懋嫔宋氏的演艺人生 第12章

作者:喵星的哈士奇 标签: 宫斗 穿越重生

  德妃摆手制止,叹了口气。

  她和这个自小被抱养走的儿子的关系,并没有随着孝懿皇后的崩逝而更加亲近。尽管四阿哥在礼仪上从未出错,但也正因如此,越发显得母子两人的生疏。

  甚至连身边的宫人都注意到了两人的不亲近,总是想尽各种办法让两人多说说话交流感情。

  虽然今天白天的时候,四阿哥说格格的事情全由自己做主。但是德妃觉得这个性格别扭的儿子,恐怕不会喜欢自己安排的人。

  宋莹即使进了阿哥所,也会被四阿哥冷落吧。

  不过,以宋莹的心计,既然今天她能让四阿哥看她一眼,明天未必就不能让四阿哥喜欢上她。

  德妃之前派人问过自家阿玛,知晓宋莹的父兄皆在内务府任职,且其兄长就在广储司①,职位也不低。日后四阿哥开府,凭着宋莹的这层关系,想来内务府不敢在四阿哥府的供给上多做为难。

  百合突然想到一件事,提醒德妃:“主子,您还记得吗?这个宋莹去年春天落过水,在敬事房报病记过档的。茱萸还说她每次来月事前都要喝好几天的红糖生姜水,只怕是身体受了寒,以后不易有孕。”

  “那不是正好吗?”德妃放低声音,仿若自言自语:“庶长子生在嫡子前头,于母于子,都不是什么好事。”

  百合骇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赶紧装作没听见,继续帮德妃通头。

  德妃回过神:“你明天就去安排吧,早一天把她送去储秀宫,她就能早一天去阿哥所。”

  第二天,百合带着那拉嬷嬷来找宋莹的时候,宋莹正在准备德妃的茶点。

  听完百合转述德妃的话,宋莹呆懵地按照吩咐收拾了自己的行李,然后到德妃跟前叩头听训。之后拿着德妃给的50两赏银和一根金簪谢恩,跟着那拉嬷嬷去了储秀宫。

  怎么突然就成了四阿哥的格格?她的一系列刷脸计划才刚刚开始呀!

  这就把“成为四阿哥侍妾”的成就达成了?未免也太顺利了吧!

  她懵懵地被那拉嬷嬷带到储秀宫后殿的西侧殿里。

  “宋格格?”

  宋莹赶紧把注意力集中在眼前这个看起来严肃刻薄的那拉嬷嬷身上。

  “奴才是奉德妃娘娘的命令,教导格格人事和规矩的精奇嬷嬷。”

  宋莹赶紧福了半身,那拉嬷嬷侧身避开。

  “这储秀宫目前还住了另外两位格格,宋格格的课程繁多,日常最好不要到处乱逛,免得彼此冲撞了。格格越早一日学完课程,就能越早地去阿哥所伺候四阿哥。”

  宋莹点头表示明白:岗前培训嘛,这个她熟。

  那拉嬷嬷从多宝格上取下一个木匣。打开木匣,从里面拿出一本书。翻开第一页,指着上面的图画对宋莹说道:“格格是四阿哥的第一个侍妾,有些事情是需要格格引导着阿哥做的,因此格格必须要仔细学,如有不明白的,也要及时问,不必过于害羞。”

  宋莹看着书页里交缠的两个小人,又看了一眼那个约有10厘米高的木匣,一边努力将自己憋成个大红脸,一边在内心疯狂吐槽:这个……以自己和四阿哥的年龄②……有必要提前学这么多吗?!

  她想浅了。

  就在宋莹以为,这个“岗前培训”只需要学习一些“嗯嗯啊啊”的知识,而以自己前世的视频储备完全足够应付之时,那拉嬷嬷用满满的课表让她明白了封建时代的侍妾有多难当。

  首先是最基础的礼仪课程,她居然要从行走坐卧重新开始学起。只因那拉嬷嬷说了一句“格格在家时学的,是宫女的礼仪,而现在学的,是主子的礼仪”。

  不就是形体训练嘛,她堂堂戏剧大学毕业的科班演员还怕这个?

