时屡屡受挫的被动模样,他便觉得很不甘心。
并非是他对云昭有什么不满,只是他不甘心于自己在跟她的交往中总是吃瘪。
总得扳回一城来。
祝忆食指轻挑,撂下了手中的笔。
作者有话说:
第47章 书与鲜花
当日, 云昭收到了来自祝忆的电话邀约。
她自然答应了他的邀请。
颜姝嘟哝了句:“奇怪了,我怎么记得,上辈子我们出去没有这么频繁?”
云昭想了想, 说道:“也许是你记错了。毕竟已经过去了几十年了。”
她觉得颜姝的记忆实在不怎么好。
就比如她谈起祝忆时,说他个人履历还行, 长相也只是勉强入眼。
但实际上,祝忆的履历和外貌都比颜姝的评价要高太多了。
[距离颜姝的生日就剩不到一个月了,能够与祝忆见面的机会有限,我们需要抓紧时间拉高他的好感。]
云昭应了一声。
[不过虽然你说要投其所好, 可是怎么能在短短一个月就让祝忆感觉到呢?]
云昭没吱声,安静地看着她的书架沉思。
……
第二天晚上, 云昭如约来到祝忆订好的餐厅。
祝忆订的位置靠着窗户, 外面就是璀璨的沿滨市夜景。
云昭将自己的头发盘了起来,优美的颈部线条让她看起来宛如一只优雅的白天鹅。
她的侧影呈现在窗子的玻璃中,刹那间比外面的灯景还要美好。
在祝忆的对面落座时, 左侧一桌的几个年轻人好几次偷偷将目光望向云昭。
不过他们自知此举冒昧,只在最初的几眼后就转回了头。
服务生带着菜单过来时,祝忆跟上次一样将其递给了云昭。
在她点完餐后, 他又加了几道菜。
等餐的途中,他们险些又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祝忆正琢磨着要说点什么时,云昭忽然轻咳一声。
“我去一趟洗手间。”
她装模作样地起身, 并把自己的随身的包放到了餐桌的旁侧。
她的包里装了一本《百年孤独》。
[……这就是你想到的办法?]
“他一定会看破你的。”颜姝笃定地说,“这种伎俩是那些追我的男生在小学时才会用的。”
云昭抿住嘴唇。
系统也委婉地提醒道:[我想, 会不会有些刻意了?]
[是吗?]云昭全然没有体会到。
为了这个计划她悉心准备了很久。昨天晚上,她在颜姝的一众小包里挑了许久, 才找到一只能够塞得下那本书的。
她仍然相信自己的点子天衣无缝、完美无缺。
此刻她的黑色大包就摆在餐桌上, 黑包是系扣样式的, 没有拉链。
里面的书非常刻意地露出一角。
即使是以祝忆的距离,目光轻轻扫过来的时候,也能够轻易注意到里面的黑色书角。
果不其然,云昭离开的几分钟时间,服务生端上了两份头盘菜。
当他的将云昭的那一份放到她的位置上时,祝忆的视线便不经意地随着看了一眼,随后果然在那只黑包处顿住了。
那是什么?
书吗?
可是,为什么出门要把书带出来……
他盯着那个书角看了许久,正觉得匪夷所思时,云昭刚好回来。
祝忆将心头的疑惑暂时咽下去。
只是在用餐时,他的目光总是时不时地向餐桌的右上角投去一瞥。
晚餐结束,云昭吃得很饱。
她拿回自己的包,有些怀疑她的计划是否失败了?
“颜小姐……”祝忆犹豫地出声。
来了来了。
云昭故作矜持地收了收下巴,抬眸看过去。
“刚才你的包放在桌上,我不小心看见,您似乎装了一本书在里面?”
“哦……好像是这样的。”
云昭佯装随意地打开包,露出《百年孤独》的正面书封。
“因为我很喜欢读书。”她说:“你知道的,无论什么时候出门都要带上一本。”
“……”
祝忆用满是错愕的眼光看着她。
周围努力干饭的围观群众像看神经病似的往这边瞅了一眼。
——切,装逼。
就连云昭刚进来时左边那桌的几个富家子弟也是脸色奇怪。
当真有人喜欢看书痴狂到了要随时随地带出来的地步?如果换做是其他人,他们必定会以为那人是作秀,可说这话的人是个气质和长相都无可挑剔的大美人。
从云昭口中说出来的,再离谱的话似乎都有几分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