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在八零,硬汉老公天天哄 第103章

作者:海棠火火 标签: 穿越重生

  “两位想吃点儿什么?”

  “我们不太饿,随便做一点儿你们店里的特色吧。”

  “好,我们店里的特色是红烧排骨、清蒸鲈鱼和酒酿丸子。”

  “红烧排骨,两碗米饭。”

  “好嘞。”

  当王嫂子接待到第四桌不太饿的客人,她越来越迷糊。

  直到往出送人的时候,她看见大狼狗在路边对人卖萌——好家伙,这地瓜也太精明了吧!

  王嫂子直接站在风中凌乱了,她这辈子,就没见过这么聪明的狗!

  而就在过去的这一分钟,地瓜又凭借自己的实力,成功的诱惑来了两个年轻人。

  王嫂子眼睛一亮,赶紧开路——

  “欢迎光临,咱们家是特色饭馆,屋里可热乎了,还有咱们北方的特色菜,保管来了不后悔!”

  现在的年轻人生活讲究,只要下得起馆子,普遍都不差钱,既然进来吃饭,那肯定要挑好的点。

  王嫂子下了一个大单,乐得合不拢嘴,赶忙去厨房给沈莞报备。

  有地瓜在外头招揽客人,这么一忙活,不知不觉,天就黑了。

  沈莞也纳闷儿呢,今天点荤菜的客人怎么那么多,临近五点,店里总算清闲来一点儿,她抽空出来休息两分钟。

  “陆霆霄还没走?”她问。

  王嫂子笑着指外头:“没有,跟地瓜在外头,给店里拉客呢!”

  沈莞也被弄的满头雾水,出门,就看见了这样一幕——

  陆霆霄笔挺如松的牵着狗绳,一人一狗站在路边,光是气场就拉风,人们想不注意都不行。

  恰好这时候有两个小姑娘从他们面前经过,先是看了看男人,然后才看他身边的大狼狗。

  “这狗让摸吗?”

  “可以。”男人神色严肃的颔首。

  两个姑娘便蹲了下来,地瓜则任由她们是四只手在头上,腿上,背上一通褥……

  等两个姑娘摸完,准备走了,大狼狗先跑到两人跟前,又是用爪子扒拉她们,又是朝店里使眼色。

  在两个姑娘不明所以的时候,一旁的男人给出解释:“它让你们进去吃饭。”

  “啊?可是……我们俩刚吃过。”

  “还可以再吃点儿,店里啥都有,老板亲自下厨,手艺这条街上最好。”

  “呃……”两个姑娘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咋能想到呢,就是停下撸个够,顺便跟帅哥搭个话,就得进屋去吃饭。

  “能下回去么?我们真的吃不下。”姑娘们试探着问,小心翼翼的模样,好像生怕男人跟狗把她们赖上一样。

  “可以。”

  听见男人的回答,两个姑娘松了口气,赶忙低着头跑了。

  陆霆霄便牵着狗,继续跟站岗一样,在路边吸引人过来。

  沈莞看的满头黑线,做生意讲究的是个两相情愿,他们这一弄,搞的她成了强买强卖!

  “陆霆霄!”沈莞扯开嗓子叫了一声。

  陆霆霄跟狗子一起转头,随即,地瓜戴着红色的圣诞帽,哈哧哈哧朝她跑来邀功。

  沈莞嘴角抽了抽,命令:“进去。”

  地瓜明显还没玩够,摇晃着尾巴,挑衅似的跑到男人脚边。

  沈莞新道一声好家伙,这就不听她的话了!

  “陆霆霄,你给我进来!”沈莞使劲儿瞪了一眼。

  陆霆霄答应,牵着狗往回走。

  到了门口,沈莞直接扭头进去,理都没理他。

  陆霆霄也没脾气,耐心的牵着狗坐在凳子上,厨房里,很快响起做饭的声音。

  很快,沈莞端上一盘木须柿子盖浇饭,放在桌上。

  “天晚了,吃完赶紧回去,身上有伤还出来跑,我看你是真嫌自己命大!”

