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天命在我
他转头看向千金:“您觉得呢?阿修罗……大人。”
第27章 终于有解
张三荣竟然是个锦衣卫……仔细想想,似乎也是情理之中,青云客栈是边城人众口一词最好的酒楼,消息灵通,又日进斗金,他背后没什么背景才是怪事。
原本千金以为他背后是叶明钦的前任,现在想想一个已经罢官的老将……面子是有的,但也没有那么大。
至于他能猜到千金就是阿修罗这件事,如果他是锦衣卫的话,就也说得通了。
千金一路步行到西疆来,速度终究比不过重要信息一路飞来的速度。
千金在京城,杀了叶明辉,还在众目睽睽之下一箭射杀二狗,和她有关的信息,绝对算得上是重要信息。
她一路来也并未刻意隐瞒过她的身份,西疆有的是能打的人,但能独身在混乱中杀个来回,身上没有一滴血是自己的,这已经不是人的范畴了。
张三荣是见过血的,他更清楚人类的极限,就在那里。
就如同那支从三千米外飞来的箭矢,那不是人能做到的事情。
事实上千金刚到西疆,她的事迹就已经摆到了有心人的案头,其中也包括,她拿出了锦衣卫的令牌,在驿站中插手拔擢官员这件事。
张三荣既然知道她拿出了锦衣卫的令牌,自然就以为她是锦衣卫的人。
并且级别比他高。
眼看此时叶明钦趁乱下了黑手,张三荣这次在千金眼前暴露身份,是来求援的。
都趁着兵乱烧了青云客栈了,趁乱杀个掌柜的,又有什么不可以的?
到时候别说是皇帝,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他张三荣一样是死在红毛手里的,而叶明钦则是抗击红毛的大功臣,为他报仇雪恨的大好人。
千金顿时明白了这一切。
她看向张三荣,淡淡道:“既然你知道了,那么叶明钦定然也知道了。”
包括她是锦衣卫这件事。
想来也好笑,千金早知道锦衣卫这种特务机构,内部信息必然不可能透明,连最上头的那个人都不一定知道谁是谁不是。
但是居然就凭借一个令牌,就让所有人相信她是锦衣卫……
明明她之前刚在京城犯下大案。
真离谱。
在他们的脑海中,一个武艺高强之人,被通缉,又被撤销通缉,似乎只有一种可能,就是被朝廷降服了,而不是皇帝认输了。
“与我谈谈叶明钦。”
青云客栈还在燃烧,千金在街对面找了个地方坐下,正对着火灾现场,扭曲的火焰是绝佳的美景。
张三荣也不讲究许多,席地而坐,凑过来与她说:“叶明钦狼子野心,养寇自重!”
千金道:“这件事朝野上下,还有谁不知道?别拿这种烂大街的东西来糊弄我,给我说些我不知道的。”
朝野上下到底知不知道叶明钦养寇自重,千金不知道。
但是千金知道,边关将领养寇自重从来不是一件稀奇事,他们靠打仗吃饭,自然就要想个法子,让自己一直有仗可打。
她只是拿这话逼迫张三荣罢了。
张三荣听了,露出一脸苦笑,抬头看着对面火焰冲天的青云客栈,半辈子心血化为乌有。他一点儿不怕死,但是青云客栈是他半辈子的心血,锦衣卫可没拨款给他开酒楼,那里面投进去的是他大半辈子冲锋陷阵得来的犒赏。
他老了,打不动了,只想凭借青云客栈后半辈子做个富家翁……叶明钦烧了青云客栈,还真不如直接一刀杀了他。
四处喧闹,人来人往,正是适合讲秘密的好时候。
他凑近千金的耳朵,说:“我听闻大人你是善断果决之人,不知道您的打算是……”
千金看着他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
搭配她身上兜头满脸的血腥气,宛如修罗。
千金细声细气地说道:“我来这里,就为了两件事。”
“第一,我要杀掉叶明钦。”
“第二,我要除掉作祟的红毛。”
“我原本以为,红毛是心腹大患,非叶明钦不可除,所以被困住了手脚。”
张三荣一时失语。
哪怕他也是百战老兵,见惯了血的,也被千金这话中的煞气给镇住了。
如果信息无误,她才到边城两天不到。被困住了手脚?怎么才算不被困住手脚?一来边城就直接杀人?
