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步千里
趁现在活儿不是太累,好好养养身体。”
王刚王宽大喜:“谢谢小姐。”
一个声音远远地传来:
“你们干活怎么不叫我?”
大家一看,只见左作平扛着工具来了。
左景殊笑了:“爷爷,王爷爷也是好意,想叫你多睡会。”
左作平假装很生气地说道:
“哼,他是怕我来看着他,他就不能偷懒了。”
“哈哈哈。”
大家一齐笑起来。
左作平叫道:“别笑了,没看到我这个工头来了吗?还不快干活!”
大家一边笑着一边进地干活。
看到爷爷和王家人相处融洽,左景殊很放心。
她去县城租了间仓库,在里边放了一头大野猪和十几坛酒,然后锁上门,把钥匙送到左圣开的铺子里。
左圣开的铺子生意还是那么好,经过他不懈地努力,现在铺子里的货物品种又增加了不少。
左景殊和左圣开聊了会,就离开县城,去了西山。
奔雷一家看到左景殊,都特别的兴奋。
吼!---给我带那个花酒没?
奔雷一见面就要酒。
俩虎娃哼哼唧唧过来蹭腿,要好吃的。
左景殊没理会奔雷,先是把俩虎娃撸了一遍,这才拿出花酒和猪肉给它们。
左景殊问奔雷:“我想给朋友弄匹马,那个草原上还有好马吗?”
“有,有,有。”
奔雷一迭声地说道:“不知道哪里跑来一匹黑马,打败了烈焰它爹,当上了野马王。
烈焰它爹没办法,带着一部分野马跑了,不知道去了哪里。”
左景殊说道:“新旧更替是必然的,马群有了新的带头人是好事。只是,我需要一匹好马,没办法,只能把这个新马王拿下了。
奔雷,带路吧。”
新马王是一匹高大强健的黑马,长长的马鬃黑缎子一样顺滑,跑起来别提多漂亮多威风了。
左景殊想着,骆居庸一定会喜欢它的。
在奔雷和烈焰的帮助下,左景殊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黑马驯服。
骑着黑马跑了几圈儿,左景殊感觉,这匹黑马比烈焰厉害,真是太好了。
左景殊叫烈焰把野马王找回来,她给黑马吃了一棵大山参,提升它的速度。
左景殊果然没看错,这匹黑马吃了山参后,速度比烈焰更快,左景殊很满意。
上了战场,速度就是生命啊。
骆居庸的战马有了!
老野马王也不知道把马群带到哪里去了,烈焰去了好久还没回来。
左景殊想到那次烈焰带她捡钻石,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了,看看去。
上次因为时间紧,左景殊也没有深入挖掘,只捡些露出来的。
下了雨应该还会有钻石被冲出来吧?
左景殊骑着黑马来到那个小溪边一看,高兴坏了,真的让她猜着了,又有新钻石露出来了。
左景殊把黑马收进空间,套上高统靴,戴上橡胶手套,下去捡钻石。
她拿出一把小尖镐,遇到钻石了,就在那附近再刨刨,又被她挖出不少。
听到烈焰的叫声,左景殊才从溪水里出来。
“找到它们了?”
烈焰甩了甩大脑袋,很开心的样子。
左景殊把它收进空间,坐奔雷背上:
“走,抓喇咕去。”
酒楼的喇咕很受欢迎,得补充一下货源了。
吼!---小鸡不要了?
奔雷说的是野鸡和锦鸡。在奔雷眼里,那就是小鸡。
“奔雷啊,现在刚刚到夏天,这些鸡秋天才肥呢,咱们秋天再抓。”
空间里的野鸡和锦鸡还有很多呢,足够用了。
左景殊问奔雷:“如果到了新的环境,你会不会感觉不适应啊?”
京城周围也有深山,左景殊没去过,不知道那里的环境是不是适合奔雷生存。
---我们一族生存能力是很强的,不过到了新地方,总要适应一段时间才行。
也是,以后再说吧。
回到奔雷一家住的山洞,左景殊又拿出一些酒:
“奔雷啊,我下次回来还不知道得等多久,你要省着些喝。”
其实左景殊空间里各种酒有很多很多,这酒人喝多了有危险,老虎喝多了也有危险,可别喝多了被人抓走。
吼!---我知道了。
左景殊又拿出一些猪肉和烤鸡,就下山了。
第二天一大早,李小花就来堵左景殊,对着她抱怨道:
“这家伙把你忙滴,我来了好几趟了,你都不在家。”
“我这次时间比较紧,过几天就得走,争取在你成亲的时候能赶回来。”
左景殊说着,拿出一块“西子纱”,一支金簪:
“这是成亲礼,我提前送了。”
左景殊这一走,恐怕又得好长时间才能回来,李小花很难过:
“特特啊,我就你这一个朋友,你走了,我都不知道找谁说话去了。”
左景殊拉着她的胳膊,不错,胳膊上有些肉肉了:
“小花,人心这东西最复杂了,和人交往一定要多长几个心眼。
尤其那些眼馋别人东西的人,他们羡慕嫉妒别人比他们过得好,就会想方设法搞破坏。所以,咱们一定要低调。”
李小花气愤地说道:
“我遇到好多这样的人,嘴上说道‘你的衣服真漂亮’,眼里却露着凶光,恨不得掐死你,剥下你的衣服。”
“恩,这样的人最可怕了。”
“我知道。特特,我和你说哦,吴德那个坏种,竟然领了个抱孩子的女人回下洼村,说是他的孩子。
大家都不相信,可他就说孩子是他的,他们家里正张罗给他们成亲呢。”
左景殊才懒得管这个渣男怎么样了:
“只要他不来找我的麻烦,我就当不认识他。小花,你成亲的东西准备得差不多了吧?”
“嘿嘿,真的差不多了。我现在一个月就能卖件像样点的绣品了,好几两银子呢。
我一直记着你的话,银钱要永远掌握在自己手里,心里才有底气。不管现在还是以后,我都不会告诉段和我有多少钱。”
“这就对了。”
李小花把脑袋靠在左景殊身上:
“特特,没有你,我可能早就饿死了,要不,也被我娘换出去了。”
左景殊鼓励她:“你也很厉害,相信以后你的日子不会差。”
“恩恩,我也是这么想的。”
李小花说完,从背篓里掏出个包裹:
“特特,这是我给你做的鞋,我可是做了好久呢。”
左景殊一看,是一双皮靴子,虽然皮质不算太好,可这做工也不差了,做得很漂亮。
左景殊立即穿到脚上,感觉一下,还不错。
“正合脚,我就穿着了。”
李小花盯着左景殊穿上了靴子,听左景殊说合脚,她很高兴:
“我看你经常上山,肯定很费鞋,就做了双皮的。我第一次用皮子做鞋,就怕不合脚。”
“合脚合脚。”
“这个皮子不太漂亮,如果以后遇到好皮子了,我再给你做。”
“那就谢谢了。”
友情也是有来有往的,单方面的付出,久了也会变质的。
“特特,我回去了,我娘还等着我帮她做夏衫呢。
她现在只穿我做的衣服,说我嫂子们做得粗针大线的,她是半拉眼没看上。”
李小花笑着走了,迎着初升的太阳。
左景殊坚信,李小花的日子一定会过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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