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海棠火火
更让林娇娇生气的是,今天早上起来终于忍不住跟孙思景闹了别扭,孙思景急着去上班,没有哄她也就算了,公婆听见他们在屋里争吵,她出去后,两个人竟然也话里话外暗示她不懂事,说什么他们儿子工作辛苦,都是为了养活她之类的。
林娇娇当即回怼:“我要不是给你们孙家生孩子,我也可以出去上班!我需要靠他养了?”
刘大凤才不管她是谁,嘴上不饶人的说:“就算不养你,也得养活孩子,再说了,这个孩子也不光是给我们老孙家生的,将来你老了,他不用孝顺你?”
林娇娇被说的哑口无言,现在,她再看公婆的嘴脸,只觉得虚伪、丑陋,原来当初对她好都是装的,时间久了她才看出他们的真面目!
林娇娇开始想家了,可是当初她已经跟父母放出狠话,现在也没有脸面回去,也只能认了这个栽,一心还为孙思景开脱,他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确实不容易。
什么时候他工作干起来,环境就应该好了。
她现在要做的就是忍,克服困难,等到搬去了城里,她就不用回来看他父母的脸色!
林娇娇不敢待在屋里,怕煤气呛着孩子,影响健康。
她赶在中午太阳出来后,到家附近去走一走,多活动,还有利于身体健康。
林娇娇在门外附近溜达,一抬眼,就看见背着竹篓,在路边捡树杈的沈莞,从背影看去,她身上的破棉袄,让她整个人都灰蒙蒙的,随意挽着的头发,更是邋遢得连她一个怀孕的孕妇都不如。
林娇娇突然就从她身上找到了优越感。
她可是得到了别人梦寐以求都得不到的男人!
自己再不顺心,不也比沈莞这个村姑强?
“你冷不冷啊,温度这么低还出来捡柴火,唉,我看着都觉得辛苦。”林娇娇朝沈莞走了过来。
沈莞捡柴的动作停住,回过头,就看见扶着肚子站在路边的女子。
挑眉,心说乡下还真是个改造人的地方。
林娇娇以往每次来孙思景家,从头到脚都打扮得格外讲究,现在看,她身上穿着大红色的新棉袄,深蓝色的厚棉裤,不光把自己从头到脚包裹严实,那一头柔顺的黑色长发,看起来也好几天没洗了。
“还好吧,在家待着无聊,出来活动活动,强身健体。”沈莞神态自然的回话。
她还发现,林娇娇说话的声音也变了,以前说话也是娇滴滴的,好像是没有底气,而现在,则显得有些尖锐。
“唉,在乡下待着确实挺无聊的,像我,每天除了睡就是吃的,怀着孕呢,思景跟他爸妈都不让我干什么活,我实在闲着没事儿,只有出来溜达了。”
沈莞听她的话,怎么有些炫耀的意思?
她摸着心讲,对孙思景那个大渣男看不顺眼是真的,但对林娇娇还真没有,相反,还有点儿同情。
可是看她现在这模样,好像还挺享受住在乡下?
算了,既然人家觉得日子过得好,那就随她去吧,反正她的追求可不止于此。
她要赚钱,赚很多很多钱,她要实现财富自由,过有奔头的生活!
林娇娇见她一直低头干活,也不接话,感觉自己炫耀了一个寂寞。
心里不甘之下,她哼了一声。
“我听思景说,你之前拿他家里的东西卖了?我还是头一次见到你这种人,得不到人就来人家家里抢东西,跟土匪强盗有什么区别?我奉劝你,最好把那些东西都还回来,否则我们要是报警,有你吃不了兜着走的。”
呦呵!
沈莞再一次直起腰,转脸,好笑的看着林娇娇。
“孙思景那张嘴最会骗人,他说的你就信,自己连一点儿判断都没有?”
“你胡说,思景才不会骗我!他说你一直都喜欢他,可惜他压根就对你不感兴趣!”林娇娇情绪激动,往前走了一步。
沈莞翻了个白眼,十分、非常不想承认原主做的蠢事。
“我呸,他咋那么臭不要脸呢?这种话也说得出口,就不怕闪掉舌头?”叹了口气,她好心提醒林娇娇:“你慢点儿,雪天路滑,怀着孕呢自己不知道?还有孙思景那个傻叉的话,你要信了,就是被他耍得团团转。”
“我才不用你管呢,反倒是你,好歹你也是个姑娘家,脸皮怎么能这么厚?连做过的事都不敢承认!”林娇娇愠怒的,小脸儿覆盖上了红晕。
沈莞更忍不住笑了,她突然发现,这个林娇娇真是……傻的可爱!
“好吧,我就算我跟孙思景有一笔烂账,但那是在你嫁进来之前,孙思景要是觉得吃亏了,让他自己来找我理论,或者他爸妈也行,你这段时间在他们家,多少也能了解你公婆的人品,你觉得他们是会吃亏的个性?如果他们不是没底气,怎么会不找我要?脑子是个好东西,没事儿总得用用。”沈莞说完最后一句话,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又补充了一句:“唉,我怎么忘了一孕三傻这个事儿,没关系,我知道你是被他们家人给骗了,我理解,不怪你。”
林娇娇:“……”
她在胡诌些什么东西?
虽然心里不满她的态度,但林娇娇却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脑子最近有些不够用,明明每天已经睡了很久,还是时常犯困,怎么都睡不醒。
等等!
林娇娇将她的话反复琢磨几遍,忽然觉得,她的话好像有道理。
再去观察沈莞的表情,不像是撒谎……
难道孙思景连这件事也骗了她?
