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天命在我
自从离开驿站,正式进入西疆腹地,千金能看到与叶明钦相连的那根丝线,越来越闪耀。
但她始终没有上前,而是在城外盘桓,练习系统之前送给她的新世界普通战士基础锻炼体式及呼吸法。
这份呼吸法并没有修真功法那样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比起千金的野路子来讲,已经好了太多,她能够鲜明地体会到身体素质的进步。
之所以不进城,倒并非是千金害怕叶明钦,固然叶明钦常年居住在军队驻地的营帐之中,并不像侯府一样防卫疏松,贸然进攻必然折戟,但是千金并不在乎那个。
她在乎的是天道气运。
这是系统追求的根本,因此也成为她在这个世界中所追逐的东西。
系统诧异地问:“没有变化……雨还是那样大,你想有什么样的变化?”
千金眨了眨眼睛,说:“没有变化就是最好的变化。”
她上次,在京城杀掉了一个贪官污吏,天道很不高兴,这次她又一次动手,天道却没有丝毫变化。
这两次杀人,同样杀的是官,却有一件事不同。
在京城杀人的时候,千金并没有处理后续那人死掉之后所空出来的官位,但是在驿站杀人的时候,千金拔擢了一个新的官员,来代替那个死人的位置。
这是系统给她的启发。
系统说,叶明钦要修长城,那么他就不能杀。
千金不明白什么是天道,但是她知道系统与天道的距离必然比她与天道的距离要近,因此系统所说的或许就是真相。
天道果真在乎谁去做事谁去立功么?
还是只需要有人去做那件事,立那件功劳便好呢?
“我想,我想清楚该如何去取得天道气运了。”千金说。
系统有些意外:“我还以为你早就把这件事忘记了。”
自从上次提过不能杀叶明钦之后,千金就再也没有和它讨论过这件事。
千金说:“怎么会忘记呢?”
千金的人生中,从现在,到往后余生,只有一件事情要做,那就是杀掉那只旱魃。
要杀掉那只旱魃,需要她回到荒界,要回到荒界,就需要她离开这个世界,只有取得让系统满意的天道气运,她才能离开这个世界。
她绝不会忘记这件事的。
“如果要取得足够的天道气运,那么我们就必须杀掉叶明钦。”
系统:“啊?等等,这超出了我的底层逻辑,你得让我缓一缓,仔细想想看。怎么从天道气运没有变化,到为了取得天道气运,杀掉叶明钦的?你省略了很多环节。”
系统的底层逻辑,就是与叶明钦交好,然后从他那里蹭一份气运。
这样的策略比较简单,相对来说比较适合它这样没有武力值的系统。
但是千金想的是:“一份工作只能有一份天道气运,就像是那个驿站的主官,只能有一个人。如果说修长城是一件功绩,那么事无二主——想要得到他手中的气运,只有杀掉他,取代他的位置。”
千金说:“由我来修长城。”
系统:“……”
它为千金这样简单粗暴的思路而感到震惊,但很难不心动。
这样的路径危险而诱人,收获毫无疑问要比它曾经的选择要大得多。
但是……“很难的吧。”系统计算着这件事的可行性:“一个人是修不了长城的,要调动数十万的劳力,才能建造出这样伟大的工程。”
“一个人的力量是做不到的。”
“如果是修士就可以做到了。”千金说:“只要成为修士,移山填海,东海苍梧,都是寻常事。”
系统干笑着说:“可你不是呀,我是一个恋爱系统,而不是一个战斗系统,所以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让你成为修士。”
千金叹了口气。
系统有些羞恼:“如果我是一个战斗系统就好了。”
千金望着远方的天空,突然冷不丁问:“可是为什么要修长城呢?为什么一座长城会那么重要呢?”
系统说:“唔,因为它可以防御外敌,并且足以流传到千年之后?”
