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子里头的酒席已经过了三轮,沈家人陆续的将乡亲们送走,直到院子里空下来,才开始打扫战场。
沈莞跟陆霆霄一直留下来帮忙到最后,等所有东西收拾完,天也差不多要黑了。
“行了,今天大家伙都累了,快点儿回去休息吧!剩下的活儿让沈政跟沈涛他们俩干!”
王艳梅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落了地,说话都是轻松的。
孙如为了过来帮忙,在杂货店里请了一天假,听到王艳梅说行了,才带着女儿女婿回到隔壁院子去。
“今天不早了,干脆就在家里住下吧,明天早上我去杂货铺,顺便给你们捎到新房子。”
沈莞询问过陆霆霄的意见后,答应孙如。
地瓜好久没有见到主人了,见到沈莞跟陆霆霄,赖在屋里就不走了。
过了一个冬天,大狼狗吃的多,运动少,胖了一大圈不止。
沈莞有心想要出去遛遛它,可是忙活了一天实在太累,于是就把这个任务交给了家里的男人。
“霆宵,你出去遛遛狗呗?今天在灶火前围了一天,我想烧点水,洗个头发。”
“好。”陆霆霄对她有求必应,拿起狗绳,牵着大狼狗就出去了。
夕阳在大地的尽头落下帷幕,月光冉冉的在夜空中露出一轮银盘。
男人高大的身影牵着狗,缓慢的走在乡间小路上。
忽然,大狼狗走着走着,停了下来。
它对着柴火垛看了看,忽然发出两声警告的吠叫。
“汪汪。”
狗的夜视能力超过常人,如果不是地瓜停下来,陆霆霄都没有发现,柴火垛那里有人。
他向前走了两步,立刻就闻到了浓重的酒气。
是一个醉汉。
他躺在冰冷的雪地上,光是柴火根本就不够带给他足够的保暖效果,整个人似乎冻得昏死过去一般。
陆霆霄眉头皱了起来,在救与不救之间,选择了前者。
虽然,这个人是孙思景,但身为国家军人的他,将保家卫国视为己任。
保护老百姓,也是他的职责所在。
陆霆霄抬脚走了过去,低低的叫了一声。
孙思景根本没有反应,陆霆霄拉起他的一只手,将他扛在肩头,朝着孙家走去。
孙家屋子里,房门紧闭,只留下一盏小灯,屋里传出女人的笑声。
陆霆霄推开了门,那笑声戛然而止。
孙伯年后娶的媳妇儿出来查看,见孙思景醉醺醺的被人背回来,脸落了下来。
“又喝酒了,这孩子,真是不让人省心呢。”
女人并不喜欢孙思景,毕竟不是自己生的孩子,又从来不待见她,一直把她当成空气,见面了,连个称呼都不会叫。
陆霆霄什么都没有说,将孙思景抬进屋,放在了炕头上。
孙伯年脸拉得老长,看见孙思景就像是看见了他那个不争气的母亲,娘俩一对没用的东西!
“又喝酒了?你捡他回来做什么?用得着你多管闲事?”孙伯年埋怨陆霆霄。
陆霆霄严肃的看过去,一个冷眼,让他闭了嘴。
“人真的在外面冻死了,你属于监护不当,能跑得了?”
孙伯年没再说什么,陆霆霄跟孙家人也无话可说,放下孙思景,牵着大狼狗就走了。
炕头上,孙思景整个人都浑浑噩噩,半死不活的哼哼起来。
孙伯年看着碍眼,跑过去,在他脸上打了好几巴掌。
“不争气的东西,早年跟沈莞处的好好的,非要娶一个不安分的回来,现在好了,看着人家日子过好,你也只有眼热的份儿,喝酒顶个屁用!”
“行了行了,孩子心里苦,你别说他了。”孙伯年后娶的老婆还算懂事,尽管不喜欢孙思景,还是给他撑开被子盖上了。
第398章 捡到宝了?
陆霆霄一进门,沈莞就闻到了古怪的味道。
好奇的问:“你去哪儿了?身上味道怎么怪怪的?”
