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月照溪
猪蹄皮肉都是软糯的,肥肉看起来肥嘟嘟的,但是吃起来却一点都不腻人,入口即化,口感很糯,还带着许多劲道软糯的筋。
再吃里边的面条,面条是手拉的,吃起来口感别提多劲道,应该是何叔拉的。
面条翻搅一番,底下的荷包蛋露出来,夏烈看得出来,这是自家的鸭蛋,做出荷包蛋之后特别的大块,一口咬下去特别的香。
碗里的汤更是浓香,因为加了辣椒,带着淡淡的辣意。
夏烈吃完面条,连汤都给喝完了。
现在天气已经逐渐热起来了,这么一碗热乎乎的面吃完,夏烈整个人都出了一身的热汗,但是整个人却感觉特别的爽快。
“还是家里的东西好吃。”她笑着说。
何叔乐呵呵的:“好吃就多吃点,你看看你,人都饿瘦了!”
夏烈:“……”
这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了。
她才出去一周,哪有那么快瘦下去?而且她在G国也没委屈自己的胃,吃的也不少,回来那天吃的那顿午饭更是美味。
夏烈这么想,就听那边抱着花花撸的楚爷爷:“是啊,夏丫头瘦了好多,之后一定要好好的补补才行!”
夏烈:好吧,有一种瘦叫爷爷和何叔觉得你瘦了。
何叔说:“我跟胡家订了半只羊,晚上给你们刷羊肉锅子吃,羊肉滋补,正适合你了!你现在回去好好睡一觉,睡一觉起来就可以吃肉了。”
夏烈:“行,那我就先回去了。”
小黑和小黄还有花花自然是要跟着一起走的,三小只走得一点不留念,小黑和小黄十分主动的叼着自己的饭盆,花花叼不动自己的饭盆,就凑到夏烈脚边,冲她着急的喵喵叫。
最终,花花吃饭的饭盆是夏烈拿着回去的。
行李箱楚云琛帮忙拎着的,等到家,他将行李箱放到夏烈家客厅里,让夏烈好好休息,自己就先回去了。
“汪!”
家里两狗一猫亦步亦趋的跟着夏烈,就连她进浴室都跟着,像是害怕她又出门了,等夏烈出来,看着这三小只蹲在浴室门口,真的是让人心头忍不住一软。
她蹲下身子,以此摸了摸三小只的脑袋,道:“放心吧,我不会再出门的,至少短时间不会的。”
rua过猫狗,她去菜园子看了一眼,发现菜园子里的瓜果蔬菜涨势还好,并没有因为她离开而出现什么问题,院子里的花也是一样,前段时间开败的花又复花了,一个枝头上打着七八个花苞,有的已经盛开了,压得花枝往下坠。
家里的鸭子已经出去了,圈里还有一些吃剩的菜,看来二奶他们照看得十分周到。
夏烈看了一圈,才回到卧室休息。
她在飞机上其实睡够了的,但是飞机上睡觉终究没有家里的床舒服,所以虽然不是很困,她还是躺在床上休息了一会儿,睡了大半个小时。
这次醒来之后,她将行李箱打开,将买的礼物拿出来,准备之后给大家送去。
下午的时候,罗娇过来了,夏烈将她的礼物给她,得到了她高兴的一个谢谢,没过多久,隔壁二奶家也过来,后来连黄娟也过来的。
院子里一片热闹,夏烈把家里的花茶还有上次炒制的茶叶都拿出来了,给大家喝。
——对于夏烈的回来,大家都十分的高兴。
黄娟来主要是来说卖菜的事情,倒是没什么大问题,等她回去的时候,手里多了夏烈给的礼物,倒是弄得她怪不好意思的。
二爷二奶他们对G国很好奇,一边喝着茶一边问夏烈G国的事情。
夏烈满足他们的心愿,跟他们说了不少G国的风土人情,听得他们是十分的新鲜,满足了他们对G国的想象。
等到下午偏晚时候,夏烈就去楚家吃饭。
晚上吃涮羊肉了。
