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桃花白茶
一共九十八名学生,加上老师们一百多人,确实不用太大。
开学第一天,哪里都是吵吵闹闹的。
收拾东西加上逛县学,也到中午了。
最后去的地方,便是膳所,也就是食堂。
正好遇到又带了学生的舍长常庆,常庆招呼道:“走吧,正好一起去。”
纪元跟李廷立刻跟上,去了县学的食堂,已经有几个学生排队了。
不过在这些学生之外,还有几个家仆打扮的人,手里提着饭盒,明显是给自己主子送午饭。
“有钱的就可以送饭菜,没钱的吃免费的。”常庆看了看那边,“整天大鱼大肉。”
食堂隐隐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他们穷酸的,另一部分是家境不错的。
两者颇有些泾渭分明,看对方的目光很不一样。
舍长常庆说完,纪元只笑,并未接这句话,跟着队伍打了饭菜。
虽然是糙米饭加上青菜豆腐,还有一道咸菜,但已经很好了。
有碳水,还有蛋白质。
不用寄人篱下也不用去蹭吃的。
纪元跟李廷端着饭菜刚坐下,就看到凑过来几个人,这几个人招呼下人道:“摆上摆上,我要吃饭了,饿死了。”
红烧鱼,红烧鸡,清蒸排骨,蘑菇炒肉,还有一碗油滋滋的冬瓜汤。
同一张桌子上,纪元,李廷,常庆的饭菜,确实显得寒酸了。
李廷和常庆都是手一顿,常庆更是脸色通红。
“你们这是干什么!每次都这样,有意思吗?”
同桌另一位学生道,他穿着县学的衣服,显然也是“穷酸社”一员。
看来对方明显不是第一次了,故意要羞辱他们。
“舍长,怎么了?不能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吗?”
“就是,严训导可说了,我们要团结同窗!”铜臭社的人道,还故意深吸一口气,“好香啊,我家的厨娘可是京城请回来的,这味道绝了。”
纪元面不改色,继续吃饭。
他都是大人了,不至于为这种事翻脸,找事的人顶多十三四,初高中生罢了,没意思。
至于眼前的饭菜?
作为一个未来过来的人,他什么好东西没见过。
一张桌子上,吃学校饭菜,穿学校衣服有四个人。
另外两个吃的是自带饭菜,衣着也华美。
后者也不吃,就是为了欣赏其他人的脸色,欣赏够了再吃,效果特别好!
反正这一招每次都有用!
目光扫到那个小孩时,不爽了。
这对表兄弟平日最爱用这种办法羞辱人。
对纪元怎么会没用。
“表哥你看,那个小孩强装淡定呢。”
“就是,这辈子也没吃过这种好东西吧,还神童,有这样的神童吗。”
两人自顾自哈哈大笑,李廷直接站起身:“你们两个有完没完?”
李廷十四五,跟对方两个同龄,个子也差不多,却把气势拿起来了。
纪元拉住李廷,继续淡定吃饭:“吃饭吧,不用理狗叫。”
什么?!
狗叫?!
“你骂我们是狗?!”王兴杰大喊。
纪元缓缓抬头:“谁搭话谁是狗,你们搭话了吗?”
食堂霎时安静下来。
这哪是装淡定,这分明是真淡定。
他们这边的争执很多人都看在眼里,竟然还有几个自己出来打饭的秀才在这观望,有意思啊,学弟们又吵起来了。
那个小神童,不仅诗写得好,人也伶牙俐齿的。
王兴志跟王兴杰对视一眼,这让他们怎么说,接话也不是,不接也不行。
最后还是表哥王兴志生气道:“别以为你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会作诗吗,我告诉你,科举不考作诗!做得再好也没用!”
王兴杰也道:“就是,再说了。小时了了,大未必佳,真以为你还能作出那样的诗句吗?”
“你一辈子也吃不上这种菜!”
纪元被最后一句直接逗笑,看一眼他们带过来的四个菜。
怎么还用上网络用语了!
骂他一辈子吃不上四个菜是吧!
纪元被戳中笑点,在对方眼中更是轻视,脸色涨红,下意识挥舞拳头了。
“干什么?你们要是敢打人,我立刻喊严训导。”
严训导应该就是教导主任,纪元听他们说多好几次了。
对方果然被吓住,旁边有人使了眼色,王兴杰立刻道:“谁说我要打人了,纪元,你要是能当众再做一首诗,我就服你。”
说完,又看看今天的午饭:“这些饭菜也给你,怎么样?”
“要是做不出来!以后看到我们,就要自动避开!”
纪元也被他们一而再再而三弄烦了,又见帮他说话的常庆跟另一个人咽了咽口水,还被对方捉住。
“看!都馋了吧!你到底比不比!”
“靠一首诗进县学,现在连诗都做不出了!”
常庆脸色涨红,他很久没食荤腥,不由得咽了咽唾沫而已。
纪元看看王兴志跟王兴杰周围“铜臭社”的人,更知道这是借着他羞辱穷酸社。
谁让他有神童的名号,还天然是穷酸阵营的。
而且一直揪着诗不放,看来也有其他原因。
罢了。
不就是文抄公吗,一次也是当,两次也是。
纪元挑眉:“既如此,那就定了。”
定了?
纪元既然接招?
这种时候,难道他还真能作出诗句?
不可能!
若真如此,那他就是真正的神童!
就连看热闹的秀才都站直了。
纪元要作诗?!
看看他水平!
他上次那首诗,可是鼓舞了不少人!
这次作的诗,一定也可以鼓舞人心吧。
“你们方才说,我从未吃过这样好的饭菜,那我承认。”
“但我吃过一种元宵,确实你们都未尝多的。”
纪元大大方方承认,他这辈子,确实没有吃过这样精美的红烧鱼红烧鸡清蒸排骨蘑菇炒肉冬瓜汤。
要是能加个素菜,就更完美了。
其他人却疑惑。
纪元这么穷,能吃过什么好元宵?
元宵便是汤圆的意思,纪元念道:“桂花香馅裹胡桃,江米如珠井水淘。见说马家滴粉好,试灯风里卖元宵。”
桂花做的馅夹着核桃仁,用珍珠一样的江米做成表皮,那马家做的汤圆好极了,在十五的灯笼下售卖。
这不是什么志气十足的诗,竟然是首美食诗?
纪元确实是故意为之。
在他眼中,眼前找茬的,不过都是最讨人厌的孩子年纪。
他都是成年人了,若跟他们计较,那也太小气了些。
干脆转移他们的注意力。
糊弄糊弄算了。
与其说比,不如说逗小孩玩。
不过等纪元说完,食堂里齐齐吞咽了声口水。
没办法,谁让他说得太诱人啊。
又是桂花又是核桃的,还有珍珠一般的糯米磨成粉做汤圆。
太有画面感,太香了啊。
王兴志跟王兴杰对视一眼,王兴杰下意识道:“哪个马家做的汤圆!我怎么没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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