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了五个哥哥后,京城无人敢惹 第74章

作者:陌于之 标签: 穿越重生

  还是不够,还是不行,若是再晚一点抛出银针,若是麻沸散晚几个呼吸起作用,郑如谦就不站在酒楼门口,而是挂天上了。

  “公子。”

  正在搬腊肉的四个家仆吓得魂飞魄散,全都扑过来围在俩人身边,不敢再离开分毫。

  此时,酒楼里交谈的两位少女也被悠然居门口的动静惊动。

  她们起身走过来,瞥了两眼那华服少年公子,王家大姑娘惊讶地捂住口鼻,“堂哥。”

  再看后头跟过来的,不是王家的奴仆又是谁。

  王大姑娘眼底闪过一丝厌恶,甚至没考虑过去扶一把自己的堂哥,扭头回了酒楼。

  倘若长宴在,一定能精准分析出王家的家庭状况。

  但他不在,郑如谦又是个呆的,刚死里逃生,就聚精会神地研究那辆四分五裂的马车成色,连道惋惜。

  温知允则从懊恼中回过神,紧盯着那王家公子不放,眼底流露点点凶光。

  “公子没事吧,郡守大人不允许当街纵马,更不允许马车速度过快,您可得慢点。”王家家仆苦口婆心。

  王公子却一把拂开他们,大声喝骂,“我是王家的人,我就是当街纵马又如何,他一个快要调任的老东西,管得了我什么?”

  老话说得好,人走茶凉。

  但安水郡守还没走呢,茶凉的也太快了。

  果然这王家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郑如谦面带嫌恶,领着温知允和家仆疾步回了簪花小院。

  他找到张启全询问,“张叔,安水郡守快要调任了,这件事你知道吗?”

  张启全忙碌的动作停下来,“是听说过,郡守大人爱民如子,是个难得的好官,这次调任应该是升职。”

  撇出意外,大渝王朝的官员调动都是在年后四月份,春暖花开之际。

  这也就意味着,他们还有至少小半年的时间。

  郑如谦长出一口气,决定跟小四弟分头行动。

  他跟府城悠然居刚签好合同,总得要把第一批菜给送过去。

  过几日庞大山还会带着云水县的菜过来,但还远远不够。

  郑如谦得去找更远,更新,更奇特的蔬菜,才能让府城悠然居舍不得跟他放弃合作。

  那回斜阳县报信的事儿就只能交给温知允了。

  好在王家一心一意谋夺安水郡守的位置,暂时不会对他们兄弟下手。

  但郑如谦还是不放心,把一二三都交给温知允,只带着个姜四,朝南方奔去。

  斜阳县在北,云水县在南,府城在二者中间偏西,呈三足鼎立姿态。

  郑如谦要去的,就是比云水县更南,但又靠近府城的位置。

  他足足赶了四天的路,终于抵达一个名叫安阳的县,那里倒也没什么稀奇的青菜,但他在店里打尖休息的时候,吃到了一种菜干。

  这菜干与斜阳县的豆角有几分相似,但又长又细,和大骨肉一起炖出来,吸饱了汤汁,还依旧能保持劲道。

  郑如谦一边吃一边直呼过瘾,故意在老板做饭时过去套近乎,终于把这菜干的名字套出来了。

  原来这玩意也叫豆角,和斜阳县秋季采收的胖短豆角不同,这种是瘦长豆角。

  之所以晾成豆角干,是村里一个大娘觉得冬天老吃萝卜白菜有点难受,就想办法保存其他季节的蔬菜。

  后来意外发现,长豆角加盐水煮熟再晾干以后,炖菜格外好吃,就在县里流传了起来。

  老板一边烧火,一边洋洋得意,“不是我吹,豆角干就咱们安阳县才有,但凡吃上几口就没有不爱的,每年还总有外地人过来买上几斤。”

  郑如谦故作不屑,“这豆角谁家没有,煮熟了晒干也不是很困难,何故要来安阳县买?”

第92章 郑如谦翻车

  “这你就不知道了,别的地方也有人制作豆角干,但做出来的都差点风味。”老板摇头,“还不是因为这豆角也分品种,安阳县的豆角做豆角干最好吃。”

  郑如谦恍然大悟,吃完饭抹着嘴离开。

  姜四问他,“公子是要运两车干豆角回府衙?”

  郑如谦点头,又摇了摇头。

  干豆角要买,虽然安阳县距离安水郡四日的距离不算太远,但郑如谦已经没有足够信赖的人手了,全交给庞大山又总觉得不妥,索性试试自栽自种。

  买点豆角种子回去,让村里的大娘们发挥光与热。

  当天,主仆两个运着两车干豆角回去了。

  两斤的豆角晒干只有一两,所以这豆角干的价格真不便宜,寻常菜价两文已是不错,但这豆角干能卖到五十文一斤,两车五百斤的豆角干足足用了二十五两银。

  姜四头一次看二公子做生意,心脏都跟着怦怦乱跳,生怕豆角干卖不出去,二十五两银折手里。

  与此同时。

  和他一样心惊胆战的,还有斜阳县内的兄妹五个。

  “四哥,你们没事吧?”姜笙冲上前,拉着温知允的袖子上下观察,“二哥没缺条胳膊缺条腿吧?”