张三荣想说什么,看了看从千金衣角低落的焦黑血液,还是住了嘴。
如果是她的话,大概这确实算是被困住了手脚。
但……张三荣揉了揉眉心:“红毛确实是非叶明钦不可除。”
说起这件事他颇有些颜面无存之感:“当初张将军在的时候,我们这些西疆人,恨不得将红毛都给杀干净,却怎么也做不到。”
这已经算是修饰过的言辞了,真实的情况是,西疆人当时被吊打,屡次被夺城,然后再组织人手去夺回被红毛夺走的城。
张三荣屡次立有先登之功,登的就是被夺走的城。
“叶明钦来了之后,是养寇自重,但是养寇自重的前提是,他真的有本事能把红毛当猪宰。他能把红毛当猪宰,才能把红毛当猪养。”
张三荣说:“我虽然看不惯他许多作为,但是治军练兵这件事,我不能不服他。”
他倏然间思绪一荡,惨笑着说:“大人,你说他本事这样大,我不如他远矣,他要我死,是不是我死了对西疆才好?”
叶明钦好吗?
不算好,他冷酷薄情,强征徭役,破家灭门,养寇自重,不把人当人。
但是他张三荣打不了胜仗,对付不了红毛,他叶明钦就是做得到。
战场上的事,就这么严酷,赢就是赢,你就算冷酷无情横征暴敛不当人子,也是赢。
输就是输,你就算是真龙下凡忠勇双全仁孝礼义一分不差,输了,依然是输了。
唯独输赢这件事,做不得假。
“要在我们两个人里面选,似乎确实是我该死的。”张三荣喃喃道。
千金看着他,道:“你要是想死,等我杀了叶明钦,再杀干净红毛,我倒也可以送你一程。”
张三荣看着她,问:“叶明钦好杀,可是大人你又要如何杀干净红毛?”
千金见过红毛了,也不过是凡夫俗子,肉体凡胎。
她慢慢说道:“我一天杀五百个,十天也杀五千个,一百天也杀五万个了。”
如果两军对阵,张三荣这些老兵,不是红毛的对手。
千金一个人,也无法对付一个成型的军团,三轮弓箭齐射,不是修士,根本挡不住。
但是一个略显薄弱但是败而不溃的军团在前,加上千金这样一个人绕后屠杀,这就足够了。
千金长舒一口气:“好呀,红毛的事情终于有解了。”
她确实一直被这件事困住手脚,她不确定自己一个人要怎么解决红毛这一整个族群,如果她自己不能解决这件事,又杀掉了能解决这件事的叶明钦,那恐怕这辈子不要想着离开这个世界了。
留下来渡劫吧。
天道不会放过她的。
张三荣这个时候来投靠她,属于是来得正巧。
这下她终于可以杀掉叶明钦了。
第28章 长谈,击杀
叶明钦回城了。
他回城时, 青云客栈已经彻底化成了一捧灰,城中的动乱也全?都消失了。
就像是……老虎回到山中,魑魅魍魉皆匿迹。
千金在高处的塔楼上向下俯视,她看见叶明钦一脸平静, 明明是大胜而?归, 他的脸上却毫无喜悦之情。
他骑坐在高头大马上, 忽然似有?所?感,抬头向千金投来一瞥。
千金并不躲, 两人的视线在空中交汇, 但很?快随着?队伍的前进,两人的距离被拉开了, 视线一触即分。
系统突然讶异地说:“他对你的好感度不低呀,真奇怪,他现在应该早就知道你杀了他弟弟的吧。”
千金漫不经心地问?:“有?多少?”
系统说:“有?30!”
千金笑了。
三十不能算高,她记得系统当时说过?, 第一个任务者刚见到?叶明辉时, 初始好感度就有?50。
但这也绝对不低了, 毕竟她刚见到?叶明辉时, 叶明辉对她的好感度只有?2。
当时她可没有?杀掉叶明辉的兄弟姐妹。
她只是看了叶明辉一眼,叶明辉对她的好感度只有?2, 但是她杀了叶明钦的亲弟弟,叶明钦对她的好感度有?30。
“真有?意思。”千金舒展了下肩颈,抬起头看向天空中清明的黑夜,没有?一片云,只有?点点繁星, 在空中闪烁着?,像是一只只眼睛, 冷酷地注视着?地上所?发生的一切事。
“他好像很?讨厌他弟弟。”千金说。
系统仔细思考片刻,肯定了她的推测:“好像真的是这样耶。”
它说:“第一个任务者当时把叶明辉打通关之前,叶明钦的好感度一动不动,直到?她成了叶明辉的未婚妻,叶明钦好感度很?快后来居上,刷到?比叶明辉还要?高了。”
“你们人类啊……”它感叹。
“不过?这件事无关紧要?。”千金平静地说道。
要?杀一个人,不在于他的年龄、性别和故事,只因为他挡在千金回家的路上。
千金去取刀。
上一篇:重生七零:替嫁媳妇有点娇
下一篇:影后妈妈单身带娃上综艺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