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颠勺大师
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222都和小归云一起度过,并试图把他拐成自己的帮手。
“如今是大燕珩元十六年,神仙,你口中的燕炀帝都还未即位,至于后来的大奉宣武帝,估计还在他母亲的肚子里。等时间到神仙说的那个时候,小僧都已经老了。”
【那就帮我找个小的。】
222想了想,【对,找应家的二儿子,那个小子有佛骨,但他是个色胚,你要让他改过自新喔。】
小归云没有搭话。
他们的周围是黑暗混沌的虚空,极远处有许多闪耀的星辰,那是这个小世界曾有过的大能的思想之光。
每个世界一旦被创造出来,就会自动开始自我完善与运转,立足于现在,往前数千年,往后数千年,所有的历史、未来,都会被缓缓搭建。即使一开始是产生于虚幻,但慢慢的,随着历史与未来的完善,它最终也会成为一个真实的世界,平行于其他的世界而存在。
“时间像一条蛇,头尾相衔,无始无终。”
小归云抬手在虚空中画了一个金色的圈,又在圈中点了三个点,“过去、现在与未来循环往复,所以未来也会成为历史。是这个意思吗神仙?”
【是啊。】222肯定了他聪明的头脑。
“这个世界上真的没有佛陀,那岂不是意味着小僧以后可以喝酒吃肉?”小归云深沉的说道。
什么牛头不对马嘴的东西!
222怒道:【你个乌龟笨蛋脑袋,给我去拯救世界啊!】
小归云后来成了222的徒弟,实不相瞒,这个徒弟看起来好像要比它这个师父要聪明许多。
在飘离这片领域,最终进入到彻底沉睡之际,冒着被混沌空间劈死的风险,语焉不详的向他透露了一点点任务内容,并把压箱底的一柄时空镜子留给了他,留给了未来的二皇子殿下。
镜子是它以前在黑市淘来的残次品,只能小世界的土著使用,还只能用三次。好像可以穿梭时空,但它也不太清楚怎么回事,都到山穷水尽了,死马当活马医吧。
【就是这样!】
淮阴侯府中,222骄傲的挺起自己并不存在的小胸脯,【我觉得上一世的应云渡很不错喔,他不色的时候还是很好的嘛。怎么样,他有没有大展神威,救主人于水深火热之中啊?那都是我222的功劳,不是他的喔,你可不要爱上他,要爱就爱我222!】
镜子?乔知予回想起这一世初遇应云渡的场面。那矮林篝火旁,他的那面镜子确实是碎了,但她怎么没有觉得这小子有什么特异之处……
“节外生枝。”乔知予不耐道:“为什么不把镜子给我?藏私,还给外人,我抽你。”
【拿不出来,在这里没法拿,会被巡查组发现。】222狗狗祟祟道:【这是电子黑市淘的,违禁品。】
“没用的东西。应云渡和你一样没用,不愧是你的徒孙。”
乔知予啜了一口茶,“不过他在床上还是有点用,我操他操得心安理得。”
【不要,你不要操他。】222难过的哼唧起来。
乔知予无法无天的笑了,食指在杯口划了个半弧,“偏要。”
应云渡又回梦云山住寺庙去了,看起来一整个就是一清心寡欲的妙龄小和尚,哼,但谁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清心寡欲。
乔知予还想去会会他,最好能再揉他一揉,逼问他到底用那面镜子做了些什么,以及是不是对妙娘蓄谋已久,别有居心!
现在想起来,第二世的时候他就和妙娘走得很近,等等——第二世的时候就走得很近,他俩不会是情投意合吧?妙娘不会真的喜欢他吧?!
操!
