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爹妈穿七零 第216章

作者:醉鱼仔 标签: 种田文 系统 年代文 轻松 穿越重生

  苏月嘿嘿一笑:“这都是我的防身武器……”

  她真给他们解释起怎么携带防身武器,让外人发现不了,又怎么使用最方便。

  在外人看来,就是她在说,其他孩子兴致勃勃地听,时不时“哦”一声。

  金凤抹了把眼泪:“真好……”苏月他们回来了,这些孩子也被救了回来。

  因为书记亲自过问了,四个人贩子被“重点照顾”,公安同志将四人审了又审,不仅抓获了花婆的两个下线,还顺藤摸瓜,成功解救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一百四十七个。

  花婆四人也因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判处死刑。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眼下,虎口逃生的苏月、姚稷,以及大受一惊的金凤,他们仨终于站在了前进大队的路口。

  “大哥!二哥!三狗子!槐花!柱子……我苏小丫又回来啦!”

  还没进队,苏月就大喊大叫起来。

  而金凤和姚稷两人看着面前干净整洁的水泥路,一栋栋排列整齐的二层小洋楼,目瞪口呆。

  “这是……你们……村?”

  这是村?

第160章 新农村(修

  走之前,苏月说要让他们大开眼界,可饶是他们怎么想,也想不到,大开眼界这四个字竟然不是夸张的说法,而是大实话!

  姚稷的眼睛都睁大了一点,他虽然住在部队大院,但是以前也在驻地上生活过。

  他爸所在部队的驻地在山里,每次出去都要经过长长山路,山窝窝里就住着当地老乡,他们的房子低矮逼仄,山路更是泥泞不堪。

  即便是驻地里的房子,他爸是团长,分配的房子算是最好的一批,跟眼前的也根本不能比。

  金凤就更不用说了,她的嘴巴张得都能塞下鸡蛋了:“月啊,这是你老家?你们管这叫……乡下?”

  这要是乡下,她家住的那个大杂院叫什么?金凤看着眼前的场景,怀疑人生。

  只见远处是阡陌交错的田地,近处一条笔直宽阔的水泥路,路旁矗立着一栋栋整齐漂亮的小洋楼。

  二层的建筑,整体呈现一种漂亮的、干净的白色,楼顶上覆盖着紫红色的瓦片,白墙红瓦,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闪烁着一层光芒。

  小洋楼严格来说不算小,中间是楼,前后各有一个院子。

  前院,小腿高的篱笆扎成矮矮的院墙,左右两洼菜地,种着白菜茄子黄瓜等各色蔬菜,中间一条石子小道。

  后院两侧是同样干净整齐的平房,打眼一瞧,就羡慕嫉妒,这么多房子,住起来多宽敞啊!

  其中一间树立着高高的烟囱,此时炊烟袅袅升起,飘向蔚蓝的天空,仿佛能闻见谁家的饭菜香。

  这样的房子,一栋就已经足够夺人眼球,更何况是三排,几十栋?

  给人带来的视觉冲击力是巨大的!

  “这就是我理想中的田园生活啊!”金凤慰叹,转头问苏月:“月啊,你们村还要人不?我都想在这儿隐居了!”

  小丫两个同学的惊讶,很好地满足了队里人的骄傲,没错,我们村就是这么好!

  马老爷子哈哈笑道:“要啊!金同学要是到我们村来,我们肯定欢迎!”

  让金凤和姚稷惊讶的还在后头,他们顺着水泥路往队里走,才发现这个小小的生产队竟然还有个足有几百工人的厂子,还有一所宽敞的学校、一个不要票,但商品丰富的小卖部!

  这还是乡下吗?这分明就是城里呀!

  不,城里的大部分房子都没有这里好,这里简直就跟乌托邦里的乡村似的!

  苏月伸出手画了一圈,把整个前进大队都包括在内,她道:“总有一天,我们华国的乡村就能像这里一样!”

  今天不是周日,学校还在上课,苏月在村口召唤小伙伴并没有成功,她就说:“我带你们去学校吧!”

  前进小学今非昔比,校园里新盖了一座两层的教学楼,年级正式划分为一至五年级,学生也不再局限于前进大队队内,而是同样招收附近生产队的孩子。

  和公社的学校相比,前进小学有两个优点,一是学费便宜,盛世集团有专门的教育基金,每年会将利润的一部分划入教育基金,学费收的很少,基本上只收一个书本费。

  二是离家近,附近的几个生产队到前进大队来,要比到公社去,近多了。况且附近大队不少人都在厂里干活,前进小学就跟加工厂的子弟学校一样,他们当然更加愿意把孩子送到前进小学来。

  也是因为这样,前进小学的学生大大增加,陈志强身为校长,琐事就更多了。

  他正审核订购教材的单子,就听“咚咚咚”三声,陈志强头也没抬,道:“请进。”

  却不见人进来,他抬头一看:“苏月?!”

  苏月笑嘻嘻地走进去:“校长,我回来看你们啦!”

  陈志强很是惊喜:“你怎么回来了?学校放假了?什么时候回来的?你爸妈呢……”

  “我爸妈……嘿嘿迟两天呢,校长,你们怎么样?身体好吗?柴老师她们呢?学校好吗?学校现在变得好大呀!”

  陈志强拍拍苏月的肩膀:“都好都好……”

  苏月介绍道:“这是我的两个同学,金凤和姚稷。”

  金凤和姚稷都道:“校长好。”

  “哎,你们好!”

  陈志强看着面前的学生,真是不知道怎么高兴才好,他就知道苏月不同一般,却没想到她给自己这么大的惊喜,先是出国比赛,夺得金牌,后又保送京大,以十岁的稚龄成为一名大学生!

