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似伊
赵春兰见到是沈美云过来,她顿时把脏手放在围裙上拍了拍,去迎她,“先准备嘛,不出意外的话,年后就要走了,也没多久了。”
反正他们家老周,这次一准在裁员的名单里面。
沈美云跳过层层行李,“那也太早了,离过年还有一两个月呢。”
赵春兰指着那大件,“这些都是日常不太用的,提前收拾出来也没事。”
沈美云来了,她也不收拾了,去堂屋拿了绿色的铁皮暖水壶出来,给她倒了一杯热水。
沈美云接过,“好了,嫂子不用忙活了,我就过来看看你们。”
她好久没来赵春兰家了,想当初才随军入驻队的时候,赵春兰算是第一个对她释放出善意的人。
也是她交的第一个朋友。
赵春兰可不听她的,马不停蹄的进屋找吃的,一盘子菇娘果,一盘子冻梨,但凡是家里有的东西,恨不得都拿出来给沈美云尝尝才好。
“你好久没来了,多吃点,这种玩意儿都是漠河这边独有的,等离开了漠河,怕是想吃也吃不到了。”
感受到赵春兰的热情,沈美云心里到底是妥帖的,“嫂子,你说的是,出了漠河可真不容易吃到菇娘果。”
黄黄的菇娘果,圆溜溜一个,拇指大小,酸酸甜甜,很是开胃。
“是啊。”
赵春兰有些伤感,“等走了,就吃不到了。”
见她情绪低落,沈美云剥了一个菇娘果递给她,“放心吧,等你们将来去了鹏城,那边有吃不完的水果。”
赵春兰惊讶,“那边水果多?”
沈美云点头,“香蕉,黄皮,荔枝,芒果,番石榴,应有尽有。”
“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特色,这点嫂子你不用担心的。”
有了这话,赵春兰这才放心了去,“美云,你懂的真多。”
沈美云笑了笑,“这不是我懂的多,只是跑的地方多了,这些东西自然就知道了。”
她扫了一眼,“怎么不见二乐?”
提起二乐,赵春兰就发愁,“那孩子还在学校读书呢,我就不明白了,我家大乐从小到大读书从来不让我发愁,二乐完全相反,打都打不到学校去,光读一个六年级,都读了两年了。”
一直留级。
“我让老师每天多给他上会课,多布置作业,压着他在学校写完。”
“如今大乐出门读书了,我和老周也辅导不了他,只能找老师去辅导了。”
沈美云有些诧异,“两个孩子的性格不一样,二乐如果实在是读不下去书,你倒是不如让他去学门技术。”
不是每一个孩子都擅长读书的。
“技术?”
赵春兰顿时好奇了起来,“学什么技术?”
她倒是从来没往这方面想过。
沈美云,“男孩子啊,能够吃到老的技术,无非就是那几个,第一现在极为挣钱的开车,当个货车司机,一辈子基本上温饱是够的,在一个就是厨师了,你看这次这般裁员,司务长的位置不动如山。”
“还有就是——”
她说到一半卡壳了,“算了,想不起来了,等我下次想起来了在和你说,你最主要的还是要看二乐自己喜欢什么,你根据他的兴趣,去推荐他学相关的技术。”
二乐便是这个时候放学的,他现在完全是附近的一霸,尤其是绵绵不在后,大哥周青松也考出去了,他简直就是家属院的老大。
得益于嘴巴甜,脑子灵活,这一块的孩子们基本上都福他。
十三岁的二乐,个头猛的窜起来,清瘦挺拔,五官俊秀,嘴里吊着一根狗尾巴草,书包被他歪歪扭扭的搭在肩膀上。
走路也是吊儿郎当的。
赵春兰看到这一幕,就气的要命,“会不会背书包?会不会走路?会不会穿衣服?”
上去就是一巴掌拍在二乐的肩膀上。
二乐下意识的要和赵春兰犟嘴,只是刚开了一个口,就看到了不远处站着的沈美云。
二乐呆了下,所有犟嘴的话,都跟着咽回去了。
“沈阿姨?”
