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画三春
事实证明,她放心得过早了点。
明窈是以和亲公主的身份过来的,和亲和亲,没有亲事,自然算不得数。
要是那些护送的士兵一起跟过来,少不得抓紧时间操办亲事,最多半月,早早完婚,他们也好早早回去交差。
可他们被赶走,真正进到拔都儿部的只有几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妇孺。
教引的嬷嬷倒是私底下跟明窈提过,问她是否要跟部落的首领提一提,尽快将婚事落实了。
在明窈的认知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大事向来是由长辈出面的,怎么也不该她一个待字闺中的姑娘去说,显得她有多上赶着似的。
明窈不肯主动提,陪嫁的嬷嬷们也拿她没办法,再说狄霄不在,她们想代劳都不知道去找谁。
狄霄在回来的第二天就出去了,带走了部落里近半数的汉子,操着铁器弓矢,至今未归。
明窈忐忑地等了几天,却没听任何人提起过什么亲事完婚。
又或者有人说起,只是她听不懂罢了。
明窈想四处看看,却发现人们对她是有防备的,不光是她,所有从大越来的人都被小心提防着。
部族里其他人只遥遥看着她们,她也有想过主动打招呼,可不等她走近,孩子们便一哄而散,大人们也目光躲闪着先行一步。
明窈唯一能去的地方只有莫拉阿嬷那,但前后不到一个时辰,老人就要歇了。
族里养了牛羊,大概是有专人看顾,每天早上将牛羊赶出去,傍晚才会回来。
有天明窈回得晚了点,正好和放牧回来的汉子们碰上。
不等她避嫌,迎面走来的男人们先停下了。
只见几个人互相对视一眼,竟回身将羊群赶走,临出部族时还回头看了看,仿佛是担心明窈会跟上去似的。
明窈:“……”
她有预料到族人们排外,可真经历了,才知道这种明晃晃被排除在外的滋味实在不好受。
多亏她不是多拧巴的人,难受一小会儿也就忘了。
拔都儿部的人不理她,但也没少了她们的吃用。
秋日的草原昼夜温差大,早晚寒凉,明窈夜里才觉得冷,第二天出门就看见堆在门口的被褥。
解决了冷暖,吃饭却还是问题。
明窈也是后面才知道,那晚的烤羊肉也不是日日都能有的。
只是恰逢首领归来,族人们为了庆祝,才烤了一头羔羊,首领不在的日子,就是清水煮肉,以及味道格外奇怪的干酪。
部族里养的羊最多,羊肉就成了主要食粮。
滚烫的热水里放几块羊肉,连盐巴都不撒,味道可想而知。
还有备受草原人推崇的干酪,酸酸咸咸的,以及那股子格外重的奶腥。
“这干酪是用什么做的?”
念桃:“是用羊奶,前两天刚挤出来的鲜羊奶呢。”
明窈:“……呕!”
每天送来的膳食,明窈也就掰半块杂米饼,在热水里泡软,将将不饿肚子。
就这样过了七八天,在莫拉阿嬷的帮助下,她能听懂大部分的日常用语了,听说都不成问题,读写暂时用不到,也就没涉及。
连莫拉阿嬷都夸她:“公主好生聪敏。”
明窈对自己的本事一清二楚,心虚地笑笑,却没有否认。
来到拔都儿部第十天,狄霄带着族人回来了。
明窈正在莫拉阿嬷那,忽然听见帐外传来欢呼声,她愣了愣,好奇地往外看。
“出去看看吧。”莫拉阿嬷说道。
明窈被看破了心思也不窘迫,回首问:“阿嬷要出去看看吗,我扶您。”
“我就不去了,当是首领回来了,外面人多,你小心些。”
外面那样充斥着喜悦的呼声,只有在首领带回来许多猎物时才会出现,这些年里,莫拉阿嬷经历过很多次。
但不得不说,不管经历多少次,每每此时,人们总是喜悦的,经历再多也不会厌烦。
听闻此言,明窈更是好奇了,她静默片刻,终于还是走出去。
念桃始终陪在她身边,她怕人们冲撞了公主,带着明窈在人群之外挪动。
外面的人再多,也多不过百数,走到尽头,自然就能看见狄霄他们了。
以狄霄为首的二十多个成年男人,每人都收获颇丰,他们带去的草筐里塞满了野兔鼹鼠,还有几只灰扑扑的野鸭子。
除了这些小动物,更引人注目的,当属被七八个人抬回来的羚羊。
羚羊角盘旋硕大,以明窈的见识,这种鹿角拿去冠京城里,少说五百两银子。
后面有怀了孕的牦牛,精神萎靡的黄羊,狄霄手里还抓了一只被捆住翅膀的白雕。
就连狄宇都带回来一窝兔子,公母都有,他眼角被划了一条血痕,但精神还好。
留在部落的族人将猎物接过,簇拥着归来的勇士们回家。