  于是宋莹就解开了辫子,梳起了小两把头;换上带有雪白龙华③的旗装;脱下平底鞋,踩上花盆底。

  每天捏着帕子坐一个时辰,站一个时辰,走一个时辰,连如何保持优美的姿势躺着,都要训练一个时辰!

  吃饭也要训练。自己吃的时候要如何吃得优雅,给四阿哥侍膳的时候又要如何伺候得体贴到位。

  而经过一整个白天的礼仪训练之后,晚上那拉嬷嬷还要带她拉筋!

  真就是舞蹈生热身时做的那种拉筋。

  宋莹大胆猜测,拉筋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训练她做出避火图上那些看起来匪夷所思、但是“自有妙处”的奇葩动作。

  这一整套的课程下来,临睡前的那点房事讲解,真的无法再让她脸红心跳了——她只想蒙头睡觉。

  那拉嬷嬷对她的反应却非常满意。

  这阿哥的第一个格格,不过是起个引导作用,只需教会阿哥如何行事即可。

  现在适当减少宋莹对床笫之欢的兴趣,也能避免日后她过分勾引阿哥沉迷此事。

  宋莹原以为受训个几天也就是了,谁知自己和隔壁的两个格格都在储秀宫训练了整整三个月,才被送到阿哥所。

  她不觉得皇家会在训练妾室这方面花费如此大的心思,想来还是因为她们三人同时还肩负着阿哥“启蒙老师”的职责,才能有此“荣幸”被好好教导一番。

  是的,在宋莹看来,这就是“荣幸”。

  她看着全身镜中,气质已然发生巨大改变的身影想着:这么系统全面的礼仪培训课程,放在前世,只怕要花掉自己一部戏的片酬了吧!现在居然能够免费学,赚大发了好吧!

  作者有话说:

  ①内务府广储司:管理所有官员的纳贡,掌管皇室经济。PS:内务府最有钱权的部门。

  ②那一年杏花微雨,宋莹十四,胤禛十三。啧,古人可真早熟。本文前期会尽量避开直接说年龄。

  ③龙华:就是后宫嫔妃旗装脖子上带的那个白领子。

第二卷 :阿哥所格格

第14章 “新婚夜”

