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海棠火火
这使他本就长得不算特别出彩的五官,更添了沧桑,看起来就跟村里的男人一般无二。
沈莞没有跟他说话的欲望,哪怕他很早就停下了脚步,欲言又止的看着她。
沈莞直接越过他,径自向家里走去。
孙思景转过头,注视她的背影,沈莞的那张脸,明明还跟印象中的一般无二,可是刚才从他身边经过的那一瞬间,不管是眼神,还是感觉,都那么的陌生。
“莞莞!”孙思景在沈莞走远后,忍不住叫了她。
然而她却没有停下脚步,清瘦的背影就那么消失在了视野里。
孙思景这两天都在为刘大凤奔走,他想尽办法,想让母亲在里头少遭罪。
然而,当他去找在派出所当班的朋友,人家倒是给了面子,不过,却揪着他母亲这事儿,把他给损了一顿。
现在他看着沈莞的背影,回忆同学的话,只觉得像一个又一个巴掌,打在他脸上。
“你当时要一直跟沈莞在一起,该多好?你看看现在人家,县里的高考状元,就不说别的,你瞧瞧人家在村里盖起来的新房,还有开的饭店,哪一个不有模有样?别说人家现在还有无量的前途……你再瞧瞧你?那个媳妇儿最后不也没养住?鸡飞蛋打,啥都没落下,你妈还为了跟沈莞置气,把自己送进局子,你说你这又是何必?”
孙思景当时求人帮忙的话,顿时卡在了嗓子里。
作为男人的至尊,让他脸颊涨红,羞愧的低着头,不敢抬起来。
那位同学还问他:“你不是去外地找你媳妇了?人家愿意回来不?”
孙思景更加无法开口,林娇娇现在谈了新对象,条件强过他十万八千里。
最终,他因为无法面对同学的奚落,饭还没吃完,就结账逃跑了。
孙思景路上遇到沈莞是偶然,想跟她说话是下意识的,在被忽略后,突然又觉得自己的行为可笑。
他能跟沈莞说什么?
说他后悔了?
希望她再给自己一个机会?
他孙思景有那么大面子?
哈!
他的面子早就不复存在。
他要脸,总不能把尊严送过去给她踩。
孙思景落魄的回到家里,孙伯年坐在院子里抽着旱烟,他新娶回家的女人不像刘大凤那么强势,说话的调调都是温温柔柔的。
“我看你烟料子是不是快没了?明天我去菜市场,顺便给你买一些?”
这若是换做刘大凤,肯定要埋怨孙伯年浪费钱,还把家里闹的乌烟瘴气。
可是这个女人,却用轻飘飘的两句话,把孙伯年老老实实的拿捏在手里。
“就是咱们家里的钱剩的不多,思景回来瘦得让人可怜,我想给他买点肉补补身体。”
“那烟就别买了,冬天剩下的沉烟料子还有一些,我将就抽。”孙伯年将烟袋锅里的烟灰磕出来,抬头看见孙思景,眼中虽然有愧疚,但是不多,淡淡的瞅了一眼,就别到了一旁。
第225章 寄托于精神
孙思景从回来的那天,就没跟孙伯年说过话。
至于那个他重新找的女人,没有好感,但也谈不上讨厌。
毕竟,他也是男人,小时候不懂事,只对生他养他的刘大凤抱有感激之情,母子间的情谊难以割舍。
可是如果站在一个男人的角度,他深知母亲的性格不讨喜。
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男人会喜欢强势的母老虎,他有那么一点理解孙伯年,但是无法接受他冷酷的行为。
他抬腿径直进了屋。
孙伯年新找的那个女人不光会说话,还十分有眼色,知道他没接受对方,从来不会主动贴过来招烦,跟孙伯年在院子里小声说两句话,就再也听不到她的声音。
孙思景没有开灯,躺在冰凉的炕头,他的脑海里,还残留着沈莞那张无视他的脸,还有冷漠的背影。
她现在应该很得快意吧?
毕竟抛弃她的自己现在这么狼狈!
可是孙思景不觉得自己这辈子完了,他的困难只是暂时的!
他是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被打倒呢?
凡是成大事者,总要经历一些磨难和困苦。
孙思景的眼睛里都是泪水,却勾起了嘴角,昏暗的环境下,他的眼神看起来那样阴鸷,偏激。
他一定会好起来的。
沈莞那个草包都能开饭店,考上省状元,他也一定不会比她差了!