  身为老师,有这样一位学生,真是一辈子的骄傲!

  “喝水吗?老师给你们倒水!”

  陈志强翻出自己的杯子,先用开水烫了烫,再给他们倒水。

  苏月说:“校长不用麻烦了,我们等会儿就回家了。”

  陈志强乐呵呵道:“这有麻烦的?”

  他问起苏月他们当初出国参加比赛的事儿,又问在京大学习怎么样。

  苏月毫不谦虚地说:“好,非常好!”跟他说他们才得了一个科学比赛的冠军,“金凤和姚稷就是我队友。”

  陈志强连声道:“好好……”

  没聊一会儿放学铃就响了,苏月他们和陈校长道别,在走廊上碰到了下课的其他老师,苏月瞅见柴秀,喊道:“柴老师好!各位老师好!”

  柴秀很惊讶:“苏月,你回来啦!”

  “是啊,这么久没回来,想大家了嘛,老师,我先去找小伙伴啦!”

  柴秀笑着挥挥手:“去吧。”

  苏月向小伙伴飞奔而去:“大哥!二哥!三狗子……”

  学校学生多了之后,又新招了几个老师,是其他生产队的,没见过苏月,问道:“那就是苏月?”

  柴秀挺起胸膛,与有荣焉:“对,就是她!”

  柴秀边走边给她们科普苏月的事迹:“当年她才上学,根本不用我们教,书翻一遍就会了……”

  柴秀至今都忘不了那种被学霸支配的感觉,她想想都庆幸,得亏不指着她教,要不然她都怕自己把国家的人才给耽误了。

  那边马学文、马学武等人刚从教学楼出来,就看见了苏月。

  苏月喊:“大哥!二哥!三狗子!丽丽姐……”

  那边就喊:“小妹/小丫/月月/老大!”

  两方跑到中间,汇合到一起,把苏月团团围住。

  金凤在后面看着苏月和一帮小学生久别重逢,恨不能抱一个,感觉自己真是格格不入。

  以前怎么没发现苏月同学才是上小学的年纪,比她小了……嗯四舍五入快十岁,所以她是怎么理所当然地喊出队长两个字的?

  大概是闻道不分先后,有志不在年高?

  马学文他们还记得姚稷,三狗子道:“哎,你不是老大的同学吗?你怎么跟我们老大一起回来了?你们放假了啊?”

  不论多少次,姚稷还是不适应这种过分的热情,他手脚都不知道怎么放了,苏月把他解救出来,她小手一挥,道:“走!咱们边走边说!”

  小伙伴之间都快一年没见面了,互相之间有说不完的话。

  苏月问他们:“你们今年暑假怎么没去京城?”之前说好考试前三名去京城玩。

  三狗子道:“爷奶不让我们去,说你们忙着呢,让我们别去烦人!”

  这个暑假苏月他们确实挺忙的,先是从国外回来,之后又在学校搞辅导资料,再后来快上课了还遇到堂哥同学被冒名顶替的事,又去了一趟沪市。

  整个暑假一点儿没闲着。

  苏月想想也是,就说:“那你们寒假去吧,寒假我们可以先在那边玩几天,再一起回来过年。京城的雪比这边大多了,我们可以一起去溜冰场溜冰,还可以去吃冰糖葫芦!”

  三狗子嘿嘿笑笑,顾左右而言他,马学武点破道:“小妹你别听他说,其实他们自己也不好意思去。学校不是新招了好多学生吗?他们的前三没保住,让新来的给抢走了!”

  马学武幸灾乐祸,马学文一伸胳膊,勒住他的脖子:“闭嘴吧你!你考过一回前三吗?还好意思笑?”

  马学武“嗷嗷”吐舌头,苏月来了兴趣:“真的?被谁抢走了?”队里的孩子可是比其他孩子多上了几年学,竟然考不过人家?

  马学文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唉,一个叫周大丫……”

  乡下孩子的名字很随意,像是女孩子,要么是大妹小妹,要么是大丫小丫。

  周大丫这个名字太普通了,在整个红旗公社喊一声,能有十个八个人答应,苏月仔细想了想,也没想起来这人是谁。

  旁边马丽丽补充:“她大名叫胜男……”

  马学武道:“你说这个名字小妹更不知道了,这都是她上学之后取的!”

  马学文道:“都别吵了,还让不让人说了?”

  马学武在嘴上做了一个拉拉链的动作,示意自己这就闭嘴,马学文继续道:“小妹,你记得姑姑姑父考上大学,爷奶摆酒那次吗?”

  苏月点头,记得,那天摆了好几桌,队里每家每户都来了,可热闹了。

  “就是那天,有个女人找过来,那个女人就是周胜男她妈!周胜男她爸考上大学就不要他们了,她妈当时带着她和她弟弟来找姑父帮忙。姑父带着阳叔他们找到了周胜男他爸家,让她爸每个月给他们寄钱……”

  “那年冬天,她妈还送来一只野兔子,说是感谢姑父,那时候你们还没回来,奶不要,她妈把兔子丢下就走了。”

  “后来咱们队里的厂子不是招人吗?她妈跑过来参加招工考试,本来是要被刷下去了,春凤婶让她进了……”

  三狗子补充道:“我妈说她干活很卖力,大冬天,洗涮清理的活都抢着干……”

  加工厂之前最大的业务是罐头,加工鸡肉罐头原材料都要处理,即便工作间有配置炉子,但手一直泡在水里也不好受。

  “……我妈说她就是文化课知识欠缺了一点,让她先实习,一个月后再考一次,考合格就正式招她。她后来就在厂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