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海棠火火
小姑娘的脑瓜在男人的怀里拱来拱去。不期然的,撩起了一股火。
陆霆骁是个正常男人。
怀里搂着喜欢的姑娘,又是他媳妇儿。
馋了很久,想了很久,你说他吃不吃?
他突然翻身,将沈莞压在了下面。
深邃的眸子里,慢慢的爬上一股火苗,灼灼的燃烧着,里面女子的倒影。
从沈莞的角度看,刚好能看见他微仰着的侧脸。
弧度分明的棱角,立体的五官,俊朗的、散发着成熟的男性张力。
沈莞感觉自己的四周都被他的味道包裹着,他每一次呼吸,每次眨眼,都像是带了钩子,要把她的魂儿给勾走。
“陆霆霄。”
“嗯?”男人低沉的嗓音,像一杯化不开的烈酒。
沈莞光是动了动手指头,都像是在做体力运动,心跳加快,呼吸急促。
她顶着发热的耳根,慢吞吞,一个字一个字的呢喃。
“你好帅呀。”
“咯咯。”男人的喉咙里逸出低笑。深邃的眼睛弯出来的弧儿,让人感受到他浓浓的愉悦。
“嘴什么时候这么甜了?”他抬起手,捏了捏她的脸蛋。
宠溺的,好似在逗弄小猫。
“我嘴一直都这么甜,不信你尝尝。”沈莞搂着他的脖子,便吻了上去。
陆霆霄嘴唇失守,紧跟着就是他的理智。
他粗鲁的扯开了自己的衣裳,急躁的扣子都崩断了两个。
大手拖着沈莞的后脑勺,很深很深的回吻了下去。
落在她身上的手青筋突起,每触摸她,似乎都用了极大的力气。
但是,他又用了极致的控制,因为她……喊疼。
许久,陆霆霄吁出了一口气,体内的弦却紧绷着,望着身下眼神迷离的女子。
“莞莞。”他低缓的,在耳边问:“准备好了吗?我们的洞房花烛。”
第253章 洞房花烛夜
沈莞搜索了脑子里所有的形容词。都不足以形容这种感觉。
像是一个不会游泳的人,飘荡在海上,浮浮沉沉,随时都有可能毙命。
但是,她又活着。
陆霆霄搂着她的腰,她能够感觉到他的紧张。
别看这家伙在部队里说一不二,对着手底下那些个兵,高冷的像个铁面阎王似的。
可是在这事情上,他可还是个新手呢……
后来,沈莞实在熬不住了,指甲都陷进他的皮肤里,哼哼唧唧的让他放过自己。
沈莞虽然对这事没有什么经验。但没见过猪肉也看过猪跑。
知道大多数男人的第一次,都没有什么耐力。
她就有些好奇,陆霆霄到底是怎么坚持了这么久?
难道他……
沈莞不敢想了,看着他还残留着余韵,意犹未尽的面孔,她也不好意思问出口。
好在,男人的解释,让她心里也怀疑散去了。
“我太想你了,就连续……”陆霆霄的耳朵,连带着脖子都红透了。
“是不是很不舒服?”陆霆霄又问。
他没说,在跟沈莞和好后,他做过这方面的功课,就怕自己的表现,不能让她满意。
沈莞的窘迫一点儿也不比他少,点了点头,跟他商量:“你去打盆水,我想清理一下。”
“好。”陆霆霄简直不要太听话了,沈莞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
清理好以后,沈莞枕着他的胳膊躺下来。
时值八月的夜里还是很热,好在新房子空间大,开着的窗户能够让空气保持流通,若不然,两个人这样腻歪在一起,肯定要出汗。
陆霆霄手里拿着扇子,缓缓的给她煽动。
沈莞在舒适的环境下,很快就有了困意。
闭上眼睛,幽幽的快要睡过去。
在睡着之前,她似乎听见陆霆霄说,要给家里买个电风扇,这样以后回来睡觉,就不怕热了。
……
隔日,叫醒沈莞的是一声一声鸡叫。
齐莹养了很多母鸡,生蛋不是用来吃的,而是为了抱小鸡仔卖钱。
那只大公鸡就像鸡窝里的皇帝一样,每天高高的昂着头,走路时迈着模特步,就连看人的时候,也是高高在上的模样。
众星捧月的它,叫声响亮的方圆几里地都能听到。
沈莞在男人的枕边醒来,一看外面的天色,距离吃早饭还有时候呢。
大公鸡喔喔的像是在耳边叫唤,吵的她直用被子蒙住了头。
而这并不是让人抓狂的,睡在陆霆臻屋里的大狼狗,在过一会儿后,跟大公鸡俩配合了起来。
喔喔喔。
汪汪。
喔喔喔。
汪汪!