……
沈莞能够在作文上拿到高分,她归结于上辈子的阅历积累。
她比林利致强就强在,她有一个金手指,那是对花国未来整整几十年发展的预知。
但她并不敢随意将真实的阅历写出来,所以才选择了保守的答题方式……
沈莞身在那个时代的时候,并没有感觉到发达的科技,有什么奇怪的。
她甚至一直都以为,父母口中的,他们那个年纪小的时候吃不上饭,是夸大其词,用来教育她的。
直到她来到了这个时代,回到贫瘠的农村环境下,她才知道,后世的美好生活,来的有多么不容易。
那是无数人用双手和智慧,给未来人的创造出来的美好家园。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不过如此。
沈莞回到家里,沈国栋就跟王艳梅,以及孙如和沈国良聚到老爷子屋里去了。
关门商量了两个多小时,最后由老爷子拍板,必须给沈莞摆酒席,好好的庆祝一下,时间,就定在后天。
“明天咱们家开始准备材料,你大伯今晚上就给你三个哥哥打电话,让他们都回来,你也去给霆宵去个电话,问问他能不能请假,毕竟是这么重要的时候,咱们家还是得齐聚在一起。”
“后天才摆酒,我明天上午再给他打吧。”
沈莞从回来就一直处在兴奋中,脑细胞过于活跃,是一件很耗费精力的事儿,所以刚过九点多她就困了。
沈国良见女儿顶着两只黑眼圈,心疼了,催促她早早回屋睡觉。
“明天邻居跟亲戚来,你啥也不用管,就跟我一块儿招待,点点烟,多跟他们客气客气,知道不知道?”孙如跟出来交代她。
沈莞笑着点头,随即问道:“妈,你下午跟我婆婆进货咋样?”
孙如一提起这个,满头都是包。
“我俩转悠了一个大市场,感觉那些东西也就一般,明天开始还是下乡去收吧,价格能便宜,质量也能上去,我们俩说定了,以后东西就在乡下收,我管着店里生意,她一天下乡一回。”
“妈……”沈莞虽然决定不再管她们开店,但还是要叮嘱两句:“你们俩干活,尽量轮着来,不能可一个人干一件事儿,你明白我的意思吗?这样既能够保持平衡,也不至于在谁缺位的时候,乱了方寸。”
“我知道,这不是一开始我俩都学习呢么,等回头生意开始干了,我俩肯定都安排好,放心吧,你妈我不是那么没心的人。”
孙如这么说,沈莞就放心了,孙如偶尔在小事上犯糊涂,但大事绝对一板一眼,人品跟性格都是可靠的。
“妈,那我回去睡了,你们明天还得招待客,也早点睡。”
“嗯,我知道了。”
……
陆家村。
齐莹也得知了沈莞考上县状元的消息,是孙如特意打电话通知她的。
齐莹答应了后者明天会去家里帮忙,下午早早的,就给沈莞准备了一个大红包,将钱塞到里头,她脸上的笑容就抑制不住。
“陆家祖宗积德,霆宵没办法完成的心愿,让他媳妇儿完成了。”
“只希望老祖宗以后保佑莞莞跟霆宵两个人,身体健康,平平安安,感情和睦,相扶到老……”齐莹双手合十的盘坐在窗口,口中喃喃自语。
说起来,她跟陆时营下乡前,也是接受过高知教育的文化人,可偏偏就在这乡下生活久了,也不知道思想受到了洗礼,还是对人生看透了,才将希望寄托于精神上。
齐莹说完这番话,自己都觉得可笑不已。
不过她还是满怀憧憬的,期待着未来的一切,她的孩子们,一定都要过上好日子。
“妈,你咋哭了?家里发生啥事儿了?”齐莹看着问话的小儿子。
最让她觉得窝心的是,从陆霆霄转了部队,回家的次数减少,她的小儿子陆霆蓁却忽然成熟了起来。
明明人儿还不大,才上初二,可家里大大小小的事儿,他都要管一管。
罢了,总之她在这世界上多了一个依靠,也更加坚定了奋斗下去的决心!
“你嫂子,考上了咱们县状元!你跟你姐两个以后可得向她学习,知道不知道?”
“妈?你说啥?我嫂子考上了县状元!我的天……”陆霆蓁不知道哪根弦突然开窍了,没跟齐莹打招呼,直接跑去了屋外。
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将陆明雪最宝贝的兔子,抓出来一只,拎着两只兔耳朵,撒腿就往平洼村跑去。
……
彼时,沈莞刚刚闭上眼睛,还没来得及睡着,就被一阵敲门声给叫醒了。
她以为来的是家里的邻居,就没多管,想着反正爸妈也要去开门,就翻了个身,正要继续睡。
院子里,响起孙如的声音:“莞莞,快出来,霆蓁带东西过来看你了!”
第226章 荒诞的逻辑
“陆霆蓁?”沈莞一个轱辘从被窝爬起来。
穿上衣服,打开门,地瓜先她一步冲了出去,直奔着陆霆蓁手里的兔子去了。
陆霆蓁见状赶忙抱着兔子躲,先跳上马车,但还是不如大狼狗的速度快,被撵上后,它用两只前爪子扒拉起了兔子,鼻子也来回的闻来闻去。
陆霆霄想要把兔子举高,奈何它被狼狗吓到了,拼命在他手里挣扎,导致他差点抓不住,让兔子脱手逃走。
“地瓜,你给我回屋去!”沈莞自从养了这只狗,简直不知道多说了多少话。
大狼狗被她凶了,这才老老实实的夹着尾巴回屋。
陆霆蓁憨笑的来到她面前说道:“嫂子,我听妈说你考了咱们县城的状元,恭喜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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