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陌于之
她吃力地托起小乞儿。
郑如谦虽然不愿意,但还是伸出双手,两个人吃力地把小乞儿拖上驴车。
许默和方恒都吃惊不已,不是去抱棉褥吗,怎么棉褥没带回来,竟带回来个小乞儿。
姜笙来不及解释,只朝着庞大山扬声道,“棉褥送你们,这孩子归我了。”
便要方恒打驴车往破庙赶。
一路颠颠簸簸,总算到了地方。
方恒把乞儿抱回,跟许默并排放在仅剩的棉褥上。
温知允去调配药物,姜笙取一件新棉衣盖在他身上,取暖的同时,不断往他嘴里喂水。
小乞儿几次张嘴,都说不出一个字。
幸好灌上两碗汤药,他的体温慢慢下降,不再烫到灼烧人。
夜幕降临。
疲惫了一天的兄弟穿着新棉衣睡了过去。
姜笙也想睡,但她被郑如谦郑重拉到了门外。
兄妹俩压低声音说悄悄话,“我们不能再多留一个孩子了,等他退烧了,把他送走吧。”
“送哪里去?”姜笙问,“送回庞大山那?”
郑如谦闭上了嘴。
庞大山虽然创立了“丐帮”,但并没有善待自己帮里的小兄弟,他只把自己摆到了“帮主
的地位,要求吃的穿的优先供给自己。
以至于丐帮创立四五年,他也就两个小跟班。
把小乞儿送回去,可能会被庞大山欺负跑,也可能会被欺负死。
就像那个……缓缓倒在雪地里的九岁男孩。
回到破庙,新袄子还算暖和,但姜笙还是辗转难眠,她一闭上眼就是那个九岁的小哥哥临死前的眼神,只能睁着眼睛属羊。
数到第两百只的时候,姜笙终于沉沉睡着。
也正因为此,她没看见小乞儿忽然睁开双眼,露出黑亮亮的瞳仁。
第二天。
小乞儿还闭着眼,姜笙穿好棉衣,蹦蹦跳跳去煮菜糊糊。
哥哥们已经习惯了她的煮饭技术,面无表情地接过,喝完。
不习惯也没办法,温知允不会点火,方恒和郑如谦不知生熟,还不如姜笙的菜糊糊。
许默倒是有点想法,苦于无法动弹,只能咽下菜糊糊,打趣姜笙,“不是说这棉衣用来卖的么,怎么咱们自己先穿上了。”
姜笙叉着腰,“咱们先穿,剩下的卖。”
可去哪里卖,是个问题。
姜笙原本想去镇子上卖,但昨天舟车劳顿,哥哥们都累得不轻,她想了想,抱着两件棉衣去了村口。
“卖棉衣咯,卖棉衣咯,便宜卖,镇上二十文,我这里只要十五文。”
七岁的小姑娘扯着嗓子叫卖,不大会吸引了几个大婶大娘凑过来。
“姜笙,这是哪里捡的棉衣裳。”有人故意打趣。
姜笙急眼解释,“刘大娘可别瞎讲,我这是从县里批回来的棉袄,干干净净的,还带着味儿嘞。”
新衣裳有新衣裳奇特的味道,这个没法作假。
刘大娘不好意思地在衣裳里挑拣一番,“你这里真是十五文?镇子上明明就卖二十文,你为啥便宜五文。”
姜笙是个乞儿,乞儿卖的衣裳,大家信不过,也不敢买。
但架不住价格划算,足足便宜了四分之一,所以婶子大娘围着姜笙挑刺,就是希望找出点问题瑕疵。
姜笙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便宜是因为老板卖给我便宜,咱们都是邻里邻居的,我十四文买来,卖你十五文,大娘也给我赚一文钱嘛。”
“哟呵,小乞儿都会做生意了。”
“便宜点嘛,十四文,我就要。”
姜笙从县里一共批了二十件棉衣,穿了五件,留下一件,还剩十四件,尽数卖出。
十二文的单价买入,十四文的单价卖出,一件净赚两文钱。
破庙里,姜笙乐呵呵地蹲在地上,数着手里的二十八文钱。
郑如谦跟她赌了一夜的气,这会忸怩到她身边,还想劝劝,“姜笙,这天下无父无母的孩子多了去了,你不可能每个都救下来。”
姜笙明白这个道理,可活生生的性命摆在眼前,她不可能装看不见。
就像当初救许默一样。