狄霄帐中只他一个,走来走去的,竟只剩下他一个无人认领,回来时有多热闹,现在就有多落寞。
明窈在远处定定地看着,正迟疑要不要上去打个招呼。
狄霄突然转头,两人的目光猝不及防撞在一起。
几日未见,狄霄下巴上已经起了胡茬,头发也乱糟糟的,不知多少天没打理,至于衣裳更别提,临走时的短打上衣已经彻底没了袖子,裤脚上全是泥巴和草渣。
不等明窈做出选择,狄霄先收回目光,反手拎着狄宇的后颈,也不知说了什么,兄弟俩一起离开了。
傍晚时分,围栏外堆放起柴木,莫拉阿嬷派人来喊明窈,说夜里有篝火会,部落里的人都会去,请她们也过去玩玩。
明窈询问了大家的意见,只有几个老嬷嬷不愿参加,其余人皆会前往。
随着夜幕降临,篝火点燃,现宰的小羊被架上烤架,男人们带回来的兔子野鸭也烫干净毛扔进铁锅。
未婚的姑娘小子们穿上漂亮的衣服,伴着鼓点翩翩起舞。
草原不似中原那么多规矩,漂亮的姑娘们尽情露着自己纤细的腰肢,有人在双耳别了小花,一甩头,小花正好落到狄霄头上,引起哄堂大笑。
篝火之下,映得每个人忽明忽暗。
明窈抱膝坐在莫拉阿嬷旁边,下巴磕在膝上,看着篝火后的人影,忽然明白了这种最原始也最淳朴的快乐。
有人搬来酒坛和海口大碗,颇为豪放地分酒畅饮。
明窈注意到,坐在她对面的狄霄滴酒未沾,哪怕有人与他对饮,他也是以奶代酒,乳白色的鲜羊奶挂在唇角,被他随手抹在手背上。
“拔都儿部的规矩,未满二十二者,不论男女,皆不可饮酒。”莫拉阿嬷随口解释了一句。
不等明窈绕过弯来,莫拉阿嬷又问:“如今首领也回来了,公主打算何时完婚?”
这些天过去,明窈差点忘了和亲一事,蓦地被人提出来,好是愣了一会。
旁边人听到莫拉阿嬷说的话,惊掉了手里的囊,再旁边的人问他怎么了,那人也不说话,仿佛会传染一样,没过多久,一大圈人全安静了。
明窈:“……”
莫拉阿嬷对现状浑不在意,见明窈没有主意,索性隔空喊话,换成草原话去问狄霄:“首领打算何时完婚?”
她的声音带着哑意,老人说话难免含糊,不过就这么几个字,想说清楚还是很容易的。
作者有话说:
溜了溜了,继续去搞下一章(发出鸽子精的声音
第6章
草原与大越开战三年,对拔都儿部的影响却不大。
他们部族小,小有小的好处,就算征兵迎敌,也走不了几个壮劳力,还有首领带着护着,除了思念,甚至少有担忧。
而事实上,除了近三年的分离,从拔都儿部去的九个人都毫发无损地回来了,带着十几车的粮草金银,还有什么他们听不大明白的勇士称号。
随着重逢的喜悦散去,族人们听说了大越的狼子野心,听说了他们的卑鄙无耻,哪怕从没有正面对上过,也不妨碍这些族人对大越心生厌烦。
谁要是说起来,少不得骂一句:“咯叽!”讨厌的东西!
直到某天,不知谁说了一句:“大越除了送降书赔金银外,还送出一位和亲公主,首领答应了……要与其成婚。”
“……”
明窈她们的穿着打扮与草原上大有不同,人们多有猜测,心里也隐隐有了定论。
如今被莫拉阿嬷说出来,大家也不知是复杂多一点,还是沉重多一点。
沉默四处蔓延,中心的篝火发出柴木燃烧的辟里啪啦声,火星四溅,直到烘烤着的小羊出现焦糊的味道,才见狄霄起身。
他一人就能将烤架取下,从腰间拿出长匕,三五下就将两条最鲜美的羊腿切割下来,分给旁边怀有身孕的女人一条,想了想,将另一条送到明窈跟前。
所有人膝前都放有敞口的瓷罐,狄霄并没有询问,而是直接把羊腿丢进明窈的瓷罐里。
做完这些,他把剩余的羊肉丢给族人去解决,然后才说:“阿嬷问的是,是该着手准备了。”
明窈倏地瞪圆了眼睛。
族人们低声议论着,看看首领,再看看远处那个身形纤细、面容明艳的少女,怎么看怎么不搭。
当然,在他们眼里,当是明窈配不上狄霄。
首领身强体壮本事大,又是一族之长,备受尊敬,理应娶草原上最靓丽的姑娘,不说陪他策马,至少不能瞧着柔柔弱弱,连首领屋里的事都照顾不好吧?
不管怎么看,大越公主都不像是会洗衣做饭生娃的。
虽然没有明说,但还是有人心里起了嘀咕。
不等有人提出质疑,莫拉阿嬷笑眯眯地说了声好,随及去问明窈:“公主是什么看法呢?”
明窈:“……”
别说她没有看法,就算有——
望着狄霄在夜色下晦暗不明的面孔,她吞了吞口水:“没有,都听首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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