好啊,敢情他们全家都在把她当成傻子,可这劲儿的忽悠!
第137章 不去唱曲儿可惜了
林娇娇半天都没有动静,等沈莞捡完了附近的柴火,直起腰来发现,林娇娇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
她也没有多管,她自己的事都操心不完呢,林娇娇的路是她自己选的,种什么样的因,结什么样的果,林娇娇有父母,就算要管,轮到谁也轮不到她。
沈莞隔天就被小卖铺的大婶来找,告诉她是县城有她的电话。
“对方说是你在治安队的朋友,让你去队里找他一趟,有事跟你说。”
“我知道,麻烦了婶子。”
沈莞送走了小卖铺老板娘,立刻就回屋换了衣裳出发。
她猜测一定是店铺腾出来了,她以为还得等几天,没想到这么快。
她来到治安队找到林玉兰,后者立刻就带她去见了房东。房租就按照他帮忙谈下来的价格,不过看在林玉兰的面子上,老板答应让沈莞可以半年结一次,但是第一次交租要多加一个月押金。
沈莞没意见,从包里拿出准备好的现钱,一手交钱,一手签了协议,按了手印。
自此,她拥有了这家店面的使用权,以及改造权。
沈莞跟老板说要改造房子的时候,老板特别大气的回答一句:“只要你不把这房子拆了,里头随便你改!”
沈莞这下彻底放心了。
从店里出来后,沈莞又提议请刘玉兰吃饭,被他拒绝了。
“等你饭店开起来再说吧,要吃饭,什么时候都行,不急在这一时。”
林玉兰的大度好说话,又让沈莞忍不住给他发好人卡了。
“那好吧,这次又欠了你一个人情,就攒着以后一块儿还吧。”
此时天色尚早,夕阳并未全部沉没在大地尽头,暖黄色的霞光,映照在她的脸上,勾勒出柔和的线条,那双俏皮到仿佛会说话的眼睛,每一次轻轻眨的,都泛着流光溢彩的荧光,闪闪发亮,明媚动人。
林玉兰不自觉的笑起来。
“那就先欠着吧,等我需要你帮忙的时候,一定不会客气。”
他说完就走了,高大的身影慢慢消失在街道,沈莞目送了他一会儿,就去买装修店铺需要用到的材料。
首先就是砖头,一般盖房子的建筑用砖不耐烧,必须用老砖窑烧出来的砖头,而且价格相对红钻要便宜一些。
沈莞之前盖房子就去过一次砖厂,这次轻车熟路,一下就买够了需要用的砖块。
只不过那么一大车拉起来有点费力,沈莞骑着三轮走走停停,才慢吞吞的将他们倒腾到店里。
然后她又去买水泥,垒墙用的铲子,刮刀。
待这些东西都准备的差不多,他接下来要考虑的就是用什么材料当桌面?
金属材料容易导热,一个弄不好容易发生烫人事故。而且金属也不防滑,做桌面绝对是下下之选。
或许她可以尝试用大理石?
就是投资大了一点,沈莞先去石材市场问价格,确实很贵,那可不是增加一点点投资,而是很多!
沈莞退而求其次,觉得瓷砖也是不错的选择!
她又去了建材市场,货比三家,每一家都讲讲价,最后他选择了给她最便宜的一家,交了钱。
有了刚才拉砖头的经验,沈莞这回没有硬撑,在附近雇了一辆拉脚的马车,给他把瓷砖材料子送到店里。
关门落锁,此时,天已彻底黑透。
这个时代的街头,并没有后现代华灯初上的繁华,也没有鳞次栉比的路灯,以及喧嚣的车水马龙。
更多的人还是在用双脚走路,或者骑自行车,或者,赶马车。
当人们的生活都处在同一水平线上,谁也不会嘲笑谁的狼狈,谁也不会有一了份稳妥的工作,还要好高骛远。
——奋斗在80年代的人,每一个人都是实干家。
只要劳动就能养家的生活,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让沈莞觉得无比踏实。
她就这样抱着一路的冲劲儿,回到了家里。
大狼狗地瓜已经被她冷落了好久,自从上次偷偷跑去找陆霆霄,沈莞再出门就没有带它了。
她也没有给狗拴绳,就让它在院子里来回的跑,狗也有狗的自由,索性乡下的空间够宽敞,邻居们也都很包容,甚至还都很喜欢她养的这只狼犬,经常会投喂给它东西吃。
然而被沈莞喂馋了的地瓜,根本就不屑别人家的东西,也从不在外面捡食。在家里待着它也不无聊,有事儿没事就去老爷子屋里讨喜,要么就是摇晃着黑色的大尾巴,跟在孙如后头瞎转悠。
用沈国良的话讲,谁养的狗像谁。因为自从地瓜来到家里,已经接了沈莞的班,成了全家的团宠了,在老爷子面前,除了他的宝贝孙女,数它地位最高。
沈莞一进门,地瓜就哈着气儿迎接过来,狗模样讨喜的围着她转圈。
沈莞累的一动都不想动,别提逗狗了,现在她就想钻进被子里睡一觉。
沈莞回屋倒了温水,洗脸洗手,最后洗脚。
地瓜则懂事的给她噙来毛巾,眨着杏眼巴巴的看着她。
沈莞擦完了脚,把毛巾扔到盆里,拿到外面洗干净晾在绳子上,正要进屋。
地瓜咬着她的裤腿,哼哼唧唧的往饭厅里拽她。
“我不吃饭。”
“哼哼,汪汪汪!”
沈莞:“……”
真多事。
沈莞面上虽然不耐烦。但还是按照狗子的意愿,去了饭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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