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在八零,硬汉老公天天哄 第221章

作者:海棠火火 标签: 穿越重生

  就现在,她还能听见亲戚跟她说,她有一个表姐,当初也想要叫翠花,就因为这个名字在那时候很流行,叫什么什么‘翠’的,‘凤’‘娇’‘丽’,就是洋气。

  然而谁又能想到,时间转眼过了20年,当年洋气的名字,到现在却成了土味儿。

  “我跟你说,就在县城西边,新开了一家命名馆,我的名字就是在那儿取的,好听吧?婷婷,就是亭亭玉立的意思!”成婷婷满足的炫耀着。

  朱翠花不知道说什么,她在省城听到过很多好听的名字,‘婷婷’这两个字,其实也挺普通的。

  感觉,好像也不用非得去找人取。

  成婷婷本来还想跟她多聊一会儿,但是她的同伴一直在前面催促,她只好急匆匆的给朱翠花留了个联系方式,就跟朋友走了。

  朱母确定她走远了,才过来跟朱翠花说:“你可不准给我改名,生下来叫什么就叫什么,改来改去的,你到村里一说,谁还认识你是谁!”

第346章 嫁妆重,闺女腰杆挺

  虽然说朱母的话,说的没错,但成婷婷的建议,还真的说到了翠花的心里。

  改名字的想法,其实她早就有了,是从她在省城做生意,跟人家闲聊,别人问过她的名字之后,捂着嘴偷乐就有的。

  是以,朱翠花看着母亲说:“妈,我想改个名。”

  “啥?你这丫头,咋想一出是一出?都快结婚了,你改什么改!”朱母自然还是不同意她换名字,再说,换什么,能不能叫顺,又是一回事。

  “我就是想改一个名字而已,它就像是我的代号,为什么不取一个好听一点的呢?”

  “你也知道它是个代号,叫啥不一样,我觉得翠花就挺好听的!”

  朱母说完,正好店里的老板喊她过去看成品,把朱翠花丢在外头就去了。

  朱翠花也知道跟母亲说不通,于是心里有了主意,她去找沈莞商量!

  如果可以,她要赶在跟沈松打结婚证明之前,去把名字改了,这样她就可以用新名字嫁给沈松了。

  朱翠花有了决定后,就没有在跟母亲商量。

  打完了两床被子,朱母又带她去买衣服买鞋,最后,娘俩来了金店。

  “两位看看,是要买金首饰么?”店员热情的过来招呼。

  朱母却摆了摆手,说道:“我不买首饰,你看看我这些,够打一个手镯不?”

  朱母从口袋里找了半天,才拿出一个小布包。

  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条项链,两个耳环,还有一个金戒指。

  “稍等,我称一下多重。”

  “妈,你哪儿来的这些东西?”朱翠花好奇的问。

  朱母先是一脸神秘的笑,随即偷偷趴在她耳边说:“项链是你奶奶留的,戒指是你姥偷偷给我的,这一对耳钉是当初结婚的时候,你爸给我买的。”

  “那你都留着多好,你这一下都打了,多可惜……”朱翠花一边跟母亲说话,后者眼睛就没有离开过那些首饰。

  生怕一个弄不好,就出什么岔子。

  “有啥可惜的,首饰就是用来带的,你结婚,妈不得给你长长脸!”朱母见店员走过来,往过迎了几步。

  店员拿着小迷你秤,放在柜台上,差0.2,不到八克,打镯子有点儿难,打手链还差不多。

  别看朱母拿来的样数多,但是重量都不大,印象中也就是七克多,八克左右。

  “那就……给我闺女打一条手链吧!”朱母憨厚的站在柜台外面说。

  朱翠花跟母亲一起站在边上等着,看着黄金加工的师傅们将母亲拿来的首饰融了,变成小金块之后,再雕刻、制作,一点点儿变成了一个小圆环,最后用特殊的手法串在了一起,一条简单,但是很漂亮的金手链就做好了。

  “快戴上,看看好不好看?”瞩目拿起了收敛,直接抬起了朱翠花的袖子。

  她小心翼翼的将手链套在女儿的手脖子上,莫名的,鼻子一酸。

  “当初,你奶奶也是这么将项链给我戴上的,叮嘱我跟你爸好好过日子,现在,你奶奶不在了,妈变相把它传给你,小翠,结婚以后,要常回家来看看妈。”

  “妈,我会的。”朱翠花本来也是个感性的姑娘,被母亲这么一说,鼻子也有点儿酸了。

  但是碍于金店里人多,店员还站在旁边等着收工费,朱翠花憋了回去。

  母亲都把她的首饰拿出来打手链了,工费钱应该由她来掏。

  “工费多少钱?”

  “一克三块钱,七克就是二十一,你们不到七克,收你们二十吧!”

  “我来给!”朱母拦住了女儿掏钱包的动作,又从另外一个布包里,拿了钱出来。

  转而,她对翠花说道:“妈今天出门把钱带的足足的,这些说好了是你的嫁妆,就不用你掏钱,妈知道在省城干个体户不容易,难得有沈莞带着你,沈松也答应结婚后把钱给你管,你得千万要当好这个家,不要让人家觉得,我跟你爸没有把你教育好。”

  “妈,你放心,我会的。”朱翠花郑重的点了点头。

  弄完了最后一项,今天的日程就结束了。

  晚上,朱母跟朱翠花赶在天要黑之前进门,由于东西太多,自行车带不完,于是就雇了一辆三轮,坐着回去了。

  朱父听见吆喝声,赶忙从屋里出来搬东西。

  人逢喜事精神爽,朱家父母在朱家门口忙活,一边搬东西,一边有说有笑,引得好几家邻居,都过来瞧热闹。

  “小翠这是要结婚了?你们两口子,可真下本,哪家的小小子能娶到她可有福气!”

