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奚月宴
“很好,钟先生聪明过人,我从来不会担心他的计谋出错。不过我好像没见过你,你是?”
“在下潮生。”
“原来你就是汤山首领之一的潮生。”
“首领不敢当,只是兄弟们抬爱。”
“这次怎么是你来了?我记得以往都是小豆子来的,还给他备好了糯米糍。”小豆子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又黑又瘦,但游泳游得极好,他一入江河,就没人能抓住。
“那小子知道不能来了,还一直在山上哭呢,我当是为了什么事。”
王弗听他口音,应该是陕中人,便多嘴问了一句:“你叫做‘潮生’,却又是陕中口音,冒昧问一句,是哪里人呢?”
潮生沉默半晌,才道:“我是凤翔府人。”
王弗没想到他竟然是本地人,按理来说,如果他是本地人,回了家应该很高兴,可如今一副落寞伤怀的表情,应该是曾经发生过什么事。
“我是定州军的逃兵,本籍是凤翔府,三代贫农,那年征兵之前,哥哥为了给家里人省一口粮,好多天没吃饭,最后饿晕了,我就代替哥哥从了军。后来实在受不了军营中的血腥和杀戮,这才逃到了汤山,改名‘潮生’,与徐虎一起纠集了现在的兄弟们。我不敢让大哥知道自己当了逃兵,所以一直都没回来过。”
王弗听着这话,格外熟悉,好像去年遇上的那个叫做“赖大”的挑担公,他的弟弟也是代他参军去了。原来幸福的家庭都是相同的,不幸的家庭也有相同的不幸。
“等此间事了,你们也能光明正大地回家了。”
“我这次回来,就是想看看大哥。”
王弗无话可说,潮生既然选择面对,她也只能祝福,只是不免多叮嘱几句,让他千万不要泄露了汤山众人现在在做的事。
潮生向王弗作了个揖,道:“夫人再生之德,潮生必不敢忘,愿为夫人马前卒,九死不悔。”
“走的时候,多带一点糯米糍回去吧。”
潮生走了之后,阿弃追着一只皮球跑到了王弗面前,他浑身泥污,不知道又去哪里鬼混了。
王弗拉住阿弃的衣领,对他说:“你知不知道洗衣服很累?”
“知道……阿娘,我闻到螃蟹的香气了,今天吃螃蟹吗?”阿弃如今最擅长的技能就是顾左右而言他,常常把人带到沟里。
“明日,你也自己洗洗脏衣服吧。”
“阿娘!”他瞪大了眼睛,一副不敢置信的样子,“我才四岁。”
“四岁已经是个大孩子了,我四岁的时候,会看着医书帮人治病了。”
“阿娘会医术?那阿娘一定不是个好大夫。”
“嗯?”王弗捏着他柔软粉嫩的脸蛋,手感真好,“我看你又是皮痒了,是不是洗衣服不够累,镇不住你?”
“阿娘~阿娘~”他扭着身子撒娇,“我不要嘛,小东他娘也没让他洗过衣服啊,小东还七岁呢!”
“叫小东哥哥。”小东是隔条街的邻居,这一带的孩子王,不过在阿弃海量的零食攻略下,这一带的孩子已经“叛变”了。
“
阿娘,我给你背一首诗,我不要洗衣服好不好?”小家伙还挺机灵,懂得拿东西来换。
“你背了诗,记住的人是你,获益的也是你,跟我有什么关系?”
“可阿娘听了阿弃背诗,会特别特别高兴!有钱也买不到快乐呢!”
“我听你背诗,脑壳子疼,一点都不高兴。”王弗难得如此逗弄他,阿弃招数尽出,都被她一一化解。
“你们在说什么呢,这么高兴?”苏轼从外头回来,手上抱着个衣衫褴褛的小孩,一头又枯又黄的乱发,遮住了脸,那孩子似乎很抗拒苏轼的怀抱,用手抵在他胸前,还一直挣扎,搞得苏轼走两步就要颠两下,把他归位。
“这是?”
“说来有些稀奇,这孩子是陈家村的人从山里狼窝捡的,抓活物,吃生肉,整日龇着牙不让生人靠近,咬伤了不少人。陈家村的人本来想让他吃百家饭就这么长大的,可他威胁太大,没办法,就送到衙门来了。”
“哦,原来是狼孩,那怎么如此温驯地让你抱?”