  宋莹进南三所的时候刚过中午,此时四阿哥还在南书房上课。

  南三所是由三个并列的三进院子组成。从东向西依次住着五、三、四阿哥。

  三阿哥原本住在东所。在大阿哥从中所搬走、出宫建府后,他便屁颠颠地赶紧换到了中间。

  五阿哥要搬进来前,还特意来请四阿哥搬到东所,四阿哥懒得折腾,就拒绝了。

  宋莹跟着那拉嬷嬷来到西所的第二进院子,在院里见到了四阿哥的乳母福嬷嬷。福嬷嬷对着宋莹行礼,宋莹不等她蹲全了就赶忙叫起。

  给宋莹安排的是东侧间的屋子。全通的屋子被隔成了两室一厅,屋子外面的两侧各有一个角房给下人居住,总体还算宽敞。

  正厅的主位放着一张榻,宋莹坐了上去,看着福嬷嬷领来了两个宫女并一个小太监,齐刷刷地跪下磕头。

  给两个宫女分别取了天青、朱砂的名字后,得知小太监原本的名字叫赵喜乐,宋莹觉得蛮吉利的,就没给改。

  简单用过晚膳,那拉嬷嬷便开始忙活起来。

  她指挥阿哥所里的小太监抬来热水,先是帮宋莹好好地洗了一个澡,然后让天青重新给她梳头、换衣服,还带着福嬷嬷和朱砂仔细布置卧房和床铺。

  宋莹在旁边看的是一脸无语:这皇家的破身仪式,未免也太隆重了。

  一番忙活过后,宋莹就在那拉嬷嬷的要求下,一动不动地端坐在正厅上首的榻上。

  一直坐到夕阳西下,才隐隐听到前院传来了动静。

  那拉嬷嬷赶紧带人又检查了一遍卧室内的摆设,确认妥当之后,和福嬷嬷一人一边,带着两个宫女站在正厅的两侧,让喜乐守在二门处随时通报。

  又过了快有一个时辰,四阿哥才慢悠悠地晃进了后院。

  宋莹带着众人行礼,四阿哥叫了声起,也没管宋莹,自顾自坐到了榻上。

  那拉嬷嬷和福嬷嬷对视了一眼,低头看地。

  宋莹没注意到两人的眉眼官司,她把注意力全都集中在了四阿哥身上——这可是她未来最重要的攻略目标。

  这还是宋莹第一次直视四阿哥。

  他眉眼端正,皮肤略白,穿着一件白色的常服,左手正慢慢摩挲大拇指上的翡翠扳指。年纪虽然不大,但是多年养尊处优的生活,让四阿哥自带一股不怒而威的气势。

  他不开口说话,其他人也不敢出声。

  四阿哥看起来不像是在外面受了气,然后来找她撒气的样子。所以,这是故意在给她脸色瞧?宋莹暗暗思考。

  她想了想,大胆地走到榻边,临近着四阿哥坐下,还特意将自己的膝盖贴到了四阿哥的大腿上。

  四阿哥仿佛才看见她一般,问道:“你叫宋莹?”

  宋莹点头答是。

  “在永和宫当差多久了?”

  “我是去年中秋节后进的永和宫,刚开始只是临时去帮忙做些女红,后来德主子看中了我的手艺,就把我留下了。”

  宋莹被送去储秀宫“受训”的当天,德妃就派人来告诉了四阿哥。他其实最开始并没打算调查宋莹,不过是一个格格罢了,日后若不听话,他冷着些就是了。

  但是他不查,却架不住底下的奴才“献忠心”,因此四阿哥也就知道了这宋格格调进永和宫后没多久,永和宫就有一名嬷嬷并两名宫女被退回了内务府。

  就在那之后没几天,这个宋莹就出现在了自己眼前。

  他看着宋莹状似无辜的眉眼,想到了她当时衣袖上的那幅吸引了自己注意的猫狗嬉戏图,不禁有些恼怒。

  四阿哥注意到宋莹今天穿的衣服的袖口处“空空如也”,忍不住抓住她的手腕晃了晃,问道:“你那个猫狗嬉戏图不错,怎么没给这件衣服绣上?”

  宋莹听出了他语气中的不善,有点不明所以。她微微含住下巴,小鹿一样的眼睛从下而上地看向四阿哥,注意到他眼中若有若无的嘲讽,就抿抿嘴,用右手掀开外衣左袖的一角,露出里衣的袖口:“猫狗是没有的,但是有小兔子。”

  笑话,今晚这么重要的时刻,她怎么可能不提前做好准备!

  招式不怕老,好用就行!

  四阿哥一愣,将宋莹的手直接拿到眼前,仔细观察那只兔子:针脚细密,看起来不像是临时赶工的。

  他清了清嗓子,说:“绣的不错,你喜欢这些?”

  宋莹状似害羞地点点头,说:“我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说完还用特意捏了捏手里的帕子。

  四阿哥这才注意到,宋莹的手帕上绣的也不是什么花草,而是一只……耗子?

  谁会特意去绣一只耗子?

  四阿哥纳闷,直接从宋莹手里把手帕拽出来,宋莹装作被唬了一跳。

  “这是……天竺鼠?”

  “爷认得这个?!”宋莹惊喜地瞪大眼,“我小时候逛街,有一次在英吉利商人的货物里面见到过天竺鼠,毛茸茸地喜人,还想养一只来着。可是我娘一听说那是鼠,就怎么也不肯给我买。后来我就再也没见到过了。”

  四阿哥忍不住自嘲:在宫里待久了,真是看到什么都忍不住多想。

  宋莹的那副猫狗嬉戏图出现在自己面前,恐怕只是个偶然,并非是她故意设计出来、只为引起自己注意的。

  自己喜欢狗的事,虽然没有大肆宣扬,但也不是打听不到。宋莹当初若是有意为之,多绣几只小狗不是更能投他所好?

  若说她是用其他动物来混淆视听,这天竺鼠又怎么说呢?

  宫里的猫狗房可不养这个,宫外寻常也不得见。宋莹把这么罕见的天竺鼠当作花样绣在手帕上,想来是真的如她所说,喜欢这些“毛茸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