陆霆霄“哦”来一声,并没有说碰见过孙思景,只说是碰见了一个喝醉了的村民,将人送回家。
倒不是他还顾忌沈莞喜欢过孙思景,而是不想让她想起过去那些让她不开心的事。
沈莞点了点头,并没有怀疑他的话。
她把头发擦到半干,就上床准备休息了。
陆霆霄给地瓜倒了水,然后自己去打了盆温水,把身上的脏衣服脱下来,擦拭了一遍身体。
刚一进被窝,沈莞就朝他滚了过来,小脸儿红扑扑的钻进他怀里。
陆霆霄道了一声:“凉。”
让她等一等再过来。
然而沈莞却不管,直接骑在了他身上。
“陆霆霄,你今天不对劲!”
陆霆霄无奈的扯开唇角,大晚上的,两个人刚洗完澡,都脱得光溜溜的,不是明摆着勾引人么?
“哪儿不对劲了?”陆霆霄搂着她的腿,翻身,将人压在了下面。
“你……”沈莞的话还没说完,他的吻就落了下去。
而后剩下的话,尽数被她咽了回去,后来,除了哼唧,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
隔壁。
沈松的新房才刚刚建好,屋里的墙冬天不容易晾干,至少也得等到开春才能住进去。
所以他跟朱翠花的婚房,还是在沈家这边。
婚礼折腾了一小天儿,下午,他在屋里睡了一觉,酒型的差不多。
晚饭是王艳梅给小两口送过来的,新人刚结婚就不让他们去堂屋折腾了,小两口关上门,说两句悄悄话也是好的!
王艳梅心里美滋滋地想。
沈松可不仅仅想跟朱翠花说悄悄话儿那么简单。
吃饱喝足,他半靠在床边,朱翠花身上的喜服已经换了下来,穿着结婚新买的秋衣秋裤,她不大好意思往沈松身旁靠近。
“你站在地上不冷?”沈松看着满脸踌躇的姑娘,好笑得将手臂枕在头下。
朱翠花抿了抿唇角,低声说:“我,我还好,你这会儿休息么?要不要洗个脚?”
“我今天都没怎么走路,脚不臭,不洗行不?”沈松跟她打着商量。
朱翠花对他要求没有那么多,何况两个人才刚刚结婚,凡事要以包容为主。
“过来。”沈松真怕她就这么定在地上,对她伸出一只手。
朱翠花犹豫了两秒钟,在他笑容艳艳的神情里,朝他走了过去。
刚伸出手,放在他手心,她整个人就被拽了过去。
沈松倒是没过分的直接把人放倒,就那么圈在怀里,低眉顺眼,温温柔柔的看着她。
喜欢的姑娘,怎么都看不够。
“媳妇儿,你真香。”沈松的嗓子有些沙哑了,光是这样抱着她,就有些忍不住想欺负她。
早前他与朱翠花保持距离,那是因为她天真又单纯。
沈松一点儿不敢有别的想法,生怕稍不留意做出越举的事,让她跟自己生气。
而现在的情况则是不同了,他们是新婚燕尔的小两口。
某些事儿,是可以堂堂正正的做。
沈松仍然保持着耐心,在朱翠花耳边低语:“你冷么?手怎么这么凉。”
嗯,说着话,沈松趁机拉住了她的手。
朱翠花被他滚烫的呼吸给熏得上不来气,感觉他身体的温度,比每一天都要高。
还有不知道是不是没有醒酒,他说话的语气,还带着一股醉意。
“我,不、不冷。”
一紧张,朱翠花说话又结巴了。
沈松勾起唇角,用手抬起她的下颌,不准她闪躲自己的眼神。
男人天生的娃娃脸笑容有些坏,有些痞,眼眸弯弯的望着自己的模样,不要太好看。
朱翠花听见自己的心跳在加速,胳膊上起了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
她仅仅看他一眼,就紧张得呼吸都乱了套。
真怕在他怀里待一会儿,会因为上不来气晕厥过去!
“你让我进里边儿……”朱翠花挣了挣。
沈松却并不松手,他直接搂住她的腰身,脸趁着说话埋在她脖子里。
呼气,吐气,都像是故意的挑逗。
“媳妇儿,你是不是害怕我?”
朱翠花:……
好痒。
“别怕,我会很温柔的。”说着,沈松的声音越来越沙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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