  “就是平洼村的,沈家,最小的儿子。”朱母怕邻居不知道自家未来女婿是谁,赶忙介绍一声。

  邻居虽然没听说过,但这几天也见过沈松,当着朱家父母面前,把他夸了一通,总归让人心里舒服。

  朱家隔壁。

  林大婶自然也听见了朱家传来的动静,跑过去看了一眼,发现朱家父母也就给朱翠花准备了一些普通的东西,不是什么重要的陪嫁品。

  林大婶哼了哼,心想,就他们家那个穷样儿吧,能拿出什么好东西压箱底才怪!

  “老闺女,你瞧见没有,那老朱家两口子也是够抠的了,朱翠花出嫁一回,就两床被,也亏得男方不跟他们挑理!”

  林静顺着林母的话走到窗户口看,车上的东西都已经搬得差不多了,只剩下邻居们拉着朱翠花的手在说话。

  就在林静也觉得,是朱家父母小气,不愿意给朱翠花多备嫁妆的时候,大门外响起了一声女人的惊呼。

  “哎呀妈,小翠这条手链可真漂亮,是纯金的不?是她对象给她买的?”

  这年头乡下人没有点儿家底的,上哪儿去见纯的金子?

  饶是林静,看得眼睛都直了,她高高的竖起耳朵,等着朱翠花回答。

  朱翠花的嘴没有朱母快,再说了,明明是自己给闺女准备的东西,这功劳,哪能让女婿占去。

  朱母让闺女直接把手链戴上的目的,就是为了给人看,让大伙都知道知道,闺女在他们两口子心中,有多么重要!

  “哪是?他对象的还没买呢,这是我跟我家老朱,给孩子准备的,嫁妆重一点,闺女在婆家腰杆挺!”

第347章 红花陪绿叶

  什么?

  朱家那对两口子,竟然舍得钱给朱翠花买金手链?

  她不信,多半是假的!

  可是那条手链戴在朱翠花手脖子上,是那么的显眼刺目,林静的眼睛一红,自己转过身来道:“你看见没有?林静她爸妈都给她买金手链了,我不让你买,你就把你那个金戒指给我就行。”

  林母的金戒指是结婚的时候林父给她买的,早年干活一直舍不得戴,这不,现在岁数大了,不用下地出力,也就把它拿出来戴手上了。

  结果这还灭稀罕几天,就被闺女惦记,一直想找她要。

  “你一个小孩子家家的,戴这个干啥?等你结婚的,让你对象给你买。”

  “我结婚还早着呢,你就是小气,不给拉倒,就这还整天拿自己跟人家比呢,你连老朱家的人都比不上,以后少说你多疼我!你就疼你自己!”

  林静吼完了母亲,又气呼呼的回屋去了。

  进了门,她坐在床边,还能听见从隔壁传来的笑声,光是听着就格外刺耳。

  林静躺下去,用被子把头蒙上,气得双手发抖,额头上的青筋都直凸起。

  早知道就不跟朱翠花翻脸好了,她那么好说话,说不定,手链可以借给她戴一戴!

  ……

  朱家正在为女儿的婚事热热闹闹的准备着。

  沈家,一大家子也都没闲着。

  沈莞昨天陪着王艳梅他们去了朱家,当天晚上没走成,又赶上今天收拾房子,于是她决定晚上再回新房子,先去给王艳梅帮忙。

  在沈老爷子年轻的时候,继承了沈家老祖宗留下来的房子,整体是一个大院子,房子则有六间。

  后来,老爷子沈国栋跟沈国良长大了,考虑到孩子们要成家立业,于是就给两个儿子分了家。

  沈国栋结婚早,分到了三间房,他跟王艳梅紧跟着就生了沈政,没过两年又生了沈涛,一家四口人住三间屋,其实也足够了。

  奈何两口子都想儿女双全,于是决定再生个闺女,也为了第三个孩子,在院子里又多盖了一间房子。

  没成想最后生下来是个儿子,两口子即便看着呱呱落地的沈莞稀罕的不行,也只能认命,不敢再赌了。

  三个儿子,能不能养活得起都是个问题,要是再添一个,那就算把他们俩榨干,也不能保证给每个儿子都娶上媳妇。

  好在让沈国栋跟王艳梅欣慰的是,三个儿子都被他们养育得很勤快,没长成歪瓜裂枣,到了年纪就都去为国家出力,还能养活他们自己,攒够了盖房子的钱。

  王艳梅带着沈莞跟一众邻居女眷收拾旧屋,沈国栋则带着村里的男人们量地,商量采买材料,准备在年后就动工,尽量看能不能赶在结婚前,将房子给盖起来。

  王艳梅等人忙活完了,看了看时间,觉得差不多了,便开始催促沈国栋还有两个儿子,到朱家去正式下聘礼。

  既然是下聘礼,那肯定得正式,沈家老爷子岁数大了,腿脚不利索,那就沈家所有人集体都去,还有左右前后院关系不错的邻居,去了既能撑场面,又能做一个见证,只要把排场给做足就行了。

  至于为什么是快要太阳落山的时候去呢?

  就是为了讨一个寓意,两个年轻人成了家,能够相伴到最后的时候。

  ……

  去朱家的路上,一大群人,都穿着体面,男人们肩头扛着米、面、各种花样礼品层出不穷。

  沈政跟陆霆霄的肩头上扛着的才是重量级的。

  是整整的半只猪。

  按照当地的习俗,若小伙子想要求娶谁家的姑娘,必须要买猪肉,可以是猪后腿,也可以是肋骨,多少按照心意来就好。

  送到了女方家,若他们收了,就代表着收下了离娘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