  温知允笔挺起脊梁,郑重道,“有我在,不会的。”

  一旁的许默方恒和长宴都有些惊奇,素来自卑沉默的小四,居然有这样坚定的时刻,不由得为他感到高兴。

  “那就好那就好。”姜笙拍着胸脯,“看来下次不能让二哥自己出去了,我得陪着他,实在是不放心,没我在他总是遇到危险。”

  温知允眼角抽了抽。

  一旁的姜一姜二姜三全都单膝跪下,“属下保护不力。”

  按说家仆应该自称“奴”,但方恒允许他们自称“属下”,俨然把他们当做兵训练了。

  “你们的确有责任。”方恒想起来父亲教过的训兵之法,脸色一沉,“待会每人去领十棍。”

  身为家仆,本就是以主家安危为先,这是郑如谦没出事,若是出事了,就不是十棍这么简单了。

  姜一姜二姜三低头,对这个惩罚心服口服。

  许默咳嗽一声,打破了僵局,“老二说,安水郡要换郡守了,还说王家人想要这个位置?”

  “确切的说,是孙家人想要这个位置。”温知允轻声道。

  孙家,王夫人的娘家。

  许默正蹙眉思考,姜三嘴唇动了动,忍不住出声,“属下有事禀报。”

  “禀。”方恒吐出一个字。

  姜三绘声绘色,把府城悠然居门口发生的事全都复述一遍。

  被傻二哥和呆四弟遗漏的细节,此刻尽数呈现在众人眼前。

  长宴几乎是立马确认,“王家内部不合。”

  所以王夫人才会依仗娘家,而不是依仗王家。

  他与许默对视一眼,久违的默契再次浮现。

  也许王家没人爱护方恒,但王家内部不一条心,给了他们机会,就算搅翻不了王家,也决不能让安水郡守的位置落在孙家头上。

  至于真正关键的,江家的信息,被六兄妹全都忽略掉了。

  长宴站起身,赞赏地看向姜三,“三哥,你这个属下不错,很机敏。”

  方恒立马颔首,“奖自由活动半日。”

  训兵就是如此,有奖有罚,功过不能相抵,但能一起。

  等几位公子小姐各自去忙事情,姜一和姜二全都羡慕地看着姜三。

  他们都是穷苦人家出身的孩子,以前吃不饱饭,想吃饱饭穿暖衣,可真的签下卖身契,吃饱了穿暖了,又因为训练太累,渴望自由的时光。

  这不是他们贪婪,这是人类的本能。

  方恒虽然不够细心,却是个聪明的人,这半日的自由时间,的确是最好的奖励,也同时激励了姜一姜二,他们下定决心,要眼神灵活,要聪明伶俐,寻找立功的机会。

  “姜三,这半日你准备去做什么?”姜一询问。

  姜三恍惚了下,“要过年了。”

  是啊,要过年了。

  姜笙站在成衣店门口,去年他们还没有太多钱,守着破庙看短暂的烟花,畅想着以后发财的样子。

  转眼一年过去了,说发财谈不上,但家里确实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至少,姜笙再也不用进成衣店只舍得看最便宜的灰袄子,裹在身上肥肥大大,如同小孩偷穿大人的衣服。

  今年她可以大大方方地买少女最喜欢的袄裙,买合身的衣裳,买粉粉的绣花鞋,虽然没有圆润的大东珠。

  九岁的姜笙,俨然有了几分大姑娘的样子,换上新袄裙,更添清丽与可人。

  反观长宴和温知允,这两年跟没长似的,如今已隐隐被姜笙超越,导致俩人都不太愿意跟姜笙站一起。

  “四哥,五哥,来买年货了。”姜笙摆手,“买完等二哥回来过年。”

  温知允和长宴站在原地不愿意过去。

  长宴最精明,看了眼四哥,“妹妹叫你呢。”

  温知允咬着下唇,眉宇带着丝丝惆怅,“小五你去吧。”

  长宴仰起头,看天。

  温知允低下头,看地。

  反正就是叫不来。

  姜笙也来了脾气,气哼哼地扭过头,嘴里嘀咕,“不来就不来,今年给你们买最丑的衣服,买最丑的鞋子。”

  话是这么说,依然给五个哥哥一人挑了一身好看的行头。

  大哥是青色的细布棉袍,最衬他青竹似的淡雅性子。

  二哥是宽袖锦袍,还带着骚气的暗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