第139章
樱桃能卖了,杨梅能吃了
晚上吃的就是何叔说的涮羊肉。
羊肉自然是从胡家哪里买的, 他家的羊是一批一批的出栏的,因而虽然是五月份,却仍然有羊肉卖, 不过因为临近夏日, 天气变得越来越燥热, 吃羊肉容易上火, 因而近来买羊肉的人并不多。
何叔去买,胡家直接给了他一大块嫩肉, 都是早上刚杀的,可新鲜了。
涮羊肉的汤是何叔亲自调的, 麻辣鲜香, 切成薄片,颜色红白的羊肉下锅一裹,因为切得够爆, 下锅被滚汤烫个两三秒,肉就从鲜明的红白变成了熟透的白色。
这时候夹起来往调好的蘸料里一蘸一裹,裹着里边细碎的辣椒和鱼腥草塞进嘴里, 那滋味,格外的麻辣鲜美。
当然, 大家还调制了麻酱,夏烈家的芝麻做的,里边倒上一点辣油,醇厚的香气中多了丝丝缕缕的辣香,熟透的羊肉在里边旋上一圈, 保证肉片的每一处都被芝麻酱给铺满了, 这才放入嘴里。
麻酱香味很香, 那种独特的浓郁的醇厚香气, 混着羊肉的嫩香,夏烈只觉得满口的香气,太香太香了,和辣椒做的蘸酱又是截然不同的味道,却是相同的好吃。
为了吃涮羊肉,何叔还准备了酸梅汤。
去年的酸梅,混着陈皮等一些调味料一起下锅煮,煮好之后放凉,再放进冰箱冰镇一番,现在拿出来冰冰凉凉的。
性热的涮羊肉吃多了,此时一杯冰凉的酸梅汤下肚,酸甜解腻不说,还消热降温,因为吃锅子而热起来的身体顿时凉快了许多。
准备的蔬菜,像是白菜、菠菜、豆腐之类也放进去一起煮,土豆吸汤,所以放在后边煮。
土豆是那种黄土豆,煮出来特别的糯,你煮熟掰开之后,能看见很明显的沙沙粉粉的质感,吃起来的口感也有又粉又沙又糯糯的。
吸饱了锅子汤汁味道的土豆吃起来还特别的香,带着浓香。
等肉吃完,蔬菜也干了个一干二净,大家仍然有些意犹未尽,何叔便将自己拉好的面条拿上来,丢进锅里煮,这么煮出来的面条也特别香,好吃得很。
等一小碗面吃完,不出意外的,大家都吃撑了。
楚爷爷喝了口酸梅汤,站起身来,“我去外边遛遛狗……”
便去叫小黑和小黄:“小黑!小黄……花花!”
花花正在专注的舔毛,丝毫不搭理他,而小黑和小黄看了他一眼,又不约而同的去看夏烈,不想跟他出门遛弯的心思直接从狗脸上显露了出来。
楚爷爷:“……”
“真的是主人回来了,就忘记这段时间是谁天天遛你们了?”他老人家嘟囔,背着双手去院子里转圈消食了。
夏烈将一杯酸梅汤喝完,直觉得这酸梅汤味道还真不错。
“……杨梅快要熟了吧?”她突然想起来,“我记得开宁县那边,好像有一个村种杨梅种得比较多的,到时候我们去买点来杨梅汤。”
虽然不是酸梅了,但是熬出来都是酸甜可口的,杨梅做的酸梅汤也不错。
多摘点杨梅做杨梅酒,杨梅干,等夏天三伏天来了,正热的时候,可以用来做不少东西了,杨梅也可以腌渍起来,到时候腌渍好的杨梅还可以做饭团了。
夏烈心里摘杨梅的念头更深了。
****
吃完羊肉锅子的第二天,夏烈将给大家带的礼物都送了过去,主打一个人人都有,都算不上多珍贵,只能算是她的一份心意了。
最贵的得是楚云琛的那份了,是一块古董手表,上边嵌着蓝宝石,表盘深蓝,看上去优雅又神秘。
夏烈当时看见了,一眼就觉得它很适合楚云琛,所以直接就买了下来。
事实证明,这块表的确很适合楚云琛,气质也特别符合,被他戴在手上,变得更加高贵的样子。
而回来休息两天之后,夏烈便请人来收麦子了。
十亩地的麦子,不算太多,但是也不算少了,麦子已经全部变黄了,经常会有鸟儿来啄食,反倒是山上的樱桃,倒是没被多少鸟儿吃。
