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画三春
不多时,两人回到毡帐里,这才一下午的时间,已经有人帮衬着把破损的毡帐替下了,新换的帐子还是以灰棕为主,雪白的毡门上点了红蓝两色,帐顶彩旗飘扬。
账内的血迹早早清理干净了,黑狼流血的地方洒了一层白色粉末,不知是什么成分,但意外有效地遮住血腥。
明窈能看出毡帐的新,可因为样式上没有太多变化,稍稍看了一遍,就没了兴致。
两人都累了一天了,昨夜也未能安眠,才洗漱完躺下没多久,就被困意侵袭。
明窈昏昏沉沉地睡过去,混沌意识里的最后一个画面,便是一根修长有力的手臂揽住肩膀,紧跟着便是一个暖烘烘的火炉,将她整个人包裹起来。
第二日大早,狄霄早早就起来了。
他检查了一遍伤口,说来也是神奇,往常两三月才能好的伤处,这才过了一天,边缘处就开始泛白,也不见流血了。
想到昨日医官所言,他眸色不觉一暗。
临走前,他又去床边看了一眼,见明窈丝毫没有醒来的迹象,只得先行一步。
他去其余人家看了看,有几个也用了医官送去的伤药,虽然没有金疮药的效果好,但也缓解了不少疼痛。
阿玛尔被狼爪划伤了侧腰,伤口不深,根本没打算处理,昨天硬是被医官伤药,他还老大不高兴呢。
谁知今天醒来,才拆了绷带,就发现划痕边缘微微翻出的血肉都开始结痂了,他手欠地抠了一下,仍不见新血流出。
“草原之神显灵了!”
阿玛尔还在家里就直呼神奇,听见外面有了人声,赶紧从灶台旁抓了一把酸果,头也不回地往外冲去。
“哎——”他跑得急,又不看路,好巧不巧和狄霄撞上。
阿玛尔被反冲力撞得一个踉跄,狄霄却是连身体都没有晃动,他不悦地皱眉:“慌慌张张做什么?”
“哎首领!首领你看,你看我这伤!”阿玛尔直接就把夹袄掀起来,非要把伤口给狄霄看。
狄霄不愿意,阿玛尔就是踮脚也要让他看个清楚。
“这是大越来的那位医官给我治的,草原之神抱保佑,我要给她送酸果子吃!”
阿玛尔兴奋地解释道,等不及狄霄回应,咧嘴笑着就跑了。
如他一般的情况并非唯一,这些用了伤药的,阿玛尔身体素质好,伤口也不严重,其他体格不如他强的,又或者伤势严重些的,虽不至于好的这么快,但意外比巫医单独祷告来得好些。
狄霄并非傻子,很快明白了原因。
他没有在人前多说,看大家多多少少恢复了生气,就带着人去仓房,把昨天收到的狼皮清点了一遍。
生死搏斗之时,人们自然顾不上留手了。
这些狼皮保存得不算完整,大大小小数过,一共一百九十三张,完好无损的不过三十九数。
大家来时还满怀期待着,得了这个结果,只觉冷水兜头浇下。
狄霄没有沉默太久:“正好,把这三十九张完好的皮毛留下,剩下的给大家伙分分。”
“公主送了棉花,如今又有狼皮,终于能过个暖冬了。”
眼见首领都没有丧气,其余人很快收拾好心情,顺着狄霄的话一想——
也对!