“大家都不知道怎么安排他,拿布条绑了他的手和嘴,”苏轼把那孩子的头发掀开,露出一张黝黑皴裂的脸来,从骨架上看,这是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但他却格外瘦小,看起来和阿弃差不多,“可能是我带去的猪肘子吸引了他,他就跟着我不放,后来我把猪肘子给他了,他就愿意让我抱回家了。”
“既然陈家村的人都驯服不了他,就凭你一个猪肘子,能把这孩子镇住?想必还有别的原因。”
王弗把他嘴上的布条解开,用沾了水的帕子给他擦了擦脸上的脏污,顺便理了一下他乱糟糟的头发。
“阿弃,去叫顾大娘准备热水。”王弗使唤完阿弃,又对苏轼说:“把身上的衣服脱了,今天你儿子要给你尽孝心,帮你洗衣服。”
“你又在捉弄他,等他长大了,知道小时候你总是欺负他,会是什么想法?哈哈——”
“嘶!”可怜的苏轼,手臂肿成了猪肘子。
第162章
王弗费了好大劲才把小狼孩洗净擦干, 稍微走开一会儿, 他就又穿着干净衣裳滚到地上去了。看着窝在角落,抱着苏轼换下来的脏衣服的小孩,王弗终于知道了,为什么他不跟别人, 就跟苏轼走。
“可能你衣服的气味或颜色是他记忆深处亲近之人的。”
“你是说, 他原来是个正常人家的孩子?”苏轼穿着一身薄衫,袒露胸膛, 即使摇着蒲扇,汗水还是哗啦啦地流。王弗远远瞧着,忽然觉得他跟前世街上穿背心的老大爷没什么区别, 莫不是因为他没有腹肌?
看似虚胖,实则非常精瘦的苏轼膝盖中了一箭。
“谁不是爹生娘养的?想必他原来也是个家境不错的,因为什么变故流落山中,就被野狼收养了。”
“野狼收养?”苏轼惊讶不已, “野狼还会收养人的孩子?”
“怎么不会?狼也是有母性的, 在它们眼里, 人的孩子同小水牛没什么区别, 有些恰巧失去了孩子的母狼,遇上嗷嗷待哺的人类小孩, 经常会把他们叼回窝里去, 教他们四肢着地奔跑,狩猎,寻找水源, 甚至使用某些草药疗伤。”
“原来他一直嚎叫也是这个原因。十娘,你有办法治好他吗?”
“不一定,因为不知道他在狼窝里过了几年,是否完全适应狼的生活模式,不过我想,既然他能认得人类的衣服,应该被狼喂养不久,可以扭转过来。他只吃生肉吗?”
“陈家村的人说,有时候饿极了,给他喂豆饼他也吃,不过平时还是吃带血的生肉更多,他还能在一柱香的时间内挖出地底下的田鼠,捉兔子的时候跑得比狗还快。”
王弗乐了:“这不就跟你吃饭的时候一样吗?”
苏轼敲了她的额头一下,纠结着要不要把那孩子抱起来,但看他在角落里玩着已经被撕成碎片的衣服,还挺开心的。
“给他取个名字吧。”王弗从书架上随手抽出来一本,默念几声,翻开一页,看到第一个字是“陈”,便说:“就叫他陈留。”
陈留在苏家的第一天,咬死了邻家三只鸡,吓坏了一个三岁小孩儿,还破坏了苏轼十件外衣。他自己不会洗澡穿衣,只能让双喜她们来帮忙,但这孩子劲儿太大,双喜根本控制不住,稍不留意,他就跑得没影了。不过,只要到了饭点,不论他之前跑到了哪里,都能在半刻钟之内跑回来。
养陈留,就像养了一只巨大的狸奴,偶尔也会乖巧听话,但更多时候不听人话,伸出利爪总想挠人,说话叽里咕噜的,晚上还会学狼叫,吓坏了邻居们。王弗挨家挨户送了点心解释,他们才勉强接受。
王弗没有刻意去训练他恢复人类习性,只是渐渐减少了他的生肉份量,用别的东西代替,又让阿弃跟他待在一起,潜移默化地影响他。
因为他很可能流落狼群不久,记忆深处的习惯一旦被唤醒,改变起来还是很容易的。
不过半个月,陈留就穿着露胳膊露大腿的背心短褂,跟着阿弃在家里到处玩耍了。
家里有个近水的亭子,为了孩子,架了很密的栅栏,但那里很凉爽,阿弃遗传苏轼,极不耐热,而且容易出汗,最喜欢趴在亭边,旁边放个装满水的木盆,在里面玩船模,
陈留像只长毛的大狗,蹲在他身边,有时候无意识地用脑袋去拱他,或者用小手去抚摸他的头发,就像狼妈妈带幼崽一样。
“阿娘!留哥又把我的头发抓散了!”
“咔嚓咔嚓”,王弗手起剪落,给俩孩子整了个平头。
“哇——”阿弃临水自照,哭得十分伤心,陈留甩了甩脑袋,觉得不用扎头发轻松极了。
“哈哈哈!”苏轼坐在轩窗下,摇着手中的蒲扇,袖子撸到了胳膊上,正在纸上挥洒笔墨,一幅儿童嬉戏图跃然纸上,旁边有一首小诗,记录了当时情境,写得生趣盎然。
他自言自语:“为什么我不能穿短褂和背心呢?”眼神瞟着正在摆放理发器具——七喜的女红剪刀的王弗。
王弗“切”了一声,心里却有点怂,做女红的剪子好像不能用来剪头发吧?不过她还是给了苏轼一个非常合理的解释:“因为我觉得辣眼睛。”
窗外又传来两个孩子的“争吵声”,嗯,单方面的。
阿弃用手去推船模,陈留就啪叽一下,把船模按进了水里;阿弃气得“啊啊啊”大叫,陈留就开始小声狼嚎;阿弃才吃了一片瓜,再伸手去拿时一块都没有了,连瓜皮都进了陈留的肚子……
“阿娘,我累了,你找别人来带留哥玩吧。”阿弃精神萎靡,缩在王弗和苏轼的床角,头顶上罩着肉眼可见的阴云。
“男子汉要有始有终,答应了阿娘的事,怎么可以半途而废呢?”