乔知予突觉不妙,恨不得立刻就冲去梦云山揪住应云渡的衣领问个明白,但还未出门,王福公公就来到淮阴侯府传达了圣上口谕,把她请进了宫里。
宣武帝这次把乔知予召进宫,是与她商议朔狼部的问题。
朔狼使节团昨日来京,表达了新朔狼王对大奉的臣服之意,表示朔狼永为大奉属国。
使节团呈上的国书里,新朔狼王对宣武帝都喊上“天父”了,还亲亲热热的说要把自己的亲弟弟归仁亲王留在大奉,替自己侍奉天父左右。以后每年宣武帝的生辰,朔狼都会前来朝拜进贡,以示对天父的忠诚与爱戴。
九天阖闾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这是每一个君王心中的至高梦想。新朔狼王不过二十七八,年纪轻轻拍马屁功力了得,一记马屁正中宣武帝的红心。加之大奉确实应当养精蓄锐,再次用兵不免劳民伤财,于是宣武帝就打算用杜修泽呈上的方案,对朔狼部羁縻待之。
说是商议,但其实宣武帝心头已经拿好了主意,乔知予当然不会有什么意见,倾听完毕后就捡了些类似于“陛下真是英明仁厚”这样的好话喂给皇帝听,让他十分受用。
既然进了宫,那肯定得去看看姻姻。和宣武帝请示以后,乔知予就去了趟姻姻的寝殿。
蠢姻姻已经把头发盘成了妇人的样式,让乔知予看了一时难过,一时又欣慰。她坐下来,听姻姻聊了聊这十几日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继续密切的关注姻姻的心理健康和生理健康。
接下来,整个三月她都十分忙碌。
宣武帝林林总总摊派了十几件事给不言骑做;临雒出了一件特大贪腐案,刑台顿时又收了几十个嘴巴咬得死紧的牢犯;李维仪顺利的参加了春闱,女扮男装没被任何人发现。
杜修泽上次被她玩了一通,似乎男性尊严在她这儿碎了一地,从此避她不及。但奇怪的是,每逢朝会或者宫宴,当她的视线没有落在他身上时,他却仍然在偷偷的看她。
朔狼使团很快离开大奉,留下了一个被当做质子的朔狼亲王。
这个亲王是上一任朔狼王的儿子,本来也有继承朔狼部王位的资格,但却被自己的亲兄弟扔到了大奉。在大奉,他是他乡之客,寄人篱下,而当他日后回到朔狼部,那里也再没有他的立锥之地。
明眼人都知道,他被选中成为质子的那一刻,就已经成为了一颗弃子,没有任何人在意他的死活。
在一个晴朗的午后,乔知予得了闲,准备去探望这位被幽禁在十王宅的外邦亲王。
她倒也不是滥好心,朔狼拧成一股绳对大奉迟早是个威胁,她更想看到朔狼乱起来,或者,朔狼权柄握在听话的人手里。
十王宅是前朝留下来的圈禁王子王孙的宅邸,如今这里由朔狼亲王执思义独享。虽然宅子很大,但到底是幽禁,这让这位曾经驰骋草原的小亲王十分不适应,脾气异常暴躁,十分没有教养。
“滚!操你娘,给老子滚!”
一碗伤药被砸到地上,瓷碗砸得稀碎,送药的侍从被人一脚踹了出来,惊恐万状的爬起来跑开了。
“侯爷,你看,他吓人得很。”
管事的嬷嬷愁苦的摇着头,“谁都靠近不得他,他的脚都快烂穿了,到时候万一圣上怪罪下来,我们真的……哎!”
这小子会说汉话,这点倒挺出乎乔知予的预料。
她端起嬷嬷盘中的伤药,优哉游哉的进了屋。
四下狼藉不堪,椅子、桌子全部翻倒,盆栽、花瓶全部砸碎,帐幔被扯下,杂乱的堆在墙角。
一个少年颓唐的坐在这一地杂物之间,身形瘦削,披发左衽,赤着脚,脚底满是伤痕。
感受到有人进来,他抬头就准备骂人,可目光刚一触及乔知予的脸,他的瞳眸就猛地一缩,整个人都紧绷了起来,紧张道:“是你。”
乔知予把伤药放到了门口花架上,随后上下打量了两眼地上的少年,衡量他到底值不值得她的投资。
朔狼部的图腾是狼,每一个战士都像狼,穷凶极虐、杀气腾腾,但面前这个很明显不像狼,像狗,而且还是丧家之犬,是脾气极差的那种坏狗。
“乔迟,你个婊子养的。”
少年狠喘了两口气,眼神狠戾的开始乱吠起来,吠的极其难听:“老子不怕你,操你娘的,敢过来,老子咬断你的喉咙!”
乔知予眯眼一笑,大步走过去,左手搭上他的肩,右手成拳,狠狠一拳喂进他的肚子里。
“第一课,好好说话。”
少年应声倒地,疼得满头大汗,面目扭曲,在地上瑟缩得像个虾仁,所有污言秽语全都被堵在喉头,半句都发不出来,只顾着倒吸冷气。
缓了好久,他终于缓过来,不屈的盯着面前人,憋出了一个字:“操……”
面前人的手高高的扬起来,像是要狠狠赏他一个耳光,抽得他口鼻流血。
他浑身僵直,恐惧的等着即将到来的严厉惩戒。
可最终,那只温暖的手却轻轻落到他的额头,将他脏污狼狈的头发抹到了脑后。
“过来,喝药。”
第83章 第八十三癫
面前这张俊美到近乎邪门儿的脸,执思义一辈子都忘不了。
两年前,乔迟奉命来到漠北,暂任漠北军统帅。彼时大奉已经创立,而淮阴侯乔迟在中原大地上因智计过人,手段残暴被冠以“魑鬼”之名,是应离阔麾下令大奉的仇敌们闻风丧胆的一员猛将。只是在遥远的漠北,还没人知道他是谁。
“劫掠”的习性流淌在朔狼部的血液之中,一旦草场上冻,牛羊饿死,劫掠就成为他们的主业。他们劫掠敌人,也劫掠邻居,倘若无人可供劫掠,就劫掠自己的兄弟。
如往年一样,朔狼部再次将手伸向南部的这个软弱的大国,用弯刀与长矛收割肥美的脂膏。老人和男人全都杀尽,金银、粮草、牲畜、女人、幼童……可称为财富的一切,他们统统劫掠。
纷乱的马蹄裹起滚滚烟尘,朔狼大军在这烟尘中出现,欢呼着驾马踏破汉城城门,大肆烧杀抢掠,再踩过满地尸体血泊离开,留下残垣断壁、满目疮痍。
草原上就是这样,你吃我,我吃你,胜者活,败者亡!最好的东西,只属于最强大的部族,懦弱的人只配做牛马,被奴役、被践踏、被屠杀,甚至死之后还要被敲骨吸髓、啃食殆尽。
那一年,朔狼部战士们在朔狼王的带领下,再次侵入汉境,在满载而归之时,在珍珠碛遇到了一字排开等待在此的漠北军精锐。人不多,只有三千人,但气势熏灼、杀气腾腾,像一把闪着寒光的长剑,而乔迟就是这柄长剑最锐最利的剑锋。
在漠北亘古的寒风中,他领着这柄长剑,以拔地倚天之势,狠狠向朔狼军斩下来!