千金思考着这件事,然后她说:“我要进城,我要去看看那座长城。”
进了边城才发现,要修长城,不用进边城。
边城是驻扎军队的地方,这里本来没有城市,后来随着与红毛交战的战线更迭,军队于此驻扎。
有了军队,就有了商贾,有了宅院,有了市场。
因此有了城市。
而长城在边城往西的城外,约莫五里地的地方,不远,足够修长城的劳工们在被红毛们劫掠的时候,叶明钦率军出击,保卫长城。
也不近。
不用担心修长城的劳工们,有朝一日受不了繁重的苦役,暴起作乱,反过来攻打边城。
叶明钦就这样在边城之中高枕无忧。
千金进入边城时,照例说要探亲,边城的守卫见她是个女人,放人进来很干脆。
进了城才发现为什么,这城市里根本就没有几个女人。
像这样随着军队的行进而流动的城市,甚至连一个固定的名字都没有,里面所居住的居民,也并非寻常城市中所常见的普通百姓。
这里既没有女人,也没有老人,更没有平时常在街上见到会到处乱跑的小孩子。
边城只有年轻人,年轻男人,很多很多的年轻男人。
千金走在尘土飞扬的街边,打量着街道上肃穆的气氛,她进城时是下午时分,街上颇为沉寂。
到了天将黑,街上热闹起来。
卖酒的吆喝起来,妓院和南风馆点起灯笼,熟肉铺子也都将肉切开来摆在案上,散发出诱人的香气,在夜色中捕捉着路过的食客。
千金抽动鼻子,走近一家屋檐低矮的铺子,这家店虽然门面不张,但是香味最是诱人。
揭开帘子,小小的屋中,挤挤挨挨坐着十几个成年男子,都从碗里抬起头来看她。
千金穿着从京城带到西疆的衣裙,浆洗得还算干净,但是城中都是刀头舔血的人,看得清她那些暗色是洗不干净的血。
她脚下踩着的草鞋与她那身裙子一点儿不相配,腰侧佩的长刀更是华贵得有些诡异。
无论如何,这个小姑娘不好惹。
千金的目光扫过屋里的男人们,一一与他们平静地对视,绝大部分人都转过眼去,重又将头埋在碗里唏哩呼噜吃东西,不再看他。
只有一个人,脸上大大的刀疤从眉梢连到嘴角,一只耳朵被削掉,眼珠子转也不转地看她,然后轻轻拍拍身边的位子,说:“妹子来这儿坐。”
他这面相可怖,身边正是这屋中唯一的空位。
千金轻笑一声,到柜台点了把子肉,一碗米饭,一碗米酒。
热茶是免费的,不要钱。
千金许久不曾吃过什么好饭,上次肉里面不带沙子的,还是驿馆中火炉上烤着的牛肉。
点了饭菜,带着对美味的期待,千金到那狰狞汉子身边的空位上坐着。
那汉子见千金一点儿不怕他,坐到他身边来,笑嘻嘻地问她:“你竟然不怕我?”
他扭过头在屋里看了一圈,道:“你一个姑娘家,倒比这屋里一群窝囊汉像样儿。”
千金解开腰侧地刀,放到桌上,开口却并不接他话。
而是问道:“你是叶明钦手下的兵?”
那人陡然变了脸色,笑不出来了:“你怎么敢直呼将军名讳。”
千金只是看着他。
那兵上上下下看她,不知她底细,心下有些发憷,把眼珠子转开,似是规劝又似是恐吓,说道:“在这城里,你可以不尊敬天子,却不能不尊敬叶将军。”
他冷声说:“忤逆冒犯将军,是要被杀头的。”
第22章 千金不喜欢他们
那汉子原本似乎是对千金很感兴趣,要与她攀谈的。
千金只是说了叶明钦三个字,却立刻就让他失去了兴趣,甚至畏缩起来,低下头猛扒饭,不一会儿就把碗里饭吃干净,然后仰起头把酒灌进脖子里,出门去了
仅仅叶明钦三个字就有如此之大的威力,把他吓得落荒而逃。
但这件事倒也并非没有任何好处。
他走了之后,千金就可以独享一个桌子了。
过了一会儿,店家将切好的把子肉和新鲜的香米饭送上前来,他一直在柜台后面忙碌,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只是觉得气氛不对,小心谨慎地送了饭,什么话都没有说,甚至没有说一句客官慢用,便又回到柜台后面去了。
千金瞥到掌柜回去之后在柜台里频繁张望,并且时不时会将手探到柜台下面,那里似乎有什么东西。
系统的视野要比她广阔,自从进入边城,知道来到了敌人的大本营,更是时时刻刻开了雷达扫描着。
随着在这个世界呆的时间越来越久,系统的能量也在缓慢恢复之中,已经可以做到一些原本做不到的操作。
它低声说:“那掌柜的柜台下面放了一只弩。”
私人持弩被官府抓到是要处以极刑并株连三族的,但是在边城,似乎这些规矩不太相同。
边城是叶明钦的领地。
这里只有一个皇帝,就是叶明钦。
这里也只有一套规矩,就是叶明钦的规矩。
千金稳坐不动,淡定地低下头,咬了一口把子肉,浓厚的肉汁在嘴巴里爆开来,搭配着热米饭的香气,简直是许久不曾品尝过的美味。
更难得饭里既没有砂石,也没有头发,干干净净。
看来这个世界的天道最近心情不错。
千金越吃越香越吃越快,很快将肉和饭都扒干净,填进肚子里。
饭吃完了,她却并没有急着离开,而是慢悠悠地喝茶,肉吃多了,满足是满足的,只是胃里觉得顶得慌,非得配着温热的茶汤解腻才可。
这家店的把子肉实在是非常诱人,千金吃饭的过程中,不断有人掀开帘子,进到店中来,却没有一个人往千金这里来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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