“爹爹还教过一个词叫做‘知难而退’。”他“嘤嘤嘤”地哭着,企图扑进王弗和苏轼中间的空档,却被苏轼一把拎住了后衣襟,放在了床尾。
“爹爹没教过,爹爹什么都不知道。”苏轼闭上眼睛。
“可是!留哥他!晚上睡觉磨牙!”阿弃大声控诉着,好似发现了什么罪不可赦的大事。
“都是小孩子,你睡觉也磨牙,正常生理现象。”
“……”您就不担心他半夜把你儿子咬死吗?
苏轼翻了个身,把王弗揽进怀里,对阿弃说:“爹爹和阿娘很累,而且很困,你明天再来吧。”
第二天大清早,阿弃再去父母房中,却被七喜告知,王弗和苏轼出门去了,因为陈家村出现了疑似瘟疫的症状。
阿弃愣了愣神,整个人就像打了霜的茄子,蔫答答地进了苏轼的书房——陈留不喜欢看书,而且害怕墨汁,只有这里能让他稍微收敛。
他找了一大堆图画书出来,其实阿弃启蒙很早,苏轼常常抱着他看书认字,他又聪明,常用字都认得差不多了,看现在的通俗看得懂,就是看不太懂经书典籍一类需要理解的书籍。
不过,本着能偷懒绝不动脑的“好习惯”,他平时消遣,都是看图画书的,家里有好多图画书,有的是书籍铺印刷的儿童读物,有的是连环画、绘本,还有的,是苏轼随手留下的画作,被王弗收集在一起,装订起来了。
阿弃从箱子里翻到了一本超大超厚的书,翻开一看,里面竟然是画,于是他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第一面,是一个窈窕俏丽的女孩,正在打秋千,裙角飘扬,像要飞上九天,她笑起来的样子,很像王弗,但阿弃觉得,阿娘又凶又阴险,完全没有画中的女子可爱。
这个女孩会做很多有趣的事,每天都过得很开心,她身边有很多朋友,就像阿弃一样,朋友遍街巷。在那些朋友里,有一张脸在每张画里都会出现。
第十面,女孩好像长高了,脸上也有了些变化,但仍是高高瘦瘦的,很爱笑。女孩手里拿着一枝花,趴在男人背上,两人在落满了花的山路上走着;他们并排跪在一起,佛陀的大脑袋在前边若隐若现;女孩牵了男人的手,把头靠在他身上。
第十四面,女人穿着红衣绿裙,男人穿着红衣,戴着高高的帽子,他们并排站在一起。后来,他们住在一起,每天和爹爹阿娘一样腻歪,阿弃猜,这是代表他们成亲了的意思。
第二十面,有个黑胡子老头按住女人的手腕,阿弃知道,那是在诊脉,因为阿娘经常给他和爹爹这么做,说是“定期体检”
。女子的脸上没有表情,她身后站着一个高大的男人,愁容满面。
第二十三面,女子捧着一碗汤,眉头紧皱,阿弃猜那是药汤,因为他也讨厌喝药,要阿娘哄好久才肯喝一小口,但那个女子仰着脖子喝下去了,而且没吃蜜饯——没画。
第二十五面,前头都是一些日常的繁琐小事,女子好像住在一个牢笼里,不论做什么,都有人制止她,指着她的肚子叽叽喳喳,现在阿弃知道那些人叽叽喳喳的原因了,女子的肚子鼓了起来,她怀孕了。阿娘说,在外头遇上了肚子鼓起来的女人,他要尽量避开,千万不要在她们面前胡闹,免得伤了她们肚子里的小宝宝。
第二十九面,下雪了,梅花开了,画画的人很厉害,他一个小孩子,都像是亲眼看到梅花开在眼前,这一面没有人,只有树下的一个坑。
第三十面,女子又哭又笑的,但她应该很开心,因为她的嘴角上扬,眉眼弯弯。她身边围绕了一大群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都围着她哭,阿弃有些看不懂。
第三十三面,很大的黑色风雪,一间屋子在正中,看起来随时会倒塌的样子。
第三十五面,有一个小宝宝出现在女人身边,她的肚子又苗条起来,但她好像瘦了,脸色也不大好。男人捧着汤药,一直在她身边,哄她吃药。
阿弃向后面翻去,他心中已经有了一种猜想。这时候的画上出现了短小的注释,写了时间地点,最常出现的字是“儿”,很简单的一个字,两划而已。画里的短诗往往写得诙谐幽默,很有情致,他就算读不太懂,但那些字的好坏,他还是能分清的。
画上是一个小婴儿从襁褓之中,到能走能跑会说话,他偶尔可爱,偶尔讨厌,偶尔闯祸,偶尔又很贴心。
那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