他喃喃道。
整个人都如同石化了一样,僵硬在原地。
沈美云微微一笑,“二乐,长高了。”
这话一说,二乐脸顿时红了,他小跑
着朝着沈美云过去,“沈阿姨,绵绵姐姐呢?”
他好久好久没见过绵绵姐姐了,年幼时期的记忆,也慢慢开始消退。
但是绵绵姐姐几个字,确实无论如何都不能忘记的。
“你绵绵姐姐在北京备战高考,她这次没回来。”
听到这话,二乐一脸失望,接着,才反应过来,“绵绵姐姐都要高考了?”
“是啊,明年六月份考试,也就半年的光景了。”
二乐,“那她想报考哪个学校?”
还是清大吗?
他想问,却又不敢问。
沈美云,“还是清大,她从小到大的梦想学校一直都是这个。”
听到这话,二乐顿时沉默了下去,他整个人都是蔫蔫的,他发现自己周围的人一个比一个优秀。
只有他是最差的那个,学习不行,做事也不行,好像除了一张嘴比较厉害点,在也没有一丁点的用处了。
这一刻,二乐丧到不行。
沈美云似乎看出了什么,她抬手揉了揉二乐的头,“你还小,才六年就,一切都来得及。”
“只是二乐,你要抓紧机会啊。”
“等家里若是不在家属院住着了,以后你在学校就没这么好的机会了。”
不是每一个学校的老师,都愿意在放学后,在给学生单独补课的,这是需要时间和精力的。
二乐茫然了下,“不在家属院住?”他下意识地去看母亲赵春兰。
赵春兰嗯了一声,“你爸这次在裁员名单里面,等他的正式通知下来了,咱们家就要搬离家属院了。”
这话一落。
二乐顿时沉默了,他从未想过自己会离开家属院,这是他一直长大的地方啊。
“不走不行吗?”
他不死心地问了一句。
“不行。”
赵春兰回答的斩钉截铁,“花无百日红,你爸年纪大了,自然不可能一直留在驻队。”
她语气郑重,“二乐,你要想想自己的未来了。”
十三岁的孩子不小了,不该是这般每天招猫逗狗,到处玩耍。
二乐低着头不吭气,自己背着书包,转头进屋把门关上了。
隔绝了外面的世界。
看到这一幕,赵春兰叹气,“男孩子就是皮,说不得打不得,还一身叛逆。”
“不过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我们家大乐当年就没有,完全就是个书呆子,从来不让我们操心。”
但是老二却操碎了心。
“孩子性格不一样。”
沈美云倒是有些好奇周青松,现在在干嘛,毕竟对方可是书中男主。
“你家大乐?”
提起大儿子,赵春兰脸上多了几分骄傲的神情,“他考到燕大了,今年在读大二了。”
当年,大乐可是他们整个漠河市,甚至是整个黑省的状元。
沈美云极为诧异,“他考到
北京了?”她是一丁点消息都不知道的。
“对。”
提起这个,赵春兰也有些纳闷,“大乐说让我不要和你们说,免得麻烦你们。”
当时周青松去北京报道读书的时候,她还打算提前和美云联系下呢,看下北京那边有没有熟人,可以照顾下大乐。
结果,被大乐一口拒绝了,说是没必要,既然现在都分开了,人情用一次薄一次,还不如不用。
反正,去学校报道,他一个人也不是不行。
沈美云叹口气,“孩子们长大了就有自己的主见了。”
其实,她自己也知道,比起大乐这个孩子,她更喜欢二乐,实在是那本书里面,绵绵最后因周青松而死。
多少还是沾点关系的。
以至于,她对周青松的心态,其实很复杂。
赵春兰倒是不知道沈美云的心思,她笑了笑,“确实有自己的主见了,也嫌父母烦了。”
“当时大乐去学校报道的时候,还不让我和他爸去送他。”
到底是有失落的,但是转念一想,孩子大了,能独立飞出去,和小时候自然不一样。
“美云啊。”
赵春兰拉着沈美云的手,“你将来若是回到北京,有空帮我去看下大乐这孩子,他自从去上学后,两年都没回来了。”
说到这里,她还不忘进屋,找了十张大团结出来,“你帮我把这钱带给他,跟他说,若是钱不够了,给家里打电话,我和他爸给他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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