他们拚死拚活地存一年皮毛,可不就是为了买炭买棉衣,如今棉衣有了,也不枉一年的辛苦。
“之前攒下的白狼皮,再加上这些皮子,今冬的炭火定是足了,多亏有首领在,还有公主善心……”
库房被锁上,狄霄听着背后的讨论声,半晌不语。
中午狄霄同明窈一次用的膳,他请族里的阿嬷帮忙,炖了一锅野鸭汤,鸭肉全给了明窈,他只留了一碗油腻腻的汤水泡饼。
他又提了一句狼皮的处理结果,明窈听到下午要分狼皮,有心去凑个热闹,低头沉吟片刻:“我能拿一小块狼皮回来吗?冬天快到了,我给你做一副护膝一副手套。”
狄霄的衣物就小半个箱子,明窈早就看了个遍,春秋冬夏加起来不超过二十件,也不知道男人这些年是怎么过的。
明窈没看见御寒的东西,如今听说有狼皮,心念一动,忍不住多说了一嘴,话出口才暗恼,捏了捏手指,责怪自己唐突越矩了。
第13章
狄霄喝汤的动作一顿,抬眸看了她一眼。
明窈被他看得越发不好意思,改口说:“我不是要跟大家抢皮毛,你要是不喜欢,我不做就是,我就是说说,没有……”
“好。”
“哦——”明窈失落地低下头,忽然意识到不对,顿时惊喜,“你说什么!”
狄霄又说了一遍:“我说好。”
“你想要什么,想做什么,尽管去做,若我不在,你可以去找莫拉阿嬷,阿嬷在部族里的时间最长,她都熟悉。”
“若实在解决不了的,便等我回来。”
蓦然听他说了这么多句话,明窈甚至分不清该惊讶好,还是该感动好,但不管怎么说,这些安抚之语,还是让她笑弯了眼睛。
“好,我晓得了。”她莞尔笑着。
下午分狼皮,每家都来了两三人,老人孩子都有,等家里的女人挑好了自己想要的,再交给孩子们抱回去。
狼皮还没有清洗处理,味道实在算不上好闻。
可只要一想到这是冬天御寒的物件,有几个男孩直接把脑袋埋进去,狠狠吸了一口,甩着脑袋咯咯笑。
明窈过来的时候,狼皮已经分出去了大半。
她本想排队的,可大家看见她来,不由分说地让开路,偏要她先选,就连那些已经选好拿走的,也要把狼皮抱回来。
明窈不知所措地站着,多亏狄霄及时出现,将她从人群里解救出来。
被太多双眼睛看着,明窈也没心思挑选了,随手拿了一块深棕色的狼皮,拿起来才发现,狼背的位置破了个大洞。
“……”明窈笑,“就、就这个吧。”
她选好了,就赶紧把位置让出来,不耽误其他人继续排队。
大家热情高涨,不时有人来找明窈说话,她倒不是腼腆的性子,可不管谁来,说来说去总离不了一个谢字,次数多了,她就有些受不住了。
明窈拽了拽狄霄的衣角,比了个先走的手势,看狄霄了解,当即抱上狼皮,一边讪笑着一边往外退。
明窈抱着狼皮先走了,狄霄也没多留。
但他并没有回毡帐,而是转身去了后面的仓房,没一会儿,就抱了一匹浅灰色的狼皮出来。
“我挑了一块狼皮走,别忘了记录,日后我再补上。”
管仓房的是莫拉阿嬷的侄孙,叫卡坦斯,十四五岁的年纪,对狄霄一向崇拜,他年纪小,没办法跟出去打猎,偏偏狄霄也很少在部族里逗留,难得见他一次,连眼睛都舍不得眨。
要不是狄霄提醒了一句,他怕是要忘了记录。
狄霄看他魂不守舍的样子,想了想说:“好好干活,等你成年了,我带你去打大雁。”
“!”卡坦斯被这突如其来的惊喜砸晕了,兴奋得险些手舞足蹈起来,“好!首领放心,我一定不会辜负首领的期望的!”
