嫡姐咸鱼后我被迫上位了 第105章

作者:将月去 标签: 甜文 爽文 穿越重生

  陈越州拿了三千五百两银子,总共带回来五千多斤茶叶,雨前龙井、乌龙茶、大红袍,有燕明荞要的价高的,也有一两十斤的。

  春日多雨,为了不让这些茶叶淋雨发霉,路上耽误了不少时间。

  三千五百两尽数花完,林枣那边,茶包也快卖完了,卖完不仅意味着回本,还意味着赚钱,燕明荞投了一千五百两,这月月初算着总共流水二千八百余两,净赚一千三百余两。

  等全卖完还能加一百多两银子。

  茶包的利润在五成左右,第一次做生意,走了不少弯路,茶包都重新做了好几次,浪费了不少茶叶和纱布袋子。

  这回再来,应该会更容易些。

  陈越州还带来一个消息,茶庄的人问,要不要做长期买卖。

  那边有这个意思,知道陈越州做不了主,所以让他回来问问。

  茶园的茶叶也并非每年都给卖光的,也并非是块地都适合种茶采茶,那边茶农估算着一亩地差不多能产一百多斤的茶叶,整座山二十来亩,一年收几次,能产出两千多斤茶叶。

  陈越州在这家定了八百斤新茶,一两银子一斤的三百斤,剩下的一两银子五斤,总共花了四百两银子。

  一年卖两千斤茶,而陈越州一次定走了八百斤,对茶农来说,他们也算是大主顾。

  签下长的单子,以后就不用担心茶叶销路了。

  燕明荞知道陈越州说的是哪家,她道:“这家的茶叶倒是不错,可以每年从他家拿一千斤,你得跟他们说清楚,茶叶好,单子还能再加,不好的话,就不和他家做生意了。”

  签文书得陈越州去,带着燕明荞的私印,这样双方都省事省力,也省着以后再为茶叶发愁。

  陈越州买茶也要去不少地方,舟车劳顿,也很辛苦。

  燕明荞道:“你若觉得哪家茶叶合适,就签下来吧,价格的话,能谈就再谈谈。”

  她买的多,总不能再涨价吧,一斤茶便宜几钱银子,几百斤,也不少银子呢。

  她的钱,自然是能省则省。

  陈越州明白,“姑娘放心。”

  燕明荞知道他此行辛苦,“你回去休息两日,对了,你不在的时候,我让林枣去你家里去过两次,一切安好。”

  陈越州不在,她理应照顾他的家人,送点吃食银子,也省着陈越州在外还担忧家中。

  燕明荞看着,这批茶叶做成茶包下个月就能卖了,“作坊人手可能不够,我等放假去牙行看看吧。”

  她给了陈越州十两银子,这个不算在月钱里,算是这一趟的辛苦钱。

  陈越州真心实意地道了声谢谢,“多谢姑娘。”

  燕明荞忙道不用,陈越州不是国公府的人,家中尚有亲人在,安抚他的亲人是她该做的事。只要她做得好,陈越州也会更忠心,她可不是发善心,是为了自己的。

  当然也有小部分原因在于林枣说陈家的孩子很懂事。

  她喜欢乖巧懂事的孩子。

  也许是好事成双,陈越州回来没两天,中午下学的时候,燕明荞就看见了许久没见的大哥哥。

  数月没见,燕明轩高了一寸多,人黑了,也瘦了点,但不是竹竿那种瘦,而是精神了,比起走时身体还未完全康复、病殃殃的样子,整个人如同志怪小说里写的,好像脱胎换骨了一般。

  出门一趟好神奇啊,燕明荞也想出去看看了,不过,欣喜充斥着她的脑子,她在屋门口喊了一声,“大哥!”

  燕明轩也许久未见妹妹了,和在身边常看见不一样,许久不见,乍一见到,就觉得变化很大。

  妹妹高了,脸上肉多了点,眼睛明亮有神。

  跑起来的时候像只自由自在的小鸟。

  燕明轩招了招手,笑着道:“明荞,大哥回来了。”

  燕明轩这回游学去了不少地方,出门的时候身上带了一百两银子,都说穷家富路,这还是燕明轩不想路上太奢靡,少带着呢。这对燕国公府来说没多少钱,可对那些想看书只能去抄书看的人来说,就是不可多得的财富了。

  他路上还遇见了一个熟人,当时他银子被偷,是书坊的伙计帮忙追回来的,他一看,才发现是沈元景。

  这事就说来话长了,但对燕明轩有不小的帮助,后来他就学着沈元景,穿粗布麻衣,一边走一边自己做零活赚钱。

  银子存在了银庄里,一百两,出门八个月,变成了一百零二两银子。

  看了很多书,走了许多路,吃了苦,见了人生百态。

  燕明轩回想起来,当初因为落榜弄成那样,也有自己的原因。

  国公府的担子他会挑起来的,这回回来之后,先回书院,然后准备成亲,成亲之后就不像以前那样成日待在书院了。

  书院也有这样的人,白日上课,晚上回来。

  沈氏看燕明轩这样,也就放心了,他当初去游学,总是这儿待一阵那儿待一阵,写信都收不到。

  如今终于见到了,人好好的,她心才踏实。现在就挺好的,不是每个人都是特别聪明,一考就中。

  燕明荞对着兄长笑得极甜,“大哥可算回来了,我可想大哥了。”

  燕明轩给明荞带了礼物,他这一路没赚多少钱,花花用用剩的并不多,用母亲妹妹给的银子买东西也不合适,给家人带的礼物都是用他自己做工赚的钱。

  他买的也只是很小很小的东西,有点担心妹妹不喜欢。

  燕明轩把东西从袋子里掏出来,燕明荞眼睛却亮了起来,“小鸟!怎么翅膀还会动啊!”