  “你知道了?”陆霆霄惊讶。

  心里默默将林玉兰给记上了,说好了不让他告诉沈莞,他自己却……

  要说林玉兰对她没有别的心思,怕是鬼都不信。

  陆霆霄这碗饭吃得很慢,一勺咀嚼很久,才咽下去。

  过了五点半,饭店又陆续开始上人,沈莞没空管他,将地瓜重新关进了杂物间,便在厨房忙碌开。

  不知不觉,饭店里坐满了人,陆霆霄一碗饭终于见底,起身给客人腾地方。

  他来到收银台,掏出了一张大团结,放进了钱匣子。

  “霆宵,你吃完了,正好,那桌还没结账,你帮我算一算,这人太多了,我实在招呼不过来。”王嫂子出声向他求助。

第165章 未来一定会更好

  一天的忙碌下来,本就生意不错的饭店,加上狗子卖萌,硬是多招揽了十几桌人。

  陆霆霄足足在这里帮着忙到九点,才在路上叫了一辆三轮车坐回去。

  沈莞给徐利昂做了饭送走,揉着累得发酸的手腕,在吧台核对账目。

  “咦?怎么多了十块钱?王嫂子……”

  沈莞今天一天进账就六十九,但是总钱数里头,却有七十九块钱。

  她觉得是王嫂子收钱收差了,于是把昏昏欲睡的她叫醒。

  王嫂子睁开眼睛,整个人都处在懵圈中。

  “咋了?”

  “多了十块钱。”沈莞将一整张大团结拿起来。

  王嫂子无辜的摇了摇头:“我今天没收过十块的钱啊,是不是霆宵收错了?”

  “陆霆霄收过账?”沈莞跟她确认。

  王嫂子没有多想,她跟陆霆霄是两口子,让他碰账也没问题。

  于是回答:“是啊,那会儿人多,我忙不过来,趁着他在,让他算的账。”

  沈莞叹了口气,不用问就知道,这钱是陆霆霄放在这里头的。

  她没再说什么,将大团结跟六十块钱揣进兜,把王嫂子的饭也打包,载着她往回走。

  ……

  次日。

  沈莞饭店九点准时开门,陆霆霄在九点半报到,沈莞不知道该说他什么好,总之好话坏话都说尽了,除非跟他彻底闹翻,老死不相往来,他兴许能放弃。

  但他俩又分明没到那地步!

  沈莞不管他,他则是直接去后厨牵着大狼狗,去路上站街……

  别说,十点钟,饭店里还真来了客人,就是被大狼狗给吸引来的,昨天没进来吃饭的那两个小姑娘。

  “阿姨,给我们做两份炸酱面。”

  “好嘞!”王嫂子去记菜谱,沈莞去厨房里开火。

  等做好了饭,徐利昂姗姗来迟,他身后还背着书包,到灶火里告诉沈莞,他回家把书包偷出来的,下周一开始就去上学。

  沈莞直接就不让他干活了:“趁着这会儿没人,你去外头学习,人多了你再忙。”

  “行吧。”徐利昂也不逞强,听话的拎着书包坐在靠近窗口的地方,借着光线背笔记。

  少年安静的坐在书桌前,背影清瘦却挺立,手握着钢笔,一笔一划的写着公式。

  王嫂子娘家母亲重男轻女,没上过几年学就被家里要求辍学了,此下,光是看他握笔的姿势,就觉得很好看,趁着店里没人,过来在旁边看来一会儿。

  大概十一点左右,店里的门被打开,王嫂子见了走进来的人,一时忘了是谁。

  “欢迎光临,屋里都是空桌,您随便找地方坐。”

  女人面对她的接待,却将食指抵在唇边,她满眼都是温柔的看着坐在窗户边学习的少年,一时被感动,不禁潸然泪下。

  王嫂子终于认出了她,就是那晚上给沈莞存钱的女人,应该是……徐利昂的母亲!

  王嫂子赶忙给她让出位置,让她坐去少年的对面。

  女人却摆了摆手,怕打扰到孩子,就那么静静的站在过道上,眼神小心的看着,甚至连用力呼吸都不舍得。

  时间,不知不觉的过去。

  女人得站了几分钟,徐利昂察觉到了不对劲,扭头看来……

  “妈!”他腾的一下站起来,脸上都是惊讶。

  而女人的眼睛里早就被激动的情绪占据,眼眶里的热泪,因为孩子的一声‘妈’,不停的往下滚。

  “你学习,妈就在这儿陪着你。”

  多少年了啊,她都没有听过孩子叫过她一声妈。

  她以为,孩子是真的怪她,直到沈莞给她打了电话,告诉她孩子不认她的真正原因。

  在她放假的第一时间,立刻跑过来见孩子。

  女人挪到徐利昂的对面,慢吞吞的坐下,望着他在阳光下清晰的眉眼,有太多的话想说,却,都堵在喉咙里,不知道该先说哪一句。

  徐利昂坐在对面,长期生活在压力中的少年,比母亲更坚强一些,他没有哭,只是红着眼圈,跟母亲对视了一会儿,随即低头继续学习。

  因为他明白,只有学习,才是母亲最想见到的。

  男子汉不能光耍嘴皮子,要用行动来证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