看他瞬间有了斗志,狄霄满意了。
望着狄霄离开的背景,卡坦斯激动不减,只是他不知道,同样的话语,狄霄不知道说过多少次,尤其是对那些七八岁的小孩子,全靠遥远的未来哄他们听话。
带着狼皮,狄霄去了莫拉阿嬷那,将狼皮给了阿嬷,不等对方询问,他先如实交代:“麻烦阿嬷给公主做一身皮袄,做外穿的款式,大小尺寸还请阿嬷操点心。”
莫拉阿嬷露出明了的笑,念了几声好,爽快答应了。
做完这些,狄霄才姗姗回帐,绝口不提他拜托莫拉阿嬷的事,顾自在屏风外打磨弓矢匕首,而明窈在里面悉悉索索的,也不知在做些什么。
时间一晃而过。
在经历了狼群夜袭后,族人们专门安排了巡夜的人,每家出一人,四人为一组,分前夜和后夜,两人值守。
狄霄不在轮值排班范围内,但他每天晚上都会出去两个时辰,有时候全在后半夜,有时候就是值夜交接时。
明窈睡得不踏实,少不得被他吵醒了两次。
之后狄霄就越发轻手轻脚,往往等他回来了,那满身的寒意才能让明窈惊动,眯着半醒不醒的眼睛,迷迷糊糊地钻进狄霄怀里。
“冷。”狄霄想躲,可手脚都被明窈压住了,若大幅度动作,少不得将她彻底吵醒,只好由着她,一点点帮他暖热手脚,再让整个身子热腾起来。
这天,狄霄大早就和族人出去了。
部落里留了一定数量的青壮年预备突发情况,或者有什么累活重活还能搭把手,其余人就随狄霄去找柴木。
被破坏的围栏需要修缮,之前的圆木都不能用了,就需要寻找新的粗壮柴木。
草原上遍地都是绿草,树木却是少见,偶尔有两棵独苗苗,上手一丈量,粗细根本不适合围栏。
一群人出去找了七八天,收集回来的圆木连一半都不够。
善猎的汉子们外出了,部族里的生活还在继续。
打马草赶牛羊,修补毡帐缝制衣衫……
明窈出去转了转,实在帮不上忙,蔫巴巴地回了毡帐。
之前在明家时,她虽得不到什么父母亲族的温声暖语,可毕竟是被寄予厚望的嫡亲小姐,吃穿用度上自无人敢予苛待。
明窈除了抚琴习书,上至洗衣做饭,下至穿衣打扮,向来无需她自己动手,后面一群婢女伺候着,往往不用她说话,婢女已经意会了,是当之无愧的十指不沾阳春水。JSG
如今来了塞外,虽然也有陪嫁的侍女,可有狄霄在,念桃和青杏少在她身边陪着,大多数事情都要她自己做。
明窈自理不成问题,可也仅限于照顾自己了。
像旁人家妇人那般,洗衣做饭,上上下下全家都照顾着,她远达不到这般水平,出去逛一圈,什么烧锅做饭都插不上手,少不得有些挫败感,随之而来的就是点点羞愧。?SG
“你说,首领是不是也觉得,我挺没用的……”她小声念叨着,看似在跟念桃说话,可声音含糊,旁人根本听不清。
明窈心情低落,正寻思着能做点什么,却听账外一阵孩童的欢闹声,伴着大人的呵斥,嘈乱的声音越来越近。
“外面这是什么声响?”她抬头问道。
念桃正准备出去看看,还没到门口,就听见有人在喊公主。
来到拔都儿部也有两个月了,她们这些陪嫁的随从听多了草原话,也能磕磕绊绊地说上几句,平时明窈也会教她们几句常用语,交流略有困难,但总不至于初来时那样两眼一抹黑。
明窈也听见了呼唤,迟疑了一瞬,起身迎出去。
她才出门,就被直生生奔来的几个孩子撞了满怀,若非后面有毡帐拦着,怕是要被撞个好歹。
急忙追来的几个妇人面上一惊,三两步过来,赶紧把孩子拽开,毫不怜惜地给两巴掌,再给明窈道歉:“公主对不起,孩子太顽皮了,看我回头怎么教训他……公主还好吗?”
明窈没有伤到,站稳了也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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