  燕明轩拿出来一只刷了颜色的小鸟,看着可机灵了,翅膀放下的时候颤了颤。

  是会动的。

  燕明荞的娃娃不少,什么小老虎然后小瓷人,还是头一回见会动的。

  可真有意思。

  翅膀能动很大的幅度。

  燕明轩见妹妹喜欢,松了口气,“你看它尾巴下面有一个发条,拧一下就能翅膀动,嘴巴也跟着动,但是不会叫。”

  不会叫也好啊,比什么都不会的鸭腿好多了。

  燕明荞多了个宝贝,心里高兴得很,“谢谢大哥,这个我很喜欢。”

  燕明轩道:“妹妹喜欢就好。”

  燕明荞回屋玩小鸟去了,她知道大哥和母亲肯定还有话说。

  燕明轩回来了,晚上去寿安堂陪两位老人吃了顿饭,宁氏还是很看重这个长孙的,见他瘦了不停地给他夹菜,“多吃些,看你在外面都瘦了。”

  “祖母祖父也多吃些,”燕明轩明显感觉,祖父耳朵眼睛都不如从前了,有时候说话,要重复两三遍才能听清。

  走路没之前稳当,白头发越来越多,两年前头发还是黑白各占一半,如今只能从白发中找黑发了。

  在越朝,老国公这样的已经能算高寿了。

  过两年就是六十大寿,燕明轩希望长辈们都长寿安康。

  老国公说了他几句,“明烨这回也考上了,你出去一趟,回来收收心。”

  燕明轩没解释他出门都做了什么,只点了点头,“我明白。”

  燕明轩回来之后府上也没有多热闹,他要去书院,还要准备婚事,整个人忙得团团转。

  燕明荞则是趁放假的时候去人牙子那儿看了看。

  那个卖身葬父的姑娘已经不在了,不知被谁买走了,燕明荞没问,反正也不关她的事。

  她又买了四个婆子,收拾得干干净净,问过牙行的人,品性都不错。

  多了四个人,作坊就能转得开了。

  燕明荞记着大哥的婚事在下个月初九,是请人算的黄道吉日。

  那天燕明荞也正好放假,母亲交给了她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活,就是穿得红红的,去新人床上滚一圈儿,然后会给她包一个大红包。

  这是习俗,成婚的新人找一对小孩儿压床,最好找那种很聪明的,多是结亲两家一家出一个。

  燕国公府就是燕明荞来了,安阳侯府的那个小孩儿燕明荞还没见过,母亲和她说,要坐在新娘的嫁妆被子上,得前一晚过去住。

  这是越朝的习俗,如果这样能让以后的小侄子或是小侄女聪明,燕明荞当然乐意去住一晚了。

  一点都不是为了红包。

  婚姻嫁娶是很大的事,尽管燕明轩出门游学,但是逢年过节该走动的礼从没少过,而且沈氏把燕明轩住的院子重新修葺了一番,就是为了给嫂子住。

  燕明玉对此倒是没什么看法,她们做生意还带着燕明轩,许静姝进门,对她们应该会很好吧。

  如果是个聪明人,不冲情分,冲着银子也该把长嫂该做的做好。

  安阳侯府家底多少她不知道,但每月光分给燕明轩的银子就有六七百两了,这可不是小数目。

  燕明玉估计,这个银子等许静姝进门之后,沈氏肯定会给她。不然等以后翻出来,就是夫妻俩之间的隔阂。

  六月初九成亲,燕明玉感觉自己也无师自通了宅斗法门,尽管不会算计,但很多关系能看明白了。

  她的婚期订在了明年四月份,还有不到一年,她就要去镇北侯府住了。

  她可不希望,在燕国公最后几个月,还有乱七八糟的事。

  燕明玉还是没有什么远大志向,只要不愁吃不愁穿,每日有话本子看,她就知足了。

  最好下面人省心一点,她不想操心。

  来到这个世界也快两年了,时间过得的确快。

  六月初,天越来越热,每天太阳高高挂着,燕明荞穿上了最薄的夏装,可还是热。

  六月初八,她被送去了安阳侯府,跟着两个丫鬟,带着明儿要穿的新衣裳,直接住到了嫂子屋里。

  许静姝今晚睡不了几个时辰,她把床铺收拾好,一会儿燕明荞好睡。

  “晚上想吃什么,嫂子这儿的厨娘有几道拿手好菜,做给你吃好不好?”

  许静姝摸了摸妹妹的脑袋,明儿就成亲了,自然能改口了。

  她很喜欢明荞,漂亮,而且没什么娇小姐的脾气,这么乖的姑娘,谁能不喜欢。

  燕明荞在安阳侯府吃得中午饭,一桌人都给她夹菜,她都吃不过来了,现在和嫂子待着,她想等一会儿再吃,“晚点吃行吗,我肚子还不饿。”

  许静姝笑着道:“当然行啦,你想做什么就和丫鬟说。”

  看见燕明荞,许静姝心里没那么紧张了,第一回 嫁人,总归是不平静的,但国公府能养出明荞这样的孩子,就意味着不错。

  因为燕明轩落榜,家里也不太满意,当初本来就说好了,也知道明轩功课如何,但总想着跟别人比,看谁未来的夫婿考中了,要做官了。

  连着和燕国公府相处都远了几分。

  当初沈氏请她去赏菊,就是因为这个没去。

  后面燕明轩也不在家中,她母亲觉得燕国公府慢待了他们,就不让她出门,说是在家学规矩养性子,其实就是想给燕国公府脸色看,可是亲事都定了,许静姝还是担心燕明轩心情不好,担心他在外面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