不,不应该说没被多少鸟儿吃,更准确来说,应该是没怎么被这些鸟儿糟蹋。
要知道鸟这种生物是十分聪明的,吃果子永远知道吃树上最甜的那颗,或者说是最甜的那一块,要是一颗果子一半熟了,它们知道要吃熟了的那一块。
因而很多人家那水果,自家还没吃了,就已经被鸟把熟透的都吃了。
但是夏烈家山上的樱桃,却没被这么嚯嚯。
“……我那天上山去看了一眼,发现那山上的鸟儿真的成精了,它们竟然知道盯着一棵樱桃树在吃,不胡乱去嚯嚯其他的樱桃!”罗娇语气惊叹。
——她虽然不是第一次见了,可是不管看见几次,都仍然觉得十分的不可思议。
夏烈家山上的那些鸟,简直就像是成精了,知道不该乱嚯嚯山上的樱桃一样。
夏烈听罗娇说完,忍不住笑了下,道:“它们的确是聪明。”
而且还会守着她家的果树,不许外来的鸟儿胡乱啄食,可通人性了。
不过她家麦田那边,麦子那里的鸟可不是山上的鸟,它们可不知道要怎么吃,所以这段时间夏烈家麦田那儿可招鸟儿了,二爷拿了个稻草人过去,都吓不到它们。
夏烈看了一眼天气预报,打算这两天就把麦子给收了,这得请一批人了。
除此之外,山上的樱桃都红透了,也得请一批人,也就是说,加起来要请两批人。
现在夏烈她家是有固定的两批人做事的,一批早上摘菜,一批早上摘草莓,是不同的两批人,而这两批人的工作都是在早上。
如今又要再招两批人。
不过现在在她家做工的人不少,人倒是很快就找齐了,而这批人里,和摘草莓和摘蔬菜的人也有重合的。
摘草莓和蔬菜这些人的工作只有早上那一会儿,中午下午的时间都是空闲的,所以他们完全可以再胜任收麦子摘樱桃的工作。
夏烈询问过他们,他们再三保证两份工作都不会互相影响,便随他们去了,乡下人家,能赚钱的来路实在是太少了,像夏烈家这样的工作,都是大家求着要做的。
……
两批人分开,一批去摘樱桃,一批去收麦子,当然,前者的日工资比后者要少八十块钱,因为收麦子可比摘樱桃辛苦多了。
麦子金黄,麦秸扎。
这两天天气好,连日的大太阳,一群人赶在变天之前将麦子全部收了起来,装在袋子里边,而后用车拉走,再整整齐齐的堆在县里夏烈租下来的仓库里。
最后收成算下来,十亩地的麦子,一共收获了大概二十多万斤的麦子,亩产差不多两千斤。
现在的小麦亩产大概八百到一千斤左右,夏烈家的这个数据,基本是翻倍了。
夏烈倒是不意外,她家的麦子从种下去之后就一直长得很好,麦粒也大颗,会有这么高的产量,也是在意料之中。
而这么多的麦子,再收起来之前还得晒干,这样才能储存很久。
晒干的麦子送去面粉厂打成粉,那就是面粉了。
夏烈在家里留了两千多斤的麦子,晒干之后装袋,放在楼上去,至于剩下的二十多万斤的麦子。
麦子还需要晒干,二十万斤,夏烈这里可没那么宽的地方晒,因而这二十万斤的麦子,她拿了十万斤出来,卖给了县里打过交道的袁家人。
袁家也是熟人了,夏烈打电话过去,还在S市的袁夏立刻就赶回来了,等站到夏烈面前的时候,风尘仆仆的,但是眼睛却很亮,精神蓬勃的。
也难怪他这么精神了,如今事业红火,新开的粮食店以夏烈卖给他家的稻谷和玉米为突破口,打开了市场,如今已经在s市已经算是小有名气了,那家店专供那些有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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