“二哥,我跟你保证,就这一个了,他是最后一个了,好不好。”姜笙试图撒娇。
郑如谦还想说点什么,旁边忽然响起嘤咛一声。
俩人齐刷刷扭过头,就看见小乞儿睁开眼,小脸白皙秀气中带着几分嫣红,乍一看过去,竟是如此俊俏夺目。
姜笙愣了。
郑如谦也呆了。
酝酿了一夜的话在此刻烟消云散,郑如谦呐呐张嘴,“姜笙,这真的是最后一个了。”
不是郑如谦心软,而是他知道太过俊俏的男孩子会遭受些什么。
外人只道怡红院是男子寻花问柳的地方,却不知内院还圈养着一批俊俏儿郎,专供钱权皆有者挑选。
郑如谦也被送进去过,最后因为面阔口大而被筛选出局,气地阿娘直跺脚,“早知给你找个清秀些的爹了,养了恁多年,也没个用处。”
再然后,郑如谦就被踢出了怡红院。
被娘抛弃的孩子,哪有那么容易就接受现实的。
郑如谦只是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是阿娘没用的废物罢了。
第19章 五哥长宴
看小乞儿醒了,姜笙凑上去询问,“小弟弟,你多大了,家在哪里?叫什么名字?”
乞儿愣愣地,一句都没有回答。
倒是郑如谦捅了捅她,“不是弟弟,一看就比你大。”
“不对,比我小。”姜笙还想犟,她已经有四个哥哥了,她想要一个弟弟。
可当小乞儿站起来,真的比姜笙高出半个头时,她又耷拉下嘴角。
得嘞,又是一个哥哥。
姜笙这人没别的优点,就是接受现实速度快,当即改口,“五哥,饿了吧。”
乞儿呆呆地点头。
姜笙把早上剩的菜糊糊热热端来,“快吃两口。”
乞儿瞪大眼睛,看着分辨不出原材料的菜糊糊,颤抖着接过。
“五哥,是冷吧。”姜笙贴心,立马把最后一件棉袄拿过来,“给你穿,超级暖和。”
乞儿的手抖地更加厉害了,这明显不合身的灰扑扑棉袄,这荒凉的破庙,这陌生的人。
“五哥一定是刚退烧,手软。”姜笙把菜糊糊夺过来,找个还算干净的勺子,舀上一口,迅捷无比地塞进乞儿嘴里,“还是我喂你吧。”
黏糊的液体充斥口腔。
乞儿的表情逐渐有了变化,似乎是想要呕,但又强行忍住。
偏姜笙没看出来,兴高采烈地喂完,“五哥喜欢我做的菜糊糊呢。”
许默一口水差点呛死,勉强咽下去,看向乞儿,“你起了烧,是妹妹救了你。”
乞儿的目光落在姜笙身上。
姜笙颇为骄傲地拍拍胸脯,“是我们大家一起救了你。”
“不知道你以前是谁,叫什么,但是在这里,你只需要做你自己就好。”许默垂下眼睫,“我们是一群无父无母的孤儿,按照年龄排序,你若是愿意,就做我们的小五。”
“若是不愿意,天大地大,也随你走。”
乞儿扭头看向外头。
世界的确很大,可哪里有他容身之地。
那些金碧辉煌的过往在一瞬间破灭,老旧中带着整洁的破庙,才是真实的存在。
乞儿抬起头,终于嘶哑着声音说道,“我只记得,我叫长宴。”
姜笙脸上瞬间挂满同情,“五哥应该是烧失忆了,没关系,以后你还有我们。”
她指着自己,以及四个哥哥,简单介绍了一番。
长宴沉默寡言,只是点头。
当介绍到方恒的时候,他愣了一下,盯着对方良久。
方恒莫名其妙,“你认识我吗?”
长宴摇摇头,垂下脑袋。
“好啦好啦,为了庆祝五哥的加入,我们今天中午吃肉。”姜笙想起来自己昨天在县里割的二两肉,拍掌欢呼。
几个哥哥面色均是一变。
如果说姜笙做的面疙瘩还能勉强入腹,那肉就是让人闻风丧胆。
“我要去村里给周志强换药。”温知允拎起药箱。
“我帮忙扛药箱。”方恒紧随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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