那是朔狼部从未遇到过的劲敌,以一当十的朔狼勇士,在珍珠碛折了两千,血染红了整片戈壁滩!朔狼王首尝败绩,被斩一臂,差点身首异处,带着残部大败而逃。
从未有过失败的朔狼王认定这支南部王朝的强兵只是侥幸得胜,但事实证明,他的逃脱才是侥幸,天神并未再次庇佑于他。
在五个月后,在华木盖,朔狼部再次一败涂地,而这次,他的首级被乔迟这个活阎王毫不留情的割下,悬挂于边塞城门之上。
华木盖一役,镇北军统帅乔迟乔知予一战成名,自此——声慑燕然,势压横山,鹰扬虎视,惮赫千里!
执思义那时只有十五岁,他的父亲是朔狼王,母亲是被抢来的汉人,他是朔狼王的儿子,可却从未被任何人当做他的儿子。他是杂种,是朔狼和汉人之间的夹缝,他不为任一部族而活,只为他自己而活。
在华木盖一役中,朔狼大势已去,所有朔狼勇士都在往前冲,他握着武器,转身逃离。最后一次回头,纷乱的战场上,透过互相厮杀的人群,他看到乔迟提脚踩在父亲的胸口,弓着身,一只手扯住父亲的头发,另一只手提着剑,割下了他的头。
四周狼烟滚滚,杀声震天,但执思义知道,一切都结束了。
他只怔了那么一瞬,立刻扭回头,逃得干脆利落。
在战事结束之后,他那个名义上的大兄执思庆即位为新王,决定向大奉臣服。草原上就是这样,弱肉强食,打得过就掠夺,打不过就俯首于强者。活着,更好的活着,就是这里唯一的信条。
为了博得大奉天子的信任,大兄效仿旧制,要往大奉送出质子。质子的人选需是朔狼王血亲,一旦朔狼反叛大奉,质子便会被即刻处死。
大兄无子,只能送兄弟,在争夺朔狼王位的过程中,不懂事的兄弟都被他杀光,剩下的都是坚定的站在他身边的手足,自然送不得,于是无人在意的执思义立刻就被封了归仁亲王,被请上了马车。
草原上的狼群从来成群结队,可也有不为族群所容的孤狼,他从始至终都是那只孤狼。
大奉不会有他的容身之处,朔狼部也没有,可相比于这豪华的金丝笼一样的宅邸,他更想念草原上粗陋的毡房、成群的牛羊、还有低矮的蓝天、爽利的风。
“腿伸出来。”面前人说道。
执思义打了个激灵,猛地回神,“想干什么?我不!”
他忘不了面前人在战场上厮杀的凶悍模样,后来许多次做噩梦都还会梦到他慢条斯理的割下阿爹的头的场景。他如今孤零零的被撇在大奉,他捏死他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或许他是想来戏耍他、折磨他,或者还有其他的想法……他不知道,他也不想知道!
他想活,实在活不了,死也可以,最好能留全尸,他不想被割脑袋。
臭小子竟然还硬气得很!乔知予眼神一凛,缓缓抬起了手,眼神在执思义的身上逡巡了一下,瞄准他的胸,正要下手,执思义见势不妙,赶紧把腿伸了出来,伸到了她面前。
吃硬不吃软?
她阴阴的斜了他一眼,他咬着牙瞪回来。
实话实说,小伙子长得还不错,高鼻深目、双眸碧蓝,眉宇之间既有汉人的柔美,又有朔狼部族的刚毅,哪怕是以时下的眼光来看,他也是个俊俏的小伙。只可惜,身为两族混血,他注定在哪里都讨不了好。
瞥了眼他伤痕累累的脚底,她问道:“脚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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