“哎呦,它们两个讨厌死了。”沈莞烦躁的直用小拳头捶打床铺。
陆霆霄握住她的手,将人儿往怀里带了带。
“之前我听谁说,要在院子里养一群小动物的?”
沈莞:“……”
她后悔了行不行。
好吵喔。
就这样,沈莞睡不成懒觉了,听见齐莹在院子里说话的声音,她也起来了,一块去了厨房。
齐莹娘三个的伙食,在她跟孙如一起做生意开始,就有了很大改善。
但现在的大环境就如此,吃的再好也不可能做出花开。
早饭齐莹熬了一锅二米粥,沈莞煎了六个鸡蛋,另外配上一盘拍黄瓜,主食就是齐莹昨晚上蒸的碱面馒头,足够一家人吃饱喝足。
饭后,沈莞留在这边待了大半天,下午他们回了沈家。
沈莞的东西早就打包好了,沈家人都知道她明天要出发去学校,于是决定大家一起吃顿饭,当做给她践行。
饭桌上,沈老爷子说:“以前,我梦里头都没梦到过,咱们沈家会出一个大学生。莞莞,你可是给咱们家争了口气。”
“爷爷跟你爸妈,你大爷还有你大娘,你的哥哥们,本事也就这么多,在这村子里头,勉强能庇护你,等以后到了外头,凡事就得靠你自己了。”老爷子一边说,一边不禁红了眼圈。
“我知道的爷爷。”沈莞乖巧的答应。
至于沈家其他人,在老爷子的带动下,也都不舍的跟她交代了很多。
这一晚,没有人喝酒。
明明送走了一个大学生是一件喜事,因为就在前几天,沈家人还在大张旗鼓的庆祝。
可是这会儿真到了分别的时候了,大家却都露出了依依不舍的神情。
用大娘王艳梅的话说。
“我们老沈家可就这一个宝贝闺女,以后不管走到哪儿,有多远,只要累了,你回来,这就是你的家!”
“嗯!”沈莞重重的点头。
为了不让家里人一直情绪低落,她安慰道:“爷爷,爸妈,大爷大娘,我会经常回来看你们的。”
最后,是孙茹受不了了,怕再说下去泪洒当场,她挂着两颗湿漉漉的眼睛,说道:“行了行了,这孩子又不是再也不回来了,省城这么近,就算她没空回,咱们想她了,也随时都能去!”
……
当第一缕朝阳爬上了山坡,后院出去逛了一宿的老猫,叼着老鼠跳过屋脊。
沈莞打开房门,从屋里走了出来。
陆霆霄跟在她后面,手里拎着的是她的行李。
因为昨天大家给沈莞践行过,所以今天她走,大家都是开开心心的相送。
“你放心的上学去吧,你的店,还有你的狗,我都给你照顾着,你妈我就算在忙,也首先把你的事儿放在第一位。”
作为母亲的她,这么说,不过是想让女儿去的没有后顾之忧。
沈莞出门时,回头看了一眼。
家里的人,都用充满祝福的眼神注视着她,唯独那一只大狼狗。
别看沈莞总是凶它,可是在狗狗的心里,主人就算做的再不好,也是它心目中最亲近,最依赖的人。
它知道沈莞要离开,圆溜溜的杏眼紧紧的盯着她。
汪!
它叫了一声,似乎在问:主人你去哪里,为什么不带我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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